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玉夏心疼张宝娟,不久前花了五十个积分,在系统商店买了一罐护手霜,叮嘱张宝娟早上起床、晚上入睡各保养一次双手。
亏得有护手霜,不然张宝娟的手会更粗糙。
被女儿捧着双手,张宝娟脸色微红:“娘的手又不是宝贝,用不着心疼。”
“娘不心疼,我心疼。”程玉夏用脸蹭了蹭母亲的手,柔声说道,“别干粗重活了,刺绣比种地更轻松,更容易赚到钱。”
她的脸蛋娇嫩柔软,张宝娟不舍得用力,怕自己的手弄伤女儿的脸,抽回手,被女儿说服了:“好吧,我不去犁田,让你哥哥去犁田。”
程树没有意见。
他犁过田,犁三亩田不算辛苦。
但程玉夏有意见,说:“娘,哥哥快十五岁了,你想过哥哥的未来吗?以后哥哥是当一辈子的庄稼汉呢?还是去做别的比种田轻松的工作?”
未来?
张宝娟怔住了。
在分家之前,张宝娟有空的时候,想过程树的未来。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
程树是庄稼汉的儿子,不当庄稼汉还能当什么?
他可以读书考科举。
像大伯程多才和大堂哥程杰那样念书,只要考中秀才,就可以见官不跪,就不再是地里刨食的庶民。
然而程树不可以读书,因为程家没有多余的钱给他交束脩。
他只能做一个种地的庄稼汉。
这样的未来,程树接受吗?
他知道他比程杰更聪明,他不想接受。
现在,他们一家分出来过日子了,有钱了,程树想念书。
考不了科举没关系,能像舅舅和大表哥那样找一份糊口的工作,他便心满意足。
看着露出思索神色的张宝娟、程树二人,程玉夏笑道:
“我想让哥哥去念书。
“虽然哥哥的年纪大了点,但有句话叫做‘活到老,学到老’,哥哥年轻着呢,这时候去学堂念书并不迟。
“学会读书认字,能给别人写信写对联赚点钱,能当给书铺抄书换钱,能写话本卖钱,还能当账房先生……
“总之,识字的好处非常多,花钱去学堂识字是稳赚不赔的事情。”
张宝娟点点头:“你说得对,肚子里有墨水,给孩子取名字都比没墨水的好听。”
程玉夏的目光投向程树,问他:“哥哥,你想去念书吗?”
“想!”程树毫不犹豫地说道。
接着,他犹豫:“念书要束脩,还要买笔墨纸砚和书,我们家……”
“我们家出得起钱,别担心。”程玉夏肯定地道,“村子里有个学堂,我打听过了,一年的束脩是一两银子。”
程树的心不由得加快跳动,脸蛋红扑扑的:“那我……我去学堂读书认字?”
程玉夏点头:“你去念书,姐姐也去。”
“啊?”被妹妹提及,程大丫惊讶,“我去干嘛?”
“去读书认字呀。”程玉夏笑吟吟地道,“姐姐,男子要识字,女子更应该识字!”
“你呢?”程大丫不想和程玉夏分开,“我去念书,你也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