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无忧很快就被心狠手辣的沐岛主给驱逐出境了,并勒令在改过自新之前不允许再登陆丹凤岛。
但是很显然,这并没有打消他对阮晓云的狼子野心。
他求见了几次,被沐承萱拒绝了他的进入申请,这小子也不气馁,不知道怎么的,居然被他找到了一个丹凤岛的bug。
就是虽然大乘期以下的修真者进入需要沐承萱的同意,但是灵兽作为动物却不需要!
不过实际上,这个bug放在别人那边也没用。
一个是因为单独放灵兽离开身边会很危险。另一个就是几乎所有的灵兽都不怎么听话,命令它去哪做事,如果不在后面盯着,基本上不会理会。
但是金刚鹦鹉一听说是来找阮晓云那就不一样了,非常听话地嘎嘎嘎飞过来,爪子上抓着一个体积比它还要大的盒子。
沐承葵是第一个发现这鸟的人,好奇地打开一看,一打开是满满一盒子的珠宝首饰,晃瞎了他的眼睛。
顿时有点抑郁。同样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修二代,怎么人家就这么有钱,自己平时多买点东西还要被姐姐教训,这待遇是不是也差的太多了?
洛花盈摇着扇子一脸赞叹:“呦,还挺大手笔。”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从她的产业里面买的,一眼就能看出价格。
“拿回去拿回去,我不要。”阮晓云躲得远远的,一脸惊恐,看都不敢看,更何况是收下。
洛花盈过去rua她的小脑袋:“好了,丹炉也调整好了,姐姐要回合欢宗了。还有,回去的路上我会顺便帮你去教育一下霍无忧那傻小子的。”
不知道洛宗主口中的教育是怎么样的,但是霍无忧真的还消停了半个月,但是仅仅只是半个月,他就改变策略,卷土重来。
他开始送吃的过来。
瓜果、糕点、零嘴,简直就是一部《古代零食大全》。
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某一天,金刚鹦鹉拎着一个竹篮过来,里面竟然是一个篮球大小的冰块,从颜色的分布看来,似乎中间是空心的。
金刚鹦鹉嚷嚷着:“嘎,敲开。”
沐承葵平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唯一热衷的事情就是看热闹。
反正想着有了霍无忧这么好个目标,阮晓云应该是不会祸害清清白白的自己了,这段时间也不恐惧女人了,居然十分大着胆子日日来找阮晓云玩,毕竟岛上除了他之外,也就阮晓云比较清闲了,心心念念就等着看霍少主今天又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一看到今天果然整新活儿了,沐承葵顿时十分好奇,心想着这要是退回去也化了,何必呢?就自己做主,拿来一个银质的勺子,当着阮晓云的面敲开了。
看到里面的东西,阮晓云当场震惊——
那竟然是一碗冰淇淋!
底层铺着厚厚的一层沙冰,上面是堆成小山一样的乳酪,“小山”上面则是点缀着切成小块的水果,“山脚”下用清透的蜂蜜围了一圈,正一点一点渗进下面的沙冰中。
阮晓云:“……”
她以前好像在书里面看到过,古代确实也有冰淇淋,似乎是从北方游牧民族那边传来的,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真的能遇到。[1]
炎炎夏日,试问有哪个人能拒绝这个。
特别是从穿越到修真界之后就再也没有吃到一口零食的阮晓云。
杀人诛心,简直过分。
“这什么意思?吃的?”沐承葵却发出不解的声音,“一个金丹期的变异冰灵根,他就用来搞这个?”
修真者到达筑基之后,身体便不会对天气的变化冷暖再有反应。好处就在于,这样一年四季他们穿的衣服都一般厚,做衣服的钱都能省下不少……
所以炎炎夏日,一碗散发着凉气的冰淇淋,在沐承葵看来毫无吸引力。
而且他已经辟谷好几年,就算是之前没有辟谷的时候,沐承萱也是管的极其严格,每天都是粗茶淡饭、少食荤腥,吃得最多的就是后山苦不拉几的灵草,更不用说这些花里胡哨的零食了。
阮晓云忍了又忍,忍了又忍,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有忍住。
“你没有吃过?要不要尝一口?”但是她不好意思直接表达自己想吃的欲望,于是先试探性的引诱了一下沐承葵。
“这种凡人吃的东西……”沐承葵哼哼唧唧,略带嫌弃,非常无所谓地吃了一口。
然后,瞬间惊为天人!
阮晓云重新找来一套餐具,两个人分着把那一碗冰淇淋吃完了。
阮晓云只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都是被沐承葵吃掉的。
吃爽了的沐承葵半靠在窗边的贵妃榻上,一脸惬意:“变异灵根就是不一样啊,还有这种好处。”
阮晓云蹲在地上,用小勺子把最后剩下的一点沙冰喂给九尾吃。九尾吃的开心极了,九条尾巴摇得跟螺旋桨一样。
凤凰和金刚鹦鹉蹲在窗台上,都是一脸嫌弃。虽然是灵兽,但是鸟类精贵的小小胃还是比不上兽类的强悍,对于冰的东西敬谢不敏。
沐承葵没心没肺,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其实仔细想想霍无忧也挺不错的,你要是跟他在一起了,起码吃的方面就不愁了。要不你考虑一下?”
阮晓云面无表情看他一眼,然后沐承葵就被九尾喷了一脸蜂蜜味的口水。
收到冰淇淋之后 ,阮晓云把金刚鹦鹉留下来住了两天。
这两天她拜托沐承葵去采购了一些材料,都是鹦鹉喜欢吃的东西,带壳的五谷杂粮,墨鱼骨,还有一些鸡蛋。
沐承葵这位地主家的傻儿子从出生开始就待在丹凤岛,基本没有怎么下去过,如何知道这些东西要在哪里买,最后还是找的阿伟帮忙。
丹凤岛荒废多年的小厨房里面,两个半大不大的少年共同款的托腮姿势坐在厨房门槛上,看着阮晓云熟练地把鸡蛋黄分离出来,然后加入磨成粉的墨鱼骨,最后加入小米,均匀搅拌。
阿伟小声说:“好厉害。所以这到底在做什么?”
沐承葵:“不知道,应该是做吃的吧?”
阿伟心说废话,在厨房不是做吃的还能做什么?
沐承葵想起来今天刚吃的美味,正好想要找人嘚瑟一下:“对了,你吃过冰淇淋吗?我告诉,我今天吃了,可好吃了的,又冰又甜,还有水果块。虽然这东西是凡人发明的,但是听说他们那边也只有达官贵人才吃得到,非常难得!”
阿伟怔了一下:“我好像……”他本想说,我好像小时候吃过的。
那个时候,他的族人还没有死光。
阿伟低下头,淡淡地说:“没吃过。”
沐承葵笑嘻嘻搂住他的肩膀:“没关系,下次如果还有,我一定叫上你。”
阿伟笑起来:“好呀。”
阮晓云那边,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完了,看着炉子却有点茫然:“额……这怎么点火?”
就算是高大上的修真界,但是厨房里面依然是最朴素的农村大铁锅,下面的炉子已经塞满了不知道放了多少年的木头,也不知道还烧不烧的起来。
重点是,只用过电磁炉的阮晓云根本不知道怎么点火。
“哦,我来。”阿伟积极地跑过来,打了个响指,炉子里面就熊熊地烧起来。
“哇欧~谢谢,没想到你居然是火灵根?”她记得沐承萱说医修大部分都是木系灵根。
阿伟蹲在地上,又往炉子里面添了两根柴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准确地说,我不是火灵根,我小时候受过伤,现在五种灵根都有,又叫杂灵根,所以都会一点点。”
都会一点点,意思就是都没有办法做到专精,这就是他修炼不易的原因。
大约也只有沐承萱那样的木系单灵根,或者是霍无忧那样的变异冰灵根,这类天才中的天才,才有机会二三十岁就到达金丹期吧。
阮晓云会意地点点头:没毛病,这设定非常起点。
阮晓云诚心诚意道:“你要这样想,你比别人多几种灵根,就代表你比别人多几种机会。”
阿伟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只是很勉强地笑了下。
不过,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说这样的话。
他很感激。
说话间,铁锅已经烧热了,阮晓云就把刚刚处理好的材料倒进去,翻炒起来。
小米虫沐承葵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现场炒米,十分好奇地凑过来询问。
阮晓云告诉他,这个叫蛋米。
知道这是她专门给金刚鹦鹉做的零食之后,沐承葵出谋划策地说可以加一株什么什么灵草。
那是阮晓云没有听说过的东西,但是沐承葵简单说了性状和用处之后,她觉得应该没有问题。
不多时,阿伟去库房帮沐承葵把他需要的灵草取回来了。阮晓云又做了第二份,在里面加入了沐承葵建议的灵草。
经过了一晚上的晾晒,两份蛋米都已经可以吃了。
金刚鹦鹉高兴地像一只丘比特一样绕着阮晓云转圈圈,不断地叫着“嘎,喜欢喜欢”。
吃到那第二份加入了灵草的蛋米之后,更加直接幸福得进阶成了“嘎,爱你,爱晓云。”
阮晓云忍不住笑意,拍拍它的脑袋,把两袋子吃的都系在它的爪子上:“好了,不许调皮,回去吧。”
本来阮晓云的意思是,虽然我们没有吃但是冰淇淋化了还是十分浪费(阮晓云:对,没吃,只是化了),所以还两袋宠物零食给你,公平公正,两不相欠。
反正料定了金刚鹦鹉应该不会出卖自己,还特地让沐承葵帮她写了字条,表达了“非常感谢,但是大可不必”的中心思想。
但是很显然霍无忧不这样想,虽然没有再继续送吃的,却开始从另外的方面讨好阮晓云。
反正总归就是从她需要的东西下手,而阮晓云现在最需要的是灵气,他就在外帮她大肆宣传神奇光辉的神医形象。
后面的一两个月,丹凤岛慕名来了很多拜访阮晓云的人,大部分都是带着自己的灵兽来让晓云看看为什么不听话,连带着来丹凤岛看病的病人也多了不少。
处理完了一只牙疼的豹子,一只积食的棕熊,一只水喝多导致腹泻的瞪羚,还有一只被自己的刺卡住喉咙的刺猬,阮晓云也终于意识到,霍无忧这个人的号召力可真是了不得。
因为阮晓云所收的诊费就是一年的灵气,且每次都要用丹炉收集,然后就要丹凤岛运气大赛第一名的得主阿伟小兄弟来“抽扭蛋”,所以沐承萱直接就派阿伟留在阮晓云身边帮忙了。
阿伟随口给阮晓云科普:“玄冰宗现在是升仙阁之下第一的宗门。而且升仙阁阁主、那位仙尊大人据说已经有百年没有露面了,所以在权势上来说,玄冰宗宗主霍敬武,才是现在的正道第一人。霍无忧作为玄冰宗少主,自然身份不一样。”
阮晓云:“……”
很好,我以为的小可怜竟是顶级富二代,怨种竟是我自己。
这让阮晓云更加坚定了不能和这种福布斯排行榜上的大佬搅在一起的决心。
但是不管怎么样,托霍无忧的福,来到修真界不过三个月的时间,阮神医在修真界彻底声名大噪了!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你爹福布斯排行太高,我们不可能。
作者:那你猜猜第一名是谁?
[1]文章《古代也有冰淇淋,你造吗?》
酥山、冰酪:“冰淇淋”谁不爱呢?
冰淇淋是不少人夏天的最爱,唐代有一种叫酥山的甜品,堪称唐朝人的“冰淇淋”。
“酥”是从北方游牧民族传来的一种乳制品。制作“酥山”要先将“酥”(乳酪)加热到近乎融化的状态,然后滴淋在器皿里,一边淋一边做出山峦的造型,做好之后再将其放到冰窖中冷冻,最后还会插上花朵、彩树等装饰品点缀。
王泠然诗云:“素手淋沥而象起,玄冬涸沍而体成。”除了白色的“酥山”,还有“贵妃红”或“眉黛青”染出来的红色或绿色的“酥山”。卖酥山的小贩在唐朝街市上非常普遍,平民百姓也能享用。
南宋诗人杨万里曾在《咏酥》中描写食用酥山的爽快感觉:“似腻还成爽,才凝又欲飘。玉来盘底碎,雪到口边销。”
元代,经过御膳房的多次改进,一种叫“冰酪”的冰冻奶食成为宫廷夏日必备的消暑甜品。冰酪的制作方法不得外传,只有皇宫里的人才有口福享用,但有御赐冰酪的传统。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元大都时就曾吃过冰酪。
相传,马可波罗离开中国时,元世祖忽必烈把冰酪的制法透露给了他。马可波罗回到家乡,又把它献给了意大利王室,冰酪便传入了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