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第 174 章

“哈哈~老祖早该如此,若有心魔在此,咱们白虎岭的小妖崽子们也不必出门历练了。”对于老祖要在书院里放几个心魔的提议,胡千秋简直举双手赞成,他早就觉得老祖对这帮小崽子们太过于宠溺,以至于小小年纪,吃不得苦,受不得委屈,修为更是一塌糊涂,长此以往,还能有甚么出息?

“历练还是要历练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白闻秋急忙开口,挽救了小崽子们出门历练(公费旅游)的宝贵机会,“至于心魔嘛,不过是叫他们知道知道人心的险恶罢了。”

见胡千秋还是一脸打了鸡血的样子,白闻秋忍不住戳破了山长大人的美梦——

“先生莫不是以为,有五郎他们在,那些心魔真的敢引诱孩儿们犯下甚么不可挽回的大错?”

胡千秋:“!!!”尼玛啊,他怎么忘了这一茬?

再流弊的心魔,那也是老祖的属下啊,见到蓝应闲也要尊他为少主好吗?两个虎妞被老祖捧在手心里宠着,更是比凡间的公主还要尊贵,心魔哪里敢去招惹这三个小祖宗?

至于其他人……呵呵!胡千秋暗暗在心里冷笑一声,据说阿修罗族是出了名的会看眼色,只怕过不了多久,便会察觉到老祖对这帮小崽子们的宠溺,到那时,别说历练了,以传闻中阿修罗族对他们老祖的阿谀,说不定还会帮着老祖给这帮小崽子打掩护。

他就说,老祖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转了性子,要用心魔锤炼这帮小崽子们了,原来是笃定了这帮心魔不敢欺负小崽子们!

想通了这一层,对于老祖“虚情假意”的问他到底要挑选什么级别的心魔放到书院这边,胡山长便十分佛系地表示:但凭老祖吩咐。

不然还能怎么办?他敢挑厉害的吗?就算他敢,也要老祖肯放人才行。不,就算老祖真的愿意放人,那帮心魔惯会看老祖脸色行事,说不定到时候还会故意给小崽子们放水……胡千秋顿觉心累,他早该知道,整个白虎岭从上到下都是惯孩子家长,从根子上就长歪了!

其实胡千秋也算是猜对了,从头到尾,老祖就只是跟他客气一番罢了,从来都没想过要让胡千秋自己来挑——开玩笑!他家三个孩子都在书院读书,他会把自己都不放心的老师送进去吗?

最终入选的心魔有两个,一个是上回他在十二品血莲空间里搞小发明的时候,主动跳出来帮他下血池采集莲花莲叶的,名字叫做玄箬,长得非常像前世白闻秋的表妹特别喜欢的一个明星,一双眼睛尤其的出彩,灿若星辰,笑起来格外的真诚可爱,简直一丁点都看不出来是幽冥血海中诞生的心魔。白闻秋挑中了他,主要是因为这家伙有眼色,又会来事儿,他相信有些事情不用自己出言点破,玄箬也能猜到他将他们留在书院的真正用意。

另一个是位姿容出尘的女修罗,她有个极其好听的名字,叫做千山雪,其实书院里这么多正值青葱年华、情窦初开的学子,本不该安排这般美貌绝伦的女修进来的,但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他记得表妹曾经跟他说过,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喜欢上一个特别优秀的爱豆,这样的话,等你到了谈恋爱的年纪,就不会轻易被渣男给骗走了……

咳~当然了,哲神表妹后面还接了一段话,如果这样也被骗走的话,那最起码说明渣男的颜值身材都是爱豆级别的,就算被骗了,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所以,老祖决定采纳群众的意见,整一个绝代佳人到书院里,先把这帮小兔崽子们的审美拔高一点,别到了外面,略看到一个楚楚可怜的白莲花就头脑发热扑了上去。

白闻秋不反对自由恋爱,但是,作为一个感情洁癖患者,他强烈反对任何欺骗和利用性质的爱情,不对,那甚至不配称为爱情,只配叫诈骗!

另外,老祖把千山雪安排到书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觉得阿寒和阿雪渐渐长大了,是时候让她们学学女孩子应该会的那些手段了。老祖这么做并不是对未来女婿们有什么恶意(才怪),主要是觉得吧,自己家的宝贝闺女,宁可叫她们从小学会如何骗人,也不能教得傻乎乎的出去被人给骗了。

没错,老祖他就是这么的护短又不讲理!

玄箬小哥哥和千山雪小姐姐在书院的初次亮相,便引发了轰动——哪怕是山长胡先生从族里带来的几个母狐狸,都没有这两位新教习漂亮好吗?

听说新教习会给他们开设新课程,学渣们顿时跟打了鸡血似得,恨不得新课程立刻上线——有这么好看的教习,他们甚至都不想下课了好吗?求加课啊新教习!

“老祖果真算无遗策!”事到如今,胡千秋可算是服气了。

他就说,老祖不可能一味惯着这帮小崽子们的,果然!一上来就下狠手啊——对于尚未定性子的少年们来说,情关可不就是人生第一大关?想当初他们九尾狐族多少族人栽在这一关上?

“让千山雪教习重点教教女学生们,咱们白虎岭的小娘子个个都尊贵得很,可不能叫外面的坏小子随便拐了去。”老祖状若无意地吩咐道。

胡千秋顿时露出了惊恐莫名的表情。

书院里那些女学生,要真的从千山雪这个心魔手底下出师了,天底下还有什么坏小子能骗到她们?别到时候被她们给骗了,还要替她们将银子给数好吧?

将两个精心挑选的心魔丢给了胡千秋,白闻秋便拖着孙悟空,忙着回血莲空间,看看能不能给战死的阴魂们炼制肉身。

作为洪荒大佬,冥河老祖和女娲一样,都是造物小能手,只不过,女娲的技能点在了造人上,而冥河老祖,咳,前世可能走了点弯路,喜欢搞一些暴力战斗系的发明。

不过,这辈子有了白闻秋在现代社会的记忆,如今的老祖开始走科技兴邦路线,除了搞一些改善生活质量的家用电器小发明之外,他甚至开始偷偷研究智能机器人了……虽然初衷是给他家小猴崽子准备一份惊喜,但,没想到这个研究居然很快用到了正途上。

炼制肉身不是那么好办的,否则的话,女娲也不会因造人的大功德成圣了——可怜冥河老祖,上辈子就是因为科研方向出了差错,到死都没有窥得成圣的机缘。

不过,谁让老祖满脑子现代社会的脑洞呢?他很快便找到了钻空子的法子:既然没办法像女娲那样用泥巴造人,那他可以像造机器人一样,用他这个十二品血莲空间里的莲叶莲藕,只单独造一个肉身躯壳出来,然后再想法子让这些阴魂寄托在躯壳上,其原理就相当于搭乐高,只不过,他这个乐高必须是能动能跑、还能寄托神魂的。

因为要拿来做设计模板,老祖不得不提前将准备给孙悟空的惊喜礼物拿了出来。

“这是给我的?”看着眼前与他等身高的仿真机器人,孙悟空眼中的惊喜简直快要满溢出来了。

说是机器人,其实为了照顾到这个时代的审美,老祖还是给这个机器人做了很大调整的,首先就是外貌上,基本按照这个时代的书童形象设计的,身高比孙悟空略矮一个头,大眼睛、笑起来有可爱的酒窝,看着十分讨喜,最关键的是“他”能动能跑,还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还能翻跟头、耍简单的刀枪棍棒招式。

这些都是白闻秋按照前世智能机器人的原理,把设计好的“程序”以阵法的形式篆刻好,刻画在人偶的零件里,所以,如果孙悟空哪天手贱把这个机器人书童拆开的话,就能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阵法了……

“喜欢吗?”看着孙悟空念动咒语,让机器人书童在旁边翻跟头,白闻秋笑盈盈的折了一根莲茎,去掉上面的荷叶,给人偶做了一根金箍棒,让他给孙悟空耍了一套棒法。

“特别喜欢!秋秋你待我真好!”孙悟空美滋滋地黏到了白闻秋身上。

老祖还就吃他这一套黏黏糊糊的样子,脸上略带了一丝嫌弃,身体却很诚实地放松了下来,任由某个毛手毛脚的猴崽子在他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捏捏,黏糊了好一阵子,白闻秋才将人推到一边,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衫,让孙悟空和仿真书童玩一会儿,开始研究怎么用血莲炼制出更加仿真的肉身。

冥河老祖的十二品血莲乃是洪荒至宝,当年冥河老祖曾在此间炼有四亿八千万血神子□□,只不过,白闻秋需要炼制的却不是□□,而是有血有肉、能寄托神魂的躯壳,这就比较麻烦了。

琢磨了好几天,老祖最后还是决定借用现代技术原理,在炼制的躯壳大脑的位置,设计一个类似于电子芯片的东西,再让阴魂寄托在芯片上,通过一个阵法指挥身体各个部位。

为了能让这些战死的阴魂能够和生前一样享受生活的乐趣,老祖在炼制好的躯壳内刻画了无数作用功能不同的阵法,从五官的感受到四肢的触觉,甚至连消化系统和心跳都模拟了真人,作为第一个勇于尝试的实验对象,野牛精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真的寄托在这样一副人造的躯壳内重生了!

“怎么样?有没有感觉身体哪里不舒服?”老祖满含期待地看着野牛精,他老人家现在科研之魂爆发,大有立志成为洪荒第一科研大牛之势。

“额~别处倒是极好,就是这躯壳,似乎没有排泄之处……”野牛精扭捏道。

闻秋:“……”他怎么把这么重要的配置给忘了?

一番敲敲打打,又在躯壳内增加了几个功能型法阵,总算把排泄系统也给做好了,这下子野牛精可算是得意了——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出去见他家阿栩了。

当初阴阳相隔的时候有多痛苦,现在就有多期盼这隔世的重逢……

“行了,想他就出去见见吧!顺便替我看看,这具躯壳在外面用着有没有什么不便之处。”摆了摆手,白闻秋让孙悟空替他将野牛精送了出去。

“大圣,我家阿栩他……可还记得我?”站在十二品血莲空间的出口,野牛精扭捏着小声问道。也不能怪他近乡情怯,主要是在野牛精眼里,他家白栩是哪哪儿都好,世间独一无二般的存在,不知道多少人觊觎他家白栩,从前有他在身边,自然没人敢去骚扰,他战死之后也曾想过,若是白栩今后改嫁,他也没甚么好怨的。只是,这番话他无论如何也不想问出口,因此,最后便只能拐弯抹角的向孙悟空打听了。

“何止记得!你不知道,你战死之后,白栩一直好生替你照应着你的族人们,如今你家的小崽子们在书院读书,白栩每次去书院给五郎他们送东西,也会给你家的小牛犊子们准备一份带过去。”孙悟空和老祖一样护犊子,一听这话,立刻忍不住开始给白栩表功。

“我问的不是这个……”谁知道野牛精这家伙根本对自己的族人毫不在乎,他真正在乎的就只有白栩好吗?

孙悟空颇为不解地看着他。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家秋秋之外,大圣是不会有那个闲心思去揣度任何其他人心思的,这个“其他”的范围,包括白虎岭以及花果山的所有人……

“小妖的意思是……我家阿栩,可曾另有婚配?”咬了咬牙,野牛精终于放下了脸面。面子算甚么?情郎才是他重生最大的意义好吗?

“自然没有!”孙悟空谴责地看了他一眼,“你为他而死,他岂会轻易忘了你?”

别看猴哥平时大大咧咧的,涉及到感情这方面,却是比老祖还要坚贞纯情,这也是他为什么如此欣赏白栩的主要原因,花果山的猴妖们对情爱一事十分随意,甚至有母猴子刚生完小猴子,一转身便和其他公猴子搞到了一处的……从前孙悟空觉得无所谓,可自从心里有了人,他便看花果山那群毫无节操的猴子们各种不顺眼,尤其是到了繁殖季节,简直都不愿意回去,生怕看到了什么辣眼睛的场面。

“我就知道我家阿栩是最好的!”野牛精美滋滋地催促道,“还请大圣带路,送我回去吧。”

白栩正在外院看管事的们在理账,这些账本每旬会先汇总到他这里,再由他核对一遍,确认无误后送到书院给五郎最后查验,只是,今日管事的们明显发现,白栩的精神似乎有些不太好?

“阿栩?”一个陌生的声音突然出现在外院的垂花门内。

白栩心头一跳,猛地回头,一个高大而又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家里有点事情,忙到晚上才有时间坐下来码字,总算保住了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