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和金无望一路快奔,回到起初遇到那醉汉的地方,却是个岔路口。
青青的石板路上,看不到足印。
“该死!”金无望在快活王手下做了那么多年财使,自问也算得上心细如发,察言观色的本领更是不消说。但是之前明明看到了那人熟悉的眼神,却为什么没有多想一步!
沈浪自是知道他在叹什么,其实从窥破了王怜花的把戏开始,他何尝不在自责?但他毕竟是时刻把理智放在第一位的人,现在的状况,想那些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他拍拍金无望的肩膀,安慰道:“金兄不必自责,王怜花易容的本事本就天下无双,若是随便就能被人看破,岂不是砸了他自己的招牌?更何况,你我当时急于寻人,还要防着机关陷阱,也顾不了那许多。”
两人蹲下/身子,细细观察岔路口的蛛丝马迹。
然而沙漠里的小城,本就一切从简,青石板路两旁,就是矮矮的石墙,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两人找了半日,竟寻不到丝毫线索。
沈浪想起王怜花之前总是嫉妒他的运气,不禁笑道:“现下两种选择。一种是,这两条路你我各走一条,不论是否找到人,天亮在这里会合。另外一种,抛钱币。”
金无望当然选第一种。他从来也不是把希望寄托给命运的人。
正待走,突然感觉微风拂面,竟送来一丝若有若无的腌菜味道。
沈浪唇角勾起,道:“在这边。”
金无望扫视一圈,并未发现不同,问道:“何以见得?”
沈浪指了指地上盖子有些歪斜的陶罐,道:“这户人家户门齐整,连拴马桩都不染纤尘,可见主人生活讲究、喜好整洁。”
金无望一看便已明了,接口道:“所以,腌菜的陶罐必然也应该是整齐摆放的,如果不是被人撞到,盖子不可能歪斜。而龙卷风身中奇毒,步伐不稳,撞到了才是正常。沈兄果然洞察力过人。”
两人拔足再奔,终于远远看到倒在地上的龙卷风。
金无望急忙展动身形,上前扶起,道:“属下来迟,让帮主受苦了。”
龙卷风神志似乎是清醒的,看到他们的时候身体明显抖了一抖,但是仍然醉眼朦胧,浑身酸软站不起来,整个人的状态竟真的与醉酒无异。
沈浪不禁叹道:“王怜花好手段。”
子时早就过去,但距离午时却也还早。
二人不敢用药,只扶了龙卷风往楼兰地宫的方向走去。
龙卷风的营地在二十里开外,而这方圆几里,除了地上城,只有那里可供休息。
虽然不知地宫守卫如何,但至少疾风三十六骑都跟在王怜花身边,金无望对地宫地形也算得了如指掌。
一路往下,终于听到汩汩的水声。
两人这才觉得腹中空空,嗓子像冒烟了一般。
活水中无法下毒,二人放心饮用。金无望盛了水给龙卷风喂下,这才瘫坐在地上。
虽未经历缠斗,但适才一番剑拔弩张斗智斗勇,体力消耗绝对不可小觑。
沈浪虽耐力好得惊人,但带着白飞飞在沙漠里行走多日,又逢两天两夜没合眼,一整天粒米未进,纵使铁打的人,也是亟待休整。
这边王怜花命人烧了大桶的热水,叹道:“这鬼地方,连好好地泡个澡都不能。”
美艳女子垂首伺候,偷眼看着新来的少主一脸风流俊俏,却皱着眉头不知在纠结什么,看着看着便红了脸。
王怜花心下暗笑。这女子比起染香尚有些距离,更何况……
勉勉强强洗完,便躺床上睡去。
地宫中日夜不分,但每个时辰一换的烛火已经燃了三根,而他们入得地宫的时间乃是寅卯之间,金无望盘算一下,托沈浪照看龙卷风,自己走最近的路出去看时辰。
从被救到现在,龙卷风时睡时醒。醒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咿咿呀呀,努力要表达什么,但无奈金无望也只与他相识一个多月,揣测不到他的意思。拿了石头给他写,却写得歪歪扭扭不成字。沈浪和金无望好言抚慰,告知午时便可解毒,却仍不能减少他的焦躁。好不容易睡着的时候,也是双眉紧锁,一脸痛苦的样子。
而现在,也不知是睡是醒,双目微闭,仍然挣扎着要说什么。
沈浪凑近去听,隐隐约约觉得他说的是“水”。
沈浪盛了水递到龙卷风嘴边,龙卷风低头去够,又颤巍巍伸手托了沈浪的手来调整角度。
龙卷风的手心一片冰凉。
沈浪一惊,迅速收手,盛水的瓦片哐啷落地,水洒了龙卷风一身。
金无望走之前还说“王怜花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毒,帮主浑身冰冷,单手脚一片火热”!
低头看去,白色药膏粘着皮肤,似极冷的冰雪,森森寒意穿透皮肤。
龙卷风已是醒了。
他用最快的身法退开,两眼清亮,手脚利落——尤其是抖落手中粘了白色药膏的锡纸的动作,就好像是扔掉一团随时会烧到手的火。
哪里还有半分醉意?
饶是再好的教养,此时也不得不怒。
但沈浪不怒反笑,道:“王公子这是何意?”
并没有人回答。
“若王公子再不肯出面指教,在下毒发而死,恐怕这天下再也没有谁能陪公子玩了。公子岂不寂寞?”沈浪道。
“沈兄不必叫了,王怜花没在这里。”龙卷风目光躲闪着,全身绷紧了防着他突然进攻。
这天下本没有谁敢不忌惮沈浪的武功。
沈浪目光中竟也闪出一丝愤怒,道:“那龙帮主这又是何意?”
龙卷风忙道:“只要沈兄不运功,便不会毒发。黑白两丸只能解我一半的毒,另外一半,不得不拿沈兄来换。王怜花说他在别苑等你。”
“你动作也太慢了。”黑暗中有人冷冷道。语声清冽,尾音慵懒,不是王怜花是谁?他也以为能好好睡个觉,等着沈浪自己送上门。却翻来翻去没睡着。干脆起身喊来方心骑,安排他留守大漠,代为管理快活城。自己带了食水跑来了。
“龙某已经按王公子要求做了,还请公子践诺。”龙卷风道。
王怜花已经欺上身来,左手两指如爪,来捏龙卷风的脖子。龙卷风后退不及,向右侧闪去。王怜花右手却已等在那里。
手上用劲,龙卷风满眼惊恐,面上已呈猪肝色。
却有一只手搭上来。手掌温暖干燥,虽未用力,却也坚决。
“沈大侠果然仁义无双。这个人刚刚可害过你。”王怜花撇撇嘴,一双眼笑得弯弯的,嵌在肤白如玉的脸上格外好看。
沈浪笑道:“可他却是帮了你。”
“呐,沈大侠,你要我说多少遍才明白呢?这个人我现在用完了,正好我看他很不舒服,所以他可以死了。你自己毒还没解,乖乖地站在旁边不要捣乱。我还不想你这么早死。”沈浪并没有运力,但是王怜花很给面子地停在那里。
沈浪懒懒道:“那王公子要在下说多少遍才能明白?在下并不是跟你一样怕死。”
王怜花道:“你就不能输一回?”
沈浪道:“我已经输了。何况,王公子之前不是已经大获全胜过了么?”那一次,他抓了他们一群。沈浪被迫与王夫人有了婚约,朱七七差点嫁给王怜花。
王怜花跺脚道:“好,依你。这个时候不管自己的毒,却巴巴儿地跑来帮刚给自己下毒的人,我王怜花怎么竟认识你这样的傻子?”
金无望回来的时候龙卷风还在昏睡,沈浪坐在一旁假寐。
已近午时,他盛了水给龙卷风连药灌下,人便慢慢转醒。
沈浪起身道:“既然龙帮主已醒,在下也该去找猫儿他们会合了。”
金无望并没有诧异。朱七七虽不是不通情理的女子,但那离别之情他也是看在眼里的。是以只是道了声“沈兄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