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嫁妆

身后的人久久没有动静。

若不是殷薄煊抬手轻轻拨了一下她的鬓发,她几乎要以为身后的人不在了。

“坠子有灵,你平日记得戴在身上,别摘下来。”

楚星澜又听见他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有些怅然和无奈。

再之后殷薄煊便走了。

待人走后,楚星澜才再次睁开了眼睛。

她看着手心里的坠子,心底竟然有些闷闷的。

殷薄煊说过他娘亲过世的早,之后他一直在受孙夫人的虐待,这应该是他唯一能留下的念想。

给了自己……

楚星澜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脸,都是苦肉计啊。

他又想勾引你沦陷没看出来吗?

小楚你该学会对大佬铁石心肠了,那个人一肚子坏水,用得着你心疼!

但是这块坠子怎么办?

楚星澜想了想,还是把坠绳系在了脖子上。

要是有一天殷薄煊回来跟自己要,自己拿不出东西来就惨了。

还是贴身放着比较好,别人偷不走。

三日后,殷楚两家大婚。

那一日来看热闹讨赏的人络绎不绝,几乎挤满了街道,迎亲的花轿差点都过不去。

后来是国舅府专门派了一支护卫兵来,才将看热闹的人群隔开,在楚府门前开出一条道。

之后小厮们便从楚府便门前铺开一匹匹的金鹊绸,从府门前一路十里红妆地铺去了国舅府,路上的人看的目瞪口呆。

确保路上不染纤尘了,楚府的几位少爷才让国舅府的金顶大轿出门接亲,当真是顶天的阔绰难比。

酒楼之中的白时花看着这一幕脸色铁青。

一丝嫉妒也悄然从她的心底爬了上来。

她还以为当日布庄老板说楚府要用金鹊绸铺就十里红妆不过是吹嘘楚府财力而已,没想到楚府真壕放至此,奢侈起来竟然没边了。

亏是她那一日没用金鹊绸做嫁衣,否则别人日后便要笑话她的嫁衣都是别人用来垫脚的料子。

国舅爷今日虽着一身红衣,但仍旧英姿飒爽,傲不可犯。

周围的人不敢闹他的婚,随便拦拦就让殷薄煊过去了。

将人接出来以后,国舅爷握着她的手,扶她上花轿。

楚星澜低头进轿的一瞬间,一块玉白的坠子从她衣襟里落了出来。

国舅爷嘴边倏然勾起一抹笑意,轻轻将掌心莹润的指尖捏了捏。

楚星澜的小爪子一缩,回头看了他一眼。

国舅爷低声道:“这许多人看着呢,还不进去?”

楚星澜红唇一抿,将小爪爪抽了回来,躲进了轿子里。

楚府四位少爷一路跟去国舅府送亲,周围百姓跟着道喜喝彩,几位少爷开口就是一个赏字。

后头的小厮将铜钱洒了满大街,人群一拥而上地抢,京城里数十年来都没有出过这样热闹的景象。

来看热闹的人就没有空手而归的。

后来有人粗浅地算过,楚家那一天撒出去的铜钱至少也有十几万。

不仅如此,从楚府里抬出来的嫁妆也是络绎不绝。

前头的第一队小厮已经将嫁妆抬入国舅府了,后头楚家的嫁妆尾队还没从府门里出来。

有好事者特地守在门口算了一遍,最后算出从楚府里抬出的嫁妆竟然足有一千三百九十八挑,白时花的嫁妆也不过是楚星澜嫁妆的一个零头罢了。

花轿入了国舅府,众人的喜酒一直喝到夜里戌时末才散。

夜里醒过酒的小乙来新房门口换值守的小甲,见到武状元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小乙疑惑道:“今日大喜,你怎么一杯酒也不去喝?你若是抽不开身,我可以叫小丙来替你。”

武状元道:“酒可以明日喝,但我们做护卫的,一定要学会尽忠职守,不能在这种时候掉以轻心。”

小乙瞥了他一眼:“说吧,少爷们给了你多少钱?”

武状元:“三百两。”

小乙嘴角一抽:“理解了。是该尽忠职守。”

亥初,国舅爷步子微晃地走向新房。

孟随将人扶进屋就退了出去。

楚星澜透过红纱做的盖头,看了一眼桌边的殷薄煊。

国舅爷一手支着脑袋坐在桌边,呼吸沉沉。

楚星澜怔了怔:“国舅爷?”

不应。

楚星澜深吸了一口气:“国舅爷!”

国舅爷掀起眼帘看了她一眼。

楚星澜道:“你一会儿再醉,先帮我把盖头掀了,不然我没法摘凤冠!这东西忒沉,我顶了一天,脖子都快折了!”

国舅爷嘴边晃晃悠悠走到床边,替她将红盖头掀了起来。

浓浓的酒味将她包围,楚星澜拨开凤冠上的珠帘,就见殷薄煊在她身边躺了下来。

看他醉醺醺的样子,俨然已经坐不起来了。

楚星澜道:“国舅爷你酒量不济啊。”

可是席面上的人都是喝个意思,也没人敢灌国舅爷啊。

看来国舅爷的酒量真的不太好。

殷薄煊阖着眼睛道:“济不济的,一个哥哥三坛女儿红不就知道了。”

楚星澜怔了怔,十二坛呢……

她有些心虚道:“他们,应该不至于吧……”

殷薄煊:“你是不知道他们有多舍不得你。你真该去席面上看看你四哥,当席送了爷一把自宫刀。就差把刀子架在爷腿上了。”

楚星澜:“……”

她的四哥楚星河确实是有点……随心所欲。

国舅爷半睁开眼睛看着楚星澜道:“你那些哥哥们就指望今晚把爷灌醉,误了你的洞房花烛夜。”

“那他们还真是多次一举了,他们不晓得我和你不打算当真正的……啊!”

殷薄煊的大掌忽然扣住她的束腰,轻轻一带,她便趴在了他的身上。

凤冠上的珠帘落了下来,在两人之间晃呀晃,半挡着国舅爷看她的视线。

她的眸子很亮,就像盛着星辉,和他那时在霞山上见到的一样。

细细一想,他那时便觉得她好看。

当初打量她之时,也是觉得她生的很在他的审美上。

鼻尖小小的,很可爱。

耳垂也粉粉嫩嫩的,叫人想咬她。

就连玉白玉白的双手也叫他心中很是喜欢。

他那时会选择留下来,大概就是被她的美色所惑。只不过他那时只是贪图她的美色,还没想过要图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