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土匪请客

马夫完全没想过和这群刀口上舔血的人硬扛,赶紧就哆哆嗦嗦的下了马车。

沈锦犹豫了一下,也拉着沈朵跳下了马车。

“哎哟,居然是两个小美人,这一下可赚大发了。”有一个黑胖黑胖的男人手里头拎着把生锈的柴刀,对着沈锦吹了个口哨。

这柴刀生锈并非是不常用,而是因为砍过了太多的人,又不加以保养,所以才会如此。生锈过后又增加了破伤风感染的力度,反倒成为了这样土匪的神兵利器,比新打的刀子还要好用。

可以说这把其貌不扬的柴刀,可砍过不少人的骨头。

“别废话,先把人抢回去不就是咱们的了吗?干活动手。”另一个个头高上许多的瘦子,长长的爪子一下子拍在黑胖矮男人的头上。

“合字上的朋友,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合吾,我这里备了些茶水,零毛碎琴的,也请不要嫌弃。”沈锦微笑着说道。

心跳却是砰砰个不停。

她这辈子就没见过土匪,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马夫一脸懵逼地转头看着沈锦,沈朵也是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不过看着沈锦那淡定冷静的模样,他们就像瞬间找到了主心骨一般,哆哆嗦嗦的老寒腿都治好了。

几个土匪听见这几句话,脸上也露出了奇怪的表情,他们可不懂得什么掩饰。矮胖子满脸莫名其妙的问道:“她这是在说啥呢?咋不是咱们本地话呀?”

沈锦瞪大了眼睛,自己该不会说错了吧?

土匪跑江湖,都是由着自己的江湖黑话,也可以叫做切口。原本来说,这东西和沈锦的生活完全没有半点关系。

在祖国的良好治安之下,别说土匪了,她就是连小偷都不认识一个。

如果不是她爱豆曾翻拍过一部经典武侠片,她为了给爱豆刷数据,平板和手机都是二十四小时播放的那部片子。虽然爱豆演技尴尬,甚至被黑粉评为最像猴子的人,但是托经典武侠的侠,台词好歹还是没那么尴尬的。尤其是其中颇为有趣的黑话切口,更是让她记了个滚瓜烂熟。

可是,她记得熟,并不代表这一群土匪也知道啊。

万一这是一群文盲土匪呢?

沈锦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心里面都是老天要亡我的悲凉。

刚才在马车里的时候,她便警告了常临邑不许出去。不到万不得已,她并不想暴露常临邑。

幸好,另外一个土匪把矮胖子揪到了一边,挺身而出说道:“哪个山门的?”

“正晌午说话,谁还没有家?”沈锦可不知道此地土匪的分布,只能继续借用电视剧里的词儿。

那几个土匪又聚在一起嘀咕了一会儿,然后飞快的叫来了一个骑着小毛驴,吹着笛子的青衣中年男子。

“二哥!这人说是许家的,咱们这边没许家的呀?”高瘦土匪屁颠屁颠的跑到中年男子的身边,满脸疑惑的说道。

“许家的?恐怕是山西那边的地。”被称作二哥的男人,抬头看见沈锦,也很是惊讶,夸奖道:“没料到居然是个女中豪杰。”

“没想到既然都是道上的朋友,能相遇便是有缘。不如一块儿凑上一桌,好好吃上一顿?”青衣中年男子长相斯文,但举手投足间却还是土匪的粗鲁气质更多。

沈锦在心里头给爱豆又上了几炷香,再度借用了里头的江湖知识和二哥交流,一番言语过后,二哥那是相当推崇沈锦。

不过在沈锦坦承马车里的常临邑之后,二哥看见常临邑的轮椅,沉默了一会儿。

他把其他土匪叫到一边,面容有些严肃的问沈锦道:“沈姑娘,你可是没诚心跟我说呀,这常临邑是你家相公?他一个读书人,怎么可能会娶你一个当过土匪的?”

那一番顺溜的黑话说过之后,她就是再想否认自己,不是当过土匪的人,二哥恐怕都不肯信了。

沈锦沉默了。

“唉,傻妹子,你还是听哥一句劝,趁早离他去了吧。他如今又得罪了林家夫人。我也不瞒你说,其实我们埋伏在此地就是林家夫人花银子,让我们在这里堵人的。你可切莫要被这种人骗了,哥也曾经是念过书的,最是知道这种书生花花肠子多。”二哥真心实意的劝她。

沈锦越听笑容越大,也不再隐瞒,实话实说道:“多谢二哥叮嘱,不过我们二人的确是成了婚的,他也并没有骗我。人与人之间总是有些缘分的,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我与他也是如此。”

“至于那林夫人,论起来,也算是我得罪了她。”沈锦又把送沈朵在秦先生那里上学和周家送银子,这两件事情一一到来。

除此之外,沈锦可实在想不到自己是哪里得罪了林夫人。

二哥这些土匪原本就是性情中人,他虽然言语间并不怎么看得起读书的负心汉,但他自己也毕竟是个读书人,一听说常临邑竟然被周佳这般陷害,林夫人还推波助澜!当时就火冒三丈,表示要带着兄弟们去找周家算账。

他们读书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二哥又把常临邑叫来,同样询问一番,得知常临邑的确颇有些才学,而且还是考中过案首的人。性子对沈锦又多有维护,两人相谈甚欢。

于是马车打劫事件就变成了,土匪请客。

马夫从沈锦那里领了银子,保证绝不会将此事泄露出去后,哆哆嗦嗦的打着马,飞快地跑回了城里。

这些土匪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潇洒人。吃酒,那就得吃最烈的酒。吃肉,就得吃大块的肉。

在二哥的引荐之下,这伙土匪的大当家大哥,给他们摆了一桌接风宴。

常临邑不声不响不多说话,喝起烈酒来却像喝着白开水,喝倒了满桌十六人,得到了大哥的极致推崇!

大哥看着沈锦和常临邑衣着简单,甚至还叫人送了一盒金子过来:“常弟,这可不是大哥说你,这媳妇女人就该穿金戴银。你家娘子打扮的也太寒酸了点,说出去都丢你大哥人的脸。拿回去打几个镯子戴在手上,叮叮当当的也好看不是?”

“大哥,这可使不得?你们赚的也是血汗钱,这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买卖,我们再怎么样也不能拿你们的钱啊。”沈锦本能的想要拒绝。

大哥瞪起了眼睛不高兴的说道:“你这是看不起我是吧?觉得我的银子不干净?所以不想花,不敢带是吧?”

“不不不,我绝无此意。我只是觉得谁赚钱都不容易,我们家虽然钱不多,但够花就成,还没到需要大哥救济的日子呢。”沈锦赶紧解释道,得罪他们这种易怒易暴躁的人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们待人好的时候,恨不得能好到穿同一条裤子,但是脾气暴躁却也是没话说的。

还是二哥劝道:“这银子你就大方收下吧,我们这些人啊,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今天吃酒喝肉,明天说不定就葬在山头上了。这银子放在那儿,还指定落到谁头上?你只管拿回去吧。可别惹大哥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