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尚圈的人都知道,King一向神秘,是男是女都没有个准确的定论,而季萌也一向与穆尘高调地秀恩爱,完全不像有感情危机的样子。所以这种谣言总是会不攻自破。
眼前在这个穿着King的衬衫的女孩名字也叫季萌,这种巧合很难不令人感到惊讶。
岳乐云忍不住又看了两眼季萌身上的衣服。纯手工的制作,上面的刺绣简直完美,无论是手法还是技巧,看起来都与King服装上的蔷薇花一致,是King本人亲手绣上去的没错了!
岳乐云简直欣喜若狂。这么大面积的刺绣,在King的服饰上还是第一次。记得曾经有记者通过网络采访King时问过他,为什么他,他标识的刺绣手法非常独到,为什么不考虑设计件有大面积刺绣的服饰,而当时King的回答只有两个字——很累。
当时圈中人对King真的是又爱又恨,爱他的上帝之手,恨他的懒惰。不过,越是这样,King在人们心中越是无法攀越的神祗。
此时能见到如此大面积手工刺绣的作品,岳乐云简直都想抢了衣服直接逃跑了。
“季小姐……”岳乐云的声音里都透着小心翼翼,“你这件衣服……”
其他几人见岳乐云会对一个毫无名气的小艺人如此恭敬,很是震惊,温婷婷更是一脸的不屑。
岳乐云才懒得管别人怎么想。
她个混血儿,母亲是美国人,所以她有二分之一的美国血统。
她父母都是商人,她从小跟随父母在国外居住,长大成人后才听从父亲的意思回国发展。
岳乐云这个人脾气和她的长相一样,都是火爆得很,妥妥的辣妹子。做事情喜欢随性,看的顺眼的人就是朋友,不顺眼的,管你是谁,一样不理你。
对她来说,当艺人只是因为她喜欢,父母虽然没限制她的,但也很希望她有朝一日可以回去继承公司。所以即便岳乐云行事张狂,但还真的没人敢潜规则她。
季萌知道她想问什么,虽然没想到会在节目组里遇到一个如此识货的粉丝,但她也很快就想好了说辞。
“是我一个朋友送给我的。”
“可不可以冒昧的问一句,你的朋友是……”她怕季萌不高兴,忙解释道:“我知道我这样问你很不合适,可是我真的是太喜欢这件衣服了!”岳乐云脸色涨红,这么冒失的事她也是第一次做,但同时有很兴奋。
“要知道,King曾经在一次采访的时候公开说自己嫌这种大面积的刺绣太累。分明就是表示这种带有大面积刺绣的服饰他不会设计制作。可是你身上的这件……”她简直激动的有些手舞足蹈,“这简直就是件艺术品!万万全全可以拿来收藏!恐怕King以后都不会再设计类似的衣服了!”
季萌:“……”她有说过这种话吗?她怎么不记得了?想必是随口敷衍的,根本没往心里去,很有可能她连记者的问题都没有看全就随手回了一句。
不过,这种大面积刺绣的衣服她还真的是第一次做,原因自然是嫌累,而且她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绣这个。现在工艺那么多,她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即便是想要设计个带有刺绣的衣物,她也完全可以用机器刺绣,虽然工艺上差了很多,但是设计精良的话,效果也会不错的。
这件衣服原本是想作为情侣装和骆齐宇一人一件的,上面的刺绣是星河。因为每次看到骆齐宇的眼睛,她都会想到星河,漂亮得让人想要沉沦。
不过,现在恐怕用不上了。衬衫还没来得及送出去,他们就离婚了。
季萌不想浪费自己的作品,自然不会扔掉。而且她也是真的非常喜欢这件衬衫。来沈城前,她随手收拾的行李,阴差阳错的就把这件衬衫塞进了行李箱。她也没多想,录节目的时候穿了,却没想到会引出这么多意外来。
季萌挠挠头,觉得自从在飞机上见到骆齐宇后,好多事都朝着意想不到的意外在发展。看来她还真不应该接这个工作,被对家设计入坑不说,还处处有“惊喜”。
“骆婉秋。”骆婉秋是时尚圈的,又是骆家人,有King的衣服不稀奇,而且能如此大手笔的送人衣服也不会让人觉得突兀,更重要的是,她一定会帮自己圆场,不会出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