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路上也没什么人,元宵拿着金敏丢过来的外套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一股烟味!不过,这天儿是真冷,又饿着肚子,正所谓饥寒交迫,还是勉强穿上,能暖一点是一点。
鼓鼓囊囊的羽绒服外面又套了件牛仔衣,就跟个充气娃娃似的。
元宵站在公交车站,从怀里掏出手机看时间,哗啦一亮的瞬间,他才发现,屏幕都碎了,不过倒是能用,六七通未接也懒得理它。
才六点半!今儿又是星期天!
“呵。”他苦笑一下,刚好一辆公交停在脚边,迈上一条腿,“师傅,二中那边去吗?”
“不看站牌啊?”
元宵缩回腿,准备退回去看站牌,又听司机师傅大吼,“上不上啊?到二中西门。”
“去。”衣服太紧,再加上身上有伤,四肢打弯都不容易,鼓着劲儿上车,摸出一个钢镚递进钱箱,在后门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下。
车走了两站,陆续上来几个乘客,人一多,也暖和起来了。再说,天也越来越亮,羽绒服外面裹着牛仔衣,还是破洞的,怎么都觉得不符合二中校草的形象。他躬了躬身子,把外面那件脱下来拿在手里。
烟草味!
记得初三临毕业那会儿,老爸和往常一样出去执行任务。
放了榜,他终于以年级前五的分数,如愿考上了二中,整天捏着成绩单,盼着老爸早点回来。他们约好,若考上,父子二人要天天腻一起,踏踏实实玩一个月。
可……一个假期眼看到头,临开学的前一天,队里来了一溜领导,表情严肃,进门就是“节哀顺变”!
节哀顺变!电视剧里看过的台词,没想到现实生活中真能听到。
回想起当年那个场景,元宵觉得仿佛就在昨天。好像和以前一样,老爸并不是牺牲,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每次回到专门为了方便他上学,早早就买好的房子,他还会有一种期盼——推开门,老爸趴在电脑前偷玩他游戏账号。
烟草味是老爸的味道!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闻不得这个味儿!一闻就想哭!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又忍不住怀念,于是学着偷偷地抽烟——久而久之,就只能闻得自己抽烟时那一点点烟草味了!
想着,他又嗅了嗅金敏的外衣,深吸一口气:“妈的!”
鼻子一酸想哭。可一低头,那外衣上一个落一个的大洞又引得他破涕为笑:“傻逼!衣服比我的还破!”
到了二中西门,元宵跳下车,他家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里。出门的时候还背的背,提的提,现在就拿着一件破衣裳回来,还真有点空地慌。
妈的!琴丢了!花了一万多托人买回来的!配上效果器,打了一架,就损失两万!
一头扎进卧室,满脑子都是琴,不过,再大的事儿也抵不住少年有个好瞌睡!
翻了几个身后,居然就这么睡着了!再醒来,又到了天色发昏,看来是睡了一整天。
羽绒服确实破了一大片,毛也快飞没了,元宵随便拧巴拧巴塞紧垃圾桶里。
还好,前夜挨打的时候护着脸,只是嘴角和右眼眶挂了点小彩,有人问起来就说去道场摔的,反正要好的那几个都知道他练空手道。
睡了一觉,身上也倒是不怎么痛了。只是……这吉他,始终是块心病!
“走吧!找找去,大不了再干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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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着强子家的微货,跟着跑了一趟建材市场,把店里该补的货都补齐了,才连人带货回到毛纺厂大院。
进了“友谊五金”店,金敏就跟到了自家似的,帮忙卸货、登记、上货,又是一手熟练工。
“你特么傻啊?昨儿怎么不跟着跑?”强子一边数着插销一遍嘀咕。
“我跑了他们不得追着逮你们啊?再说了,我昨儿又没动手,怕什么?”反正吹牛逼不要钱。
“也是,谢谢啦兄弟!”强子把数好的插销放上货架,掏出一根烟给金敏点上,“喂,等会儿给你看个好玩意儿。”
“啥?”
一根烟没抽两口,金敏就被强子拉到后边堆货的小隔档,拉开一块塑料布,其实他猜到了,是元宵的琴包和效果器箱。
“你拿回来了?”金敏掐灭烟头,拉开拉链,蓝不蓝绿不绿的家伙,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最下面的两根弦断了。
“您是行家,您看,”强子把琴拿出来,指间划过印在琴头的一行英文,“挺贵的吧?”
“呃,”凑近了一看,金敏就明白了,“呵呵,Fender美专,Telecaster,美国原产,挺新啊,万把来块吧!”
“呦吼!”强子一脸得意,顺手提起旁边那盒效果器,“这个呢?值多少钱?”
金敏没打开,提了提重量,眯着眼微笑,“这俩加起来,2万是有了。”
“找个地儿……嗯?”强子坏笑着做了个一刀切的动作。
“不能够啊,”金敏慢悠悠地把琴装回包里,拉上拉链,提起来跨上肩头,动作一气呵成,“好歹我也和他的主人睡过半宿派出所呢。”
“哎,是你自己憋着气,看不惯人家,哥几个才……”强子眼巴巴地看着金敏把效果器也提起来,搓了一下鼻子,“好歹给我留一个啊?”
“好好看你的店吧,别惦记这点钱。”说着,金敏掂了掂肩膀,转个身,往外走。虽然每个冬天都穿的很少,却并不意味着他不冷,单纯耍帅而已,没了外套……他吸溜了一下鼻涕,又看着强子虎视眈眈的眼,还是赶紧逃吧。
毛纺厂这片八|九十年代搞外销的时候辉煌过,不论厂房,光住人的大院就六座!如今,经济不景气,厂子接近倒闭,工人多半下岗,六座大院的围墙也年久失修,一来二去,连成了惨淡的一片。
金敏从强子家五金店出来,一路奔北,翻了两个半拉的围墙,七拐八拐,钻进一幢破旧的居民楼,上了四层,回家。
“兔崽子!死哪去了?”钥匙还没拔下来就听里面的老太太吼上了。
“溜达。”
“溜达!溜达!”老太太坐在客厅里,吧嗒吧嗒地抽着水烟,隔壁卧室里老爷子的呻|吟声不断,“跟你爹一个德性!不着家,小心哪天死外面!”
“不会,我爹和我爷一样,要死也要死屋里,”金敏往卧室瞅了一眼,老爷子半身不遂大半年,年轻时大声呵气的样子全无,如今,吃喝拉撒全在床上,再也不怕挨他打,“老爷子,我回来了。”
“呃~”呻|吟声停了一会儿。
“背的什么破玩意儿?不是说不玩琴了吗?”老太太磕了磕烟头,又装上碗新的烟丝,点上。
“管得着吗?”金敏回自己的小卧室,刚迈进一脚又退回来,“别进我屋啊!”
“瞧我这孙子养的!”老太太又吧嗒吧嗒地抽起烟来。
金敏火急火燎地冲了个澡,拿出“蓝不蓝绿不绿”抱在怀里摸了好一阵子,“操!手感还真特么带劲!哎,不过,不是大爷我风格。”
他瞅了眼墙角落满灰尘的吉他箱,吹了吹上面的灰,打开扣子,取出心爱的S7GCobra,虽然是个二手的,但也一万多呢,整个家里的电器加起来,也没这把琴值钱。
把两把琴并排放在床上,一个蓝不蓝绿不绿、六根弦、声音干净利索;一个黑啦吧唧、七根弦、噪范儿十足。
除了都是把琴以外,明明没什么共同之处,可金敏瞅着瞅着,却觉得莫名地……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