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紫禁城巍峨伫立,东侧的端央宫高高翘起的飞檐下,一长溜簇新的宫灯在晚风中摇曳,把这处大气肃穆的宫殿照得愈加庄严华丽。

殿门大开,游廊下走来一群人,当前的那个年轻男子,步伐快而稳重,走近了才看见他眉如远山,目如晚星,通身带着清贵自矜之气,他便是这端央宫的主人,魏朝太子谢初静。

端央宫的管事太监刘松跟在太子身后一路小跑,待到了内殿,无关人等全部退下之后,才小心翼翼问:“殿下今夜还要出宫行侠仗义吗?”

谢初静简短道:“还去。”

刘松得了明示,连忙伺候太子殿下更衣,将他晚间赴宴的繁复礼服脱下,又从柜子最深处捧出一身轻便的夜行衣,替他换上。

刘松和太子殿下年纪相仿,他还是孩童时就伺候在太子身边,两人一起长大,感情十分深厚,说话便也没什么忌讳。

他一边替太子换衣裳,一边不解道:“殿下,奴才还以为你是在宫里太闷了,所以日日想出宫去走一圈,可今晚你已经去过邵爵爷府上赴宴了,为何还要出去呢?”

谢初静轻笑一声:“宫里确实很闷,不过孤今日出去,却是为了一桩奇事。”

他今天在英武侯府上喝酒时,听说京郊有一座道观,位置很偏僻,不过里面的道士术法高超,尤其是求子之事颇为灵验,十女九孕,只是不知为何,最后生下来的孩子却大多夭折了。

事有反常即为妖,谢初静决定去一探究竟。

“那奴才给殿下预备好沐浴的香汤,殿下早些回来。”

刘松打开寝殿后窗,目送太子使了轻功飞出去后,他吹灭了内殿的灯烛,假装太子已经就寝,出来对众人道:“殿下已经安歇,尔等值夜的好好当差,不当班的回去歇着吧。”

谢初静悄无声息地离开了紫禁城,站在京城最高的钟楼房顶上,俯瞰这座千年繁华的古城。

暮春四月天的夜,虽然人声已经安定,满天星光下,仍然有百花娇艳,柳枝婀娜,迎面拂来的风中带着草木的清新之气,谢初静深深吸了一口宫外的空气,只觉得胸中的苦闷一扫而光。

他从生下来就是太子,太子之位,意味着无上尊荣。

无数人盯着这个位置,为了成为完美的储君,谢初静从记事起,便日日刻苦努力,文武双全学了一身本领;长大之后上朝议政,又必须时刻端正自持、进退有度,不能犯一丝一毫错误。

生而为人,难道就只能这样沉默无趣的度过一生吗?

只有在这样四下无人的深夜戴上面具之后,他才能放下顾虑,不做太子,敞开心扉做自己。

*

宋疏桐被一顿拳头巴掌拍的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幸亏原身是在乡下长大的,身子骨儿结实,才不至于疼晕过去。她被妙菱搀扶着,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住处。

宋疏桐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她住在丞相府最角落的小院子里,一边紧挨着院墙,另一边是相府的柴房和杂物间,虽然算不上破烂,但绝对不是千金小姐该住的地方。

“看来这家真的没人把我当亲闺女待啊。”宋疏桐四处看了看,自言自语道:“不过这也算是件好事,住在这里没啥存在感,行动方便。”

妙菱的眼眶红了:“二小姐,奴婢一直把你当主子的,小姐是个善心人,菩萨会保佑你的。”

“我不是说你,我知道你是个好丫头。”宋疏桐拍了拍妙菱的后背安慰她:“妙菱啊妙菱,咱们主仆俩不能再这样将就下去了,再这样下去,不仅过不上好日子,连活下去都难。”

在书里,妙菱被爹娘卖进相府后,先是在大小姐李碧莲院子里干些打扫的杂活,因为人长得五大三粗,不是很聪明的样子,那院子里的丫鬟们合起来欺负她,犯了错都往她身上推。

孟氏要把妙菱退回去,可她爹娘兄弟早都把卖闺女的银子花完了,不肯要她。孟氏正打算将她卖到窑子里,宋疏桐进府了,孟氏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便把妙菱派给了宋疏桐。

这个丫头心思单纯,到了宋疏桐身边之后忠心耿耿,宋疏桐上吊之后,宋家对外宣称是得了瘟疫死的,打算一把火烧了尸身,只有妙菱哭得肝肠寸断,替小姐擦洗干净,换了套好衣裳踏上黄泉路,又拿出所有的积蓄买了些纸钱。

宋家连薄皮棺材都懒得给一口,草草拿一块布单子裹了宋疏桐的骨灰埋在了乱葬岗,妙菱害怕再被卖到窑子里去,索性在宋疏桐的坟墓旁找了块石头撞死了。

想起这些,再看看面黄肌瘦的妙菱,宋疏桐心里一阵心疼:“妙菱,天下不平事这么多,菩萨太忙了,咱们先得自救,菩萨才能保佑。”

“怎么自救?”

“首先,咱们得走出去,自谋生路。”

妙菱眼中刚刚亮起来的光熄灭了:“出不去的,夫人吩咐过,咱们只能待在府里,没她的准许,连前院都不能去,门房不会放咱们出府的。”

宋疏桐指了指院墙边上一棵老榆树:“咱们不从门走。”

“小姐是要爬墙。”妙菱惊讶道:“可你是千金大小姐,怎么能爬墙呢?”

宋疏桐拍拍她:“小丫头,现在这世上除了你,没人把我当千金小姐,所以我这千金小姐是不作数的。等到自己不开口,别人也知道我是千金小姐的时候,我自然就不用爬墙了。”

口嗨是没用的,一切都要靠实力说话。

宋相府的柴火都是外头买来的,柴房的角落四处散落着绑柴火用的麻绳,宋疏桐带着妙菱,把这些短麻绳收集起来,用了一晚上的功夫终于打出一个绳梯来。

夜已经深了,前院的灯全部熄灭,估摸着府上的人都该睡下,宋疏桐换了件不起眼的粗布衣裳悄悄出去,幸亏原身是个健康活力的乡下妹子,身体很灵活,她轻轻松松爬上了大榆树,先找了根粗壮的树杈把绳梯拴结实了抛到墙外去,然后顺着绳梯爬下去,离开了这座困了她好几个月的相府。

终于能够站在围墙外面,痛痛快快地呼吸自由新鲜的口气了。

妙菱跟着翻出了围墙:“小姐,我们出来做什么?”

宋疏桐拉着妙菱就走:“我们去城隍庙找丐中贵族。”

宋疏桐走的很快,妙菱不得不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她,奇怪道:“小姐,我记得你在外地长大,进府以后从来没有出去过,你怎么认得路?”

宋疏桐大言不惭道:“本小姐惊才绝艳、机智过人,当然认识路。”

宋疏桐是这本书的作者,从穿越过之后,她就发现,她脑子里像有个数据库一样,存着这个书中世界所有的场景道具,可以说,她对这世上的一切事物了如指掌,除了人,因为人心是最不可测的。

妙菱百分百相信自家小姐的聪明才智,她崇拜道:“那小姐刚才说的丐中贵族是什么东西?”

宋疏桐失笑:“他啊,不是东西,就是一个乞丐头子。”

妙菱不解道:“乞丐头子,那不还是乞丐么,咱们找乞丐干嘛?”

“弄钱啊。”

妙菱一脸呆滞:“找乞丐要钱,小姐你是在逗奴婢吧。乞丐要是有钱,还用得着乞讨吗?”

宋疏桐脚步顿了一下:“我没来之前,他是丐中贵族,现在我来了,他就是善财童子。”

无论哪朝哪代,钱都是好东西,钱不仅决定生存品质,还可以改变社会地位。

宋疏桐现在需要钱,更需要一个可以为她源源不断挣钱的人,她必须培育自己的势力,毕竟一辈子很长,搞垮了宋丞相一家之后,她还得在古代世界安身立命,没有本钱是不行的。

因为地图都在心里,为了抓紧时间,宋疏桐带着妙菱离开了有官差巡逻的大路,钻进了小巷子里抄近道。

拐过一个弯,两人撞上了五六个喝的醉歪歪的酒鬼,不晓得是从哪家小酒馆刚喝出来,宋疏桐没多想,闪身打算从这几个人身边穿过去,经过一个酒气熏天的男子身边时,他突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舌头打着卷道:“长、长得还挺标致,这大、大半夜的在外头逛,是前头万红楼的姑娘吗,把你大爷我扶到你们楼里,今儿晚上爷就包你了。”

“你认错人了。”宋疏桐嫌恶地挣脱,转身欲走,却又被另一个色眯眯的胖子拽住了。

眼看小姐的肩膀被两个男人捏着,妙菱护主心切,冲上来拽他们的手:“不要碰我家小姐。”

这几个醉鬼已经醉的亲妈都认不清了,一听见妙菱这么说,嘴里越发不干净起来。

“呦呵,还是个良家,今儿大爷们有福了。”

宋疏桐叫苦不迭,后悔死了,是她大意了,她就不该走小路的,这是古代啊,她还以为是在遍地监控的现代呢。

“妙菱,你别管我,你先跑,我有办法脱身。”

她还没大展拳脚,不能就这么折在阴沟里,仗着这几个人醉的神志不清,宋疏桐猛地拔下头发上的铜簪,正打算瞄准了狠狠扎过去,忽然听见耳边传来破空声,伴随着几道细微的金光,这几个醉鬼都惊恐地瞪着眼大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了,一个接着一个倒栽葱一样倒了下去。

妙菱惊悚道:“小姐,是不是撞鬼了。”

“别瞎说,我们是被武林大侠救了。”

宋疏桐看着地上几粒黄豆大小的金瓜子,立刻明白了,这几个酒鬼大约是被人用金瓜子点了穴。

众所周知,黄金是一种非常软的金属,这个人能用这么小的金瓜子释放出这么大的力道,可见此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而且……应该还十分有钱,穷逼谁舍得拿金子砸人。

不过这个人把金子到处乱扔可不太好,容易砸到花花草草,万一被觅食的小狗小猫之类误食,那可就更糟了。

想到这里,宋疏桐对着夜空拱手道:“大侠既然躲在暗处相救,想必是不愿意现身,小女子便不强求相见了。今日多谢大侠出手相助,小女子无以为报,给您鞠三个躬权当谢礼。”

谢初静抱着剑,躲在一处飞起的房檐后面,看着那小娘子对着虚空鞠躬,一次两次三次,她每鞠一次躬还会换一次位置,似乎是为了找到他的方位,结果她的方向全都不对,没有一次是正对着他行礼。

谢初静便觉得这个小丫头十分有趣,换成别人早该吓得哭天抢地了吧,结果这个姑娘还有心情转着圈儿鞠躬。

目送她离开巷口上了安全的大路,谢初静从房顶跳下来,想把方才丢出去的几个金瓜子捡回来,这金瓜子对他来说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也不能随便扔在路上给这几个混蛋。

地上干干净净,谢初静找了半天,一粒金瓜子的都没有找到,他眯着眼睛想了一下那姑娘方才鞠躬的动作,瞬间懂了,所以她换着地方鞠躬并不是为了找他,是为了捡走金瓜子。

谢初静冷笑着飞身上房,朝着宋疏桐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欠了孤一条命,竟然还有脸拿孤的钱,孤行侠仗义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