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快窒息了。

这小崽子怎么还没回家?是阿福做的晚饭不好吃吗?

达米安本来心情就不是很爽,看到贝蒂就这样被人搂到怀里去更是不爽。

他直接上前,拽着贝蒂的手往外拉。

“小朋友,大半夜的这样抢别人的女朋友可不好。”中年男人见自己的猎物脱手了,也蹙眉准备把女孩抢回来。

“你是他女朋友吗?”达米安看我的眼神很认真,仿佛只要我说是,他立刻可以抽刀帮我砍了,然后给我换个新的。

“……不是,就是玩玩。”

“所以她不是你的女朋友,”达米安把我放到墙根,“那么我想你就应该乖乖离开。”

“你以为你穿着罗宾的衣服就是罗宾了?”中年男人丝毫不惧于这个,他要是怕这个,他也不会干这行了,只不过是个小屁孩儿而已。

达米安无意于与这种将死之人讲话,他用一种你要死了的眼神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从腰间抽出了他的刀。

我抿了一下嘴,我必须阻止达米安。

就在这个来自刺客联盟的最佳作品即将要把我钓了很久的那个鱼给打死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喊了出来:“罗宾不杀人。”

达米安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你快跑呀!”身上的追踪器窃听器,我早他妈安好了,快点跑呀你。

中年男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看着达米安将刀入鞘,走到我面前来。

他那一双继承于他母亲的绿眼睛看着我似乎有些疑惑:“为什么要阻止我?”

当然是这是我辛辛苦苦钓到的鱼和线索!不然你以为穿着超短裙在晚上风吹蛋蛋凉是很好玩的事情吗?

我舔了一下嘴唇:“罗宾不杀人……我以为你是罗宾的崇拜者。”

“我会成为罗宾。”达米安斩钉截铁,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又垫起脚拽着我的脖子帮我整理了一下在我身上的斗篷。

“罗宾和蝙蝠侠,”在中东长大的小王子问面前这个哥谭土生土长的女孩,“在你的眼里是什么样的?”

我强忍着自己的不适任由达米安帮我弄好衣服,见他好像还是很认真的问出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是恐惧和希望。”

达米安离开了。

我有些懊恼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如果不是因为这小子突然打断,我可能跟着刚才的那个男人已经回去了。

我还是先过去把那些碎尸块给分析出来吧。

————————————————

骨龄分析,DNA分析等一系列分析完毕后,我将这尸块与一个叫做阿塔兰纳·杜克的女孩对上了,这个女孩大概在10天前失踪,到现在也没有音讯。

我叹了一口气,又坐回椅子上,伸手揉着我的太阳穴,把眼神瞟到了被我解下来的那个披风上。

达米安原来也会给别人递披风啊。

我伸手把披风抖落开,这是一件普通的披风——当然很适合在沙漠里用来遮阳,不知道达米安这小子是从他妈妈那里拿来的,还是入住韦恩庄园以后自己买的。

我注意到了在斗篷内侧留下的刺客联盟的标记。

呃,这八成是他从他妈妈那里带来的。

我立刻觉得这个斗篷烫手起来,我犹豫了一下,觉得我应该把这还给他。

“但是既然来了哥谭,或许你也应该与拉斯奥古那个变态离远点。”

我转头看着我挂在一旁的罗宾的披风。

————————————————

一回生二回熟,当第2天傍晚,我再次穿上属于贝蒂的衣服踩着高跟鞋浪荡在街道上的时候,我特意打听了红头罩今天应该在码头处理新来的那一批军火,绝对不回来这边资助失足少女上学。

我往自己身上撒了一点酒,营造出醉醺醺的状态,眯着眼睛靠着路灯傻笑着望着来来往往的男女们。

或许我应该有耐心的多等一会儿,他们捕获猎物的时间一般在凌晨——这个时候对于捕猎者最安全,也是猎物最懈怠的时间。

我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条街上的现状,内心已经开始计划起德雷克慈善基金援助失学少女的项目了——像杰森一样一个一个包养速度可太慢了。

“Hi.”

我仰头学着我旁边的站街女郎做出一个轻挑放浪的姿势扭头揽住这个和我搭讪的男人的肩膀——我决定先把他打发了,再继续等两个小时。

可当男人转头看着我的时候,我整个人简直就是被雷从头盖骨劈到脚底板。

这不是……杰森吗?

骑士看着这个女孩,觉得有点眼熟。

我赶忙拿捏出矫揉造作完全听不出属于罗宾小子的声音和他聊天:“您是想今晚和我喝一杯吗?”

阿卡姆骑士眯着眼睛继续看这个女孩。

我汗毛完全竖起来了。

“你是提宝。”

……

啊?!

你怎么认出来的?

“我不是,提宝原来是你的女朋友吗?如果你想和我玩的话,我愿意当你的……”

骑士直接伸手按住了我的脖子,他微微一动揭下了我掩盖喉结的仿真皮肤。

……

所以你怎么看出来的啊?!

骑士显然看出了我眼中的疑问,他得意的笑了一下,脸色又恢复了平静,伸手把我揽到怀里,在我的耳边小声说:“渡鸦给我的照片里,阿尔贝蒂娜和你的眼睛现在一模一样。”

我万万没想到,我居然是毁在眼妆上——不就是双眼皮贴一样吗!我现在画的是绿眼影,和阿尔贝蒂娜那乖乖女的大地色能一样吗?!

杰森,你的眼睛是显微镜吗?

但是既然我曾经在其实面前暴露过,那么我这次就破罐子破摔,我一边伸手揽住高了我半个头的杰森的脖子,一边借着他的掩护将我脖子上的喉结再次用仿真皮肤给掩盖住。

“我出来调查一桩拐卖妇女的案子,”我压低声音在他的耳旁小声解释,“芭芭拉她们都不合适来,然后我就来了。”

“这次哥谭也没有另一个提摩西让你玩了,”阿卡姆骑士轻哼一声,“你这么穿不凉吗?”

“总比迪克好。”

“迪克原来还有个披风呢。”

你们一个一个的怎么就关心一个大老爷们穿超短裤在街上凉不凉呢?

我抱住骑士的脖子,微微抬脚,继续趴在他身上说:“放过我吧,这个案子真的挺重要。”

你这体型又不能和我一样装成小姑娘混进去,留在这儿干嘛?

骑士摩挲着提宝的后颈,扯出了一个笑容:“我帮你一起。”

我本想拒绝,但是看到杰森的认真,我也不忍拒绝:“离我远点,我钓到人,你再从后面慢慢跟上,不要打草惊蛇。”

————————————————

阿卡姆骑士其实是第一次看到提宝女装的样子——以前都是来自于从提摩西那里抢来的照片以及渡鸦友情给他的合照。

穿的是一个站街女郎的罗宾一开始还不太熟练,但现在屁股扭得跟迪克似的。

骑士嘴里面叼着烟,看着提姆扭着屁股躲过一个又一个向他胸前和腰上以及屁股上伸上去的咸猪爪,刚开始还有点难以言喻,到后来他基本是当搞笑片看。

提姆一边笑着一边下绊子让这群人跌个狗吃屎,真的挺好玩。

我在这条街上站了两个多小时后,我终于碰见了我认为有可能的男人。

和昨天碰到的那个中年男子不一样,这个男人肥头大耳,肚子上的衬衫绷得紧紧的,手上还套着我一看就知道是镀金的戒指。

“妞儿,跟爷去玩玩儿?”他抛给我一枚戒指,我试了一下,难得的居然还是真金。

我看到这个男人和昨天那个中年男人如出一辙的使我雷达报警的气息,我露出一个雏·妓独有的放浪中又带着些纯真的表情:“好呀。”

在高墙上的骑士伸手捂住了眼睛,这演技难怪自己之前完全发现不了他就是另一个世界的提摩西。

————————————————

我终于按开了身上的追踪与窃听器,把资料传给还呆在轮椅上处理资料的神谕芭芭拉。

“我们为什么不去极爱旅馆……”我贴着这只肥猪问。

“或许你会想和我一起享受一点红酒?”

当我来到他所谓的“公寓”里时候,我眼睛一扫,立刻感觉到了不对劲。

什么样的公寓里面会有这样喷溅的血迹?即使被挂毯挡住了,我也能发现那些暗沉的小黑点是什么。

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胖男人到吧台上取出了他路上跟我说的红酒,在昏暗的灯光下,他推过来一个高脚杯。

“先来点吗?贝蒂?”

我闻着这葡萄酒,里面的味道绝不是完全的葡萄酒——这里面下药了。

我留心到窗外来自骑士给我比的手势,也不推拒,就接过杯子喝了一半:“是好酒……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

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劣质的酒,艹。

男人用他肥硕的手掌抚摸上了我的下巴,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在掂量菜市场的肉鸡。

“你还是个雏吧?”男人颇为自得的讲起了自己检验女孩子成色的方法,然后夸奖我“干净,青涩,大有所为”,我强忍着想呕吐的欲望羞涩地给他抛个媚眼。

药效渐渐上来了,对迷药有一定抗药性的我为了不露出破绽缓缓的闭上了眼睛,假装昏厥过去。

“啊,婊·子。”胖男人在发现自己对面的女孩昏过去后,立刻解下了自己脸上那温厚的面具,他捏起女孩的下巴左右摇了一下。

然后直接拖着女孩的衣服朝着墙边走去。

男人掀开挂毯,里面有一扇保险门。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章更新。

我发现有人误会了,上一章的杰森是大红,这一章是骑士啊。

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