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引(1)

因为要参加葬礼,这天唐昭起了个大早。他出门的时候,还没看见天边的太阳。天空灰蒙蒙的,像是被笼罩了一层黑色的网纱,低沉且压抑。

走到街上,树上的叶早已经掉光了,新叶还没开始长,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孤零零地树立在路旁。寒风呼啸着,刮过它的树皮,看起来格外凄惨悲凉。

南川市的冬天是典型的冬天,最寒冷的冬季时分,连鼻涕流下来都能成为一根冰柱。

今年的冬天倒是温和,年一过,太阳从云中露脸的次数便越来越多了。不免会让人的心情愉悦些。

当然,前提条件是市里的“妖魔鬼怪”们不出来作难的话。

今天是唐昭同事的葬礼,放眼望去,来参加的都是警察,一个个身着黑色服装,更显得肃穆压抑。有的他见到过,有的他根本就不认识。前面哭得已经失声了的是逝者的妻子,身边站着的短发少年则是她的孩子。

一个小地方儿,离市中心很远,地方也比较偏僻,没什么车辆来往。这里除了哀乐声和啜泣声,其余什么也听不见。突然,听见几个人小声说道:“下雪了。”唐昭这才把视线转移到旁边的窗户上。

雪下的很大,像是上天落下的眼泪,为逝去的英雄惋惜着。更给葬礼添了几分伤感的气氛。

一个黑色衣服的、看起来四十多岁的老头一眼就看见了唐昭,招了招手让他过来:“快把这个挂上,葬礼一会儿就开始了。知道你难受,别过去给你师娘添堵了。”

说完,递给了他一朵白花。

唐昭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用嘶哑的嗓子从喉咙里扯出一句:“我知道了…”然后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

黑白照片上微笑着的脸,他看的清清楚楚。那人脸上不少皱纹,一笑起来,就什么一点儿也藏不住了。明明还不过五十岁的年纪,头发却早已掺白,格外稀少。那人就是唐昭刚刚参加工作时的师父,平常像父亲一般照顾着他的,南川市公安局刑警第一大队队长,沈平。

一月八日晚上六点,南川市南东区人民路18号仓库发生爆炸。

沈平同志,以及该同志带领前往的小队共五人在此次爆炸案中壮烈牺牲。

唐昭是沈平的徒弟,也是沈平在爆炸前一小时最后联系的人。他记得,沈平当时在跟踪什么案子,而且对这件案子十分上心。就在爆炸案发生的前几天,好像还找到了什么重要线索。

不过这些是师父和几位警察前辈一起负责的案子,为了做好保密工作,沈平没有告诉过他任何细节。都是他平常从师父的神情状态中推测出来的罢了。

“唐昭哥,唐昭哥?唐昭副队!”

沈秋月的声音将正在发愣的唐昭拉回现实。唐昭回过头来,发现沈秋月站在他的办公桌面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

沈秋月有事找他,敲了门也没见他回应,碰巧唐昭也没有把门关紧,她就推门进来了。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原来平常办案那么一丝不苟的警察也有在工作时期发发呆的时候嘛。

不过,倒让人感觉他格外的亲切。

“这是下个月过来报道的新同事的名单,您看一下,要是没有问题的话在上面签个字,我一会儿就把名单给周局送去。”

“好,你放着儿吧。”唐昭这么说道,“辛苦了。”

沈秋月笑了笑:“如果没事儿的话我先去做别的工作了。您签好了告诉我一声。”

“好。”

唐昭凝视着沈秋月的背影,叹了口气。

原来不知不觉中,那件案子已经过去八年了啊……

夜幕降临,南川市的夜并不宁静,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江河两岸,灯火通明,宛如白日。对于疲惫一整天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酒吧、KTV、饭店、舞厅…四处闪耀着色彩缤纷的LED灯光,喧闹声唤醒了人们内心深处隐藏着的孤寂的灵魂。

这座城市的夜开始了,梦开始了,那些在白日里被隐藏的黑暗,也刚刚探出头来,准备着下一步的行动。

此时的“星辰”酒吧和白日所能见到截然不同,如果说白天是沉睡的婴儿,现在的酒吧便是婴儿啼哭时的吵闹模样。

唐昭准时出现在酒吧前。

他换了一身亮闪闪的黑色加绒外套,一件纯白的毛衣,本就瘦高的身材愈发高挑,像是哪里过来拍照的模特。

其实他本就长的很好看,属于男生中长相像是文艺青年的那种。皮肤白,头发偏长,刚刚遮住脖颈,棱角分明、端端正正,给人一种清新的舒适。

可这人偏偏受得了军队的训练程度,过五关斩六将一般的来到了市局里。和他天然无公害的长相以及他一贯表现出的温和的性子十分不符。

“这儿呢。”吴越笑着跟他挥了挥手。“怎么才来啊?算了算了,外面风大,你怕冷,还是先进去再说。”

酒吧位于南川市中心,规模比较大,和其它酒吧不大一样,这里没有那么吵闹,很多晚上闲的没事儿干的人下班都会过了喝几杯。里面开了暖气,暖和得恰到好处,很适合唐昭这种怕冷的美人书生。

“抱歉。”唐昭揉了揉太阳穴,“手上有个案子的收尾工作要做,耽误了一会儿。”

“你呀…”吴越叹了口气,“我真不知道说你什么好,明明是个身子骨弱的还偏偏要干警察,干文职不行还非要当个刑警冲到一线去。到时候老了换来一身毛病别指望我照顾你。”

吴越也觉得,唐昭这人,当个老师或者是律师才是最符合他气质的。收入也高,一天天的也不必这么累。

唐昭像是按照什么习惯,细心听着吴越叨叨,面上挂着笑容。听到这儿了,不禁一笑,戏谑道:“未来不还有老婆嘛。”

“屁的老婆!就你这样宅局里的,能找到吗?”吴越无语,“您老单身三十年了,女朋友没有就不说了,你身边儿就连个能牵手的小姑娘都找不到!还整日住在你那伸不开腿的小破房子里,跟一个大男人同居,啧啧啧…真是让人糟心。”

“那小孩儿早就从我这儿搬走啦。”唐昭端着吴越特意给他要的热牛奶,喝了几口暖了暖胃,“再说了,我也没那么长的腿要伸。住的挺好的。”

“幸亏是遇见了你这样的心地怪善良的警察叔叔,给那离家出走的破小孩儿做了那么久的饭。结果呢,小白眼儿狼一个,说走就走,立马蹭蹭蹭就回家找亲爸亲妈去了。留你一个跟空巢老人似的。”

比起说话的本事,唐昭还真比不过吴越。跟他一样,这人也快三十的年纪了,却哪哪儿都还像个小孩子一般。

比如说容貌——吴越皮肤白,脸小,个子也不是很高,一米七左右,平常不锻炼,瘦的跟一根大棒骨似的。且这人又喜欢穿一些松松垮垮的衣服,看起来就更像个小孩子了。

“行了,说正事儿。”唐昭收起了笑容,以十分认真的口吻说道,“这回又找我做什么?”

吴越收起了笑容,抿了抿唇:“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八年前的事情吗?”

听到这儿,唐昭的心猛地收紧,垂在腿边的右手用力地蜷在一起。他深吸了两口气,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八年前参与那场调查的警官一共有五人,官方说法是全部牺牲。但事实却不是这样。那场爆炸发生之后,包括你师父在内,只有四个人的尸体被找到。而剩下的那一位是孤儿,根本没有家人来认尸。所以警方说他死了,他就死了。”

“但事实是,这个人…他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

“……”

唐昭是开车回家的。

不过怎么出的酒吧,什么时候到的家就没什么意识了。甚是可以说他把车停在小区的哪儿也忘记了。

他只记得八年前的那场葬礼,以及爆炸案前他收到的那条短信,内容是——

“唐昭,我都知道了。”

沈平当年到底知道什么了呢?

局里高层曾经想从唐昭这儿问道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但是很显然,唐昭当时就不知道沈平为什么会发这样一条消息给他,现在更不得而知了。

他一直想要查明爆炸案的真相,只是上层根本不肯透露一点消息给他。如今,只要找到还活着的这个人,说不定就能找到爆炸案的凶手。

……

同一个时间,南川市新区,一家名为“桃花宴”的高端娱乐消费场所此时绽放着更胜于月亮的光芒,在漆黑的夜里五彩缤纷的活着。

这是一处被标记过的私人领域,来到这里的,都是些靠着家里的钱潇洒自在的纨绔子弟。有钱花,算是他们公认的、最不屑的一个特点了。

桃花宴其中的一个包间里,花花绿绿的男女放肆地喧嚣、吵闹着,为其中穿的最亮的那位狐朋庆祝生日。

宋昱刚被服务员领进来,就听见那位最亮的人士朝自己嚷嚷:“宋昱,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这个点儿才来,不给我孙某人面子啊!”

孙某人全名孙超,是这些花花绿绿的败家子儿们最为败家的货。孙家夫妇老来得子,还就这么儿一个儿子,全家上下死命的宠着,惯成了眼前这副不务正业鬼德行。

宋昱懒得理他,径直走到了孙超给他留的那位子上,随意的瞥了一眼在场的人——都是些熟悉的面孔,熟悉的货色。

宋昱今儿穿了一件骚包的真皮夹克,脚踩价格可抵城里一厕所面积价的新球鞋,手插兜里,嘴里叼着根棒棒糖。还是原来的老样子。

他年龄不是很大,但是因为自家老爷子在这些人里的辈分儿,坐在这儿的都要客气地叫他一声“宋小叔”。宋昱也不想每天被这声“叔”搞得浑身不自在,于是乎让这些人没个正经儿地叫声“爷”。

孙超身边儿那大波浪美女捏着嗓子,用极为做作的声音道:“超哥,你又不是不知道。宋爷家里那大哥,恨不得把他从小关在家里,从娃娃起就让他背英语!唉——宋爷当年离家出走真是牛逼。我倒是想跟宋爷一样,可惜我刚出门没两天,爹妈就把我信用卡停了。你们说,这我活个屁啊?”

“就你?洋洋,你这种还没断奶的毛孩儿还要跟宋爷比?可别了,我天天听我爸妈说,宋爷最近要考公务员呢!天天从早到晚的补课!”

“啊?我爸妈说宋爷不是要回去管公司了吗?所以我家老家伙天天叨叨我让我跟宋爷学学,早点儿去管公司。”

“都tm胡扯!宋爷明明是要出国了好吧?”

……

宋昱听到这儿,忍不住叹了口气,又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开玩笑似的骂道:“你们这群没个靠谱的,一个个儿都当着我的面儿造我的谣?今儿不是给孙超过生日吗,拿爷爷我消遣是几个意思?”

洋洋又开口道:“这不是怕宋爷你刚回归家族就来个什么六亲不认,什么抛亲弃友,把我们这些狐朋狗友们都忘了。我们这儿人心惶惶啊——你一个,郑鸿远一个,在这么搞下去,我们败家联盟可要垮台了!”

宋昱笑了一声,心想:“你们这些货还能金盆洗手不成?都是扯淡。”

“你还不知道郑鸿远这小孙子最近在干什么吧?”

宋昱挑了挑眉:“哟,巧了。我还真不知道。我看他今儿也没来,比我还不给超哥你面子?”

孙超直连摆手:“宋爷你可别消遣我——那小崽子被郑伯母逼的紧,还上着学呢,成绩掉了几分都紧张兮兮的,他老娘早就不让他跟我们混了。最近…听说要跟杨家——就是杨氏那小公司的儿子搞什么项目。就是闲的没事干蛋疼!行了行了,不说那小王八蛋——来,咱们喝酒!宋爷今儿迟了,客气的,一定要先自罚三杯!”

……

桃花宴后,星光暗淡。

大路上看不见一个人影儿,更不用妄想去找任何一辆路过的车。活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在这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候。

一群富家子弟吃好喝好玩儿好之后,各个儿喝的跟烂泥似的,没个人样儿。还有的,已经开始在大马路上说胡话了。

好在还有爹娘派车来接他们。

宋昱属于那种酒量不算差的,但是他拳脚功夫了得,一般要找他喝酒的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抗不抗揍。一般人,不管男女,对自己“嘎嘣脆”的细皮嫩肉心里还是有点儿B数的,都没敢主动找事儿灌宋昱酒。于是宋昱一般都是这群人里面最清醒的一个,负责收场和送人。

“哟,超哥。你好好陪着宋爷,我就先回去了。”洋洋是个长的挺漂亮的女孩儿,此时脸红也扑扑的,头发被风吹的没个样子,看起来也不是很清醒,跟孙超一个劲儿,“下次再约哦——”

死死扒着宋昱的孙超神经病似的大呼小叫,道:“洋洋妹子,你走好啊!”

其阴阳怪气程度,宋昱听了都想给这货一转头拍死算了。这样,世界也清净一些。可估计着孙家二老不大同意,说不定还能为了这二货跟自己拼命,便算了。

宋昱几乎是费了半顿饭的劲儿把这群还依依不舍地、抱在一起说胡话的醉鬼分开,再一个个儿塞进车里、关好、送走,一气呵成,动作十分娴熟。

“谢谢你啊,小宋少爷。”孙超家除了司机之外,还让在他们家工作了二十几年的管家跟着一起过来接人,可见孙超在他父母心中的重要性。

宋昱客气一笑:“王伯客气了——一路小心。”

宋昱目送着这些人里面的最后一位,孙超,安全离开之后,一面望着月亮一面等着他的代驾。十分钟后,一个穿着蓝马甲的人骑着小车过来了,跟他确认了一下信息。

南川市新区——这地儿偏僻,但环境还不错。市中心或是老城区的人不爱往这边跑,一般住在这一片儿都是些有家底儿的富人。属于当地很有名的富人圈。

宋昱坐在车上,此时不知是酒精发作还是几个意思,头胀得很。他赶忙把窗户往下开了一点儿。正好瞟见了对面驶来的车辆

但是——

为什么看上去那么熟悉呢?

……

寂静的夜,月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的严严实实,没肯透出一点儿光亮。老城区上空,有吵人的鸟雀从树枝上飞过——那是乌鸦的叫声,仿佛在宣布着什么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