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做了一桌子的家常菜,大概是照顾到席斯延的胃,还特意熬了一锅粥。
叶锦将阿姨给她盛的粥顺手递给了席斯延,才去接了另一碗。
吃完午饭,席斯延炽热的眼神就时刻黏在叶锦身上,跟着她在别墅里乱转,叶锦站在主卧的阳台上,欣赏外面的景色。
天色灰蒙蒙的,别墅依山傍湖,阴雨天水汽很重,将远处的树林隐在层层雨雾之中,颇有一番朦胧美。
潮湿的空气里夹着花草清香,舒适宜人,叶锦想去院子里转转,她转身到主卧的衣帽间,在衣柜里挑挑拣拣找了件席斯延的白色衬衫,站在试衣镜前比了比。
衣服虽然很大,但穿出去总感觉比裹着睡袍还要让人羞耻。
她有些烦闷,扭头发现席斯延正勾着嘴唇含笑看她,叶锦脸色一红,将衬衫放了回去。
她软声问席斯延,有没有合适的衣服给她穿。
席斯延转身从衣柜里拿出刚被叶锦放进去的那件衬衫,“喏了一声递给她。
叶锦像是被人点着的炮仗,整个人都炸了,“席斯延,你脑子里整天在瞎想什么,我穿着它能出门吗?”
席斯延单眉上扬有些无辜,“我就是让你帮我拿一下衣服。”
“……”
他话音刚落,衣柜的另一侧门被打开,里面整整齐齐一排的女装和鞋映入眼帘。
席斯延从她僵硬的手上拿走那件衬衫,扶着叶锦的肩膀转到衣柜前,“这些都是早上临时送来的,你先凑合着穿。”
叶锦:“……”
叶锦就算是做了24年的千金小姐,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凑合着穿”过,她仿佛过了一个假富二代的生活。
从小到大,叶锦最喜欢的天气就是下雨天。
小的时候她非常害怕打雷,每逢夏季的雷雨天气,朱雄公司无论多忙都会在家办公,然后陪着她,雨小的时候,他会撑着伞牵着她的小手去后院散步,一路都是泥土和花草的芳香。
她小时候对蜗牛莫名的喜欢,经常拉着老朱蹲在花草间找蜗牛,然后放在凉亭的大理石桌面上,让两只小蜗牛比赛赛跑,谁输了谁就挨脑瓜崩儿。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她上初一的时候。
沈予白从小到大在学校里都是个极其不好惹的人,让老师头疼,让学生膜拜。
用沈予白自己的话来说,她作为沈予白的妹妹,不指望他打架的时候能搭把手,但最少在对峙的时候,气势上不能输给对面那帮臭男人。
“你说万一哪天我带着你充人数,刚好天上打着雷,咱还没开打你就先抱着脑袋认怂,那我铃原一哥的名声岂不是要被你给毁了。”
叶锦也很讨厌自己怕雷这事儿,于是每次雷雨天气都会逃课,俩个人躲在朱雄书房里静静地听雷声。
后来,每次下雨,对叶锦来说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她喜欢和沈予白躲在教室里听雨声,喜欢打雷的时候沈予白抱着她温声安慰……也唯独那个时候,这个世界,才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席宅院子里有一棵粗壮的合欢树,一进入花期,绿叶繁茂的合欢树上便开出许多粉红色的小绒花,就像一个个粉红色的小绒球点缀在绿叶丛中。
席斯延撑着伞揽着叶锦的肩,在离合欢树不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空气中幽幽飘散着淡淡的香气,叶锦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雨水拍打在合欢树的叶子上,吸足了水的花球变得异常沉重,细细的花丝挨挨挤挤地纠缠在一起,偶有粉红色的小绒花从树上飘落下来,狼狈不堪。
“这棵合欢树原本种在我外公家,我爸妈结婚的时候,外公特意找人将它挪过来当做他们的新婚礼物。”
席斯延父亲年轻的时候钟爱合欢树,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政法大学的霍廉教授家有棵上百年的合欢树,花期极长,于是亲自登门拜访掷千金求树,谁料老爷子嗜树如命,当即将人给赶了出去,席斯延父亲也不好夺人所爱,拿着赵佶的一幅字画登门赔罪。
老爷子一辈子也就下棋赏花,欣赏字画这些个喜好,便看在画的面子上伸手不打笑脸人,任凭席斯延父亲偶尔登门叨扰,偶尔兴致来了,还会邀小伙子在合欢树下赏花品茶,执棋对弈,讨论时事。
直至初秋,花期渐渐过去,年轻人仍旧每月都来,老爷子刻意观察了几天,这才发现不过一个夏天,小伙子就背着他暗度陈仓,把他老来得女捧在手心里的女儿给拐了去,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奈何闺女爱的死去活来根本不听劝,老爷子无法只好便宜了这混小子,还割爱把合欢树给挖了做新婚礼物送到了席宅。
受原主日记的原因,叶锦对他的这对养父母的爱情故事没有丝毫兴趣,但见席斯延好不容易开口说那么多的话,便只好拿出自己的演技当他的捧哏。
她听完故事恰到好处地感叹了一句,“郎种合欢花,侬种合欢菜。”
隐约感觉肩上的手微微收紧,叶锦转头看席斯延,他依旧望着合欢树,脸上看不出丝毫情绪。
过了好久,他问叶锦:“你知道合欢花的花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