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如法炮制,将几种行气活血,温经通络的药物制作成灵液,给常临邑喝下,满怀期待的想要将常临邑拉起来。
常临邑不愿意辜负她的期待。
双腿残疾对他来说,亦是不可磨灭的伤痛。不仅仅只是行动不便,更重要的是周围人的目光。
不论是叹息怜悯,还是鄙视者。这些人的目光都足以将他烫伤,似乎所有人都在告诉他,你再如何聪明,再如何博学,也不过是个死瘸子。
他的所有优越与自信,都会因为这不可改变的一点,而变得黯然失色。
似乎他所有的努力,都完全比不过因为他们天生四肢健全,就好像这是什么丢人的丑事一般。
常临邑并没有失去想要站起来的勇气,但若是旁人,他也不能保证自己心中完全毫无怨怼。
他喝下药之后尽量放松自己,带着香味的液体暖暖的侵入四肢百骇,沾染了火一般的味道。将他的奇经八脉都滋润得温暖起来,就连早就已经失去知觉的双腿,似乎也能感觉得到这种暖洋洋的气息。
这种变化让常临邑感到大喜,他将双手放在沈锦的手上,面带笑容想要站起来。
只是他的一步还没有踏出,整个人便因为重力前倾而扑通一声,直接摔了下来。
沈锦正站在他前面,双手相扣,在这巨大的冲击力之下,当然也不可幸免的直接被压倒在地,后脑勺清脆的磕在木板上,发出砰的一声。
如同河水震荡,脑子受到这样的冲击,恶心和疼痛感在某种苦味之下反而不觉明显。
沈锦怀疑自己或许是被撞了脑震荡。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常临邑能站起来了吗?
他们这边传来的巨大响声,也让正处在一家三口温馨之中的宋嗣阳三人被惊醒。
宋嗣阳和宋蕴一人一边搀扶着宋二夫人,走过来查看。
“唉呀,你们这些年轻人,也该收敛着点。”宋嗣阳满面喜气的说道。
他如今喜在夫人,身体好了大半,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甚至忍不住调侃起常临邑起来。
沈锦挣扎着爬了起来,但是常临邑却再也做不到迈出第二步。
不只是心理方面的缘故,身体障碍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沈锦伸手一摸他的脚踝,依旧是冰冷冰冷,没有一丝热度。
她以为灵液可以就好,但是病体哪有那么简单。
戒指的确算是她的金手指,可也不是万事万灵的。
沈锦有些失望,却说不上沮丧,这多半也在意料之中。
喝了药之后不论能不能成,总归百利而无害。
还是在宋二夫人的提醒之下,宋嗣阳才知道常临邑和沈锦这并不是在进行什么妖精打架的事业,这才浑浑噩噩的叫人,赶紧把他扶起来。
回房之后,宋嗣阳心里头也是颇为过意不去。
在自己百般嫌弃之下,沈锦还能够不计前嫌的给自己治好夫人的病,本就已经是医术高超,道德高尚。
结果自己还跑过来嘲笑了常临邑,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宋嗣阳怎么能够忍受自己做出过这种事情?
所以他立刻翻了库存,不仅把自家收藏的孤本通通给常临邑送了过去,好几箱的书,都是被特别保存,价格高昂不说,更是有价无市。
哪怕是宁愿出钱,也根本买不到这种被私人收藏的孤本。这价值不可单纯用金钱衡量。
宋蕴更是有样学样,大大方方的打开自家库房,各种名贵药材,衣服布匹,金银首饰,流水一般的送进了沈锦房里。
沈锦推脱东西快放不下了,宋蕴便指挥下人把旁边几间房间全部收拾出来,给沈锦放东西用!
常临邑所住的房间已经是这艘船上极好的了,其他书生的房间便在周围,只是没有常临邑所在房间那么靠前,越靠前的地方越不容易晕船。
这种细微之处的照顾,原本就让其他书生颇为不忿。
而现在,宋家大小姐居然把他们迁移到别处,更为偏僻的地方住着,只是为了给沈锦放金银首饰?
因为宋蕴不仅自己财大气粗,而且看着沈锦衣着朴素,更是觉得没眼看去,便想按照自己审美把沈锦打扮的花枝招展,亮瞎旁人双眼才好。
常临邑虽然长得不错,可他是个瘸子,如何能比得上。光芒四射,聪明智慧的沈姐姐?
不过短短数日的相处,就足以让宋蕴这小丫头立刻变了心,成为沈锦忠实的跟班。
主要行迹为,宋蕴身后带着十几个丫鬟婆子,浩浩荡荡的跟在沈锦身后当小尾巴。
这让不少想要打宋蕴主意的书生,更是气得牙根都咬碎了。
这是一个多么大好的机会!能够和宋家大小姐有着如此近距离接触,若是能够做上几首诗,博得大小姐的欢心。
那么哪怕自己不能够考中状元——每一个书生都自认为有考中状元的实力,或者说机遇。
他们也是极有可能成为宋家女婿!
而宋家的银子就比这条河里的河水还要多。
如果做了宋家女婿,那日子说不定过的比中状元还要更好。
而且这宋家大小姐容貌娇美,虽说有些小姐脾气的娇纵,但那也是有钱人家特有的气质啊!根本算不得什么毛病。
可是就是因为沈锦的存在,却让他们的计划不能成行!
当着外人的面,他们要如何温文尔雅地接触到宋家大小姐?
宋家大小姐虽然对对他们也算客客气气,可实际上却根本不肯正眼相待。
他们不能显露自己这满腹的才气,憋的都要火山爆发了。
可是沈锦只是一个女子,他们自认为颇有君子之风,当然不能够去有辱斯文的欺负沈锦。
可是常临邑就不一样了,凭什么一个抱大腿吃软饭的瘸子,日子过得比他们还要好?他们不服气!
于是几个小心眼的书生联合在一起,假做文学讨论,实则打算让书生在旁人面前丢脸。
到时候他们不就能在宋家面前显漏出自家本事了吗?
这些人各自心怀鬼胎,却因为共同的目的走在一起,敲开了常临邑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