4、第四章

第四章

丁敏君沉默半晌,解下身上的佩剑和包袱放在一旁,念及那只有她一人知晓的半师之恩,跪下来朝李莫愁的遗骨磕了个头,随后才打开包袱,从里面取出一块完整的白色麻布铺在地上,站起来走到梳妆台前,小心地将李莫愁的骨骸搬到麻布上,再细心地为她整理好被弄乱的金色发冠和嫁衣,刚整理到前襟的时候,里面露出了一截烟紫色的布料,与其身上的衣物并不相符。她的手微微一顿,犹豫片刻,小心抽了出来。

原来那是一块烟紫色的绢布,手感微凉,显然质地上乘,只背面渗出了零星胭脂红的痕迹,与屋外落了满地的胭脂果颜色相近,似乎是沾着那些果子的浆液写了些什么。

想起梦中李莫愁临终前曾伏在梳妆台前一笔一划艰难写成的遗书,她的心中有了些许猜测,打开来一看,果不其然。

李莫愁在遗书上写道,她深知此地人迹罕至,说不定在她死后百八十年都不会有人踏足,可她到底存了些念想,盼着有朝一日能有人为她收敛骨骸,不必填墓立碑,只需将她就地火化即可。作为感谢,她将赠予梳妆台上红木匣子中的所有东西。

读罢绢书,丁敏君抬头看了眼里面提到的红木匣子,并未心急地去打开,而是将绢书折了几折放回李莫愁嫁衣的前襟中,继续为她整理遗容。

李莫愁生前何其美貌,虽说如今只剩下了白骨一具,但她还是想要为她保住这最后一分尊严。

……

日头逐渐高悬,丁敏君将李莫愁的遗骨用白布仔细包好,小心地搬到外面刚辟出来的空地上,在心中默念一声“愿来世安好”后,便点燃了架在周围的柴草堆,按着她的遗愿将她火化。

两个时辰后,燃烧的柴火冷却,她正蹲下身为李莫愁捡拾骨灰,却在阳光下不经意间被一个小巧的物什闪了下眼睛。

她微微一愣,伸手拨开灰烬将那东西捡了起来,擦干净表面焦黑的痕迹,才认出来这似乎是一枚小小的钥匙,银白色,非铜非铁,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在大火中烧了这许久竟都没有变形。想到遗书中提及过的红木匣子,她总觉得这两样东西应当有所关联。

不过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让李莫愁入土为安,因而虽然好奇,她还是暂且将这件事放到了一边。

那红木匣子就在屋里,此地又没有其他人,谁也拿不走,等她料理完这一切再去试试也不迟。

捡拾完骨灰已经临近傍晚,清风徐徐,甚为怡人。虽说李莫愁在遗书中表示不用堆土立碑,可到底也不能任由她的骨灰随风四散,所以丁敏君还是为她在距离茅草屋有一段距离的某处山坡上寻了个埋骨之地,削了一块石头立作墓碑,用剑刻下“赤练仙子李莫愁之墓”这几个字,又就近采摘了一些果子放在墓前充作奠仪,一直在那里待到了天边布满红霞才折身返回茅草屋中。

走进李莫愁原先所在的那间卧房,她在梳妆台上找到那个红木匣子,取出那枚小钥匙插进锁孔中,随着咔哒一声,盖子应声摊开,然而率先映入眼帘的,却是一排闪烁着幽幽蓝芒的银针,显而易见是淬了毒的。

丁敏君心下一惊,差点脱手将匣子扔出去。直到此时她才反应过来,这枚钥匙为何会是在李莫愁的骨灰中捡到的。原以为是放在衣服中未被她发现,现在想来,她应当是将钥匙吞入了腹中,除非按着她的遗愿将她火化,不然别想找到这枚钥匙的踪迹。而若不是用钥匙将匣子打开的,等着对方的只会是一排剧毒的冰魄银针。

该说赤练仙子不愧是赤练仙子,纵使身死魂消,也有的是法子取走不轨之徒的性命。

想通这一点,丁敏君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暗自庆幸自己难得没有起什么歪心思。她屏住呼吸小心地拆除了那排冰魄银针装到随身带着的皮革包布中,再将匣子里的东西一一取出,每拿出一样便暗暗惊叹。

放在最上面的是一条两头末端各坠了一个金色小球的水红色绸带,她曾在梦中见过李莫愁的师妹小龙女用过类似的武器,只不过对方的绸带是白色的,名唤“金铃索”,攻击时用末端的小球击打对手的穴道,击中的同时会发出玎玎的声响,配着古墓派独特的内功心法,能扰人心神,令其神智混乱,露出破绽。

李莫愁虽然不用这种武器,却也是会的,也曾教过洪凌波,因此丁敏君也会用,还用的挺顺手。

接下来是两本用硝制过的兽皮装订起来的小册子,同样用胭脂果的浆液书写,一本是李莫愁自创的《五毒秘传》,里面详细记载了赤练神掌和冰魄银针毒性的解法,以及各种各样奇毒的施法和解法,堪称一本集天下奇毒之大成的毒典。还有一本……竟是《玉女心经》!

这本武功秘笈可说是李莫愁此生的执念之一,为了得到这本秘笈她多次设计师妹小龙女,想要置她于死地,却始终不得其果。也不知道为何兜兜转转,这本秘笈最终还是被她得到了。许是绝情谷一役后,小龙女看她死里逃生又大彻大悟,因而转交给了她。又或是她曾经偷回古墓,悄悄拓印了下来,不过谁能想到呢,这本她当初不择手段也要得到的秘笈,最终竟会以这种方式转赠出去。

匣子最底下还有一些商铺的契书,她粗略看了一眼,似乎都在江南一带,经营的也都是胭脂首饰之类女儿家的东西。

这几张契书对她吸引力不大,丁敏君看完之后便随手放回了匣子里,倒是对玉女心经起了极大的兴趣,一边翻看一边并起手指无意识地比划,很快便全身心沉浸到这奇妙的武功绝学中,等她回过神来,日月星辰已更迭了一趟,外头天光大亮,竟是第二天早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