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边城画角送黄昏

辗转、缠绵,唇齿恋恋相依,舌尖当做武器。霸道中带着温柔,一个美味得让人不忍停下的吻。

可是若再不停下,呼吸怕是就要停止。

王怜花纤长的手指敲敲沈浪的脸颊,沈浪蓦地睁了眼。正看到白笋般的手指上浅浅一道暗红的划痕在眼前晃,鬼使神差地离了那销魂的薄唇,探头在那划痕上蜻蜓点水般落了轻轻一吻。

两人同时一怔。

沈浪这才发觉后脑勺的手掌早已不知所踪,慌忙向后一撤,差点摔下去。

王怜花眼明手快拉了他一把,看沈浪竟然红了脸僵在那里,眼神躲闪不肯看他,不禁生了调戏之心。当下垂了眼睑,眼波流转,嗤嗤笑道:“沈大侠意犹未尽啊。若能答应……若能答应回了中原不再管我闲事,在下任君采撷可好?”说完竟咬了嘴唇,一幅欲语还休的娇羞样儿。

沈浪讪讪道:“在下,在下还是……”

王怜花早收起那幅娇羞女儿态,眼神戏谑,哈哈大笑道:“沈大侠难道打算累死后面那只畜生么?”说罢扭过头去,自顾自拉了缰绳去赶那骆驼。

沈浪虽然从不自诩坐怀不乱,但自问面对白飞飞和云梦夫人这样的人间绝色也不曾如此狼狈。

王怜花毕竟是个男子。

虽然生得比很多女子都要美,但眉宇间充斥的英气和方才豪爽的一笑……他顶多是个俊俏好看的男子。

当下两人不再言语,缓缓前行,驼铃叮当。

热浪从沙子中蒸腾出来,沙漠又开始燥热难当。已近正午。

放眼望去,一马平川,附近竟寻不到可供纳凉的沙丘,只好补充点儿食水继续走。

沈浪看王怜花也不管那骆驼,任它自顾自地走。暗忖虽然给养带的不少,但若是在茫茫沙漠迷了路,可也不是好玩的。问道:“王公子可记得咱们走过的路?”

王怜花懒懒道:“不记得。”

停顿了片刻,身后那人也没再追问,王怜花不耐烦道:“沈浪你想问的问题不问出来,不会憋得慌么?”

沈浪笑道:“王怜花岂会如此大意?自然另有妙计。”

王怜花对这个解释嗤之以鼻。

若刚才回答完“不知道”之后能沉得住气一些,怕是就赢了吧?

又可惜了。错过了欣赏沈浪跳下骆驼,假装一脸沉着,想办法辨别方向的模样。

他带的这两峰骆驼长期出入沙漠,对的地形和路线甚是熟悉。到时候送他们到了市镇,只需喂饱了,它们便可以自己回快活城。

王怜花的原则之一是绝不浪费不必要的资源。

远远的,两棵树根紧靠的胡杨,枝桠交错纠缠着,一棵叶大如杨,一棵叶细如柳。

王怜花欢呼着奔到树下,手脚麻利搭了帐篷,又抢先一步霸占了不大的空间,促狭道:“沈大侠可要一起?”

目光戏谑。

阳光依旧很烈,沙漠里的树并没有茂密的树冠。小小的帐篷已经占据了全部的树荫。

沈浪蹲下身,不客气道:“往里些。”

反是王怜花红了脸,硬着头皮并排躺下。

沈浪闭上眼睛养神。

王怜花狠心咬咬牙,向身侧的耳朵轻轻吹气,娇声道:“沈大侠可是答应了?”

沈浪叹息一声,眼睛并没有睁开,呓语一般道:“休想……”

话未说完,耳垂却被卷进温暖的口腔里,一阵酥麻蹿上头皮,瞬间传遍全身。

沈浪正待伸手推开,却发现自己已被踢出帐外。

王怜花单手执扇,懒懒道:“既然买卖不成,就要有阶下囚的自觉性。”

沈浪笑道:“王公子不肯给阶下囚备顶帐篷,也忒小气。”

说罢还是挤进去,自顾自睡了。

小镇叫沙依巴克,意为戈壁滩上的花园。紧邻沙漠,生活艰苦,民风淳朴。

沙依巴克最大的客栈,前两日住进了两位贵客。

那少年,反穿一件破旧羊皮袄,纵使在沙漠寒冷的夜晚也敞着衣襟,虽满脸胡渣,却是浓眉大眼,左手提着只酒葫芦,语声爽朗,见谁都很和气的样子。

而那姑娘,面容之美竟无法描述,若非眼见,谁也难信人间竟有如此绝色。声音更是娇滴清脆,宛如黄莺出谷。却是个火爆脾气。

但两位出手都极为大方。

“大哥,你说王怜花到底在搞什么鬼?”那绝色姑娘的纤纤玉手执着双筷子,碗里的面已经被捣的不成形状。

这两日,同样的问题她已经问了八百遍。

敞怀少年正举着葫芦喝酒,听到问题只是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喝。

这问题,他实在也已经回答了八百遍。

门口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仰着小脸,眼巴巴盯着他们桌上的菜。

绝色姑娘看他可怜,叫了几个馒头和一只鸡腿,扬手道:“小孩,过来。”

小孩依言跑来,恭恭敬敬拿手接了,像模像样行个礼,道了句“谢谢姑娘”,转身就跑。

敞怀少年拔腿便追。

朱七七这才发现竟然被小乞丐摸了荷包。

乞丐仗着路熟,横穿竖穿,竟然让熊猫儿追着跑出了好几条街。

直到前方出现一个分叉口,路边的酒肆一连来好几个人,小乞丐人影一晃,便不知所踪。

熊猫儿正待再追,突然顿住身形,暗叫不好!若是普通小乞丐,岂会有如此脚力和身法?想着便往回疾奔。

客栈大堂,饭菜仍在桌上,杯盘整齐,朱七七却已不知去向。

急怒之下提了小二来问,小二哪里见过这位爷凶神恶煞的样子,战战兢兢道:“小的确实刚刚还看见那位姑娘坐在这里。这,这……会不会是看这位爷去了半日没回来,追出去了?”

熊猫儿攥紧了拎着小二领口的手,怒道:“若她是追了出去,何以我一路回来未见到她人!”

“未见到谁?”人未到,声已至。

说话人语速不快不慢,语气也温和地让人感觉如沐春风一般。抬眼看去,却是个落拓少年,剑眉星目,嘴角带着三分笑意,腰上插着把剑。旁边一位,虽一身素服,却是极干净齐整,面白如玉,眼带桃花,手里一把折扇,是个极俊俏的翩翩公子。

敞怀少年闻言两步上前,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憋了半日才道:“七七她,不见了!”

那翩翩公子打趣道:“我还说是谁惹了我们猫兄,使得我们一进城就听见猫兄的大嗓门,原来是朱七姑娘又淘气了。”

邻近大漠边缘的时候,沈浪问他是否知道镇上最大的客栈在哪里,王怜花从怀里抽出张地图丢给他。

朱七七富家千金,沙漠里折腾了几日,当然要找最舒服的地方休息。

这边熊猫儿已经将适才发生的事情描述了一遍。

但桌边没有打斗的痕迹,店小二也没听到朱七七的喊叫。

王怜花细细检查了桌上的饭菜、茶杯、筷子,没有迷药。

人竟真的像是自己走掉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