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云歌静静望着罹诀握笔的那只手,有些怔怔出神。
她在想,若是罹诀去了A大,她去了C大,两人再想像现在这般时时都能见面,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没有她在身边,万一别人欺负罹诀,导致他黑化了怎么办?
可是,以她的能力,哪怕是再复读上一万年,也是考不进A大的。
想着,慕云歌不由烦躁的重重一叹。
罹诀听到叹息,下意识的去瞧慕云歌,当看到她从自己的志愿表上收回视线时,握笔的手,不由一紧。
“对不起。”他轻声道歉。
慕云歌给了他一个刀子眼,冷哼一声:“没良心!”
罹诀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又或者再用什么样的方式道歉,纠结了半天,用一种极其温柔的嗓音说道:“A大离C大不远,周六周天我会去看你的。”
慕云歌撇嘴:“就怕你到时候会牵你女朋友的小手手一起去看我。”
罹诀不由失笑,望着活脱脱像个吃醋的小刺猬般的慕云歌,抬手揉了揉她的头顶,嗓音宠溺:“不会,我不会交女朋友的。”
除了你。
但是,最后这三个字,他终是没勇气说出口,因为,两人之间的贫富差距让他自卑。
慕云歌的心情总算拨云见日,朝他伸出了小拇指:“拉勾!”
“幼稚。”罹诀虽这般说着,但还是老老实实的伸出小拇指,与慕云歌的勾在了一起。
……
罹诀真的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每个周六周天都会去看望慕云歌,但是,这其中的辛苦,慕云歌却不知道。
A大与C大虽然在相邻的城市,但坐长途汽车的话,怎么着也得三个小时,所以,每次去看望慕云歌的时候,罹诀都会早早起来去赶第一班长途汽车。
为了省钱,他周六的晚上会在网吧里将就一宿,待到周日的早晨去价格便宜的公共澡堂洗澡换衣服,穿戴整齐后再去C大找慕云歌。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之久,直到罹诀在外头找到了一个薪水不错的工作,然后,便减少了去C大的次数。
因为实在是抽不开身。
但是,工作空余时,他会给慕云歌打电话,或者是发短信。
在刚进入大二时,罹诀便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买了辆车,虽说价格是极其便宜的那种,但至少方便了他去看望慕云歌。
所以,两人见面的时间不再局限于周六周天,只要罹诀有时间了,便会开车赶往C大。
温瑜也在C大,并且和慕云歌还是同一个系的。
大学不比高中,天南海北的,各个地方的人都有,所以,温瑜很快便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女朋友。
虽说相貌比不上慕云歌,但家世却是很好,所以,哪怕是知道慕云歌和罹诀走在了一起,温瑜也没觉得心里有太多的不平衡。
甚至,他还起了看笑话的心思。
在他眼里,穷小子就是穷小子,就算学生时期的慕云歌迷恋他的外表,但他终究会被更优秀的人替代。
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温瑜才发现自己看错了,罹诀并不是那种没有上进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