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 16 章

秋兰在生产前又来钟家找了钟燕燕两次,她也知道这样总麻烦别人不好,但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不得不厚着脸皮来钟家讨几个鸡蛋吃。

秋兰那个不省心的婆婆又偷摸找个会看事的大仙给她看过,那大仙摇头晃脑半天,最后一口断定,她肚子里怀的是个丫头片子。

李家婆婆当时就被气哭了,指着她鼻子就骂,说她让老李家绝了后,断了根,那模样恨不得立刻和她同归于尽。

大仙见势头不对,赶紧劝,说她这有药,吃了能把女的变成男的,李家婆婆狠狠啐了一口,不愿意在秋兰身上多花一分钱。

秋兰经过这件事,日子过得更苦了,每天就寻思着带着她两个闺女和肚子里的孩子跳河,但看着活蹦乱跳的小姑娘,她这个当娘的又狠不下心。

钟燕燕很同情这个命苦的女人,对这个时代的爱情也有了新的认识,嫁人并不是嫁给一个男人而是嫁给一个家庭,这真是看命的。

秋兰的丈夫李建华放在部队里绝对是个数一数二的好兵,但他绝对是个不称职的丈夫。

一个月后,秋兰生下个儿子,她自从结婚后就没见过几次面的丈夫终于在她做完月子后,请了探亲假从部队里回来了。

她婆婆抱着孩子逢人就乐,对秋兰的态度不再如阶级敌人一般仇视,为了她孙子的口粮,秋兰现在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了。

李建华在回乡的时候,已经被提干了,这对农家出身没权没势的他来说实在是天大的好事。

李家婆婆不但有了孙子,还有这么个出色的儿子,特意跑去给祖坟上香。

只是还没等她高兴劲过了,李建华逗弄着怀里的儿子对她说:“妈,我今年就准备向组织申请,让秋兰以后做随军家属,跟着我一起去部队里。”

“不行,你们都走了我咋办?”李家婆婆扯着嗓子喊道:“是不是那个不要脸的鼓动你扔下我这个妈啊!死没良心的,看我不去撕烂她的嘴!”

“妈,你和我爸身体都不错,我和秋兰在军队打拼几年,等我稳定了,到时候带你和我爸去城里定居,这几年你们就辛苦一下,体谅体谅我们。”李建华语重心长的劝道。

“呸,是不是那个贱人让你来糊弄你妈?想把我孙子带走也不看看我孙子姓啥,跟她个外人有什么关系!你在部队上领导赏识,什么样的姑娘娶不着,她能嫁进咱们李家就偷着笑去吧,儿子,你听妈的话,去部队里物色个好姑娘,早点跟这个上不得台面的媳妇离婚!”

李家婆婆扯着嗓子冲西屋吼道,要不是有李建华拦着,估计她都能冲进去狠狠给秋兰几个巴掌。

李建华是个孝顺的,但这媳妇也是他当初好不容易求来的,这么多年他负了秋兰,竟然不知道她在这个家过得是这种日子......

想起昨天晚上秋兰的那一番话,要是不给她办随军,那他们就离婚,三个孩子她就算活活掐死也不会留在李家,李建华终于感受到自己妻子的绝望。

他拉住他妈,不容拒绝的说:“这件事已经定了,她一定会跟我走的。”

李家婆婆见事情已经成了定局,哭的昏天黑地,上气不接下气,却始终没办法劝动固执的李建华。

当钟燕燕和封立轩拎着在河边捞到的鱼往家里走的时候,碰上了准备去钟家看钟燕燕的秋兰和抱着儿子的李建华。

秋兰一反从前的消极模样,整个人称得上容光焕发,气色红润,人比从前胖了一圈,脸颊越发丰腴。

“燕燕,我们正要去你家呢,没想到在这碰上了。”秋兰笑着搂住燕燕不盈一握的腰,亲昵的和她抱了抱。

钟燕燕很为自己朋友高兴,见她出了月子,恢复的很好,也终于松了口气。

“你腰好细啊!年轻真好,不知道谁这么幸运能娶走我们燕燕。”秋兰摸着自己由于生完孩子明显松下来的皮肉叹了口气。

站在一边的封立轩把目光忍不住放在了钟燕燕纤细的腰身上,秋兰说的很对,钟燕燕身段生的极好,骨肉云亭,最难得的是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腰细的好似轻轻一扭就会被折断,一双腿又细又直,就算再朴素的衣服也遮不住她前凸后翘的身材。

李建华是认识封立轩的,他也看出封立轩和钟燕燕是情侣关系,他笑着打趣了封立轩几句,两人走在前面,让一对小姐妹走在后面说悄悄话。

“我准备今年年底随军,终于解脱了,我真是做梦都能笑醒。”秋兰脸上的喜色藏都藏不住。

“那可太好了,你这苦日子也算到头了。”钟燕燕真心实意的感叹道。

秋兰看了看和他男人并肩走在一起的封立轩,拉着钟燕燕的袖子小声说道:“你们好多长时间了?”

“两三个月吧。”

“他对你好不?”

“还好,封大哥人不错,就是有点霸道,不让我和别的男的多说话,上次有知青来家里找我哥,我和他多说了几句话,给他气坏了,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大男人怎么心眼这么小?”钟燕燕终于逮到机会向秋兰吐槽。

其实封立轩生气是有理由的,来家里找钟新荣的知青自从见了钟燕燕一眼之后,三天两头的找钟新荣打听钟燕燕的情况,那司马昭之心简直路人皆知。

钟新荣告诉他,燕燕已经有对象了,这家伙还贼心不死,直接跑钟家去找钟燕燕搭讪。

自己媳妇被人惦记着封立轩不生气才怪,但他不敢对钟燕燕生气,找到知青两人私下交流了一番,反正那知青再也不敢对钟燕燕有非分之想了。

“其实我觉得,你对象担心是正常的。”秋兰一脸真诚的说:“妹妹,你是不是不照镜子,就你这小模样,我看了都脸红心跳的,那些男人哪受得了,以前都说漂亮的女人是祸水,我还不信,后来姐姐就遇上你了,瞧这小脸嫩的,这皮肤白的,我看那些成天往脸上涂涂抹抹的女知青也比不上你啊,封立轩运气真好,能有你这么漂亮的对象,但那些围过来的苍蝇也肯定少不了。”

钟燕燕被秋兰夸得有些无语,她对着镜子只觉得自己长得一般好看,没想到在秋兰眼里她竟然还有成为祸水的潜质。

“总之你小心点,咱们村子穷,娶不上媳妇的懒汉也不少,他们看见长得漂亮的大闺女小媳妇总忍不住沾点口头上的便宜,我刚嫁进来的时候,丈夫不在身边,婆婆又指望不上,可没少受那些混账的气。”秋兰眉头皱的能夹死一只苍蝇。

几人到了钟家,李建华把带来的礼物交给钟燕燕,那是一件裁剪得体的女士的确良衬衫,估计只有城里才买得到,作为感谢钟燕燕照顾秋兰的礼物。

封立轩靠墙而立,脸上没什么表情,但一直偷偷观察燕燕这个男朋友的秋兰捕捉到他脸上飞快闪过的一丝不自在,估计是因为燕燕收了别的男人送的礼物在吃醋吧。

钟燕燕在物资极为丰富的二十一世纪生活过,这款女士衬衫在这个时代估计是每个女孩梦寐以求的礼物,她还没来得及推辞,就被秋兰推进了小屋里,让她赶紧换上,她想看看这衣服她穿的合不合身。

钟燕燕这才知道,这件衣服还是秋兰和李建华一起去市里的百货大楼给她挑选的。

自从李建华回来以后,秋兰就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之前她婆婆把李建华邮回来的工资,自己领了,一分都不愿意给秋兰,现在钱直接送到了秋兰手里,她婆婆想花钱也要管她要。

拿人家的手短,李家婆婆平白的比秋兰矮了一头,再也风光不起来了。

终于当家做主的秋兰也算是彻底扬眉吐气了,她可时刻记着钟燕燕的好,当初要不是钟燕燕去家里看她,她肚子里的孩子恐怕早就保不住了,所以她昨天就拉着李建华去市里给钟燕燕挑礼物。

李建华看见百货公司一楼在卖雪花霜,里面生意特别好,好多年轻女人都围着挑选,在售货员的推荐下他给秋兰买了一瓶百雀羚的雪花霜以及一管子弹头样式的口红,本想着钟燕燕正是爱美的年纪,给她也买一份雪花霜好了,但却被秋兰拦住了。

秋兰近距离看过钟燕燕那张脸,粉嫩红润,而且她身上还带着一股香,可不需要这些东西来画蛇添足。

她拉着李建华挤过人流往二楼走。

百货公司最不缺的就是人,很多城里人就算不买东西,没事来这边逛逛也是一种时尚的消遣。

最后在一间服装店里,秋兰一眼相中了这件棋子格款式的的确良衬衫,但是排队的人实在太多了。

在那个时代,一人每年的布票是三尺,在当时看来,还不够做一套新衣服,有钱人把目光投向了黑市,在黑市买布票来裁衣,没太多人花钱买成衣的。

穷人则买价格便宜且不需要布票的“回纺布”。

由破布打烂重纺的回纺布,布料粗糙不说,穿起来还很容易破,但也解决了大部分穷人穿不上新衣服的难题。

秋兰挑中的这款的确良衬衫价格是八元,这价格一般农民是绝对负担不起的,但李建华在付钱的时候眼睛眨都不眨。

看着钟燕燕穿着自己精挑细选的衬衫,秋兰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燕燕平时穿着那件穿了三年的粗布衣服,换上这件颜色亮丽的的确良棋子格衬衫,显得人格外精神不说,那股青春的朝气可是挡也挡不住!

封立轩眼睛都不自觉的看直了,他直白的目光倒是看得燕燕特别不好意思,想瞪他一眼,让他收敛点,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她也不好有什么动作。

“我家燕燕长大了,成大姑娘喽。”钟老太太笑着擦掉眼角的泪,内心复杂,她像燕燕这么大的时候哪吃过这么多苦啊,什么好衣服没穿过,什么时候干过粗活,可惜了她家燕燕。

封立轩则考虑着夜长梦多,该怎么把如花似玉的媳妇拐回家,看来是该想办法挣些钱了,自己这么穷,连给媳妇买件衣服都做不到,真他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