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心深觉那些只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事,被他这么一提,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这些真的只是很小的小事,真的不值一提。”
“对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小事。”他偏头,贴住她的脸,“如果不是每天都在期待你给我的回信,我或许会一直意志消沉下去,也根本没心情参加高考。”
唐心从未预料过她给他写的回信有他口中所说的这么重要,惊异之下,仰面看向他脉脉含情的眼:“钟亦……”
他情动,在她的胭脂痣上又浅啄了一下:“谢谢你,我的白兔糖小姐。谢谢你,让我不再这么孤独。”
那些青春里的回忆,被从窗缝里灌进来的海风吹得在她脑海里翩飞。
在学生时代的她视野所及,他永远是那个自信爱笑、挺拔如小白杨的少年,也永远被一群同样优秀的朋友众星捧月般簇拥。
她从不知道,他竟然在那时也是孤独的。
原来在那个时候,他还有不为人知的艰难苦涩的秘密,却唯独对她吐露心迹,从她的信里汲取能量。
就如同她,日日夜夜盼望着他的长信,在他字里行间的鼓励下,一点点对这个世界卸下她铜墙铁壁般的心防。
而在重逢之后,她所担心的问题,并不能成为什么问题。
她曾一次次想要问他,问清楚她有什么值得让他去爱?但在他表白的时候,他早已说过——所有孤独的灵魂,都值得被爱。
他与她,在相遇的最初,不过都只是两个孤独的灵魂,试图从对方的信笺里,获取零星的温暖,用这些温暖,来抵抗命运里突起的暴风雪。
当初如此,现在亦然。
时隔数年,彼此成长了许多的他们,却又不约而同地走进了人生的死胡同。她因一场信任危机而举步维艰,他则因一场医闹而惶惶终日。
两个身心俱疲的人,在人生的逆境与低谷里,一起相携着逃离,藏进了这个世外桃源里,以躲避生活打向他们响亮的耳光。
而明天,他们就要离开这个梦幻国度,重回到他们的现实世界里,面对人生里的一地鸡毛。
但她突然就不害怕了。
那些年,不过是他的几十封信,她就从敏感自闭的少女一步步蜕变成今日不轻易服输的硬骨头。
人生中最艰难的事,她早已经历过——不过是他的不告而别,将她曾被补全的灵魂也带走了一小半。
而现在,他都陪在她身边,她还有什么理由再退缩,她还有什么可再害怕的?
“钟亦,也谢谢你。”她不知为何,又热泪盈眶,“在与你相遇的八百二十多万人里,谢谢你选择喜欢上的那个人,是我。”
高中时,她有段时间喜欢去学校旁的书店里看《阿狸》的漫画书。
有句话镶在漫画书的扉页上,让她记忆犹新——“我们的一生会遇到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是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来,但最终,都会消失在人海。”
他们互相成为彼此的八百二十万分之一,一定是她曾收到的、来自于命运的最好礼物。
“不要谢谢我,谢谢村上春树。”
他的冷幽默再一次奏效,让她也笑出了眼泪:“谢谢村上春树。”
***
在米克诺斯并没有什么行程可言,兴许钟亦只是怀着朝圣般的心情,带她来这个赋予他生命的地方打个卡。
轮船靠岸后,两人依旧搭乘小巴,来到了最富盛名的天堂沙滩。
这个赫赫有名的“同性恋沙滩”,如今已变成了大众浴场。不少金发碧眼的美女帅哥们大喇喇地,毫不避讳地半裸着享受日光浴,健美的肌肉线条被晒得发亮。
没有穿泳衣的两人,和在沙滩狂欢的游客们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便识趣地走向海滩边的酒吧,点了龙虾意面、海鲜拼盘和橙汁,惬意地偷得浮生半日闲。
正吃了一半时,有鹈鹕从海边飞来,问他们讨要吃食。唐心便从海鲜拼盘里取了一条章鱼,丢给那只贪吃的鹈鹕,看着它一口闷下。
“啧啧啧,”她惊叹着给它拍照,“你看看它的嘴巴,能张这么大。”
她用手比划,差点打到上菜的侍应,惊得她连连向侍应道歉后埋怨钟亦:“你怎么不提醒我?”
“我也没看到他,”他始终带笑看着她,“因为只一直注意看你。”
她现在已经对他的情话免疫了,顺手也赏了他一块小章鱼:“赏你嘴甜。”
时间在这里被按了0.5倍速键,都市的喧嚣与浮华都离他们远去。
他们浅啜着酸甜的橙汁,有一搭没一搭地随意谈天说地。有时说起初中高中他们共同认识的人或物,有时话题又会转到他们最近读过的小说和新闻,有时又谈起诸如小区里有个租户养了条蛇这类的奇闻轶事……
她无意间想起今天早上刚看到的消息,与他分享:“听说方舒晴要和景家的二少爷订婚了,也不知是真是假。”
钟亦对此类的豪门八卦并不感兴趣。但景家刚好与钟家是世交,尤其这位二少爷,还是钟逾的大学同学兼挚友,他便也自然而然得知了这个消息。
他点头向唐心确认:“没错,听说过了新年就会完婚。”
“奇怪了,她不是铁了心要嫁给沈之予吗?”唐心对这位画家的绝情仍心有芥蒂,用叉子叉伊面的力道都重了许多,把伊面搅得粉身碎骨,“沈之予费尽心思攀上方家,最后也没想到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应该是沈之予提的分手。”钟亦面色平和地告诉她,“他可能终于想明白了,在他人生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他想起在唐心假扮记者去试探沈之予后的那天,沈之予就约他见面。
他们那天聊了很多很多。
最后,沈之予让钟亦帮他做一件事——等余莺去他那里补牙时,将《坠蝶》送还给余莺。并且让他不要将两人见面的事,告诉其他任何人,只需要告诉余莺,画是他从他手里买来转送给余莺的就好。
正是因为沈之予和余莺,钟亦那时才真正下定了向唐心表白的决心。
尤其是余莺上门来找他解释时,他曾最后不解地问了余莺一句:“为什么专程要来为唐心解释?”
“因为我知道她很喜欢很在乎你啊,学长。”那天余莺这么告诉他,语音里竟然有羡慕与嫉妒,“从她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她肯定很喜欢你。我以前听人说过一句话,蚊子在教室里飞一圈,就能知道这个教室里谁喜欢谁。连蚊子都能看出来的事,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彼时他还在犹豫和纠结唐心对他是什么意思,迟迟不敢向她剖露心意。
可是,听了余莺的这句话后,他方才明白,唯二看不出他们喜欢对方的,便只有他们这两个傻子自己了。
就像余莺,她最后竟然也没有看出来:沈之予爱她,远胜于方舒晴。
“那真是恭喜他终于想通了,”唐心尖酸刻薄地嘲讽,“要等到余莺离开以后才想通。不过这样也很好,省得他祸害她下半辈子了。”
她又满腹怨气地提起钟逾:“总比钟逾这个混蛋好。我就不明白了,他为什么恨谢总恨到这个程度,为什么非要死咬着糖朝不放?”
钟亦用吸管搅动着橙汁:“他不是恨她,他应该只是讨厌她离开他罢了。他应该从来没想过,大嫂会和他提离婚,还走得这么干脆决绝。毕竟,对他来说,她是他最最重要的人,甚至我这个弟弟都比不上。”
唐心冷笑:“最重要的人?所谓最重要,就是自己抛下她飞去英国,任由她在这里一个人生孩子?所谓最重要,就是从不给她什么好脸色看,只会恶语相向?所谓最重要,就是离婚以后还要阴魂不散,非要弄死她最看重的糖朝才罢休?”
钟亦叹气,手在餐桌下握住她的手:“我知道在你眼里,钟逾就是个大烂人。但是很多时候,他只是不会表达他的情感。我有很多猜测,但我还没有向他证实过。至少,他不是为了躲我大嫂才去英国读书的。他是为了陪我,才和我一起去的英国。那一年,大嫂生产,他直接旷了最重要的考试,一个人开飞机回来,但是落地时出了点意外,他受伤养了很久的病,才没立刻去医院见大嫂和钟星。”
“如果我哥真的对大嫂一点感情也没有,大学的时候,这么多名媛向他表白,他为什么都不屑一顾地拒绝了?归根结底,他其实不过是想大嫂向他低头认错,想让她为离开他道歉。”
“道歉?”唐心怒极反笑,“他有什么资格让谢总道歉?他把她整得这么惨,她曾经这么爱他,他却不屑一顾,他现在还想让谢总道歉?”
这下换钟亦惊讶:“大嫂她是喜欢我哥的吗?我一直以为,不,应该是我和我哥都一直以为,她只是因为钟星,才迫不得已嫁给我哥的。”
“当然了!她当然……”
唐心说着说着,忽然愣住了。
她突然想起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因为那年舞会所引发的误会,谢依繁误认钟逾喜欢的是她,而她却以为钟亦是因为并没有那么喜欢她,才会临时爽约的。
现在,她和钟亦的误会已经解除了。但是,虽然谢依繁了解了真相,但和钟逾的误会始终还在那里。
如果当年,谢依繁没有在书里看见钟亦留给她的信,并把信误认是钟逾留下的,会不会她早已答应了钟逾的邀请,而后来发生的一切,都会不一样呢?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是不是因为她和钟亦的缘故,反倒把谢依繁和钟逾折磨成了一对相爱相杀的怨侣?
见唐心的表情严肃起来,钟亦也有些坐不住了,身体微微前倾,靠向她问:“你是不是听大嫂说了什么,我和大哥都不知道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沈之予和余莺完结之后会写个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