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凌其实想不明白,顾元元为什么会做这种安排。
分明她对目前的生活是满意的,并且对他们兄妹三人的关心付出也是真心实意的。
不然也不会花那么时间精力在他们一家人身上,只想让他们兄妹三人过得更好。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顾元元替他们兄妹三人把什么都想到了,却把自己隔离在他们兄妹三人的未来之外。
沈正凌发现这种情况之后,有一瞬间的震惊和茫然。
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也不知道顾元元为什么心存这种想法。
他只知道,不管顾元元是因为什么,总之,想要离开他,离开这个家,他绝不同意。
所以,沈正凌只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很快就恢复正常情绪,心里却坚定了信念,绝不叫顾元元离开。
既然顾元元不愿意向他靠近,那么,就换他来,换他向顾元元靠近也是一样的。
两个人中间隔着距离,只要迈步往对方的方向走,总有一天,是会在一起的。
而今晚这个机会,就是他迈出的第一步:为自己正名!
习惯是可以养成的。
首先,他要让顾元元习惯有他这个夫君的存在。
呃,至少在称呼上先养成习惯,加深顾元元对他的印象。
最好能让顾元元以后舍不得离开他,舍不得离开这个家最好。
沈正凌轻叹一声:“娘子,你我成亲数月,你当真连声夫君都不愿意喊为夫吗?”
顾元元:“……”不是愿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她不想跟沈正凌牵扯太深。
这样她到时候要走,也能干脆一点,无论是对沈正凌还是对她自己来说,都是好事一件不是?
可这个问题现在无法解释。
她要是照实说三年孝期满就要走,沈正凌会不会说她骗婚啊?
呃,顾元元忽然发现,她现在这种做法,好像真的是在骗婚!
卧槽,一不小心,竟然成了渣!
而且还特别特别渣!
她只想着自己可以借助这门婚事脱离顾家,远离顾家大房的掌控,却没想过,沈正凌一个大龄青年,会因此耽误三年宝贵的青春!
本来在这个时代,十八岁成亲就已经算是晚婚了,再等到她三年守孝期满,沈正凌都二十一岁了!
换了其他人,孩子都该打酱油了,沈正凌却因为她的缘故,只能做一只单身狗!
这这这这……
虽然在顾元元的前世,二十一岁,绝对称得上是水灵灵的小鲜肉一枚,但是架不住这个时代不那么算啊!
渣!真是太渣了!
顾元元这会儿自己都唾弃自己,心虚得不要不要的,完全不敢看沈正凌了。
沈正凌:“……我知道了,娘子对这门亲事看来是十分不满意。”
“也对,这门亲事,本来就是我配不上娘子。”
“娘子不愿意承认我这个夫君,也可以理解。”
他神态低落,语气低沉,说出来的话带着一股说不出的伤心,听在顾元元耳朵里,只觉得心里难受极了。
顾元元霍然抬头道:“不是的,沈正凌,不是这样的,你不要这么说。”
“我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也从来没有觉得你配不上我,真的!”
沈正凌摇摇头,继续道:“我声名狼藉,身无长物,家无恒产,还有弟弟妹妹要养。”
“娘子聪慧貌美,善良大度,想嫁什么样的人不成?”
“看不上我也是应该的。”
“是我痴心妄想!”
高大威猛的男人此时低垂着头,黯然神伤的样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被人遗弃的大型犬科动物。
若是有耳朵,此时一定是塌着的,若是有尾巴,一定是垂着的,若是身上有光滑的皮毛,此时也一定是失去了光泽。
看惯了沈正凌沉重的一面,忽然见到眼前这样的垂头丧气的沈正凌,对毫无防备的顾元元来说,这样两副画面同时出现在脑海里,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冲击力十分巨大。
顾元元心里忽然就被内疚的潮水淹没了。
本来这件事情就是她不对在先。
虽然说,这门婚事是沈老太和张金花订下的,她和沈正凌都没得选,两人都是受害者。
但是,她心里存了利用沈正凌的主意,决定等三年守孝期满,就一走了之。
她只顾着从她自己的角度考虑,这绝对是最安全,最合算的办法,却疏忽了这种做法,对沈正凌的影响和不公平。
如果从沈正凌的角度来讲,她这分明是借着守孝的名义,耽误沈正凌三年时间。
只是因为一直以来的惯性思维,让我们在考虑事情的时候,都是从自己本身的角度出发。
再一个,顾元元一开始想着利用这门婚事摆脱顾家大房的时候,还不认识沈正凌,而且从各种细节推测,觉得沈正凌对于这门婚事的态度,应该也是跟她一样排斥。
所以才会疏忽沈正凌的感受,觉得两人可以相安无事三年,然后好聚好散。
为了这个结果,顾元元一直有在努力。
她除了努力的想从经济上补偿沈正凌一家,更希望他们兄妹三人都有谋生技能,以后都能过上好日子。
所以,给沈正凌三兄妹以后的生活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给沈正凌攒铺子、攒田地,是因为她觉得,对于除打猎之外,没有其他一技之长的沈正凌来说,田地铺子可以用来收租,既是恒产,每年也有出息。
她教沈宝儿独立,教她记帐做生意,是为了给小姑娘留下一技之长做为谋生手段,以后就算出嫁,也能自己立得起来,不用被婆家拿捏。
她提议把沈正则送去读书,是为了让小孩以后能有更多的选择,给小孩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所有的一切,她确实都安排好了,这样的补偿,也不能说不丰厚。
只是从头到尾,顾元元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沈正凌本人的感受。
说到底,这门婚事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两人之间的事情,最终要怎么处理,需要两个人共同商议解决,而不是由着她自己一个人全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