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第 15 章

周华前一天送了十斤大米过来,这大米是别人来周家看望周老爷子带过来的,都被周老爷子打包送到钟家来了,还让周华特意告诉钟燕燕让他们自己留着吃,不许往周家送,她姥姥最爱吃米饭,让她姥姥多吃点。

钟燕燕虽然没见过周老爷子,但却莫名的觉得亲切,看得出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虽然周老爷子让他们把大米留着自己吃,但钟燕燕还是想做点好吃的给周老爷子送去,以表心意。

她把三斤大米放在木桶里泡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就挣扎着爬了起来,洗干净摆在院子角落的小型石磨,开始磨米浆。

她打算用大米做些松软的白米糕,润肺生津,补脾和胃,吃起来也方便,适合年纪大牙口不好的老年人吃。

在这个大家都吃不饱饭的年代,要是让别人看到他们钟家有这么多大米,那可会被群众活活用吐沫星子喷死。

每次周华来他们家送东西都和做贼一样小心,不敢走大路,趁着没人的时候,专挑那泥泞的小路走,还好钟家住的位置够偏僻,他们邻居不多,也不是爱生祸端的,这么长时间以来,也没人在背后说什么,但钟燕燕可不敢有丝毫大意,一切都小心小心再小心。

发酵好的米浆掺着白糖和蜂蜜,上锅用大火蒸熟。

钟新荣也比平常早起了一个小时,当睡眼惺忪的周华打开他家大门,看见钟新荣拎着用白布遮的严严实实的竹篮的时候,终于清醒了过来。

“华子,燕燕一大早起来给周爷爷做了米糕,刚出锅还热乎着,让我赶紧给送过来,老爷子醒了让他趁热吃。”

“快进来歇会,看你出的这一头汗,在我家吃完早饭再回去。”周华就要把人往院子里拉。

“不不不,我还急着上工呢,让老爷子趁热多吃点,米糕刚出锅的时候可香了,我吃完了过来的。”

“华子,你们吵啥呢?”被两人念叨的周老爷子背着手,悠哉悠哉的从房间里跺了出来,看见钟新荣也愣了一下。

“周爷爷,燕燕刚做好的米糕你快吃,我急着上工就先走了。”他说完好似有狗再后面追一样,撒腿就跑。

周老爷子刚想让周华把他屋里的茶叶给钟老太太带回去,话还没来得及说,哪里还有钟新荣的影子。

他笑骂了一句,伸手从周华手里接过竹篮,打开蒙着的白布,露出六个又大又白的米糕,米糕极其松软,还冒着热气,他拿出一个咬了一口,蜂蜜搭配着白糖的甜丝毫没有掩盖大米的香,三者的味道混在一起,让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周老爷子也忍不住咂了咂舌。

周华笑着跟在老爷子身后对着米糕咽口水,那目的太明显了,想给他媳妇也讨两块米糕尝尝。

可周老爷子看都不看他一眼,心情大好的拎着燕燕孝敬的米糕回到自己的房间,还特意锁上了门。

孙莹也听见了院子里的动静,知道是钟家又送吃的过来了,她扶着肚子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来,洗漱过后坐在餐桌上,只见桌子上还是每天一碗的红糖鸡蛋水,青椒炒肉丝,和白菜炖猪肉。

孙莹眉头皱起,捅了捅身边的周华:“早上钟家不是来过了吗?他不会空手来的吧?你给他家送去那么多米,他们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啊。”

周华看了同样竖着耳朵等他回答的妈,无奈道:“新荣一大早就把刚出锅的米糕送过来了,结果被二爷爷截了下来,都带走了。”

“你管二爷爷要啊!”孙莹急道:“你没出世的儿子可还等着吃呢。”

周华缩缩肩膀,怂道:“二爷爷说了,咱家不缺米,想吃让我自己拿米去换,别总惦记他这点东西。”

孙莹顾忌着婆婆在场,不敢跟周华耍脾气,只好趁别人不注意,在底下偷偷狠狠掐了这个不中用的男人。

他男人经常把猪蹄,猪下水,猪血这些不值钱但外面不好买的东西给钟家送去,那钟燕燕的确有几分厨艺,做出来的熟食味道着实不凡。

周老爷子却总是把他手里的肉、油、糖、面啥的,跟着往钟家送,出手那个大方,对钟家那三口人可比对自己亲孙子还好,这让孙莹默默记在了心里,气的觉都睡不着。

孙莹怀孕以来,第一次发现吃进嘴里的钟家鸡蛋不香了。

躺在卧室里咬着米糕,乐呵呵的周老爷子把竹筐往怀里抱了抱,本想再吃第四块米糕,后来摸着明显鼓起来的肚子,默默收回了手,这米糕可是燕燕特意孝敬他的,他谁都不给!

封立轩下工回到家,只见家里的院门大敞着,院子里传来陌生男子响亮的声音,夹杂着他父亲畅快的笑声。

封立轩疑惑的走进院子,一个比他小两岁,带着金边眼镜的年轻人对他斯文一笑,主动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这年轻人长得很是英俊,身高腿长,头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黑色风衣将他衬的格外挺拔,一双黑色皮鞋被打理的干干净净,和衣着朴素的封立轩形成了鲜明对比。

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靠在一起,特别引人注意,和封平差不多年岁的大叔笑着说道:“我一直以为我儿子长的够高,够精神,结果还是比不上你家立轩啊。”

男人这话说的可是真心话,他儿子身高足有一米七八,这在缺衣少食的时代,绝对称得上大高个了,然而在封立轩一米八五的对比下,实在有些不够看了,他儿子长相随他妈妈,少了份北方的强壮硬朗却多了份斯文的书卷气。

反观封立轩,手长腿长,人长得精神不说,一双眼睛亮的好似会发光,绝非池中之物,一项对自己儿子百般满意的严放也不得不承认封立轩的优秀。

“哪的话,这小子最烦读书,在地里干活,整天就知道打架,能有啥出息?”封平无奈叹了口气。

“团长,你这儿子在这村子里可耽搁了,要不让他跟着我去南方怎么样?去广州,去香港,我带他去外面见识见识,总好过窝在这小地方一辈子啊!”严放对封立轩是满满的欣赏。

“算了吧,这小子看着人模狗样的,长了一身的犟骨头,也就我能镇住他。”封平吐了口烟,干脆的拒绝道。

严放当封平的副手干了整整三年,那可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要是没封平当初的舍命相救也就没严放的今天,这么多年他一直千方百计的打听封平的消息,终于在这鸟不生蛋的村子让他找着了,所以他把封立轩视为自己第二个儿子也差不多,自然是希望他能好,但老团长的固执他也是知道的,当下也不再劝。

四人回了客厅,吃着严放带过来的猪头肉,熟食,喝着价格不菲的茅台,气氛特别热闹。

“团长,记得你记得我当初在战场上被小鬼子打的拿枪不?”严放灌了口酒,放下酒杯回忆道。

“当然记得,你小子还是被我捡回来的呢!那子弹差点废了你一条胳膊,多亏从鬼子那搜到的消炎药有效,要不你上哪去媳妇,生这么好的儿子去。”

“我当时年轻,大小伙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没想到老了身上攒了一堆的毛病,我这胳膊这些年一直都在找大夫看,后来还是上海一个只给大领导看病的中医给我治好了,我认识城里一个医生,那医生医术也不错,你跟我去看看去吧,你这腿可不能再拖了,要不到老可遭大罪了。”

严放语重心长的拍着封老爹的腿,眼里的担忧写的明明白白。

“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懒得折腾。”封老爹挥开严放的手,往嘴里塞了块肉。

封立轩听着两人的谈话,对于严放这种豪爽大气的性子很是亲近,反而对他喝起酒来都带着几分斯文的儿子没太大好感,当然他相信感情是相互的,估计严豪也看不上他这个没读过多少书的粗人。

当夜,严放直接住在了封老爹的屋子里,两人秉烛夜聊,严豪则住进了镇子上的小旅馆。

严家父子在封家住了三天才离开,封平和封立轩一直把他们送到村口,等他们背影消失之后才走了回来。

“封叔这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千军万马里走过的人物啊!”两人坐上轿车,严豪感叹道。

“当年我们团长带着我们直接杀进小鬼子营地里,他接连三枪把那两个带头的军官直接爆了头,哎,算了,好汉不提当年勇,可惜了我们团长,竟然流落到这个地方。”严放摇摇头,替他团长感到不值。

“你封叔小的时候跟着师傅学武,练了一身本事,可惜年轻时走错了路,后来参加八路,用半条命换来一大堆勋章,谁想到该躲得还是躲不掉啊,也怪他命里有着一劫,年轻时候的旧事被翻出来清算,这日子也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

严放感叹完命运无常,随即说道:“他儿子我看着不错,你说让他跟着我干咋样?团长教出来的儿子总是不错的,可比你李叔的儿子靠谱!”

“李叔这么多年对咱严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咱们照顾照顾他儿子也是应该的。”严豪面上一派平静,心跳却微微加快。

“那小子手脚不干净,要不是看在他爸的份上,这件事我是不会这么轻易揭过去的,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严放闭眼沉思,想着怎么劝服封老爹带着封立轩去城里生活,而不是蜗居在这么个破地方混日子。他现在有钱了,那些大人物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但是身边说真话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他活的越发精明狡诈,只有他们老团长还和当年一样,把他当兄弟,而不是单纯的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