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要干大事啦

沈慕白被送回沈府,柳氏守在沈慕白床边,更是泪流琼脸,断断续续的哽咽声传出:“我苦命的儿啊……”

一阵脚步声传来, 就见沈木朗领着大夫进来,后头还跟着沈老太爷。

本来老太爷年岁已高,怕他惊受刺激,沈家人也没把沈慕白突然呕血之事告诉他,但老太爷毕竟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见沈家上下都神色匆匆,自己在心里估摸后,悄悄跟着沈木朗一探究竟。

没成想,这一看,就见昔日爱闹腾的沈慕白脸色苍白虚弱的躺在床上,要不是撑着龙头拐杖,差点要被这一幕吓的跌倒。

“这是怎么回事?我家宝贝孙儿怎么会搞成这样?”老太爷顿时威严发问。

其实沈木朗早就知道会瞒不过老太爷,让太夫替沈慕白诊脉后,拍拍柳氏肩膀示意安慰。

然后才搀扶着老太爷出了门口,看向老太爷:“父亲,慕白只是一时气血攻心,您老不用太担心!”

沈老太爷微恼地道:“要不是你逼他非得考取功名利禄,他也不会成这样。虽说沈家

是高门阔府,历代子孙在各地为官者不少,但依我看来,慕白实在不是读书那块料,一看见那些四书五经就感觉到头疼,青白与他恰好相反他有读书那慧根,将来进仕为官有青白就行了。”

“父亲,您说的我都懂,”沈木朗叹了一口气,才道:“但慕白如今的名声您也知道,狐朋狗友的圈子,整日只会寻欢作乐,不是今日去万花楼一掷千金博花魁一笑,就是明日带着一帮猪朋狗友横行于市,把整个镇上闹的可谓鸡犬不宁。您说说,往后有哪家正经姑娘会嫁他?”

沈老太爷突然觉得也不无道理,但他也想到,儿媳对慕白珍爱有加,想起当年的事,老太爷也只能叹了一口气,不敢苛求沈慕白太多,“慕白本就孩儿心性,一时兴起而已。”

沈木朗认真地看了看他,道:“慕白家业和婚事都未成。这时间可不等人,一转就过去了。儿子也是为他着急,您也是身为父亲的人,应该能感同身受的了。”

沈老太爷被说的哑口无言,只能拄着龙头拐杖,吹胡子瞪眼。

良久,太夫开了点药和嘱咐要让病人多注意休息,为了不打扰沈慕白,沈木朗拉着还在依依不舍的柳氏出了厢房。

这厢,沈家人还在担忧得食不下咽,那厢的“病人”沈慕白却睡的正香。

这一觉睡得实在踏实,梦里草长莺飞,阳光正好。就在不远处见到有一女子背影,穿着妖冶的红色衣裳,她扭头看他,挑眉一笑,眉眼弯弯,“所以,我在等啊,等你带我回家。”

“慕白,快醒醒,快醒醒,出大事了……”就在这时,有人已经从窗户越进来,并且粗鲁得拍打他的脸。

被人惊扰美梦,沈慕白怎地都有点恼火。当他睁开眼的时候,嘴角抽了抽,就见站着的少年,眉目清朗,隽秀文雅,但是穿着一身非常骚包的锦衣。

腰间更是挂满了叮叮当当的玉佩、荷包、香料,这般浮夸的打扮,除了和他一起被称为混世模王的饶小侯爷、饶创墨。还能有谁?

“慕白,听说你突然呕血了,现在可还有哪里不适?”饶创墨诧异地看着他,光问还不够,干脆坐在他床边仔细瞧了瞧,伸手覆在他的额头上探了探。

温度尚且正常。

饶创墨的手又往他衣襟里伸,摸着他冰凉的胸膛,沈慕白伸手按住他的手,“干嘛,男男受受不亲你知道没有?”

饶小侯爷一向缺心眼:“哎,我俩谁跟谁?还用害羞嘛?小时候还一起洗过澡,什么都看过了。”

沈慕白差点想一口唾沫喷死他,立马纠正:“那是小时候!小时候跟现在能一样嘛?”

他揉了揉眉心,感觉身体明显已经好多了,他起身下床,脑子转了转,回想饶创墨刚进来说的话,就问他:“到底出什么事了?”

饶创墨这时一脸悲痛:“五娃因为偷了赵家的镇家之宝,被赵家人扭送官府了。”

话音刚落,连沈慕白都震惊了,

“五娃不是一向功夫不错,怎么会……”

饶创墨急的剁脚,“是啊,五娃一直是浩气帮里算武功最好的,这次一个失手,丢脸大了。哎,谁让他遇到的是赵家人,你也知道赵家人一惯德性,仗着丞相之势在镇里为所欲为,就他家那小儿子王八蛋赵钰都不知道草菅人命多少回,这一次,恐怕五娃也凶多吉少了。”

饶创墨抬头看着沈慕白,扁扁嘴,脸都皱成了一团:“哎,我也想救他,可我有心而力不足,你知道我爹向来不喜我跟什么帮派的人厮混在一起。”

他们这帮闲的发慌的纨绔子弟本来与那浩气帮没啥交集,但他们偏生有个少侠梦,就是超脱钱财物欲之外,仗义行道之武士。

甚至后来还三顾茅庐上山拜师,浩气帮的人见他们一番真心,也就允了他们加入。

浩气帮还有句名言:只劫那些在这世间作恶多端的人钱财。

沈慕白还在担忧着。

基于对赵家人无感,饶创墨一向爽言爽语:“慕白,突然觉得你没娶赵家的赵素素属实万幸,就拿赵素素在你们婚期将近突然逃婚一事,我就觉得她做人不厚道。我听闻她是跟着情郎私奔去了,她倒好,拍拍屁股就走人。可曾想过你落得个“未婚妻跟人跑了”的笑料?”

沈慕白压根也不在意赵素素逃婚一事,毕竟他与赵素素也只见过几面,她长得倒是不错,但谈喜欢也未免太过于肤浅。

饶创墨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又道:“按我说,她还不如孔家刁蛮行事嚣张跋扈、任性妄为之女孔慈月呢?”

“那不是个悍妇嘛?”提起她,沈慕白就恨的牙痒痒。

这位有名的“悍妇”,经常会招摇过市,做起事来比他还要荒唐几分。平日里在有得镇闹得可叫那欢啊。

长着一张狐狸脸,笑的时候可是春风得意,眼角眉梢俱是“来啊来啊,来打我啊!”

人长的好看,做事又比他招摇,想让人不认识她都难。

想起她那嚣张的样子,又让他回忆起那件极度丢脸的事,有次在大街上刚好人潮拥挤只是无意碰到她手,就被她拿着杀猪刀追了他十条街,周围的人都笑他被追的险些连裤子都扒拉掉。

他现在想起,那个恨啊!

只是,沈慕白一句悍妇,此刻饶创墨竟然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大概觉得救人要紧,沈慕白与饶创墨都没继续聊些有的没的,两人最后商量好一个对策:打算劫狱。

虽然这个对策有点鲁莽,但对于目前来说,算是他们认为最好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