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五。
天气炎热,骄阳似火。
宜破屋,宜动土,忌出行。
开封城郊的仁义山庄,人头攒动,比肩继踵。
庄里,却是白帐白绫,妆点的肃穆非常。
访客个个讶异,难不成,大老远把大家请来,为的竟然只是一场丧礼?
仁义庄大庄主齐智坐于堂前,多年的病痛折磨得他面色蜡黄,骨瘦如柴,但昔日威望犹在,人人见之均是尊敬非常。
只见他面色沉痛,道:“今日之会,请大家迢迢千里而来,只是因了清平时日不长,武林又遇大祸。仁义庄垂垂老矣,只得仰仗各位江湖豪杰,携手为武林除害。”
他话音未落,便听得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道:“据传,快活王已经被沈浪诛杀,却不知齐老庄主所说的这武林之害,又是哪一个?”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说话的是个乌簪道人,平淡无奇的一张脸上,嶙峋的颧骨高高昂起,为他平添了几分狰狞。正是青城玄都观断虹子。
齐智道:“道长有所不知,老朽所言之武林巨害,便是这沈浪。想必各位也听说过,去年丐帮大会前后,丐帮三老离奇惨死,无不与这沈浪有关。如今又有一位少年英雄,受此人陷害,人事不省。高长老,具体情况,还劳烦你向诸位表述一番。”
高小虫接口道:“多谢齐老庄主。丐帮遭逢大难,还要仰仗各位,岂敢当劳烦二字?原本丐帮长老需德高望重、德才兼备之人担任,然丐帮一年不到便折损几位前辈,小子只好自不量力披挂上阵,只望仁义庄和众位英雄豪杰可助我丐帮讨回一个公道。”
说话间,竟有丐帮弟子抬上来一口棺材,引众人纷纷侧目。
高小虫道:“事情还要从家师熊老帮主说起。当年晚辈年幼,家师欲与西域圣教大战,师兄钱公泰亲自下厨为家师践行,却不曾想,钱公泰受人诱惑,在食物中下了散功之药,导致家师不敌惨死。此事,为家师敛尸的梅二先生可以作证。”
众人看向角落里的梅二,枯瘦的中年郎中忙放下手中的酒杯点点头。
高小虫又道:“晚辈当年年幼,纵使想为家师报仇,却也无能为力,只得韬光养晦发奋练功。终于算是有所小成,但钱公泰却已急不可耐,恨不得立即就掌了丐帮大权。勾结了沈浪和王怜花,残忍杀害丐帮三老,又在丐帮大会之时向列位江湖朋友下毒。好在晚辈苟且偷生多年,处事不敢不谨慎,这才侥幸免了一场大祸。”
断虹子道:“这个事情,大家已经听说了。死无对证的事休要再提。这棺材里却又是谁?”
高小虫道:“这棺材里面,是我丐帮熊老帮主嫡子熊猫儿,晚辈本以为熊少侠少年英雄,武功人品又极佳,也算是上天对丐帮的垂怜,却不料,熊少侠刚向丐帮表明身份,便被那钱公泰伙同沈浪和王怜花下了曼陀罗之毒。此毒无药可解,亏得梅二先生多日来尽心调理,才勉强拖到昨日。此时……”
高小虫讲得正酣,却有拍掌之声响起。
众人原本听得聚精会神,被这掌声打断,纷纷回头。
却见仁义庄大门洞开,王怜花单手执扇,施施然立于门前,笑道:“恕罪恕罪,高长老口才委实是太好,在下听得精彩,忍不住鼓起掌来。高长老请继续,此时怎样?”
众人皆惊。
王怜花人像早就贴于仁义山庄门前,但凡能擒获此人者,无论死活,皆可到仁义庄支取纹银一千两。
此人是有多大的胆,竟然在群豪聚集的情况下自己送上门来?
高小虫的掌心也是冷汗涔涔。他不是不知道对手强大。
先是沈浪略施小计,便查探到仁义庄地牢所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掉包了百里足。
再是身为官家的指挥使时铭,带走了李长青、连云天、冷家兄弟和钱公泰。
沈王二人不仅智勇双全,竟然还手眼通天。
但强大的对手才更能助他扬名立万。
是以高小虫与上官金虹和齐智、韩伶彻夜讨论,得出个法子,用“熊猫儿已死”的说法引沈浪和王怜花出来。
但现在,竟然只来了王怜花。
他长身玉立,眼带桃花,四处看看便寻了个位子坐下,文质彬彬地与身旁的人打招呼。
高小虫也只好硬着头皮继续,道:“现如今,就连梅二先生也无力回天,熊少侠英年早逝,王怜花你作为罪魁祸首竟然还敢公然出现?”
王怜花执扇轻笑,道:“好说好说。各路豪杰,王怜花命就在这里,一千两纹银,谁想要的,只管来拿。只是不知,若大家合力杀了在下,那花红要怎么分,齐老庄主可有打算与另外两位庄主商量一下?”
一群人这才发现,小半日过去,竟没有见到李长青、连云天二人。
齐智道:“王怜花,你装什么蒜?我二弟、三弟连同冷家兄弟都被你和沈浪抓去,你还想着老朽会为了这脸面,不好意思在群雄面前说出来么?”
王怜花啧啧道:“好计好计。如此一来,他们即使现在站出来帮在下说话,自然也是受了在下威逼利诱,折了气节。委实是好计。各位听到了?现在仁义庄齐老庄主一个人说了算,怜花头颅,等各位来取。只是不知是否有人跟在下一样好奇,那沈浪突然之间名震天下,正是名利双收的好时候,却为何委身串通我王怜花?唉!千头万绪,甚是不解啊。高长老还请继续。”
他显然是有意要引出宝藏之说,然而齐智韩伶又岂能允许?
是以他话声未落,角落里已经飞起一个人,道:“老夫先代老王爷教训教训你这个不孝子!”
他像是不曾借力,直接从座椅上飞身而起,速度之快,让在场的很多自诩轻功高超之辈汗颜。
只见他身形平稳,脚下却极是轻盈。细看之下,那空荡荡的裤腿里,竟是两柄锋利无比的剑,剑身泛着蓝光,显是淬了剧毒。
王怜花笑道:“哈哈,酒使韩伶,见到主子不拜,却来端架子谈什么孝道,本公子正要教训教训你,顺便清理了门户才是!”
只见他手腕晃动,竟然后发先至,仅用一把轻巧的扇子,便轻松格了开韩伶的腿中剑。
韩伶一击不中,剑尖在那扇子上一点,想要借势再攻。
然而那扇子虽是铁骨,中间却是普通的绢纸,他剑尖点到,扇面即破,竟是无力可借,眼看就要摔倒。
王怜花单手一扶,笑道:“韩酒使不必如此客气,怜花是小辈,酒使揖礼便好,不必跪拜。”
他先是出手相扶,让韩伶在众人面前受人之惠,紧接着却又出言相辱,这韩伶饶是行走江湖多年,对敌经验颇丰,也难免恼羞成怒。
未待得站定,便自袖中抽出一柄短剑,直刺王怜花面门。
兵器之道,本就讲究一分长,一分强。
王怜花之所以执扇而来,一方面是他本就擅使巧劲,向来不喜重剑。但更重要的是,这纸面扇子,原本就是为韩伶的腿中剑而备。
剑身宽阔,除非使剑之人内力深厚或剑器本身削铁如泥,先发制人断了韩伶的腿,否则以韩伶的绝妙轻功,自剑上取力实是再容易不过。
但此时,短剑虽短,却也长过王怜花的扇子。
韩伶剑光所至,王怜花身体后倾,竟是腰肢柔软,翩若惊鸿,右手扇子已急急回至胸前,“当”的一声刚格开了短剑。
却见韩伶腿中剑尖点地,身体又起,再次自上而下袭来。
围观的人看得眼花缭乱,此二人的功夫皆以阴柔见长,角度之诡异,变化之繁复,速度之迅疾,均是当世无二。
又还有谁敢自不量力,上去争那一千两的花红?
韩伶虽身有残疾,但王怜花手中仅一把扇子,要去对抗三柄利剑也是实属不易。加上他所学繁杂内力不纯,百招之后竟开始步步退后。
韩伶心系宝藏,巴不得现在就生擒了他,看他弱势稍显,立即加强了攻势。
忽见金环破风。
快速旋转的一双金环直击韩伶腿中剑,竟看似只有去势,没有收势。
须知这金环不同于其他武器,拿在手里,是十足的短兵;凡脱手,一般也须带着回旋之力,难免强于速度而弱于劲力。然而这不知何时出现的严肃少年,一双环脱手,竟像是不准备收回。
双环一前一后,韩伶此时若是腾空而起,躲开头一环倒也不难。但他起势之后无处停留,紧接着必然是回落,那便必躲不开第二环。
王怜花示弱,等的便是这一刻。趁着韩伶身法稍乱,铁扇出手,点了他风池和膻中两处大穴。
韩伶大穴被封,腿中剑如何还能站立?随即跌坐在地。
那边齐智不好自己动手,使个眼色给高小虫。
高小虫虽对这老头心生反感,但眼见着设好的局被王怜花一搅合,在场的人都看起热闹,没人再关心他高小虫是谁,自也不肯坐以待毙。
本来设这个局,就是为了让天下人都来看看他高小虫的本事。
作者有话要说:小呆:沈浪你再不出来,我要被这个三把剑的老头宰了!
小沈:急什么,上官金虹不是出手了么?
小呆:你个混蛋!什么时候了还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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