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一张只有曾经五分容姿的颜貌,或许是幼年时常饿一顿饱一顿,刘醒接手的身子骨,真不如以前的高大威猛。
无可避免的,刘醒有点嫌弃。
原来身体的主人翁哪怕也会参与劳作,但这家伙是村里著名的懒汉,躲事的能力堪称一绝,这身上的腱子肉压根儿就比不上其它的几个兄弟。
没错,刘家无人发现这对夫妻早就换了一对芯子!
两夫妻能一起重新活过来,基本上是很难以令人置信。
刘醒有种怀疑却又不敢确定,因此对媳妇的疑惑,这家伙硬是装傻充愣地唬弄过去。
刘醒的其中一个怀疑,就是他在突破高级异能者时,曾经朝媳妇丢出一个精神力的印记。
而这事除了他以外,并没有任何人知道。
刘醒能讲吗?
陆秋可不晓得除了力量异能者,刘醒还是一名精神力的异能者。
刘醒其实和原身的性格极为相像,两人都是属于混不吝并且相当自我的人。
不过,如今的刘醒比起是原身更加聪明,他的玲珑心窍称得上是左弯十八拐,向来都是走一步想十步的人。
媳妇陆秋却与刘醒不一样,打小就是一个三观正常,并极富正义感的人。
当初,刘醒就是被陆秋的这项特质吸引。
打小的遭遇,两人几乎是分毫不差,成长的方向却也不晓得会拐了这么大的弯。
最初,不可违言的,刘醒是带着恶意去接近陆秋的,然而人就是这么奇特,总会被与自己全然不同的一面给吸引。
有些意外自己会是向往光明的人,不可否认,刘醒愿为陆秋收起自己的獠牙,倘若不是吃人的世界骤降,刘醒或许还真的可能当上一辈子的好人。
至少,明面上是如此。
末世降临唤醒了人内心深处的恶,刘醒毫无意外亦是其中一员,因为他原本就不是啥好人。
当然,刘醒也极为清楚自己的妻子陆秋并不是他,隐瞒另一种异能……刘醒压根儿没有半点抱歉。
事实证明,刘醒的隐瞒正确无误,除了能让妻子恢复幼时的自信,最重要的是用精神力异能来阴人简直再好不过。
更别说,现在他们夫妻能够一起重生到这处没有雾霾与病毒的世界,刘醒就更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刘家是有些穷,但家底称不上是家徒四壁,反正土里刨食的,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
土坯的屋子,刘家前前后后总共有八间。
唯一砌过砖的好屋子,自然是留给刘家的两老居住。
乍听之下,这屋子感觉还挺多的,但再细想一番,除了小叔刘华还没娶妻,四个兄弟可是都娶妻生子了。
几十个人口,一家就分出一小间的土坯屋住着,夫妻孩子不管想要做啥,全都得挤在这坪数不大的空间。
除了狭窄逼仄以外,刘醒和陆秋也没有任何的形容词汇了。
好在经历过末世,什么更加糟糕的环境也曾住过,这里好歹能够睡得安稳,这又比什么都强。
尤其,末世能吃的东西愈来愈少,土地受到了病毒的污染,曾经的稻谷小麦玉米早就绝迹无踪,能够存活在末世的植物全部都经过变异,变异植物有九成九都是有毒的,唯一能吃的……那滋味别提多可怕,曾经食物臭酸掉的味道,估计都还好一些。
人是铁饭是钢。
最初,为了活下去,哪怕食物再难吃,刘醒仍是逼着自己吞咽下去;不只如此,妻子陆秋同样也不能例外。
起初的日子有多难熬,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了解。
幸好,刘醒和陆秋的性格都是坚毅的,两人倒是一起都活了下来。
刘家吃下的食物,大多只是便宜野菜汤,以及咯人嗓子的窝窝头。
然而,就是如此,已经许久没吃过正常粮食的夫妻俩,还是感到异常满足。
打小就见惯人情人暖,刘醒的性子比谁都不易交心,他这一生只把自己的小青梅陆秋放在心里。所以,眼见陆秋不必再用视死如归地吃下比馊食更恶心的食物,刘醒哪怕面上不显,心里倒是比谁都高兴。
这下子,别说什么隐瞒会有的愧疚,刘醒甚至认为这是此生……不,应该说是上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毕竟他们夫妻俩原先的身体,估计早就凉透了吧?
陆秋的面孔有些陌生,唯一能感到熟悉的,只有一双依然清亮的水眸。
刘醒的嘴唇勾了勾,一来他本来就不在乎他人的外表,二来能够让心防极重的他卸下防备,是因为妻子的灵魂比谁都美丽。
是丑是美,都比不上原来的这个人重要。
她是他的救赎,只要她陪他一起活着,刘醒就能面对任何恶劣无比的环境。
“不用担心,不管分家是什么章程,养家的事情只要有我在,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刘醒忍住摸上妻子脸颊的冲动,忆及刚来时摸到那不长肉的手骨,他只想张口保证:“以后,我肯定能让妳过好日子的。”
刘醒□□裸地直接嫌弃起他的身板。
这连个样子货都撑不起来,怪不得会让人觉得不可靠,好在异能就算退化了,现在的力气还是比常人惊人。
种田养家,怎么看都不是一件难事。
陆秋歪了头,见了刘醒爱脑补的毛病依旧如常,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解释。
养家很难吗?
其实,不只是刘醒不以为意,陆秋也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情。当然,若换成原身夫妇……咳咳,就这两个懒货估计觉都不能睡得安稳。
以前再困难的时候,夫妻俩都能够艰难地生存下来,此刻这么好的条件就在眼前,陆秋同样有自信能把日子过得更好。
然而,丈夫愿意主动为自己顶上一片天,作为另外一半怎么能不欣喜?
陆秋的心情嘴角跟着上扬几分:“行,我等着。”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依照陆秋的性格,她也不打算真把压力都压在刘醒身上。
想当初末世降临时,陆秋撸起袖子,拿起斧头都是不带半点的犹豫,粗糙的性子,也就刘醒的厚泸镜过重,能把自己当成脆弱的陶瓷。
一思及曾经陷入过迷障的自己,陆秋仿佛意会什么,总归是自己造得孽,苦果自然得自己受着。
何况……刘醒把一切揽上身的动作,陆秋其实不讨厌,被人护着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陆秋翘了翘嘴角,她对刘醒的话,倘若是不疑有他的,同样听见刘醒保证的朱梅春,也就是刘二嫂子,那又是另一种想法。
作为一个嫂子,朱梅春说话并不用顾忌太多,她撇了撇嘴:“啧,四弟的大话最好还是别说得太早,养家这事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
就四弟夫妇这对懒货,分家以后还能过好日子?
想得真美!
朱梅春的心里早就酝酿着一股幸灾乐祸,她还等着分家以后,瞧瞧这两个懒货过上什么糟心的日子。
没有其它兄弟的做牛做马,老四老五还想过上好日子?
比起嫉妒老五,朱梅春对于老四这对夫妻才是真的恨得牙痒痒的。
先前,老五好歹还有萝卜能在眼前吊着,作为一名读书人,众人都还等他中举以后,瞧一瞧是不是能有荣华富贵可享,所以那都是心甘情愿地供养他。
更别说,老五也是一个有本事的,要知道农家子弟,有几个能够在十四岁就中上秀才了?
上一次虽然遗憾没能中举,但那不是恰巧落了病吗?
倘若不是这次出了意外,朱梅春估计也像刘家其它人一样,对于老五中举那是不疑有他的,只能说老五天生就是没当官的命,不然怎么会在赶考前夕就把腿弄断了呢?
古代人信命。
朱梅春包括刘家的其它人都已经认为,老五刘华恐怕一生只能止步在秀才的位置。
毕竟,没听过残疾的人还能去考举人,大夫可是讲明白了,估摸老五跛脚的可能性并不算小。
而这才是刘家分家的真正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