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二十六只修罗场

要说不管从小说还是现实中,邓乐都不太喜欢冷母。

不是因为她偏心周简偏心的过分,而是因为她那副盛气凌人。

因为邓家是暴发户的关系,在邓乐的面前,冷母有一种天生的骄傲感。

就如同在原文中的那段描写:

冷母高傲的扬起下巴,手里握着周简的手,看着站在门口狼狈的邓乐,仿佛战胜了一切。

作为这个家的主人,她施舍的扔出了一张支票,看着邓乐,如同一只败家犬。

那平常尊贵的口,缓缓的吐出两个字,“滚吧。”

这段话在邓乐的印象中可不算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在邓乐起床之后,看到冷母坐在下面,面色微冷的看着她,尤其身旁还坐着周简的时候,慵懒的伸了个懒腰。

“邓乐,作为一个妻子,你不应该这么晚的起床,让一家人等你一个人吃饭。”

看,就是这种理所当然的要求。

邓乐没忍住垂下眼眸翻了个白眼。

邓乐下楼,冲着冷母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帮冷母弄了片面包,“这不是昨儿个去了国外,这还在倒时差呢,以后不会了。”

邓乐的动作很优雅,在弄面包的时候手指像是在飞舞。

她嘴角微勾起,得体的笑容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冷母没有接邓乐的面包,只是斜眼看了邓乐一眼。

邓乐僵持在空中的手一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那片面包也不是给冷母准备的似得。

邓乐将面包缓缓的放到了自己的面前,用小嘴咬了一口面包。

“我听说,你当众在周简的演出上睡着了?”,冷母开口就是质问,但是绝口不提冷锐也睡着的事实。

冷硕的手一顿,去看邓乐的眼睛,发现邓乐这个女人的眼睛波澜不惊,就像是早就预料到今天冷母会登门造访。

邓乐将手上的面包扔到了眼前的盘子上,动作有些粗鲁,她徐徐的看向了坐在冷母旁边的周简,嘴角勾了勾。

“你不要看周简,人家没跟我告状,是我认识的一位夫人告诉我的。”

“妈,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吧,没什么音乐的艺术细胞。”

当这话从邓乐的嘴里说出来的一瞬间,周简垂下的脑袋就露出了一抹笑容来,“姐姐,别这么说……”

“但是我很会欣赏那些漂亮的珠宝,前不久我拍下了一个几百万的钻石项链,一看就跟你的气质很配,过两天到了就给您送过去。”

周简的话卡在了嘴边,这是她根本没有办法跨越的一道坎,刚才的笑容逐渐消失。

冷母明白这话是针对周简的了,她皱起眉来,伸出手来拍了拍周简的肩膀,“我记得你的父亲过几天要在中央院唱歌,到时候我去给你捧场。”

这话一边说,一边是看着邓乐的。

邓乐明白,冷母的意思很清楚。

那就是周简家里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他的父母都是知名的演奏家。

书香门第,跟你是不一样的。

周简小心翼翼的去看着冷锐,冷锐的金丝眼眶的眼睛下面,波澜不惊。

就仿佛周简和邓乐,是两个不认识的人一样。

但是周简亲眼看得见,冷锐将邓乐那块吃了一口就放下,嫌弃太甜的面包,放到了自己的手里。

而冷锐,最不喜欢吃的东西,就是甜的。

邓乐起了身,她连平常比较喜欢喝的粥都只喝了一口,因为光是看着这两个人在她的面前演戏,就莫名的让她反胃。

“你去干什么?”,冷母问她。

邓乐笑着回头,冲着冷母露出了一个虚假的笑容:“哦,最近有个时装秀要开始了,我去看看,提高一下自己的欣赏水平。”

没有等冷母回复就离开,邓乐这样的行为有些不礼貌,但是邓乐从来都不在乎冷母的观念。

冷母在邓乐的身后脸色很难看,周简的脸色也很难看,但是在冷母回头看她的时候,露出了关心的表情。

有了比较,冷母看向邓乐的背影,就带了更多的势在必得。

不过是老爷子选中的一个女人罢了。

联姻。

这个词本来就不是你情我愿,再说了冷家那个时候选中了邓家,何尝不是邓家选择了冷家。

没有必要谁给谁脸色。

只不过是后来邓乐死死的纠缠冷锐。

就像是在婚内的时候,冷锐选择了周简,在他们离婚之前就在一起的这件事情一样。

邓乐拎了包包就打算出门了,出门的时候,还冲着冷母行了个礼,贵族礼,原主从礼仪老师那里学的没什么用的,用来讨好冷锐和冷母的东西。

可是邓乐看向周简的目光里,明显就是两个字,可笑。

站在门口,阳光照射到了邓乐的脸上,邓乐的眼睛里就仿佛有了星光。

冷硕站在门口,看着邓乐,说她:“你胆子可真大。”

邓乐歪了歪脑袋,明明坐着无辜的表情,但是却微微的靠在了身后的墙壁上,揪住了冷硕的衣领,“宝贝儿,你在说什么,我听不太懂,我一直都很尊敬妈妈呢。”

冷硕从喉咙里挤出了一声嗤笑,没有开口回复邓乐,那明晃晃的就是一句,“你说呢。”

“我爸走得早,家里一直都是我妈撑着,直到我哥长大,所以我劝你别得罪她,否则在这个家里,你不会太好过。”

邓乐那一刻,忽然就觉得眼前这个长得帅气,很好的遗传了冷家基因的男人,一点都不怎么友善。

她伸出手来,捏了捏冷硕的脸蛋,“宝贝,你似乎管我的事情管得太多了。”

邓乐的眉眼依旧精致,但是那眼中曾经的魅惑,全然消失,留下的全都是漠然。

尤其是在看着他的时候,让冷硕的肌肉上缓缓的浮现出一些鸡皮疙瘩出来。

“我记得咱们这个项目的合作时间,一共也就一年半吧。”,邓乐冲着冷硕微微的一笑。

“我看现在坐在我平常最喜欢的椅子上的那位女士,马上就要成为你的嫂子了,所以她讨好你母亲就够了,还需要我做什么呢?”

那话说的透彻,就像是将本来就是事实的东西,鲜血淋漓的剖析在了你的面前,甚至甩了你一个巴掌。

这就是跟在邓乐身后的冷锐的感受。

是的,他们之间是联姻。

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在那个最高的酒店的桌子上,他见到了拘谨的邓乐以及她的父母。

那个时候是没有感觉的。

他的一切都是以公司为重,只不过是跟一个女人结婚罢了。

冷锐现在光是想想,都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太过于混蛋。

但是就现在站在他的门口,嘴里吐出离婚两个字的那一刻,他的心就像是被剥开,疼,很疼。

疼到撕心裂肺但是哭不出来喊不出来的地步。

他喜欢邓乐,就是很简单的那种喜欢,想要占有的那种喜欢。

是什么时候注意到邓乐的呢?

好像是那个一直追逐在他的身后,想让自己变得更好的那个女人,忽然不追在自己的身后,优秀到让那么多的人注意,开始发光的那一刻吧。

可是当他回头的时候,邓乐已经不喜欢他了。

“要出门吗?需要我送你吗?”,冷锐走上前,扶了扶眼镜,很明显,脸色不是很好。

“不了,我有约了。”,邓乐摆了摆手,冲着冷锐笑了笑。

“……”,冷锐没吭气,只是站在原地,定定的看着邓乐,就像是要将邓乐整个人都看的清清楚楚,没有你一点秘密似得。

到底是男主,光是站在那里,邓乐就根本没有办法去拒绝冷锐的要求,她叹了口气,“好吧,去中央公园,我跟人约好去喂鸽子。”

跟谁?

冷锐没问,但是他明白,那是234号的事情了,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嗯好,刚好顺路。”

等到两个人离开的时候,冷硕就那么站在原地,他摸了摸自己脑袋上的汗。

他忽然笑了,邓乐这个女人,其实蛮有意思的,他忽然就开始怀疑起了自家哥哥的眼光,邓乐她不香吗?

刚坐到车上的时候,邓乐就发现坐在主驾驶的冷锐,目光死死的盯着她,好像她的脸上有什么东西似得。

邓乐问:“怎么了?”

冷锐叹了口气,伸出手来,从邓乐的面前,将安全带环绕过来,在动作之间,邓乐闻到了冷锐身上的沐浴露的味道,清清爽爽。

一晃神的功夫,冷锐已经坐到了自己的位置。

“安全带要系好。”

“哦。”

冷锐开车的时候,捻了捻自己的指尖,刚才他不小心触碰到了邓乐的腰肢。

很软,软的像是小时候只吃过一次的棉花糖。

棉花糖是甜的,那么邓乐的腰肢,是不是也是甜的?

冷锐是这么想的。

到的时间很快,甚至就在冷锐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就已经到了中央公园。

邓乐解开了安全带,说了声,“谢了。”

下一刻要离开的时候,邓乐发现自己的衣服扣子跟冷锐身上的链子缠在了一起。

邓乐嘴角一抽,起来是绝对起不来的,你根本想象不到一根毛线究竟有多么大的力气。

她开始折腾那根毛线,企图从纠缠在一起的地方的结解开。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是邓乐摔倒在了冷锐的身上,触碰到了冷锐的嘴唇。

那时候邓乐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起身道歉,却没想到自己撞到了车的天花上,喊了声疼又摔到了冷锐的身上。

在外人看来,这辆车偶尔会发生震动,凑近的时候,甚至能够听到呼痛声。

下一秒,车窗被敲了两下,冷锐将邓乐有些糟糕的动作止住,拉下了车窗。

眼前的男人,戴着警帽,冲着冷锐行了个礼,眼睛死死的盯着衣冠不整,面色潮红的邓乐半饷。

“抱歉……这是公共场合,还有很多孩子,请不要在这种地方……”

“????”

作者有话要说:邓乐:这位警官在说什么,我听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