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陈穆青的退休宴之后,常晴和纪叙并没有马上飞回帝都。
南寻的援星慈善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纪叙想拍的那把吉他,是拍卖会上其中的一个拍卖品。
于是常晴决定,在南寻玩几天,等纪叙参加完拍卖会后,再一起回帝都。
……
南寻这个城市对于常晴来说,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
她小时候曾和外婆一起在城市边缘的村庄里住过几年,那时候的交通并不如现在方便,去小镇都很麻烦,更别说是去南寻市。
外婆生病那次,是她第一次去南寻市,但那时,她并没有好好参观这座比村庄繁华百倍千倍的城市的心情。
大抵是因为这个,她对这座城市有了不一样的情感。
外婆去世后,她被宁想容接走,在成年之前,她再也没回过南寻。
儿时的天真烂漫和快乐都消失不再,在那个比外婆家豪华不少的陌生家里,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扮演了一个热爱学习、努力向上的好孩子。
她以为这样就得到宁想容的喜欢和爱。
可她错了。
宁想容并没有因为她常年第一名而更爱她,反而和她想象的相反,特别是弟弟林祺学习成绩总是落后她一步之后。
旁人每夸她一次,林祺就不开心一次,宁想容就冷落她一次。
初中时,她爱上了音乐,最先学习的是吉他,可林祺也喜欢吉他,但是他总弹学不好。
宁想容便让她假装弹得比林祺更差。
“不怪我们祺宝,是吉他太难了,看,你姐姐比你大,弹得比你还差,我们祺宝已经很聪明了。”
“你比你姐姐已经好很多了。”
常晴紧紧地抱着吉他胡乱拨着弦,笑着直点头,然后把吉他交到了林祺手里。
林祺破涕为笑,家人对常晴的态度也好了很多。
之后的好几年,常晴没有再碰过吉他。
她学会了伪装自己,学习成绩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坏,名次要刚刚排在林祺的后面。
不能太乖巧懂事被人夸,也不能太调皮被人嫌弃,不能表现得比林祺更讨喜。
她得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假装自己不存在,那么她在林家的日子才会好过。
……
高三那年成人礼,校长站在升旗台上,昂扬顿挫地说着激励高三学子的话。
年近六十的他鬓角发白,汗滴黏在发梢,摇摇欲坠,在阳光下闪闪发着光。
“同学们,这是个丰收的季节,努力就会有收获,财富和名声都是身外之物,可学到的东西,都是你们自己的,谁也拿不走……”
“今天过后,你们就都是成年人了,你们的知识,你们的人生,都将掌握在你们自己手里。”
那一刻,常晴的心像是被狠狠敲了一下,一阵发麻,奔腾的血液躁动着发烫。
那天的太阳很大,晒得人脑袋有点发晕,前后左右的同学聊着天,哄闹不止。
常晴仰着头看着校长糯动的唇,纹丝不动地站着,觉得热血沸腾,垂在两侧的手,紧紧的握紧了拳头。
那是她第一次感觉到,她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
那年的高考,在班里一直毫不起眼的她一考成名,如一匹势不可挡的黑马,甚至跃向市排名的前列。
连带着,给学校也张了脸,校长笑出了满脸褶皱,为她颁奖,对她说恭喜。
她看得出来,这个和她只有几面之缘的老人是在衷心为她高兴。
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是羡慕和敬佩,可讽刺的是,回到家后,宁想容看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丝的高兴。
“你是不是作弊了?”
她的眼神里甚至还带着嫉恨。
常晴不懂,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她们这种病态的母女关系。
她自认为自己什么也没有做错,可在宁想容的眼中,大抵她的存在,就是最大的错误。
常晴没有解释,她面无表情地转身上了楼,第二天便收拾好自己的衣服,头也没回的离开了那个家,去了南寻,报了南大音乐系。
高三毕业后的那个暑假是最长的暑假,那好几个月的时间里,她挂了宁想容无数次电话,打了好几份暑假工,赚到了第一年的学费。
之后,常晴听人说为了能让林祺能得到更好的学习,也为了丈夫的事业,宁想容带着林祺去了英国。
刚满十八岁的她孤身一人待在南寻,是被抛弃,也是重生。
虽然孤孤单单一人,但那是她第一次,牢牢掌握了自己的人生。
生活里再没有了宁想容,她刻意忽视心中的孤独和失望,和大学里的每一个同学一样,每天都过得丰富多彩,自在任性。
……
“大学四年,我都努力拿奖学金,只是那个暑假太累,我很懒,不想辛苦兼职赚学费。”
“其实严格上来说,我成年之前,宁想容并没有在物质上苛待我,她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记着,然后有能力之后,我连本带利的还给了她。”
彭经理认真地开着车,目视前方,耳朵却往后伸得老长。
窗外的风景飞驰而过,黑色的流线型车身快如闪电,过快的车速带起路上的灰尘。
纪叙松开一只手摇上车窗,摸了摸常晴的头发,而后继续将两只手牢牢搭在常晴纤细的腰间,左右摩挲了两下,随即眉心舒展了一点。
“你终于长点肉了。”
常晴:“……”
不管再怎么瘦的女生都不会容许自己长胖了,更不能允许自己的男朋友说自己长肉了。
何况常晴是娃娃脸,看起来就肉肉的。
于是她有点生气地抬起身子离开了纪叙的怀抱,鼓了鼓腮帮子,仰头嗔怪地等了他一眼,而后用力在他的手背上拍一下。
纪叙弯唇笑了笑,掐着她的腰部用力往回一拉,重新将她拉回自己的怀抱,下巴抵着她毛绒绒的发顶蹭了蹭,低声问道,“后来呢?”
“然后,我就遇见你了,还取了个艺名签了乐听,变成了屠榜音乐人Longai,再后来,你就都知道了。”
“嗯。”
纪叙低低地应了一声。
……
车厢安静了下来,常晴懒懒地靠在纪叙的怀里,低头拉着他的手指玩,一下一下地捏着他的骨节。
这些过往其实不算是她的秘密,但是在今天之前,她谁也没说过,不是难以启齿,只是觉得没必要。
而现在,她能轻轻松松地说出来,甚至不在乎有彭经理在,平静得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心里是真的一点也不在意宁想容了,因为也没必要。
……
纪叙的手掌很大,是自己手掌的两倍大,手指也很长。
常晴打开手指比了比,他的手指比自己长了一个指节还要多。
可能是因为经常干粗活的原因,他的指腹有一层厚厚的茧。
常晴常年摸各种乐器,指腹也有茧,但是要比纪叙薄很多,摸起来差别很大。
这双手五年前曾覆在她的腰间,带着滚烫的温度,将她拉出冰冷的深渊。
如今也牢牢圈在她的腰上,给了她无数安全感。
也在近期的多个深夜里,毫无顾忌地胡闹着,将她拉入炙热的深渊,带她领略之前从未涉足的,属于男女之间的最隐秘、最迷人的欲望领域,给了她很多不能言喻的难熬折磨和快乐。
想着这成茧在自己身上留下的触感和痕迹,常晴觉得身体的某处一阵酥麻发烫,隐隐脸红。
仅仅因为一双手,她的脑子里就闪过无数绯色。
常晴想,自己可能真的是被带坏了。
她轻咳了一声,想了想,又叙继续说道,“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和林祺的关系还挺不错,他小时候很可爱的,胖乎乎肉嘟嘟的,成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喊姐姐。”
“还会拿他的小零食给我吃,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对我的态度就变了,我想这大概是宁想容的原因吧。”
“其实我知道无理的娇纵会宠坏孩子,甚至会废了一个林祺的未来,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阻止。”
说到这儿,常晴顿了一下,回头看向纪叙,微微一笑,“可能潜意识里,我是恨林祺的。”
更恨宁想容。
林祺是宁想容最珍贵的宝贝,看着宁想容亲手毁了自己视作生命的宝贝,也许是她想看到的。
“纪宝贝,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坏?”
她在内疚,也在怀疑自己。
这林祺的事,根本与她无关,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纪叙垂眸看着常晴,眼里带着心疼。
他叹息着微微摇头,而后低头在她眼睛上吻了一下,突然问道,“娇纵会把你宠坏吗?”
“嗯?”
常晴愣了一秒,面露疑惑。
反应过来后,她扬唇一笑,抱着纪叙的脖子,伸长脖子吧唧了他好几口,眼睛闪亮亮的,像装了星星。
“不会,我是宠不坏的。”常晴笑嘻嘻道。
纪叙也抱着她笑。
想到纪曜告诉他的那些消息,他在常晴看不到的地方,危险地微眯了眯眼。
从总体上来看,上天是公平的,但这个世界上的人这么多,上天不可能对每一个人都那么的公平。
它不小心给了某些人过多的爱,这些人是幸运儿;相对的,为了平衡,它会收回了对另一部分的人的爱,而这些人,是可怜的倒霉蛋。
常晴就是其中一个可怜的倒霉蛋,但从现在开始,她所缺失的爱,由他加倍补上。
“我小时候也和外公外婆住在南寻郊区。”
知道纪叙是在转开话题,常晴顺其自然地接了下去,“是吗?可惜南寻太大了,我们没遇上。”
“现在也不晚。”纪叙摇摇头,看向窗外熟悉又陌生的景色,又接着说道,“老房子应该还在,我晚上带你去看看。”
“好。”
……
可常晴外婆家已经不在了。
十几年来,城市经历过多次重整规划,现在很多地方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曾经住过的那个小村子,并到了旁边的小镇里,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这里的喜欢。
下了车之后,常晴带着纪叙走遍了小镇的大街小巷,拿了满手的吃的。
虽然满街都是陌生人,景色也变了,但是庆幸的是,小吃还是以前的味道。
街角的薄荷青绿,长势喜人,空气中清凉的薄荷味隐隐拂动,消减了夏日的燥热。
常晴最喜欢老人自己做的手工薄荷糖,和外婆做的味道所差无几。
转完一圈后,常晴买了花束,带着纪叙去了墓地。
墓地也被集中整理过了,不像之前的杂草重生。
常晴刚踏上石头台阶,一眼就看到了外婆的照片,就在最外面那圈。
因为外婆说,她喜欢热闹,想靠外面一点,最好一进来就可以看到,这样方便找到。
放下花束后,常晴拿出纸巾擦去了灰尘,而后对着墓碑拜了几拜。
她笑着看着外婆的照片,缓缓启唇:
“外婆,我带你外孙女婿来看你了,喏,他就是我之前和你说过的救过我的英雄。”
“你看看,您外孙女婿是不是和我说过的一样帅啊?”
“虽然我们还没有结婚,”常晴一顿,回头看向纪叙,笑得一脸甜蜜,“但是他已经和我求婚了,我同意了。”
语毕,她又转过头看向老人慈祥的笑脸,声音带着细微的哽咽,“外婆,他很爱我,也很心疼我。”
“所以,我现在很幸福。”
儿时的记忆模糊,她忘了大部分。
可她始终记得,满头白发的老人虚弱躺在病床上时,还紧紧握着她的手,眼里满是担忧和不放心。
老人努力呼吸着,挣扎着和她说话,喘、息声断断续续,呼吸面罩里白色的雾气时隐时现。
……
“囡囡啊,外婆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你要听话,忘了难过,开心的继续生活。”
“以后如果遇到一个像外婆一样心疼你的人,你要带他回来看看外婆,外婆才能放心。”
……
纪叙对墓碑郑重地鞠躬,而后抬手严肃地敬礼,一字一顿地保证,声音顿挫有力:
“外婆,请您放心将常晴交给我,我以生命起誓,会照顾常晴一辈子,会爱常晴一辈子,会守着常晴一辈子,会疼常晴一辈子!”
太阳西沉,山上刮来一阵凉凉地风,吹散了热意,也将他的声音带到了遥远的虚幻国度,带给看不见的人听。
墓地两边的树叶相互碰撞出哗啦啦的响声,连连点头,像是在同意纪叙的话。
常晴看向远方,橙红色的落日在水里探出半个头,载满了河沙的废弃船只挡住了一部分落日,黑色的轮廓像是女人坠在耳边的发髻。
河面水波晃动,细碎的金光跳跃着,晃出了满船旧梦,也晃出了常晴的眼泪。
她收回视线,拉下纪叙的手,将自己的手握成小小的拳头,塞到他的手心里,另一只手覆在他的手背,捏了捏他的手指,而后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他。
“看,外婆同意了,她将我交给你了。”
“你可要抓牢了。”
纪叙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收紧了手,将她的小手牢牢的抓在手心,“好。”
……
夏日的天气变化突然,橙色的夕阳完全落下之后突然刮起了大风,几分钟的光景,豆大的雨突然一颗颗砸下,搭在屋檐的蓬上,“嘭、嘭、嘭”直响。
天公不作美,大雨说下就下。
石头地板中藏在的热气被雨水带了出来,热意蒸腾,甚至有点烫。
行人捂着头急急忙忙往屋檐底下跑,小贩们匆匆忙忙收摊,顷刻间,衣服湿了大半,头发上湿淋淋地往下淌着水。
无知的天真稚儿天真浪漫,还在雨中奔跑着嬉闹,穿着凉鞋的小脚丫脏兮兮的,专往水坑里踩,溅起来的水花落在裤子和脚背上,他们就开心地哈哈笑。
恼怒的大人拿着藤条后面追着、喊着。
纪叙护着常晴跑到车子里,常晴身上干干爽爽,连头发都没有沾到雨水,他的身上却几乎全湿了。
他们去墓地的时候彭经理没有过去,一直坐在车里等,所以车里的空调一直开着,虽然现在开了半边窗户,但车内温度还是有点低。
常晴正抽着纸给纪叙擦脸上的水,肩上突然多了一件外套。
她愣了一下,看着纪叙身上湿淋淋的衣服,动了动肩,就要把外套拿下来给纪叙穿上,却被两只大手压住了肩膀。
大手顺着衣领往下,纪叙低头认真给她拢了拢外套。
“披着,别感冒了。”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好听,关心的语气里带着不容抗拒的强势。
常晴停下了动作,突然笑了,“这是第几次了?”
“嗯?”
“没什么。”常晴摇摇头,没有解释,抬手继续给他擦雨水。
自重逢以来,她收集了纪叙很多件外套,也许莫言晚说得对,她这是要集齐期间召唤神龙。
不,算算时间,集齐七件,她大概会和他领证。
……
车子缓缓启动,纪叙越过常晴的小脑袋,看向路边被大人死死压在怀里,脚还不停挣扎着踩水的小孩。
大概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有热爱玩水的天性。
常晴收好纸巾,顺着他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藤条急速往下,落在旁边的矮墙上发出“啪”的一声。
明明没有落在身上,小孩却捂着眼睛,开始嚎啕大哭,手指张开一条细细的缝,视线还古灵精怪往外瞄。
常晴顿时失笑,“真调皮。”
外套因她的动作滑下她的肩膀,纪叙抬手将外套重新拉好,而后低下头,帮她将扣子慢慢一颗一颗系好。
“我和我哥以前还要调皮一点,外公从来不拿东西吓我们,都是真打。”
夏天贪凉,他们可不止限于玩雨水,还跑到水渠里捉水蛇玩。
每玩一次就弄丢两把伞,回来就是一顿暴打,手臂上青一条红一条,可下个雨天一来,他们依旧死性不改。
常晴闻言,摸着下巴想象了一下,而后摇摇头,“你小时候调皮我倒是能理解,但是你哥调皮捣蛋的样子,我实在是不能想象。”
纪曜大概是她见过的最温文尔雅、绅士有礼的男人了,每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脸上都带着温柔的笑,风光霁月。
她实在是想象不出纪曜满身泥水,在大雨中奔跑着嘻嘻哈哈的样子。
纪叙收回目光,在心里叹了口气。
“我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帝都,爷爷比外公管得更严,外公还有外婆压着,所以每年暑假来南寻的时候,就是他解放天性的时候。”
小男孩都有爱玩的天性,所谓的乖巧懂事,都是外部环境所致。
是在可控的情况下,自由被限制在了大人的管教中。
而现在,纪曜的稳重和温柔,大概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灵魂被困在了带疾的身体里。
纪叙的眼睛半掩着,看不清眼底真正的神色。
无论是否放下过去的内疚,纪曜的遗憾,始终是他心里拔不掉的一根刺。
常晴窝进纪叙的怀里蹭了蹭,“纪宝贝,你有一个超级好的哥哥,你哥哥也有一个超级好的弟弟。”
“我们慢慢来,一起帮他。”
纪叙揽住她的腰,点点头,低低应了一声。
“嗯。”
……
纪叙并没有把常晴带回酒店,而是带去了他外公外婆曾经住过的院子。
彭经理将他们送到院子门口便离开了。
夏季的雨来得突然,去得迅速,雨后的空气闷热,又湿又燥。
积水还来不及排走,在坑坑洼洼的地上聚成一股一股的水流,哗哗的水声不停。
纪叙的裤子已经湿透,已经不在意更湿了,于是他索性抱起常晴淌过了阶前的水坑,直接把人抱进了大厅里。
作为报答,常晴勾着他的脖子,赠了他一枚香吻。
涂着水果味唇釉的嘴唇如果浆般黏腻,又香又甜,还软糯,一沾上就舍不得离开。
她的腰身纤细,盈盈一握,触感极好,纪叙的手一附上,便再也拉不下来。
香吻一赠,便赠到了浴室,而后,又赠到了卧室。
大概是纪叙计划好的行程,所以他先安排人过来打扫过了。
五年没有住过人的老屋干干净净的,什么生活用品都有。
常晴趴在床上,鼻息间都是床单被套上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儿。
她刚刚还来不及看一楼长什么样,就被带上了二楼浴室。
出了浴室后,她还来不及睁眼看卧室的布置,就被困在了床上。
“常晴--”
”嗯--”
纪叙的声音压抑低哑,常晴转过头,能看清楚他滚动的喉结,异常性感。
她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不行,你没戴……”
话未说完,就打断,“带了。”
随后,是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室内太过安静,只有两人略微急促的呼吸声,所以塑料包装被撕开的声音,极其明显。
常晴呼吸一滞,对上纪叙火热的眼神,她一阵脸红心跳。
裤子被甩到地上,常晴都快哭了。
她羞恼的嘤、咛了一声,“你变态啊,怎么还随身带这个出门,不要脸!”
她抬手软软地推了纪叙一把,却被纪叙顺势拉了过去。
常晴的声音一出,纪叙就忍不住了。
“为了安全。”
其实纪叙觉得,他已经求了婚,而且常晴也同意嫁给他了,更甚至,他们见了家长,已经开始同居。
半合法上路,两人之间只差了一张证而已,那么就算现在让她怀孕,也不是不可以。
可常晴对此却很小心,除去第一次的冲动之外,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就算憋炸了,她也不会让他碰她一下。
他隐约能感觉到常晴对怀宝宝的排斥,所以便随身带上了套,以防万一。
就比如现在这个万一。
吻接连而至,他的牙,咬起人来真疼啊。。
常晴虚虚搂着他的肩膀,挣扎扑腾着,又变成了那条缺水的鱼。
他是她的水,她只能随着他游动,浮浮沉沉,找不到支点,也没有尽头。
可她知道落点在哪,所以没有丝毫慌乱与害怕,于是放纵自己沉迷。
合二为一时,不止是极致的占有,也是灵魂碰撞后,极致的契合。
常晴对身上的这个男人有着绝对的信任,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将一切都交给他。
身体可以给他,生命,也可以给他。
……
纪叙突然停下,低头看着她,将凌乱贴在她脸上的发丝轻轻抚开。
常晴面色嘲红,有点难受地开口,“怎么了?”
听到她的声音,纪叙又差点控制不住自己,“明天晚上的拍卖会,你和我一起去?”
“不行,溪姐不让我去这些场合,怕出事……唔……”
纪叙突然低笑了一声,开始使坏。
常晴咬住唇,呼吸一滞,差点尖叫出声。
“去不去?”
“不……唔……纪叙,你变态啊!”
“……不要,别这样,我去!”
……
阶前青绿,草被雨砸得扑倒一地,一片狼藉。
后院芭蕉随风摇晃,叶上蓄了好几个小时的水珠顺着叶子的脉络滚落,滴滴答答。
点滴到天明,天边露出橙黄色的光,芭蕉叶还湿漉漉的,叶上的水珠还没完全滚落下去,湿淋淋,水淋淋的。
滴滴答答、滴滴答答……
简直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
再醒来,日正当空。
常晴勉强抬手往床边拍了两下,没拍到人,她睁开眼,偏过头看了眼。
纪叙不在床上。
她又将头偏到另一边,看了看窗外。
阳光过于热烈,肚子饿到咕噜咕噜叫。
常晴摸了摸瘪瘪的肚子,不用想,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大抵是猜到她差不多醒了,门被推开,纪叙端着一碗皮蛋瘦肉粥走到床边。
看着他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想着他昨晚的恶劣行为,常晴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耍起了小性子。
不过看他还知道补偿,她其实也没太生气。
而且粥太香,她实在是忍不住。
抱着她洗漱好之后,纪叙勺了一勺子粥吹了吹,而后递到她的嘴边。
常晴张嘴一口吞下,对他挑了下眉,“你做的?”
纪叙放下勺子,别开眼,别扭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叫人送的。”
常晴噗簌笑了一声,“我就知道。”
他们两的厨艺,半斤八两,都属于吃了能毒死的范畴。
纪叙轻咳了一声,继续喂她。
喂完后,他俯身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再休息会儿,晚点一起去试礼服。”
常晴疲惫地往后一躺,闭上眼,不动了。
她开始装睡,嘴巴却故意撅得老高。
纪叙心中好笑,弯腰给她拉好被子,又在她唇上用力啄了一下,而后起身,转身出了门。
……
门刚关上,纪叙的眼神就变了。
他本不想带她一起去,可昨天他哥给他发了参加拍卖会的人员名单,名单中有个名字被特意圈红。
哥:爷爷让我发给你的,什么意思你应该知道。
纪叙当然明白他爷爷是什么意思,于是他改变了注意。
所以昨晚才会耍小手段逼常晴,让她同意陪他一起去拍卖会。
纪叙走到楼梯转角处,又回头看了一眼卧室门,而后一边抬脚下楼,一边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晚上我会晚点过去,位置想办法换到宁想容的附近……”
有些事注定要做一个了解,才算是真正的结束。
这是他捧在心尖尖上的小姑娘,他要自己亲手护着。
……
作者有话要说:要开启打脸虐渣的模式啦~
码哥哥大纲的时候发现我太爱哥哥了,番外根本写不下,于是打算开新书,《差半点完美》请大家移步隔壁收藏,收藏够的话大概五月中旬开,不够不敢开可能会推晚一点,所以拜托大家一定要收藏鸭~
基友的书也完结了《都怪他太甜》,我很喜欢她的文笔,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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