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包子篇)
深夜,刑警队门口的烧烤摊,醉酒的男人们身上游离的荷尔蒙混合着烧烤摊的油烟,勾得旁边几桌小姑娘七荤八素的。
小姑娘们你推我搡,谁也不好意思上前来搭茬,又不断怂恿身边的同伴上前搭讪。
“哎,你看那个白衣服的,看起来怎么那么像沈霁瑜?”
“你花痴失心疯了吧?影帝吃路边摊?你小说看多了吧。”
嗯,事实上,影帝确实在吃路边摊,和一群大喇喇的糙汉子们,把酒言欢,撸着串子。
坐在沈霁瑜旁边的一个寸头男人摸索一下青茬脑袋,看了眼手机:“大影帝,我真有事,不陪你了。你尽兴。”
说完,眉梢带疤的一双隼眼扫过桌上的汉子们:“弟兄们,替我陪好了。任务,明白么?”
一旁的沈霁瑜刚要说什么,旁边一个胆子大的就开始起哄:“行吧沈大影帝,放我们谢队走吧,人家家里小嫂子管得紧,到点儿到不了家,够我们谢队受的。”
寸头男人笑笑,朝着小伙子后脑勺就削了一下子:“别长张嘴跟涵洞似的,满嘴跑火车。”
说罢,冲着沈霁瑜一挑眉:“走了兄弟!”
沈霁瑜起身礼貌相送,被对方按住了肩膀,坐了回去。
沈霁瑜看着那男人粗犷有力的脊背轮廓,想了想,饶是自己常年自律,每天坚持有氧无氧锻炼,但肌肉线条还是和对方比不了。
要想演好这个角色,还得下狠功夫练。
事实上,沈霁瑜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就是在体验生活。他最近正在拍摄的这部剧,是由自己的工作室一手打造的,并不是购买的热门IP,而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全新原创故事。
这个刚刚离开的粗犷男人,就是这部剧的原型,谢逸霄,东北A市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公安部多次大比武中荣获过第一名,立过一等功,做过卧底,缉过毒,年纪不大,是个传奇人物。
沈霁瑜在开拍之前,特地到A市来和谢逸霄接触一阵子,希望可以和他同作息一阵子,找找感觉。
结果沈霁瑜发现,根本没那么简单。这哥们只要不需要加班,肯定是早早回家。想和他同作息,太难了。
一旁的小伙子看着发愣的沈霁瑜,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别瞅了,人都走远了。你也是赶的不是时候,他平时不这样,这不最近小嫂子放假么,管得紧,天天往家跑。”
一旁的傻大个撸了一口串子:“要我说,这找媳妇就不能找岁数太小的,太特么难缠。”
小伙子一撇嘴:“行了吧你,先找着个戏服再说吧。听说过五十步笑百步的,头回听说百步笑五十步的!”
傻大个被绕蒙了,憨憨一骂:“滚犊子,什么五十一百的,喝酒得了。”
一群人笑笑,一旁戴眼镜的说道:“你们怎么确定就是小嫂子管得紧呢?我看是家有小娇妻,谢队自己就忍不住往回跑。”
这个观点,沈霁瑜完全赞同。家有小娇妻,谁不愿意往回跑啊?
一想到这,沈霁瑜脑子里不自主地浮现出蹦蹦跳跳的小丫头模样,灯光昏黄,酒气弥漫,沈霁瑜一不注意就恍惚了,他家的那个小娇妻,正在干嘛呢?
想到这,小伙子催促道:“来来来,大影帝,别愣神,咱几个喝酒。咱们光棍不跟谢队攀比,咱们是精神贵族!”
一旁的眼睛踹了他一脚:“只有你自己是光棍,我们都有媳妇,人家沈大影帝也有,官宣的时候多热闹啊!”
说到这,大家都开始嘲笑起小伙子年纪不大家里不通网络,正在这时,朱迪跑了过来,在沈霁瑜耳边催促道:“瑜哥,别喝了,咱回酒店吧。”
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群热情好客的东北汉子一听可不干了,说什么都不肯放沈霁瑜走。
沈霁瑜也纳闷:“这么着急干什么?”
朱迪看了看众人,半晌说了一句:“嫂子,来探班了。”
众人皆是一愣,你看我我看你的,呆了几秒,全都哄然大笑起来:“嘿,还真和我们谢队神同步了。这家里都有个管得紧的主儿哈!”
沈霁瑜比他们还意外,素昔和他一样,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最近在筹备一部京剧电影,怎么有功夫来东北探班呢?
沈霁瑜略带歉意地起身:“抱歉啊,那我就先回去了。对不住了各位。”
小伙子一副高姿态:“理解理解。”
沈霁瑜和大家又寒暄了几句,就上了保姆车。小伙子看着沈霁瑜匆匆离开的背影,啧啧道:“又是个气管炎。”
一旁的眼睛又一次彼时了这条不懂人事的单身狗。
“还是那句话,不一定,谁屋里藏着小娇妻,谁不着急回去啊。”
——
滚烫的热水很快就在浴室里蒸腾起氤氲的水雾,很快就迷住了姜素昔的双眼。
昨晚,也不知是有日子没和沈霁瑜见面了,还是压力太大的原因,姜素昔竟然梦见了沈霁瑜掉进悬崖里再也出不来了。
她一个人在梦里哭了好久,哭湿了枕头,哭醒了又抽噎了好一会,才慢慢回过神来,发现是梦。
大半夜的,她想找个人抱着撒撒娇,才想起有日子没见着沈霁瑜了。虽然每天电话微信不断,但电子联络毕竟不能代替真实的触感。
她一个人缩在被窝里咬了咬牙,决定第二天再忙,也要飞东北见一见沈霁瑜。
她确实忙,一整天协调了一件又一件糟心事,好在效率不错,压缩了工作时间,才在这个点儿赶到了A市。
她太想见见沈霁瑜了。
热水浇在身上,冲洗着一整日的疲乏与紧张。打湿了头发之后,姜素昔在浴花上挤了一点浴液,轻轻揉搓,起了不少泡泡。
也不知有多久没有这般玩心了,她用手托着一颗泡泡,对着浴室的灯看去。
灯光下,泡泡折射出炫彩,迷蒙又绚丽,她轻轻一吹,泡沫在空中打着转,朝着浴室门口的方向去了。
就在泡沫即将破灭的时候,浴室的门开了。泡沫不偏不倚地落在男人挺翘的鼻尖上。
啪,破了。
沈霁瑜一愣,姜素昔亦是一愣。
沈霁瑜用手抹去鼻尖的水渍,勾起笑意,朝浴室中还没来得及往身上打泡泡的小娇妻看去。
春光无限,旖旎万千,头发上的水顺着她柔和的轮廓低落,一路畅通无阻,最终隐匿于一片神秘。
跟随着那水滴的,还有沈霁瑜几乎能灼人的目光。
姜素昔一张巴掌脸都快红透了,她赶紧往后缩了缩,就好像缩一缩就有可躲的地方似的。双手捧着的浴花毫无作用地往胸前一遮。
根本不是聊胜于无,是欲盖弥彰,是……更为明晃晃的勾引。
“你……快出去,我还没洗完呢。”
沈霁瑜浅笑,都结婚这么久了,这丫头还这么害羞?他直接向前走去,浴室门应声而关,“没洗完,我们一起洗。”
沈霁瑜一把揽住姜素昔的腰肢,滑嫩的手感是他几经夜寐怀念的拒绝。湿漉漉地揉进怀里,直抵在胸口。
滚烫的。
姜素昔抬着脸,看着昏黄灯光下自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红晕也能传染似的,慢慢也覆在沈霁瑜的耳根与两颊之间。
姜素昔轻嗔:“衣服也不脱,都湿了。”
沈霁瑜轻哂:“不怕。”
说罢,一枚清浅的吻就落在了姜素昔那双桃花眼上。她本能地闭上眼,仰着脸去享受这枚很久不曾享受的轻吻。
结果,手中的浴花被夺了去……
“来,我帮你打。”
热水浇灌着两个湿漉漉的灵魂,浇不灭烈火遇上干柴。
姜素昔轻咛:“去……床上。”
沈霁瑜齿间轻磨着她颈侧的嫩肉:“来不及了……”
姜素昔后悔了。自己千里奔袭,本以为占尽天时地利,结果被对方一路攻城略地,挞伐占尽……
嗯,被欺负了。
——
筹备了小半年,刑侦剧的筹备工作已经差不多了,沈霁瑜也正式进组。
开机当天,姜素昔特地又飞到了东北参加了仪式。她安安静静地坐在场外看着沈霁瑜拍戏,托着腮,眼前景和记忆高度重合。
一时间晃了神,竟有着梦想照进现实的窃喜。
剧组的工作人员们蹲在一起小声议论着:“嫂子这真有耐心,就这么一动不动看着,也不吭声。”
“迷妹都做不到这么专注,这得多崇拜瑜哥才能这么入迷啊。”
“啧,嫂子八成也是瑜哥粉丝。”
“啊……我也想嫁给我的爱豆。”
“大白天,做梦遭雷劈。”
终于熬到了晚上,沈霁瑜没有夜戏,收了工,二人手牵着手到了酒店。
几乎是刚刚关上酒店的门,沈霁瑜就把怀里的小人儿抵在了门后。自打那次浴室激/情,这一个多月以来,两个人两地分居,却也没耽误正事儿。
恰当的分离催化出更多新鲜感,两个年轻人食髓知味,一个多月间,姜素昔来探了三次班。沈霁瑜也不甘示弱,夜奔探妻也有三次。
啧,怎么说呢,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小别胜新婚吧。
“怎么着,还上瘾了?”沈霁瑜低头去厮磨姜素昔的耳廓,语气低沉嘶哑,气息灼热。
很显然,是暴风骤雨的前奏。
结果暴风骤雨被生生挡在了门外,姜素昔小手一推,推开了沈霁瑜灼热的胸/膛。
“别闹,我有正事要说。”
沈霁瑜眼角笑意渐魅:“我这也是正事儿。”
姜素昔却严肃许多:“给你看样东西。”
说罢,在沈霁瑜不□□分的动作下,姜素昔艰难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体温计一样的东西,递到沈霁瑜面前。
沈霁瑜接过,足足愣了有一分钟之久。两条红杠明晃晃地灼着沈霁瑜的双眼。
他第一次知道,红色有这么晃眼睛,竟然能晃到眼角湿润的程度。
他既惊喜又错愕,半晌回过神来,看向姜素昔。一时间激动得短暂失去了语言表达功能:“这……这……”
姜素昔噗嗤一声笑出来:“完了,我孩子还没等出生呢,就有了个傻爸爸。”
沈霁瑜眼底都红了:“你真的……怀孕了?”
姜素昔一把夺过那个验孕棒:“还有假的?”
沈霁瑜又一次激动得不知所措起来,半晌才拦腰抱起姜素昔……他太高兴了,他想把姜素昔抱起来幼稚地转上几圈……
可又一瞬间怕伤着她。
完了,他开始患得患失了。
是夜,姜素昔靠在沈霁瑜的胸口拈着自己的发梢,心思全然不在头发上,问道:“你怎么还不睡?”
“兴奋,睡不着。”
“想什么呢?”
“想孩子上清华好还是北大好。”
“我觉得你还是实际一点,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可我还不知道是男孩女孩呢,怎么起名字?”
姜素昔抬脸看去:“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我都有一个儿子了。”
是芽芽。
“嗯,芽芽要有小弟弟小妹妹了。”
沈霁瑜的一枚吻落在姜素昔的额头。
这世上,又有一颗沉甸甸的珍珠要落在他的手上了。
姜素昔,芽芽,这个没出世的孩子……
沈霁瑜闭上眼,幻想着一家四口手牵着手走在夕阳下的场景。
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对,还真是“甜蜜的负担”。
作者有话要说:到此全文完结啦。
这章里被小媳妇管得服服帖帖的硬汉刑警队长谢逸霄,就是下本《嘿,大叔》的男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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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会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