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潮讯时期,两人终于赶到了钱塘江,只见江面平静,几座小山在云雾中若隐若现,过了一会儿,远处传来隆隆的响声,好像闷雷滚动。

苏汐兴奋不已,双眼亮晶晶道:“潮来了!潮来了!”

洪七笑了笑,拉着她后退几步:“是是是,潮来了,你小心些,可别被卷走了。”

苏汐道:“我若是被卷走,那就是水神要带我走!”

洪七脱口而出道:“那我就和他抢!”

话刚出口,他便已觉不对,见苏汐注视着他,他耳根通红道:“你好歹叫我一声七哥,我们丐帮侠义为先,这都是应当的!”

苏汐点了点头,由衷地称赞道:“七哥侠义无双,小妹敬佩!”

洪七听了心里却一点都不高兴,像是有团棉花堵在胸口,闷闷的。

很快潮就来了,只见白浪翻滚,横贯江面,形成了一道数丈高的水墙,浪潮越来越近,犹如千万匹白色战马齐头并进,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那声音如同山崩地裂,好像大地都被震得颤动起来。

苏汐看得高兴,惊叹连连,洪七却暗自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不高兴?到底是怎么了?

一道巨大的浪潮拍在了山崖上,宛如狮吼,明明是这么大的声音,洪七却仿佛还能听见那金铃铛的清脆响声,或许是因为,这声音响在他心里。

蓦然间,洪七恍然大悟,一切的问题都有了答案,他喜欢这个姑娘!

又是一道浪潮来袭,洪七心跳如鼓,什么英雄气魄、豪迈胸怀都没了,此时此刻只有一个心怀爱恋的少年郎,他紧张地望着苏汐,眼眸闪烁如星:“我喜欢你……”

这一声,饱含着青涩又热忱的爱恋,充满了期待。

轰的一声,巨浪掩盖了他的声音。

苏汐含笑回头,似桃花烂漫:“七哥,你说什么?”

洪七一阵热血涌上心头,鼓起勇气喊道:“我喜欢你!”

又是一道浪打来,淹没了他的声音,洪七懊恼不已。

长风阵阵,吹动苏汐的长发,她道:“七哥,有什么事等潮结束了再说吧!”

洪七只好点了点头,心神焦躁的等待着潮讯结束,明明千里奔袭,就为了来看潮,但此刻这好像变成了一种折磨。

好不容易等到潮讯结束,苏汐笑眸荡漾,对他说:“七哥,能来这里看潮,我真的很高兴。你知道吗?我的生命只剩下十个月了,我想在这段时间里走遍天下,看大漠孤烟,连绵雪山,辽阔大海,滔滔长河……最后一站在飞仙崖,看最美的日出,结束这一生!”

霎那间,洪七那刚刚萌动的爱恋就这样凋零了,一阵悲意袭上心头,他眼眶一红,望着苏汐如花的容颜,问道:“怎会如此?你……”

苏汐摇了摇头,笑道:“七哥,你不必为我难过,我是不会有痛苦的。”

洪七百感交集,又是怜惜她,又是哀叹自己,他哽声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什么药可以治好你?就算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为你取来!”

苏汐道:“无药可医。”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病,而是命。

两滴眼泪从洪七眼中落下,他及时掐断了自己的感情,决定到此为止,让这份喜欢慢慢的散去。

恢复了一会儿情绪,洪七凝望着苏汐的眼睛,认真地承诺道:“你放心,我会陪着你,赏遍这万里山河,直到你生命的最后一刻!”

苏汐感动不已。

于是接下来的十个月里,两人浪迹天涯,展开了一场场梦幻般的冒险。

辽阔苍凉的大漠中,一抹夕阳晕染出橘红色的晚霞,苏汐坐在骆驼上,由洪七牵着往前走。

驼铃叮当,苏汐头上的金铃也叮当,她怀抱着琵琶,奏了一曲《昭君出塞》。

黄沙漫漫,天上的大雁长鸣飞过,却并不显得凄凉,反而有种别样的开阔心境。

苏汐说:“七哥,你知道吗?除了咱们,世上还有一个人,他不顾艰难险阻,踏遍崇山峻岭,走过万里河山,赏遍了这世间的景色。他风餐露宿,无数次在生死关头中徘徊,却从不放弃,别人笑他傻,问他这样做到底能得到什么,他却说自己的愿望就是希望能看到寻常人看不到的风景,人的一生从来都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要遵从自己的心!他的名字,叫做徐霞客!”

洪七的心中极为震撼,取出酒葫芦,将美酒往地上一洒,慨然长叹:“前辈高人,晚辈佩服,今以此酒敬之,聊表敬意!”

苏汐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头埋在驼峰上,什么前辈啊?徐霞客可是明朝人,他现在还没出生呢!

洪七不知道为什么苏汐笑了,但见她笑得开心,也跟着笑了起来。

出了沙漠,两人又去了江南,看碧波万顷,杨柳依依,陋巷中,洪七与一位落拓的剑客萍水相逢,却觉得意气相投,便与他谈笑把盏,拍坛高歌,苏汐伴着歌声翩翩起舞,笑靥如花。

一曲毕,山高水远,各奔东西,江湖浩大,咱们有缘再见!

和洪七在一起的日子,苏汐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江湖,什么是侠义,一张价值千金的悬赏榜,没有人敢揭下,洪七却豪气地一撕,塞进了怀里,还叮嘱苏汐好好呆在客栈里,不用为他担心。

他雨夜追凶,一人独战黑白双煞,拎了人头去取赏金,回来时已是满身血迹。

苏汐见了泪流不止,哭泣着给他上药,洪七哪里想到会是这样,以往和他在一起的那些丐帮兄弟,都是大笑着拍他的肩膀夸他干的漂亮,可没有一个是会哭的啊!

面对苏汐的眼泪,洪七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笨嘴拙舌的安慰她,同时心里一片熨帖,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被人担忧被人牵挂的感觉。

咚咚咚!洪七的心跳了起来,他连忙按住胸口,洪七啊洪七,你可要理智一点,你们俩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于是那跳动的心渐渐平静起来。

此时,苏汐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了……

喜欢这种事,不是靠理智就能控制的,尽管一次次告诉自己,不要动心,不要动心,你这是引火自焚,自饮鸩酒!

可洪七还是深深地坠入了情网,他见到苏汐笑就忍不住也跟着笑,见到苏汐难过心里也跟着难过,整颗心都落在对方掌心里,插翅难逃。

雨夜里,洪七辗转反侧,忧思难眠,他问自己,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

可是,她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了……

何必做此不智之举,徒留悲伤?

千愁万绪间,洪七想起了徐霞客的话:人的一生从来都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要遵从自己的心!

要遵从自己的心!洪七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神变得坚定而清明,是了,大丈夫生于世间,岂可畏畏缩缩,自欺欺人?爱就是爱了,哪里还管会有什么结果!能爱一刻便是一刻!

于是洪七敲响了苏汐的房门,勇敢地告白了。

苏汐很震惊,她问洪七为什么明知道结局是支离破碎的,还要继续下去?

洪七说,不求白头偕老,只求不留遗憾,他向苏汐保证,她死了以后会忘记她,把这段经历当做美好的回忆,埋藏在心底。

苏汐答应了他。

于是洪七不再压抑自己的感情,把所有的爱恋都淋漓尽致的宣泄出来,不遗余力地对苏汐好。他们一同煮酒烹茶,听雨打芭蕉的声音,一同漫步林中,在树下拥抱接吻……

与死亡赛跑,争分夺秒的相爱,这是洪七一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也是只有单纯热血的少年才能做出来的事,再大一点,就不敢了……

桃花树下,洪七和苏汐坐在一起看晚霞,只见霞光万里,灿烂辉煌,各种瑰丽的颜色聚集在一起,好像整个天空都烧着了。

苏汐指着天上问:“那是什么颜色?”

洪七答:“橘红色。”

“那个呢?”“绯红色。”

“还有那个!”“火红色。”

……

洪七几乎把所有的红都描述了个遍,忽然间,苏汐指着自己嫣红的唇,盈盈笑道:“那这又是什么红?”

一瓣桃花落在了她的唇间,伊人如玉,一笑倾国,洪七的心猛地跳了一下,缓缓靠近苏汐,吻了上去。

唇齿缠绵间,那瓣桃花揉碎在舌间,沁出甘甜的汁水,洪七竟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少顷,他离开了苏汐的双唇,目光温柔道:“是桃花红。”

一切终有结束的一天,两人还是迎来了分别的日子。

飞仙崖上,苏汐虚弱地靠在洪七身上,看云海苍茫,风拂浪涌,她说:“要忘记我啊……”

洪七说:“好。”

一丝微弱的光芒从海天相接处泄露,宣告天地黎明即将到来。

苏汐唱起了当初相逢时那首《桃花歌》:“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她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最后彻底消失了。

一轮金日从海面升起,万丈光芒照耀大地,驱散了黑暗,洪七紧紧抱住苏汐,失声痛哭。

“不要走!不要走!我们还有很多事没有做!我想和你洞房花烛,结发同心,想带你回丐帮,把你介绍给所有的兄弟,还想和你白头偕老,生儿育女!”

可是,来不及了啊,多少山盟海誓,深情厚意,终究是败给了短暂的时间!

佛说,人生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恩爱别,忧悲恼,求不得,原来还有一种,叫来不及……

洪七亲手葬了心爱的姑娘,他取下那对金铃铛,挂在身上,从此天涯海角,总不离身。

许多年后,白发苍苍的北丐洪七公坐在桃花树下喝酒,郭靖问他这辈子有没有骗过人,他放下酒葫芦,沉默一阵,说:“有,我答应过一个人要忘记她,可我没有做到,一辈子都没有做到……”

一滴泪落下,七公腰间的铃铛随风响动。

叮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