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她的情侣装一定是和陆美人穿的!

也不知美人找到她留下的那个血布没有,他会不会来救她?

“停停停,秦素素,你在胡思乱想什么?陆美人一定会来救你的,你们不仅是夫妻,你们还是恋人啊!”秦素素晃晃脑袋,将里面的背面情绪全都晃走。

出了屋门,直奔厨房。

在她的陆美人找到她之前,她需要健健康康,安安全全的。

那群子吃货已经等在厨房门口了,这些天他们也懂了她的规矩,除了一个烧火的,其余的人在她做饭时必须离她十米远。

因为怕误伤啊!

上一次,有人不信邪,在她做饭的时候靠近,还没到锅边,就被锅里蹦出的热油烫了脸,到现在还火辣辣的疼着呢。

再上一次,有人在她做饭时靠近,拍她肩膀,她回身的功夫就将长勺敲到了对面的嘴上,那长勺刚从热汤里拿出来,差点将那人的嘴皮烫掉。

再再再上一次,进了厨房的人,弄掉了她的菜盆,被等吃的兄弟们一顿胖揍,再再再再上一次,有人进厨房,秦素素正颠马勺,马勺里的鸡蛋饼就扣到了那人头上,裹着热油的饼饼差点将她的脑皮盖子烫掉……

所以,这帮人,终于长了记性,每次做饭只出一个烧火的,其余的全扒在厨房门沿上边往里瞅。

秦素素往锅里倒油,先来一道干煸的,剩下的做油炸的,方便携带。

等油热,将葱姜蒜倒进锅里面爆香,爆香后倒入辣椒碎、香叶等香料,然后将腌好的牛肉条倒入锅中煸炒。

在煸炒的过程中,牛肉会出一定量的水分,这个时候需要加大火烧干。

再倒入朝天椒等佐料,不断的煸炒,最后撒上一层芝麻,让每个肉条都均匀的沾染上芝麻后就可以出锅了。

又香又辣,不要太爽。

秦素素做好肉干后用勺子敲敲锅沿,就有人进来端肉干了。

进来的人必定恭敬的尊称一句:“秦姑娘,辛苦您了。”

秦素素用舌头打了一个响,看到没,这就是她精湛的厨艺的魅力。

又做了几道菜,秦素素才出去用饭。

还没走到翰扎的那张桌子旁,她远远的就看到了盘子上摆的整整齐齐的西瓜。

她加快步子,来到桌子旁,伸手拿起一块西瓜就吃了起来。

怎么办,好幸福,在闷热的天气忙碌过后,吃上一块甜甜的习惯简直太爽了!

她吃饭从来都是随心而动,不能说是大快朵颐,也绝对不会小家碧玉。

“你真的很不一样。”翰扎突然开口。

秦素素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在讽刺我?”

“没有,我在夸赞你。”翰扎回道。

“那我谢谢你了,我真的不用。”

翰扎也不在意她的阴阳怪气,拿起筷子开始用饭

他什么样的美食没有品尝过,可唯独在吃上一口秦素素做的饭菜的时候,心中会涌上一股浓浓的幸福感。

就好似他的母亲又回到了他的身边,为他亲手做上一顿家常便饭,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如此包容这个女人的原因吧。

秦素素吃了两块西瓜就饱了,惯性的伸个懒腰,回房睡觉。

在她起身的一瞬间,她听到:“你想出去逛逛吗?临安的景色很美。”

出去逛逛?

秦素素迟疑了一下,不知道翰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也只是迟疑了一下,不管他卖的什么药,她都不买就是,逛逛就逛逛,说不定还能找到机会逃跑呢!

秦素素勉为其难点头,“出去时让人叫我。”

等她在屋子里转了不知道圈子后终于有人敲响了她房门。

是热里。

“翰扎叫我?”

热里点头。

秦素素出了房门,跟上去。

翰扎已经等在客栈门前,他带着一个斗笠,斗笠旁有一圈轻纱,和她们女子带的帷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要比帷帽看上去男人化了一些,倒像是那些行走江湖的侠士打扮。

秦素素走过去,率先走上了街道。

穿过一条小路,她与翰扎来到了正街。

晃眼的阳光铺撒在这遍眼都是绿瓦红墙之间,高高飘荡的商铺招牌旗号,还有川流不息的车马与行人,无一不在衬托出临川的繁华。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无一不有,到了临川就离京城不远了,一个临川便如此之繁荣,京城作为大顺建都所在,繁华昌盛可想而知。

好想,好想在这样繁华的街道开上一家天意便利店!

秦素素眯了一下眼,躲开晃眼的阳光,瞅了一眼旁边紧盯着自己的翰扎,在心中哀叹了一声。

她是做了什么孽,一天天就会劫她的道。

原先还只是小打小闹,现在居然直接将她掳走。

苍天啊!你难道就这样对待你安排的气运子吗?

没有王爷皇帝那种穿越标配就算了,还要在她生活刚刚有点起色的时候给她安排上这一出,真是气死人了。

秦素素想骂天,又怕被老天收拾,只能唉声叹气的乱逛。

逛着逛着就忍不住的开始买东西,新衣服来几件,糕点好几样,好吃的包子来几个,新鲜的水果要一点,还有那些活鸡活鸭什么的也来上一些。

最开始她只是试一试,翰扎这家伙会不会给她付账,没想到那家伙不仅将账付清了,居然还一脸宠溺的看着她。

就像对待自己无理取闹的小女友一样。

以翰扎对秦素素的态度来讲,深深的让秦素素以为,这家伙是个受虐狂,她越对他凶,他就越对她好,对她的宽容程度更是让她难以想象,就算她三番五次的逃跑他都不带生一次气的,还会加倍的对她好,给她买吃买穿的,现在又带着她逛街。

说实话,平心而论,这家伙长的是真帅,人又温柔又体贴,时不时还会有些霸道,要是在现代,绝对是那种标准男友的设定。

要不是她早早的有了陆美人,也许就真的被他行为打动了。

那个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病,被劫持的人爱上劫匪,虽然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但却真实存在。

但秦素素清楚的知道,她不会患上这样的病,因为她已经死过一次,对一切事情看的都很开。

清风吹过,不知为何,她今日尤其想念陆墨尘。

就连最爱的逛街都没有热情了,秦素素将手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塞到路边乞丐的怀里,往客栈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