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俗气的我

天色忽然间变得阴沉,周遭气压骤然降低,原本炎热的空气变得沉闷,仿佛一块巨石压在胸口,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说完那句话后,沈见夏停了会儿,抬头看了眼前一秒还艳阳高照的天空:“要下雨了。我们找个地方躲躲?”

荼白没说话,皱着眉,整个人还沉浸在情绪里没走出来。于是沈见夏牵过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指卡进他指间的缝隙中扣紧,牵着他离开了这里。

附近没有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们没走多远天空就响起炸裂的雷声。沈见夏左右看了看,赶在雨滴落下之前,拉着荼白钻进了旁边一条阴暗的楼道里。

他们刚躲进去,雨水像爆发的火山岩浆一样喷薄,哗啦啦浇了一地。

空间太拥挤,两个人只能并着肩贴墙站着,等待着雨停。

沈见夏松开手,探头去看雨势。

这雨下得急,一时半会儿恐怕收不住,他们只能暂时被困在这个没有人的角落里。

两人站着,听着外面传来的雨声和闷雷声,没看对方。因为下雨的缘故,空气逐渐变得潮湿。

沉默了会儿,荼白先开口:“如果你愿意……”

沈见夏转过头看他。

荼白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漂亮的眼睛也褪去了因为激动而泛起的红。他没看沈见夏,只是盯着对面粗粝的石墙:“如果你愿意,可以跟我说说家里的事情。”

沈见夏顿了顿,转开视线,望向外面的雨幕:“……你想听吗?”

“嗯。”荼白应,“不是说要给我看关于你的一切吗?你说什么我就听什么。”

沈见夏没有马上回答。

两个人是并肩站的,彼此之间没有视线的交流。荼白等了一会儿,沈见夏都没有开口的意思,他本以为对方不想说,正要说“不说也没关系”,没想到,身边那人却开了口:

“我爸妈……并不知道我早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我一直假装自己不知道,他们也以为我不懂。”

荼白目光一怔,心脏猛地紧缩,忽然感觉到了痛意。

在吵闹的雨声中,就着空气中弥漫开的湿漉漉的雨水味道,小狐狸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沈见夏是肥姐捡回来的孩子。

至于是从哪里捡回来的、为什么把他捡回来,他的亲生父母是谁、又为什么抛弃他,沈见夏就不得而知了。

这些问题他没法问,也不能指望有人能给他答案。

他也猜测过,自己很大可能是没人要的弃婴,后来被动了恻隐之心的肥姐带回家,当成自己的小孩抚养长大。

也有可能,他的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是认识的。亲生父母不想要这个孩子,恰好养父母又想要个小孩,就把他接了过来抚养,并且达成协议,亲生父母永远不能见孩子。

反正什么情况都有可能,沈见夏又不是没看过八点档的狗血家庭伦理剧,自己也不是没写过。

但他知道,肥姐和沈斌一定是才好心把他接回来照顾的。

沈家是开小吃店的,家里各种远亲近邻经常来店里光顾,闲空时还会来找肥姐唠嗑。沈见夏从小在店里长大,小时候大人们都很喜欢逗他,经常用半真半假的语气逗他:“小夏啊,你是你妈捡回来的,你知不知道呀?”

长大以后沈见夏学会了上网,才知道好像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熊亲戚,特别喜欢对小孩子开这种恶意满满的玩笑,非逼着他们问“喜欢妈妈多一点还是喜欢爸爸多一点”、“你妈妈不要你了”、“你是你爸妈捡回来的”,直到小孩急得哇哇大哭,他们才心满意足地放声大笑,好像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成就感一样。

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沈见夏希望“你不是你爸妈亲生的”这种话是亲戚们跟他开的玩笑。

可这不是玩笑。

这是事实。

沈见夏早已经忘记第一次听到亲戚对自己说“你是你妈捡回来的”时到底多大,五岁?六岁?还是七岁?他的记忆早已经模糊。那时候他并不在意这些话,一点都不相信,只觉得这些大人讨厌得可恶。

他肯定是爸妈亲生的呀,怎么会是捡来的呢,这些大人太讨厌了。

玩笑来开得多,沈见夏也不怎么在意了。

唯独有一次,却让他印象深刻。

他记得那晚店里灯光昏暗,没什么客人,老妈给六七岁的自己煮了一碗馄饨。一位姑姑辈的亲戚正好来串门,就坐在他对面,他们头上是一盏昏黄老旧的吊灯。

姑姑一脸怜爱地看着正在埋头吃馄饨的沈见夏,忽然开口说了一句:“小夏,你知道吗?你是你妈妈捡回来的。”

这种玩笑沈见夏听得多了,他连头也没抬:“我不信。”

“是真的。”他没抬头,没看见那位姑姑笑得一脸意味深长,“你出生那会儿国家是不让生二胎的,你可以问问别人,你看别人家都是独生子女的嘛。你妈只生了你哥一个,而你是后来才被你妈从外面捡回来养的。”

“你胡说。”沈见夏皱眉,停下勺子,抬起头瞪她。

反常的是,以往有人跟沈见夏开这样的玩笑,肥姐都会及时训斥他们“不要跟孩子乱说”。而这一回,她竟然破例保持了沉默。

老妈竟然没有反驳,沈见夏心里忽然有些忐忑,也不再这么自信了。

“不信你问你妈,问她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姑姑冲坐在一旁的肥姐努努嘴。

心中愈发不安,沈见夏转头去看肥姐,小小的脸上满是忐忑:“妈,真的吗?”

“别听你姑姑瞎说。”听到沈见夏的问题,肥姐终于开了口,“她逗你玩的。你是我生的,是我亲儿子。”

说完,她瞪了姑姑一眼:“干吗跟小孩子说这种?不要乱讲。”

得了老妈亲口盖章的答案,沈见夏惴惴不安的心总算稳定了下来。那时他还小,一直没发现他妈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

大人们都以为孩子小不记事,总喜欢开一些混账玩笑,却不知道小孩子的心亮堂得很,什么都懂。

不过玩笑归玩笑,大人们也没对沈见夏透露过什么。虽然爸妈总是偏心哥哥一些,有时也不怎么顾及他的感受,可并不是对他不好。所以,沈见夏一直没有怀疑过自己不是亲生的。

直到十二岁那年,小姨妈当着沈见夏的面,亲口对外人说,沈见夏是捡来的孩子。

小姨妈是肥姐的亲妹妹,不过姐妹俩关系并不好。沈见夏年纪小,比沈光宗足足小了八岁,所以家人只当他是孩子,很少把家里以前的事情告诉他,他只能在零碎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事情的经过。

原来,小姨妈生性好赌,还有暴力倾向,经常把姨夫揍得浑身是伤,导致婚姻破裂。

肥姐一直不喜欢这个妹妹,觉得她人品不好。

沈见夏还没出生的时候,有一回,小姨妈在城逢巷的棋牌室里赌输了两万块钱,赌得眼睛都红了,整个人都丧失了理智。她输了钱,急着翻盘,于是匆匆跑来附近的沈家,威胁肥姐拿出两万块给她,否则她就找人把沈光宗绑了。

被亲妹妹拿着宝贝儿子威胁,肥姐气得要命。钱是给了,但姐妹俩的关系却也从此恶化了。虽然没有到撕破脸皮的地步,可一提到这个妹妹,肥姐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肥姐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赌鬼都是没有人性的”,然而父辈之间的过节并不会影响到孩子们的交往,再加上还有一个外婆在中间调和,两家人本来就住得近,沈见夏和沈光宗还是经常跟小姨妈的女儿表姐叶清一起玩。

沈见夏十一二岁那会儿,大部分的同龄人都进入了容易悲春伤秋的青春期,伴随着身体的发育,叛逆期也来势汹汹。那一年刚刚患上中二病的沈见夏迷上了文学,经常把肥姐给他的午饭钱攒下来,每个月五号准时跑到报刊亭购买一本叫做《少年时》的杂志,津津有味地读着里面的故事。

小说看得多了,沈见夏觉得自己也能写。于是他开始动笔,构思起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小故事。

时至今日,沈见夏早就忘记了自己写的第一个故事的内容。

他唯一记得的是那时《少年时》杂志对于短篇小说的字数要求是3600字到4000字左右。那个年代网络还没有普及,家里没有电脑,沈见夏就把故事手写到信笺纸上,他要写满七张信笺纸,才能大概够3500字。

故事写完之后,再把厚厚的稿纸对折,塞进信封里,写上杂志编辑部的地址和邮编,贴上邮票,投进街边墨绿色的的邮筒里,等待着它飞往它该去的地方。

沈见夏很幸运,邮寄到编辑部的第一个手写稿件就收到了杂志编辑寄回来的手写信件。那篇幼稚到可笑的小故事虽然没有获得发表,编辑却在信中耐心地指出了他的诸多不足,还给予了一些写作上的指导和建议。

那是沈见夏第一次获得写作上的指点和鼓励,来自一个善良耐心的新人小编辑。

写了第一个故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开始,沈见夏的小说都是手写,那位好心的小编辑每次都会给他回信。

就这样,往来了三四封信件后,小编辑在信中建议沈见夏使用更为方便的电脑写作和电子邮箱投稿。

沈见夏家没有电脑,他还是继续手写,一有灵感就随手记录下来,写在课本上,写在草稿本上,写在信笺纸上,哪儿有空白就往哪儿写。

故事写完之后,沈见夏再趁着周末,厚着脸皮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注册了电子邮箱,把写在纸上的故事一个字一个字地敲上去,再点击发送。

小姨妈面相刻薄,体型和肥姐相反,骨瘦嶙峋,颧骨突出,一双眉毛修得又弯又细,像两把锋利的镰刀,一看就不好惹。沈光宗怂,怕她,然而那年沈见夏却往她家跑得最勤,连沈光宗都觉得匪夷所思。

沈见夏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他总感觉,小姨妈对自己很冷淡,好像不太喜欢他,不过有的时候小姨妈还是会把他留下来吃饭。

小孩子哪里想得到那么多,沈见夏只当小姨妈不喜欢自己总去蹭电脑,于是每次去都会提前打电话询问她是否方便,用完电脑之后也会礼貌地留下来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有一回周末,在家里吃过午饭,沈见夏照常跑到小姨妈家借用电脑,离家前还被肥姐骂了一句:“怎么老去你小姨妈家打游戏!”

恰好那天小姨妈家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客人,沈见夏来的时候,她们正坐在客厅里闲聊。看到沈见夏,两人停下聊天,小姨妈对沈见夏说:“小夏来了啊。”

沈见夏懂事地点点头,向她们问好:“小姨妈好,阿姨好。”

“你好。”客人冲他点头微笑。

沈见夏换了鞋之后就走到摆放在客厅角落里的电脑桌前,坐下来,熟练地开机,打开网页,登录邮箱,然后在草稿箱里敲字。

小姨妈和客人就在沙发上边嗑瓜子边闲聊,话题自然地转到了沈见夏身上,客人问:“阿蓉,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这是我大姐的儿子。”小姨妈嗑着瓜子说。

“你大姐的儿子才这么大吗?”客人惊讶,“我记得,好像叫……沈光宗是吧?”

“不是沈光宗。”小姨妈把嘴里的瓜子皮吐到桌面上,慢悠悠地说,“这是我姐捡回来的那个。”

客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压低声音,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

直到长大以后,每次回想起来,沈见夏依然觉得,十二岁那年的那个夏日午后,是自己人生中演技的巅峰时刻。

他背对着两位长辈坐着,手指没停下,依然噼里啪啦地敲击着键盘,飞快地打字,就好像刚才根本没有听到那句话一样。他的手速已经很快了,指腹甚至有一小块皮肤开始变硬,以后可能会变成茧。

直到把所有的稿子全部敲完,沈见夏快速地检查了一下错别字,把邮件发送出去之后,关掉网页和电脑,坐在电脑前踌躇了几分钟,才站起来,跟小姨妈告别:“小姨妈,我用完电脑了,现在要回家了。”

“沈夏,在我这里吃完晚饭再走啊。”听到沈见夏的声音,小姨妈转过头来看他,她和客人之间的聊天内容早就转移到了别的话题上,“我今天买了大闸蟹,你不是最喜欢吃这个吗?”

“不了,我妈叫我今晚回家吃饭。我先回家了,小姨妈再见。”沈见夏已经走到玄关处换了鞋,礼貌地跟坐在沙发上的两位长辈道别,“阿姨再见。”

那天沈见夏按时地回了自己家吃饭,神色如常,反应平静,就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肥姐还奇怪地问他:“你小姨妈今天没留你在家吃饭吗?”

只是,从那天开始,他再也没去过小姨妈家,总是躲着小姨妈。

需要打字的时候,他要么到家里有电脑的同学家蹭,要么跟住同一条街上的发小偷偷跑到街尾的黑网吧。

在一片游戏BGM和喊打喊杀的喧嚣声中,沈见夏坐在网吧的角落里,忍受着呛人的香烟味,默默地敲着键盘写稿,写下了自己创作初期一篇又一篇正式发表在出版刊物上的短篇小说。

沈见夏不再来自己家,连小姨妈都觉得奇怪,还打电话到家里问肥姐怎么没见人过去。

肥姐传话的时候,沈见夏冲她摇摇头:“店里生意忙,我以后不去打游戏了,我就在家里帮忙。”

“儿子真懂事。”肥姐没多想,夸了他一句,对着电话听筒说,“他说要在店里帮忙,不过去了。”

沈见夏有时候觉得自己太过早熟,冷静得可怕。

其实想想也很清楚了,那年他十二岁,哥哥沈光宗比他大八岁,那年老爸老妈已经将近五十岁——这个年龄差对于大儿子来说正常,可对于小儿子而言,却差得有些离谱。

有时候身边一起玩的朋友们也会问沈见夏,他爸妈的年纪为什么这么大,都快跟他们外公外婆一个岁数了。沈见夏每次都回答:“因为我家两个孩子,我哥已经二十岁了,我是家里的小儿子,我爸妈老来得子。”

也遇到过脑子缺根筋的,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你们家这不是超生吗?怎么躲过去的?罚款了吗?罚了多少钱啊?”

也有口无遮拦的人跟沈见夏开过玩笑,说:“你长那么好看,一点也不像你爸妈,你是不是你爸妈捡来的啊?”

小时候没仔细想过其中的蹊跷,后来沈见夏才发现,原来破绽那么多,它们一直摆在自己的眼前,根本不用他去找。

为什么老爸老妈比自己大这么多;为什么他长得跟家人一点都不像;为什么小时候亲戚们总喜欢跟他开玩笑,说他是捡来的;为什么同辈的堂兄弟都是“光”字辈,只有他单名一个“夏”字;为什么和小姨妈相处的时候总有一种怪异感……

只因为,他是被捡回来的孩子,是一个外人。

再联想到幼年时那个夜晚,他坐在店里,大汗淋漓地吃着一碗热馄饨,那个姑姑的笑容在昏黄的灯光下愈发暧昧。她对自己说出那句“你是你妈捡回来的”,沈见夏发着愣抬起头,老妈的脸在汤面上升的热气中朦朦胧胧,他却清晰地看到了她脸上复杂的神情。

一切都已经明了了。

这就是沈见夏一直隐藏在心里的秘密,他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懂得他的身世,住在这条破烂巷子里的人都知道吗?街坊邻居都清楚吗?那他身边的同学,还有从小到大一起玩的发小们是不是也都知道?

他不敢去想,也不敢猜测,生怕某一天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哦,我妈跟我说,你是你爸妈捡来的”这样的话。

十二岁的时候沈见夏就被剥夺了所有的自信,在自卑和自我怀疑中成长,唯一的发泄方式就是写作,在文字中寻找自我认同感,寻找着自己的位置。

他渴望获得爱,渴望获得所有人的认可,却又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

文学构筑的世界就是沈见夏为自己建立的乌托邦,他把自己关在象牙塔上,从狭窄的窗口探出脑袋,仰望星空。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自己,同时也把自己彻底封闭起来。

再后来,到了十五岁那年,因为自己在QQ空间里写的那篇日志,小姨妈和沈家彻底决裂,老死不相往来。唯一的精神世界也彻底崩塌,沈见夏藏在文学后面的心路历程暴露在了所有人的视野中。

他变得更加慌乱,除了隐私被人窥探的羞耻,更觉得自己是个只会给父母带来麻烦的废物。

雨还在下,一点儿也没缓,荼白呼吸着带着潮湿水汽的空气,感觉那雨点一股脑儿地砸进了自己的心里,变成泪痕蜿蜒地淌下来,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生下来就被亲生父母抛弃,然后被现在的父母捡回家养大。他们对我虽然没有像对我哥那么上心,可我已经心怀感激。如果当时没有他们的恻隐之心,我可能根本无法在这个世界上活下来。”沈见夏盯着外面地上的积水,豆大的雨点砸上去时荡起层层涟漪,他声音很淡,“他们对我已经足够好了。我不能,也不可以要求再多了。”

在沈见夏的心里,他很早就认定,自己是一个不值得被爱的人。

要不然亲生父母为什么会抛弃自己。

要不然养父母为什么会这么偏心,不管他再怎么努力,都比不上他们亲生的儿子。

要不然亲戚们为什么能够这么随意地当着他的面告诉别人,“沈见夏是捡来的”。

沈见夏不是擅长口头表达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和所有人都相处得好,那些表面上的人缘好都是他后来逼着自己一点一点改掉原本的孤僻内向的性格,慢慢磨出来的。

想被所有人喜欢,却又卑微地觉得自己不配,总觉得是自己的错,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沈见夏就活在这样的矛盾中,有时候特别自信,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最后养成了一张习惯微笑的面具。

可他最多也只能做到这样了,他已经尽力了。

只有文字是他的栖息地,只有读者是唯一能够读懂他内心孤独,并且跟他产生共鸣的人。

他不能再计较什么,因为家人给他的已经足够多了。老爸老妈并不是不爱他,只是他们在潜意识里更爱自己的亲生儿子。

“你小的时候一定很累吧。”荼白静默了会儿,轻轻地说。

他不敢想,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小孩,心里是多么敏感和脆弱,沈见夏就是在那样的年纪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他该有多难过啊,不仅要装作毫不知情,还要一遍又一遍地自我麻痹,告诉自己,不要在意。

“嗯。那时候电视上不是老重播你演的那些电视剧嘛,我最喜欢你在《民国奇缘》里演的那个角色。因为太喜欢,我就一直看一直看,后来还缠着我妈给我买了整套的的影碟,每天放学回家都要用店里的DVD放你的电视剧,看得客人都腻了。”提到开心的事情,沈见夏笑了一下,语气变得轻松,“那会儿就靠着你的电视剧吊着一口气。大概是因为太喜欢你在剧里演的角色,后来情不自禁地把这种喜欢代入到了演员的身上,开始默默地关注你,成为了你的粉丝。”

荼白记得,他在《民国奇缘》里饰演的是一个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弃的反派幼年。这个反派因为童年时被抛弃的悲惨经历,导致人格扭曲,长大后成为了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坏人。

这个角色是荼白小时候的代表作之一,正是由于他当时入木三分的精彩表演,才勾起了观众的同情,认为这是一个虽然做尽了丧尽天良的坏事却让人恨不起来的坏蛋。

相比之下,饰演反派成年的演员却逊色得多。可以说,这个角色是被荼白一个人撑起来的。

沈见夏……大概是从这个角色身上找到了共鸣吧。

可他又不是坏蛋。

“还好你没有长歪,还好你没有变坏,还好你成了现在的样子。”想到这里,荼白叹了口气,又笑了,“辛苦你了。”

“现在的我也不好。”沈见夏自嘲地笑了一声,勾着唇角笑得漫不经心,“俗气又市侩。”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荼白顿了顿,盯着墙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

“可没有人喜欢我这种只有缺点的人。”沈见夏答得很快,语气听起来像是已经无所谓了。

听到他的回答,荼白静默了须臾,忽然转过身,在沈见夏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飞快地伸出双臂,用力地搂住他的腰,抬起头把自己的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谁说没有。”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沈见夏一下就愣住了。他绷紧后背的肌肉,浑身僵硬,双臂有些无措地垂着,甚至忘了像平时一样在第一时间回给荼白一个拥抱。

在雨水拍打地面时发出的震耳欲聋的哗啦声中,沈见夏呼吸着空气中湿漉漉的水汽,胸口起伏。

空间逼仄,怀里那人的身体又软又热,嘴唇贴着他的耳朵,柔软又笃定地说出了那句他一直在等待的回答:

“可我喜欢你啊,沈见夏。”

作者有话要说:放个小提示:见夏的成长经历小荼白是有参与的,很早以前就埋了线,先卖个关子嘿嘿嘿。

还有俺没有断更啦,老实勤奋乖巧更新着呢!不要养肥我呀噫呜呜噫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