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戈和谢修白的陪同下,各位热爱古董的人们终于完成首次和氏璧观赏展出。
正因为有刘思泉的鼎力支持,林戈的任务进度已经达到90%,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而距离任务截止日期,还有整整四天,完成任务绰绰有余。
和氏璧的出现引起轰动,讨论它的帖子盖起千层高楼,甚至惊动了媒体和电视台,这几天就有记者要来止戈城里进行采访,已经通过电话联系到林戈。
电视台采访是止戈城最近的头等大事,所以林戈让全城人员做好准备,1应对他们的第一次大型宣传。
尤其是古董店、荆氏武馆还有客栈,都需要打起精神来接客。
不过林戈发现,好像珠宝铺的生意近来也很不错。
他看到收入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因为它一天的营业额几乎都要赶上其他商铺的三天的了。
为此他还特地去询问珠宝铺里的员工,得知买珠宝的人几乎都是宋琳带来的后,他几乎要感动哭了。
宋夫人也太好了吧,不仅给他带客人,还给他推销!
林戈思来想去,肯定得感谢宋琳,至于用什么感谢,他想到商城里新增的珠宝里有祖母绿,就快递了一份给宋琳。
宋琳收到快递的时候,正好邀请了之前一起喝茶的姐妹们来家里坐坐,当时就惊喜无比,捧着祖母绿都舍不得多摸几下。
其他人都是一脸艳羡。
“都说祖母绿是绿宝石之王了,其实祖母绿也还是分层次的,我妈妈也有一颗,但就比不上宋琳这颗,唉。”
“林城主说是新款啊,刚好我把上次买的羊脂玉借给我表妹了,不如就去买过吧,就要这个祖母绿,太漂亮了!”
“我也想买,我的青玉昨天也被我小姑子借走了,我昨晚都睡不踏实。”
“这成色这么漂亮,灵气肯定更充足,给我妈用正好,我妈最近正好嚷着腰疼呢。”
她们一开始还对宋琳的玉养人说法不太敢相信,可当她们真的买上一块,并且还带在身上试试后,以往的很多不适或者病痛果然都消失了,简直比吃药还要管用。
一个人这样可以说是碰巧,可一群人还说是碰巧就说不过去了,于是她们都一致认定,这都是止戈城里买的玉的作用。
也不知道这玉究竟比别处的好在哪里,怎么就那么强呢?
*
新开业的歌舞坊,不出林戈所料,才刚开放两三天就已经达到座无虚席的程度,完全不亚于荆氏武馆的人气,非常让人欣慰。
舞榭歌台上,艳丽的红绸飘舞,纤腰倩影,袅娜娉婷,任谁看了都忍不住沉醉其中。
林戈来视察,赵宜主刚好登场。
她的身段十分柔软轻盈,为了能够更好展现她的舞姿,舞台上放置了多个水晶盘,就在一根根细细的小柱子上,供她翩翩起舞。
难度极大的动作,却在她的起身俯首间优美动人,舞台下的人们心中时刻绷着一根弦,生怕来一阵风就会将美人吹走。
“靠,这是赵飞燕再世了吧!跳成这样怎么还不进国家队?”
“今天又是为美女姐姐流泪的一天!”
“好美!”
“请城主别给我们美女姐姐跳盘子了,给她修个水晶台吧,在空中的那种!”
林戈:“…………”
同学,你这种想法很危险啊。
虽然历史上汉成帝的确为赵宜主修建了避风台,但林戈不能那样做,不然谢修白真要气疯。
他几乎能想到谢修白的说辞:“区区一个跳舞的,凭什么能拥有豪华舞台?我不管,我也要!”
要是真到那个时候,林戈会哭出来的。
为了避免这一幕的出现,林戈从现在开始要杜绝一切特殊对待。
当然,这是在一般情况下的。
赵宜主一舞毕,屈膝行礼,翩翩下台,又惹来一片惊叹声。
下一个上台的,是公孙大娘。
她虽及不上赵宜主年轻貌美,但仍是风韵犹存,眉眼之间的英气,就宛如她手里的剑一样锐利。
公孙大娘擅剑舞,不似荆轲那样杀伐凌厉的,更有她的独门一派之风。
只要是看过她的剑舞,就很难再忘掉她的身影,杜甫就曾经写诗赞扬她,“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说她“一舞剑器动四方”。
剑舞不是一家之传,却唯有公孙大娘堪称其代表人物。
林戈还没看过她的剑舞,事实上,在场的观众们也没看过,今天就应该算是她的首秀了。
公孙大娘一侧负手执剑,另一侧的剑身微微一挑,挽出一个漂亮的剑花,随即足见轻点,竟直接借柱跃上另一边的鼓台,在那狭小的方寸天地,舞出大气磅礴之势。
她所舞的剑器不是普通常见的剑器,而是经过专门改造的,剑柄与剑体之间有活动装置,会使其发出有规律的声响。
那清脆有力的声响随着她的动作,构成一台极为震撼演出。
下方的人们看得呆住了,那雄健奔放的舞姿牢牢的抓住了他们的眼球,再也不舍得离开半分。
林戈也是这样。
现在的专业人士也太专业了,让他这个城主当得怪心虚的。
他何德何能啊,竟然能成为他们的顶头上司。
公孙大娘表演完后,利利落落地收剑离开,就算是背影也潇洒万分。
同样是舞剑,公孙大娘和荆轲的风格却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只能说各有千秋。
剩下的演出林戈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他离开歌舞坊后,正好有人来通知他,电视台的人就在来的路上了,他这才想起今天是记者来采访的日子,都怪他最近太忙,有点昏头转向的。
他去城门口迎接,好在之前准备充足,不算匆忙。
林戈和来的记者一路走,摄像机就一路拍过去。
来的记者是一个看上去才二十出头的姑娘,笑着和林戈引入话题:
“据说贵城有一块玉石,专家们研究得出,很有可能是和氏璧,不知道城主能不能和我们讲讲您是怎么获得它的吗?”
林戈从容应答:“是我曾外祖父,他年轻的时候在一个山头挖到的,他把这块玉洗干净后,觉得很有渊源,就一直妥善保存,直到把他交给了我。”
记者点点头:“那真的是很有缘分。不过专家也说了,并不一定就是真正的和氏璧,但年份久远是一定的,其实我真的特别好奇呢,那请城主现在就带我们去看一看吧。”
*
原先的古董店只有一个人驻守,因为现在客流量增多了不少,林戈就加派人手在那守着,还是从保安大队里面抽调的。
现在的保安大队简直就和打杂的没什么区别,哪里人不够用了,就去补缺补漏,先填上去再说。
闲的时候,就只需要装酷摆pose,站在城门口给游客拍,巡城也只需要走走而已。
不过谢修白才没功夫管保安大队风雨飘摇的状况,他最近很忙。
他要照顾一群小屁孩。
林戈把照顾小孩儿的重任交给他后,自己倒落得轻松,他却还要被这些聒噪的小孩儿困扰!
头一次就算了,林戈尝到甜头后,居然让他继续照顾下去,把他当什么了,托儿所吗?!
谢修白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被骗了,可他又不能找林戈算账,因为他的手机被林戈没收了。
——因为林戈不下三次发现他在上班时间玩手机。
可恶!
谢修白盯着眼前玩跳皮筋的孩子们看了一会儿,开口道:“喂,你们,玩这个有意思吗?”
那小孩儿有点害怕地看他一眼,又低下头去,小声说:“没、没意思。”
“大将军带你们去玩点有意思的,怎么样?”
*
谢修白说的有意思的,就是带着一群孩子们去林戈的农田里摘菜。
嬴政寡不敌众,眼睁睁看着一个恶霸,带着一小撮不得不参与其中的孩子们,把他辛苦栽种的宝贝疙瘩菜们给洗劫一空。
他十分沉着冷静,目送恶霸带着小弟们离开后,拍了拍衣角,去找林戈告状。
这个时候的林戈正在和记者一起在古董店里研究和氏璧。
记着小心翼翼的捧着那块漂亮古朴的玉石,在摄像机前认真展示,惊叹道:“我的天呐,简直太漂亮了吧,大家看看这个颜色,以及它底部的刻文,真的很棒很精致!而且我捧在手里,也能感觉到它的重量呢。根据史实记载的资料来说,专家们断定它就是和氏璧,真的有几分道理哦。”
嬴政进门听到这句话,不解地说:“还需要专家断定吗,这就是和氏璧呀。”
在他刚说完时,摄像机的镜头就对准了他。
记者愣了一下:“呃,这位……小弟弟?你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嬴政一副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的样子,歪着头回答:“自从到了我的手里,我就再也没把他交给过旁人啊,日日都放在我的枕边,妥善保存。”
“妥、妥善保存?”那记者被他振振有词的样子给绕进去了,“你是曾、曾外祖父?”
林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