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朗伊尔城(9)

沈西陆就这么静静地注视着她。

他没有戴眼镜,微红的眼尾潋滟勾人,周身的气质收敛,少了几分冷漠与疏远的距离感。

唐之秋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硬着头皮把药放在床头柜上,转身就走,喊肖琼:“肖琼,你来照顾他,我要走了——”

她的手腕被人握住了。

男人的指腹滚烫,手劲很大,皮肤却是软的,在她腕处的肌肤上轻轻摩挲。

唐之秋下意识甩开。

他也不生气,只是问:“去哪里?”

“这重要吗?”唐之秋反问,漂亮的杏眼里尽是淡漠的冷意,“沈先生,一个巴掌拍不响?”

沈西陆不答。

如玉般的修长手指抚上侧脸,肌肤火辣辣的感觉似乎尚未消散,他问:“你打的?”

唐之秋:“沈先生,虽然我长得好看,但我脾气不好,自己摔了一跤撞到脸这种事情就不要怪在我头上了吧?”

说这话时,她的眼睛红红的,有水光在闪。

小刺猬。

沈西陆想。

唐之秋气在头上,还想再讽刺几句,却听见男人的声音:“对不起。”

她愣住。

他的语气是带有温度的,眼神也柔软几分,仿佛被抛弃的幼犬,一点一点收起锋利的爪牙,“我不记得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了。如果伤害了你,我向你道歉。对不起。”

唐之秋一拳陷进棉花里,气话散得干干净净。

“什么也没发生!多喝热水补补脑!”

她丢下一句话,几乎落荒而逃。

肖琼小心翼翼推开了门,看看床上的沈西陆,又看了看唐之秋离去的方向,“看不出来啊,沈哥,你做什么了让唐妹妹气成这样?”

沈西陆沉默不语。

他按了按太阳穴,眼里疲惫难掩。

人体温上来了,会变得不清醒,浑浑噩噩的。

以至于……他也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会用“醉酒断片”这个蹩脚的借口来掩盖自己的局促不安。

他清楚地记得每一个细节。

闭上眼,就是昨夜的画面。

寒风,大雪,黑夜。

柔软的唇,滚烫的躯体。

肖琼:“小沈?”

沈西陆忽然说:“我犯过一个,很大的错。”

肖琼:“……哈?”

床上的男人垂下眼,脸上晦暗不明,“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肖琼问:“有多大?”

“过去了很多年,也放不下。”

肖琼一下子不知该怎么回答。

“谁没点故事啊,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呗,那么在意曾经干嘛,活在过去多累啊,”他转移了这个话题,“小沈,我打了热水,你泡药吗?”

“……嗯。”

“对了,”趁着气氛正好,肖琼赶忙问出了那个问题,“你和唐妹妹是什么关系啊?”

其实答案已经很明显了,肖琼只是觉得不可置信。

他与唐之秋认识有两年了,和认识沈西陆的时间差不多。

唐之秋是个典型的豪门大小姐,社交软件上十分活跃,经常出席时尚秀展,开着七八位数的跑车,骄矜洒脱,说走就走,过着他们普通人一生都无法想象的生活。

看似不好接近,其实近距离相处起来,会发现她的细心和温柔。

而沈西陆呢?低调、内敛,对学术之外的生活毫无兴趣,活得像个工具人。虽然他身上的西装永远没有标签,从不透露自己的住处,可他像个正常的研究人员一样,开着广告商赞助的车,没有物欲的需求。

唯一与这些研究人员不同的,是沈西陆与生俱来的矜贵气质。哪怕一同参加一个实践活动,同样一身灰头土脸,只有沈西陆永远保持得体与优雅。

他们二人,像是两条平行线。

怎么可能会相交?

沈西陆闭了闭眼。

活在过去,很累,是不是?

她也这么认为吗?

所以她早就放下了。

她不需要他干涉她的生活。

他听见自己缓缓道:“她是我的初恋。”

——但他不愿。

*

“前男友,”唐之秋边走边说,“很多年前的事,早就没关系了。”

余大哥与她并肩走出小木屋,闻言一笑,“确实。”

难怪他们之间的气氛总是很诡异。

和前男友在一个队伍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这多尴尬啊!

余大哥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过来人的表情:“妹子,哥理解你。”

唐之秋:“……”

是时候让余大哥说出他的故事了。

余大哥去取车,唐之秋给她的向导打电话,没过多久,向导的车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之内。

向导名叫埃里克,比唐之秋略大一些,有着典型的挪威人长相,金发碧眼,身形高大,绅士地为她拉开车门,“您真好看。”

唐之秋笑着回答:“谢谢,您也很英俊。”

一来一去,二人很快就聊了起来。

埃里克不是本地人,来自挪威内地。来到朗伊尔城之后,爱上了这个地方,选择在此地定居。听闻唐之秋是中国人,他表示自己一直对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家充满兴趣,如果他能攒到足够的钱,一定会去中国旅游。

车在雪地里平稳地行驶。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他们来到了犬舍。

犬舍设在半山腰,各种设备一应俱全,向远处俯瞰,可以看见群峦深深浅浅的影子。

埃里克在身边介绍,说是这里用到的多为阿拉斯加犬以及格陵兰雪橇犬,体格高大健实。

唐之秋好奇地看过去。

一百多只雪橇犬,分布在雪地的犬舍里。有的十分精神,有的懒懒散散,有的似乎刚跑完一轮回来,困倦地打着瞌睡。

不少雪橇犬见了埃里克,纷纷兴奋地“嗷呜嗷呜”叫个不停,似乎是见了熟人。

埃里克去挑选拉雪橇的犬,唐之秋跟在他的身后,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

过了不久,埃里克牵着十只选好的雪橇犬过来。

领头的一只雪橇犬有着黑白相间的皮毛,湿漉漉的双眸柔软温顺,一眨不眨地看着走近的唐之秋。

唐之秋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脑海里闪过沈西陆躺在床上的样子。

也是这样,温柔,顺从,安静,像一幅静态的画。

她跑出来玩,也不知道沈西陆现在怎么样了……

埃里克还兴致勃勃地问她:“你想做驾驶员还是做乘客?这段路弯过去可以去冰洞,要去看看吗?”

“驾驶员,”唐之秋没怎么犹豫,只是对于下一个问题,眼神略有躲闪,“再等等吧,晚点决定。”

埃里克点点头:“好。”

他教唐之秋如何驾驶雪橇。

人踩在雪橇上,手腕套着粗粗的麻绳,一端牵着拉雪橇的雪橇犬。埃里克先示范了一段路,然后坐下来,示意唐之秋来试试。

唐之秋接过了麻绳。

领头的雪橇犬似有所感,转头看了她一眼。埃里克以为它在讨要食物,便道:“加油伙计,好好拉车,晚点加餐!”

雪橇犬叫了声,又转了过去。

唐之秋的心都被看化了。

呆呆傻傻的阿拉斯加,倒也有种别样的……萌。

她小心翼翼地拉着绳子,几乎可以感觉到前方雪橇犬湿热的呼吸。雪橇被拽着前行,她刚开始还略有拘束,很快就掌握了平衡。

埃里克吹了声口哨:“漂亮!”

唐之秋笑起来。

猎猎的风贴在耳畔,羽绒服的帽子被吹开,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扬,天空渐渐暗淡下来。

雪橇在雪地上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沿着山道蜿蜒,前方的山峦很快笼上一层阴影。

领头的雪橇犬忽然停顿片刻,然后腿上蓄力,奔进了夜色里。

埃里克的喊声揉碎在风中:“唐小姐,抬头看!”

抬头看。

头顶有什么?

迎着扑面的寒风,唐之秋抬起头。

幽幽的绿,沿着山峦起伏的形状,勾勒成完美的弧度。

是极光。

天空呈现出多种绚丽的色泽,层层叠叠,以浮动的极光为始,铺开璀璨的星空。

山川浮沉,星河流转,舞动的极光点亮了每一处黑暗。

唐之秋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一声一声,像海浪拍打岩礁,细雨撞开雾霭。

欧罗拉扬起了裙摆。

“这是极光的最佳观赏点之一,”高大的白人向导眼里带笑,“据说看见极光的人一生都会幸福。唐小姐,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有心事,希望自然的美景能够驱散你的烦恼。”

他也站起来:“其实离北极点越近,越难看见极光,朗伊尔城并不是最适合观赏极光的城市。但我还是想留下来。”

他张开双臂,站在极光下,站在群星熠熠、山峦环抱的雪地之中,仿佛拥抱了整片天地。

“因为我在这里,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埃里克的眼里有火焰在跳动。

那一瞬间,唐之秋的脑海里涌现很多画面。

提起专业时滔滔不绝、毫不掩饰热爱的陈浩南,面对极光、眼里跳动火焰的埃里克。

更远一些,深夜挑灯改剧本的向依依,埋头翻译文献的专业课同学。

背起相机的自己。

她好像可以理解沈西陆选择地理专业的心情了。

那一瞬间,她的眼前浮现了一幅画面——前方是虚幻的日月山川,脚下是寂寥的研究路程与孤独的漫漫长夜。

少年站在转角,身影被星光拉长。

如他往日所展现的那样,散漫、恣意、漫不经心。

却又坚定地,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