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第13章

启宏三十一年秋,玉露深寒,南归的北雁大抵都已经到了目的地。

“少爷,特地叫厨房熬的银耳甜汤您曾热喝些吧。”苏饰端着一碗还在冒着热气的银耳汤走了进来放在书桌上,将手揣进自己怀着暖和了一会儿才说:“咱们上次秋天回的早,这会儿冬天还未到就冷的叫人受不了了。”

上一个秋天正好是温凌进京赶考,考完急匆匆的想着要回去于家人过年所以与京城的秋寒来了个擦肩而过。算来这将是他第一年在京城过冬,北方的天气寒冷干燥。这会儿的家乡应该正值绵绵秋雨,潮湿了些,可温度还是暖和的。第一次直面京城的寒冷,就连温凌也觉得有些忧心,这个冬可怎么过啊?

“再去帮我拿件暖和些的衣服来吧。”

启宏的官员炭火都是有例供的,只不过这秋天都没过,听王安说炭火要到第一场雪下了才会供给。在这之前倒是可以自己去买,只不过市面上买到的那些炭实在是太贵了些。考虑到温凌一个人远在京城,日常用度,还得走人情,那笔笔都是银子。所以打第一次报信说之后会在京城当官落脚,家中就拿了五千银票,之后零零碎碎又给了不少,生怕温凌亏待自己。再加上月银,负担些炭火用度只是他的月银也够了。但到底还是打眼了些。

都说秋捂春冻,扛扛对自己也是好的,左右还能再加几件衣裳。

温凌本想着难得的休沐,在家中多穿些衣裳也不用出门。外头虽然寒风乍起,可他呆在屋内再加上些暖胃的吃食,看看书日子也好过。平日里他就少与同僚走动,京城官员们总爱搞一些文雅的聚会,实则拉拢关系。递给他的拜帖也不少,能谢绝的,温凌一概谢绝了。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自古君王最忌讳的就是拉帮结派,与其这个去了那个不去得罪人,倒不如叫人知道他就是一个不好相与的怪人,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情了。

哪想这苏饰的衣服还没给他拿来,张墨便差人来说王安与斯琴二人到了,正在前厅等他。

温凌素来与二人关系甚好,听到人来了,自然放下手中的书就往前厅走去。

“不论来几次都觉得三郎的这个宅院精巧!”说话的斯琴正坐在前厅的一张椅子上,左右看着,分明不是第一次来,可还是新奇的和什么一样。

他早就知晓温凌的家境优越,可第一次跟温凌来宅院玩的时候还是扎实地惊了一下。他来的时候正直夏季,别的都不说了,就后院那一口种满了荷花的池子都让他叹为观止了许久。

照温凌说,这荷花池是他在家书中写到院里有口池塘,然后他远在信安的长姐特地让人送了许多藕节来。找了上好的河泥沃了肥,种下的那个荷花,比京城的河道的荷花开的不知道旺盛多少。这池塘中还有不少鱼苗。并非达官贵人们历来用来观赏的锦鲤,而是能入菜的鲢鱼草鱼。听闻鱼泄能肥荷花,自家池塘养大的鱼,味道还好。分明这鱼苗他瞧见时才一掌长,可在尝过温凌家厨娘的厨艺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唾液都有些控制不住了。初的几日,每每见到温凌,都忍不住问他家的鱼苗何事才能吃。弄的温凌王安二人哭笑不得。

王安家自然是比温凌家大上不少,论精巧,连他也不住点头:“这椅子怕是三郎又找人打的,上面的雕花和木色都不同了。倒是与这前厅更搭了。”

之前他们来的时候,这前厅的桌椅是深红的木头,可温凌这前厅的木质颜色却是偏黄褐色。深红的桌椅看着是要沉稳富贵不少,但总叫人觉得有些抢眼了。如今换了这暖黄褐色的桌椅倒是显得更加融合了。

他打小家境就好,虽说为人处事上看不出官家子弟的那种难相处,高高在上。但吃穿住行,样样都讲究。显然,温凌与他是同类人。

“今儿是什么风,居然一下把你们两都吹来了?”王安和斯琴二人与自己关系好,可却不会常去对方的家中找。其一是距离并不近,其二就是有什么约的,那不如在什么酒楼茶肆更加自在。今天要么不来,要来就来两,怎么看都不寻常。就好像是两人商量好的一样。

王安笑了笑没说话,倒是斯琴这个人性子比较直,拉着温凌的衣袖就说:“这才十一月吧,你穿的就这么多?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要准备着过冬了呢?我们二人今日来就是想叫你一起去聚福楼的,这不是担心一个人过来拉不动你吗。”

说起温凌的深居简出,那都快赶上临出阁的大姑娘了。也就他们两能约上一约,如今入秋天气凉了,就连他俩都难叫温凌动一动了。平日里在翰林院还好,温凌顾忌面子,如今这到他家里一看,喝,难怪不肯出门呢!合着他平日里为了得体,那都是叫自己强迫冻着的吗?

王安也一言难尽地看着温凌。虽然温凌身上穿的并不是很臃肿,但寻常的秋衣之外居然已经用上了厚的斗篷,这才十一月,之后还更冷呢,到时候穿什么?有些担忧地问:“三郎要不你还是找个大夫给瞧瞧吧?如此畏寒,也可能是体虚之类的病。”他娘亲就畏寒的紧,据说是当初生他的时候月子里着了凉,然后一直用汤药补着也不管用。

“没那么严重,只不过我本身就怕冷,若是在家这时候还暖和的紧,第一次在京城过冬,温度差的实在是有点大,一时接受不了罢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将自己的斗篷给脱了下来往边上放了放。

斯琴立马就说:“冷的话就穿上好了,左右不过是被人取笑几声,真风寒了,那才叫遭罪呢。”

摇了摇头,温凌看着他们问:“什么聚福楼?”

说起这个聚福楼啊,那也算是京城最大的一家茶肆了。平常那些个文人雅士最爱的就是在聚福楼聚会。没事吟诗作对的,因为地段正中,来往的人多,达官显赫,富家公子总之有身份的人也不少。若是在这儿露上两手,出名的也快。所以啊,这聚福楼可以说算是一个读书人成名的垫脚石了,据说京城这些个有名气的才子大多都是在这儿叫人所熟知的。

可这些换到温凌等人身上就没什么必要了,要说才学得到承认,没有什么比得上科考。恩科登榜,就是最大的肯定。再说了,吟诗作对,是温凌最不擅长的。

“本来也没什么,就是听闻聚福楼新来了一个唱曲儿的,声音如同四月的黄莺那般动听。”斯琴喝了口茶水,温凌家的茶也是他家里特地找人送过来的,比京城的茶要清淡不少很合他的胃口:“我早早就约了王安一同前往,想着你一定不爱凑这热闹,就与他商议等到时候直接到你府上拉人,看你去还是不去。”

“……”合着是早有预谋?

都说才子佳人难分难舍,这有才子的地方自然就有佳人。聚福楼时常会出现一些唱曲卖艺的姑娘,只不过这些姑娘卖艺不卖身。文人多唉风雅,又有英雄难过美人关,聚福楼的这些个唱曲儿的姑娘总能成为美谈在那些个文人嘴中常出现。不过如今斯琴说的这人就连温凌也有所耳闻。

都说聚福楼就前几日来了个人叫莺儿,人如其名,擅唱江南小调。一把琵琶,转轴拨弦三两声,未闻曲调先有情。多少人挤破了头也想听她多唱几声,甚至有一个郎君许下聘礼要娶她为妻。不过结果当然是被拒绝就是了。

这莺儿虽是卖唱的歌女,可为人却傲的很。每日固定的时段来,固定的时段走,多给一分钱也不要,少给……那当然没有那个读书人会舍下面子赖一二两银子的了。

“怎么样,去不去?”斯琴对这个莺儿的性质很高,这会儿大有温凌不答应他就立马叫王安帮着把人给扛去的架势。

见他这么想去,温凌也不好拒绝,只点了点头,然后回房换了件更厚的中衣走了出来。

聚福楼离温凌家不远,马车没一会儿就到了。果然就如同翰林院那些个同僚所说,楼上楼下已经都是人感觉有些难行。

“这么多人?”对于这个场景,温凌也觉得有些吃惊。据他所知,这个莺儿出彩的确实也就是她唱的小曲儿,长得好像没有很俏丽,怎么只是几首曲子就叫这么多人吹捧?在上辈子他看惯了电视电脑,对那些什么唱戏唱曲的确实兴致不高。故而觉得不懂。

斯琴这个人是三人中最爱热闹的,这会儿就正好给温凌解惑:“那三郎你就不知道了吧?京城的那些个美人多的一把一把的抓也抓不完,突然出现个唱曲儿好的,那自然就新奇了。何况这个莺儿听说长得也不差,更可况,读书人嘛,追捧的不就是不在乎这些表面的颜色吗,一传十十传百的,莺儿名声就出来了。再加上莺儿不为权动,多少才子示爱,她眼睛都不眨一下,久而久之,清雅的名声一出来,那还不令人趋之若鹜?”

……

简单的说,就是饥饿营销咯?

温凌叹了口气,果然,这些他还是欣赏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