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去请,沈浪自然没有不来的道理。
左公龙单弓已去,帮中威望最高的便是钱公泰。但是三长老斗了那么多年也没坐上帮主的位子,他当然不可能天真到相信仅靠着熊老帮主嫡传的身份来服众。
何况熊帮主嫡传还有个高小虫。
所以,他需要做一件大事。
此时破庙的火堆旁,钱公泰正襟危坐,看起来却又像全身放松。他身上好像破绽百出,一个小孩子都可以把他打倒;但好像又有种“生人勿近”的不怒自威感,让坐了一屋子的帮众不自觉把头低下。
探子来报的时候,钱公泰也不过眯着眼点头说句“再探”,像个久经沙场的将军,或者大户人家的家长。
若不是背上的六个口袋,恐怕很难有人能猜到这是丐帮的长老。
但是高小虫却知道,钱公泰只有在紧张的时候才会如此。平日里的钱长老,待人亲切、谦和有礼,哪里来的此等倨傲?
横放在嘴唇上的麦管儿不小心被咬断,高小虫索性竖叼着,轻轻吹口气,麦管儿便发出尖细的声音。他嘻嘻一笑,道:“他们来了。”
沈浪和熊猫儿的脚步声,他自然是听不见的。
他听见的是钱公泰派去请人的“飞毛腿”气喘吁吁的声音。
飞毛腿,听说是师承了个神秘高人,小小年纪练得一身轻功,是方圆十几里的弟兄中最能跑的。
这俩人是何等脚力,能让他上气不接下气,竟像是下一刻就要倒下?
算算时间,高小虫眼中闪过一丝不可思议。
高小虫尚在思量,便听得中气十足的语声道:“钱公泰你个老乞丐,越活越回去了,请爷爷做客不好好派人送了请柬来,使这下三滥的手段抓我妹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朱七七暗喜,这是熊猫儿到了。
但她被点了穴困在佛像里面,动弹不得也出声不得,竟只能眼巴巴瞧着,给不了任何提示,急的一头汗。
钱公泰早站起身迎了出来。探子没来报,自然是对方给的下马威。
心知不是对手,钱公泰也不打算卖关子,从腰间摸出一把短刀,刀刃向内恭恭敬敬递到沈浪面前,眼神一凛道:“两位功夫了得,在下也是无可奈何。”
那短刀约七寸长,刀刃薄如柳叶,却并不像普通的冰刃那般锋芒毕露地泛着寒光,是把难得的宝刀。
沈浪没有接,只微微抱拳,笑道:“钱长老太过客气,如此宝刀,沈某受之无名。”
熊猫儿才不管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挺直了身子往进闯,边大嚷道:“我那大妹子呢?快叫她出来见我。”
一屋子乞丐慌忙起身让路,只因这熊猫儿看见人也不绕开,铁打的胸膛往前一撞,被撞的倒霉蛋便飞出去好远。
钱公泰也不拦,冷冷道:“在下再自不量力,也不敢把朱姑娘放在眼皮底下等两位上门来讨。”
沈浪沉声道:“钱长老此举,可是因为当日丐帮被投毒之事?”
钱公泰苦笑道:“好!沈浪也算得明人不说暗话。钱某技不如人,但丐帮被辱并连累江湖朋友之仇不能不报。两位若愿拿一只右手来赔罪,钱某自当保朱姑娘毫发无损。”说罢再次递刀。
沈浪笑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请恕在下难以从命。”
佛像里的朱七七已是泪流满面。她当然知道沈浪既然来了,就必能救她出去。可是换了哪个女子,看到情郎在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仍然理智得一塌糊涂,也不会不难过吧。这世上又有哪个女子不喜欢听自己的情郎说几句好听的话?
可偏偏,她爱上的是沈浪。
朱七七知道,沈浪的爱是大爱。
为了救杨大力,他可以毫不犹豫地冲进火海,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安全,害朱七七差点儿跟着冲进去一了百了。
即使那个人与他素不相识,即使那个人是王怜花的手下,即使那个人前一刻还想要害他,即使那个人被救后并不领情。他也只是笑笑。
朱七七当然也知道,如果有必要,沈浪绝对会为自己去死,更别说是一只手。可是那又如何?那就说明他爱自己么?
熊猫儿当然看不见朱七七的眼泪。
他已经把破庙翻了个遍,确实没有找到朱七七。听这边有人竟然面不改色地说要自己的手,怒道:“屁话!别说那毒不是我们投的,就算是,你既无人证也无物证,就凭眼花认错了人么!”
他本是快口直肠的人,若不是明知自家妹子在对方手上,早就抡拳打将起来,哪里还会说这许多废话?
沈浪冷冷道:“既然丐帮已经深信当日是我二人投毒,我们的恶名岂不是已经传遍了江湖?又何需钱长老亲自铤而走险?”
钱公泰昂首道:“丐帮的事情,自然是丐帮自己解决。”
“小香你听,这老头好大的口气。”只听得一声大笑,十几个人,前呼后拥,拥着个少年,呼啸而来。
这几十个人有男有女,穿的衣服有红有绿,但年龄几乎没有一个在二十五岁以上的。
为首的少年被拥着,两手来来去去在玩几颗紫金锞子。
他虽然只有十多岁,但眼圈却已陷下去,一双大眼毫无神采,像是终年都睡不醒。
正是那“小霸王”时铭。
丐帮已经呼啦啦出来一群人,瞬间围了一道人墙,把十多个少年拦在门外。
钱公泰没想到半路会杀出来个程咬金。若在平日,十多个花红柳绿的跋扈少年他当然不会放在眼里。但此时,在这个叫做沙依巴克的小镇上,十多岁的少年都应该在睡觉。
高小虫轻轻一掠,到了为首的少年面前,笑嘻嘻道:“小娃娃,赶紧回家睡觉吧,这里太过血腥,可不是你这样的小孩子呆的地方。”
时铭怒道:“谁是小娃娃?本指挥使是皇上钦命的,朝廷命官你懂不懂?一群臭烘烘的乞丐,小爷我还不稀罕呢!不过我是来找东西的,你可不能不让我进去。”
高小虫连连拱手道:“这庙四面透风破败不堪,不知是何物竟能入得了指挥使阁下的眼,在下这就命人给您搬出来便是。”
时铭上下左右打量了眼前的乞丐,也不知怎么一跃,人已经越过人墙,径直往破庙里面走去,嘟囔道:“你们这帮乞丐知道什么是宝贝么?搬坏了怎么办?”
他走路的样子看起来很悠闲,却极快。
眼见着他往佛像方向走去,高小虫飞身去拦,眼看手指粘上了那人袖子,却奈何总差一步。
不禁暗忖:“边远小镇,除了沈、熊之外,竟还有此等高手。”
那小霸王果然停在佛像前面,冲着外面大喊:“你们这帮饭桶,还不快滚进来帮忙搬?若是晚了被人抢先,小爷要你们的脑袋!”
钱公泰双手一动,十数点寒星直打时铭面门,时铭不耐烦地甩甩袖子,道:“这大冷的天还这么多蚊子,果然乞丐凑堆儿的地方干净不了。”
十数点寒星竟被他尽数收走。
钱公泰面色大窘。
他既被称作“遍地滚金钱”,就是说除了满脸麻子外,他双手发镖的满天花雨招数也是一绝。
现下却被个无名小子藐视!
心下一怒,欺身上前,手中的短刀便向前招呼上去。
时铭哈哈一笑,扬起手中的紫金锞子,“叮”的一声脆响,竟挡住了钱公泰的刀。
沈浪与熊猫儿对望一眼,当下心照不宣。
快活林中沈浪早跟这“小霸王”时铭见过,邋里邋遢被快活王赶出赌局的时铭,十根手指跟那永不离手的紫金锞子颜色也差不多。
但这一位,虽着装打扮、出行派头、甚至表情声音都与时铭差不离,但那双手,委实也太干净了些。
更要命的是这神俊却凌厉功夫。怎可能再有别人?
十余个少年忽得拥上来,七手八脚、指上打下,看似全无章法、一通乱打,却也轻松穿过了丐帮的人墙。眼看着就要去搬那佛像。
钱公泰和高小虫跟那“小霸王”缠斗在一起,无暇分神。
两条人影掠来,身法极快,一手一个,竟又瞬间把十多个少年扔了出去。
高小虫终于抽得出身,但未至佛像,已经迎上沈浪的双掌。
熊猫儿两手箍紧那佛像,向上一使劲,便看到梨花带雨的一个美人。
那边“时铭”没耐心再玩,身形一偏躲过雪白的刀刃,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了钱公泰五处大穴,笑道:“笨的像猪一样,就凭你,也配跟沈浪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