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心疯在民间又被称作疯病,在《世语新说》中有过记载,其症状便是突然性情大变,语出惊人,形态若癫狂,故而得名。”
房观彦停顿须臾,在其他人恍然大悟之时又突然话头一转,“但失心疯一词其实过于笼统,疯症也是各有不同。吾师曾言,有一病症与其极为相似,患病者喜好擅长性格都会突变,甚至还会连名字都不一样,仿若有两个人共居一身,却并不一定发癫,往往都是在经历过不好之事后。”
“有通阴阳五行之人称之借尸还魂,故而以种种手段妄以祛除邪魔。吾师不以为然,唤其离魂症。”
“离魂症我知道!”骆异一听这个就来劲了,他合掌道,“我昨年初入书坊做编纂时,曾有幸拜读过常仙人的文章便有提到这离魂症。”
春秋战国时百家争鸣,便有集百家思想博采众议的杂家,常仙人便是一位杂家学派大成之人,终其一生学孔圣人周游各国,于永成三十年病故于长安。
符谦接手书坊之初,花了大价钱收录了常仙人所有墨笔,甚至可以说是镇店之宝。
裴炚瞪大了眼,满脸疑惑道,“离魂症不是话本里的吗?难道天下还真有借尸还魂?”
众人都摇了摇头。
符谦见气氛突然沉寂,便出言笑道,“若天下真有离魂之症,我怕是一个便要猜此作作者了。”
他说着指了指偷生卷稿子锋锐难挡的字,“你瞧,止戈公此字风格独创,细瘦锋锐如刻刀凿划而出,即便只是字形在外,也叫人过目难忘,与他当初之字那称得上南辕北辙了。”
“倒真像是两个人写的。”符谦道。
众人:“……”
气氛在凝滞片刻后,逐渐倾向诡异起来,骆异和裴炚这两素来不对付的人,这会儿倒是默契的同时后撤了一步。
仿若讲鬼故事的人话音未落就见了鬼。
“……”房观彦不信,却在两人陡然避之不及的动作下也莫名觉得手里的稿子突然烫手了起来。
符谦觉得不妙,赶紧澄清,“我玩笑的!”
“我不信!除非你证明!”骆异和裴炚二人都是不偏信鬼神但都敬鬼神的,又因为被耍弄,故意为难道。
符谦无奈,“我连他面都见不着,怎么给你证明。”
正吵闹着,一直低头默默看着稿子的房观彦开口,“虽然字形有些许出入,但细节却并未改变,不必自己吓自己。”
包括符谦在内的众人重点却是:“你管这叫有些许出入?”
这明明是毫不相关。
听懂了话外之意的房观彦:“……”
周承弋万万没想到,先是因为自己字丑而光速掉马,现在又因为字好看了差点连底裤都被扒掉。如果他知道,他估计已经连夜扛着天鹅兄打飞的跑路了。
而他此时,正在山间凉亭里,同女主相对而坐默默无言,而女主沈娉正拿着新一期的《长安》杂志,正拧着眉看着他的作品。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得往回倒一点。
繁文缛节的祭天大典结束后,皇帝就将朝臣们叫到一处去处理政务去了,而周承爻自然是同闵妃母子两个去培养亲情去了。
落单的周承弋吃了饭出来散步,他走的有些累了,打算找个地方休息,就来了这个凉亭,亭子中间的石桌上放了一把古琴,还有些其他的东西,瞧着应当是主人暂时离开了。
他屁股都还没坐热,主人就返回来了,好巧不巧正是沈娉。
周承弋其实在今日见到沈娉开始,就在想原主被算计至死的仇到底要不要报。
原主虽然死的颇有些憋屈,但其实并无多大怨气,最起码周承弋是没有感觉到的。
——除了在初见周承爻的时候,属于原主的情绪突然翻涌剧烈,其后无论是见到谁都平静至极。
对于自己的失败和死亡,原主表现的十分坦然,或者对顶着太子头衔兢兢战战生怕行差踏错的他来说,这反而是一种解放。
周承弋本来便是一个局外人,也从未想过再次入局,对沈娉没什么实感,也不知道是否应该横插一手。
他无比清楚这是个真实的世界,对女主光环这种东西也颇为不以为然。
但目前来说,他处境不尴不尬,前几天才被皇帝借机叫去敲打了一番,若是要做什么,现在也不是时候。
这么想着,周承弋就暂时先将事情放下。
“见过殿下。”沈娉看到他也是顿了顿,随后泰然自若的行了礼,怡怡然坐到石桌旁。
周承弋这才发现她手中竟然拿了一本书,简单绘了两笔水墨的封面或大或小的写了好些字,集体簇拥着“浮生恐迟暮,游夜梦长安”这飘然雅致,颇有仙风的十个字。
——这封面的精彩提要,自然是符谦为了更好的卖书而琢磨出来的。
比子固先生说的时间还要快,杂志刚出第二期,京城脚下就争先恐后冒出许多跟风的,甚至有不要脸的连封面都挪用过去,就改了封面诗句。
这年头活字印刷并不是谁都能用,抄书这个行业很是发达,别说什么版权法了,古人连版权是什么都不知道,唯一能被作者掌握且垄断的,只有句读。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放到如今便是一千个夫子能有一千个断句。
“口口相传”“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种种教学方式妨碍了文化的传播,但却无形之中抬高了文人的重要性。
这也是为什么周承弋推行标点符号,会被以宋绪文老先生为首的文人抵制,认为是数典忘祖。
经过前期的试水,这一期的封面已经很好的掌握了度,除了还没有彩印,封面图也比较潦草外,已经有了现代小说刊物的雏形。
在封页的最右侧,还用隶书标注了第四期,盖了个“卯”字红章,据说集齐十二天干红章,买新一期的杂志可以只支付七成的价格。
这不就是类似于积分打折促进消费的手段吗!
周承弋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又忍不住感慨:
果然不管哪个时代都是有马x或是马xx的。
符谦真不愧是一代奸商,一旦把时代的局限给他扒拉开一个小口子,他就能展现出超前的思维方式,赚钱的小点子一个一个的往外冒。
周承弋思维发散的时候,就见沈娉看了看封面,似乎是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优雅而快速的翻开书。周承弋没有刻意去数页数,但架不住他的文是第一个,根本不需要数啊!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场景。
沈娉看的很快,但看完之后却并没有往后翻,反而是翻回去重新看起来,应该是在找伏笔。
他貌似记得原著中,沈娉也是京中数一数二的才女,如若不然也不可能以区区太师庶女的身份嫁给五皇子做侧妃了。
要不……问问观后感?
周承弋已经有很久没拿到读者来信了,又恰逢新卷刊登,终究是没忍住。
他咳嗽了一声试探开口,“你是在看止戈的《狐梦》?”
沈娉顿住抬眼,矜持颔首,“殿下也看过?”
“只是听说过。”周承弋随口敷衍,问起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你觉得他写的如何?”
“文笔尚可,胜在新颖。”沈娉几乎是没有犹豫的给出八字评价,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道,“他上篇文受许多人推崇,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风格令人耳目一新,其故事内容还不如白衣书生的《十三娘》来的讨喜,不过二流,我并不喜欢。”
周承弋:“……”
被暴击翻倍的他一句“建议弃文”差点就脱口而出,好在理智及时拉住了嘴,只是眼神还是藏不住变了变。
尽管很快就收敛起来,沈娉依旧敏锐的感觉如芒在背,她却只以为是自己的贴身侍女晚萍。
晚萍同她一起长大,又随她嫁入皇子府,她们之间感情十分深刻,并不是一般的主仆情谊,她之所以会看这杂志,也是晚萍喜欢推荐给她的,晚萍是止戈的忠实拥护者,还写过读者信呢,不过文笔太差,没能入选后来的《读者评论》。
所以对于“晚萍”不敬的视线,沈娉并不是很介意,甚至还有些想笑。
她话锋一转,“不过我虽然不喜他第一卷故事,这新刊的偷生,我倒是很喜欢,名字也起的很好。便是冲着这个故事,《狐梦》的成书我也会定下。”
“两套。”她道。
为什么特意跟我说要两套?!
周承弋瞳孔微缩,瞬间有种自己单薄的马甲摇摇欲坠的感觉。
就听见一声小小的开心的短促的语气词。
他循声抬头,侍女低眉顺目眼观鼻鼻观心,连眼皮都没颤动一下。
周承弋:“……”完了。
深觉不能再待下去的周承弋很快就找借口起身告辞,回自己分到的殿宇前,他打算去给闵妃和他哥请安。
然而大抵他今日气运跌到谷底,事情总赶着事情。
他到了闵妃宫里,没见到闵妃,反而见到他便宜爹正一遍批阅这奏章一边在训他哥,“整日往宫里跑,看来是身体好多了,既然如此,你便去太学那边听课吧。”
周承弋想要撤退已经来不及了,皇帝一抬眸就看到了他。
他只能硬着头皮上前见礼。
“你来的正好。南书房冬课要开了,你去教教他们,省的只知道写东西气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