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七把自己这些年的事情都告诉了曹乐薇,曹乐薇听的心中一揪一揪的,“那霍将军呢,真的跟你这样分开了!”
云七点了点头,脸上已经看不出多少悲喜,“是啊,就这样分开了。”
“这真是太过分了,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当初你医术这么好,为他治疗了眼睛,之后还开店,慕云记开的全天下都是。他欠你的,实在是太多了。”
但是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我不要,那些就当是我送给他,男人这种东西,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我往后应该不会再找别人了,男人还能有银子喷香吗?”
曹乐薇看她说的眉开眼笑,也知道她是怎么挨过来的。
当时云七对霍将军有多好,她都是看在眼里的。
“唉,”曹乐薇叹了一声,“我跟你说说,你走之后的事情吧。”
云七乐得听,“叶家怎么样了?”
“芙芙在你走了没有多久之后,那王家的大婶就替她侄子来提亲,芙芙才不理会,还把她侄子打出了重伤。从那天开始,芙芙就在十里八乡有了名气,基本上就没人敢上门提亲了。”
“原本是奔着他家有个小饭馆之后好继承他家的小饭馆,就算是当上门女婿的人也把门槛都踏破了。可是看见芙芙这么凶悍之后,就没人再敢往上凑了。”
“日子也就这么的过着,她时常会来找我,帮我照顾一下过儿。后来有一天,大夏天的,她不知道是从哪里拉来了一个浑身湿乎乎的男人,直接拿竹筏子拖着就到我府上。我给她找来了郎中,就给那男人治病。”
“然后呢?”云七本想着芙芙怕是非霍三不可了,谁想到还有这样离奇曲折的。
曹乐薇笑了笑,“你也知道她的性子,最是爽直。那男人醒来之后,记忆全失,单着芙芙就想要感谢她。这能怎么办呢,芙芙直接就一拍桌子,让那男人嫁给她。”
“当时我都吓坏了,原本想着那男人肯定不会乐意的。谁知道那男人点了头,直接就答应了下来。不过那男人失忆了,应该是被水泡的。死活都想不起自己之前的事情,说是要报恩。”
“当时芙芙怕她家中有妻子儿女,还有点不敢答应。后来,那男人想起来之后,去了一封书信,到了家中告了家里面的人,家里面的人,这才回信,同意他迎娶芙芙。只不过那男人的家人也说了,若是做了上门女婿,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之后呢?”云七的兴起。
曹乐薇掩住唇笑了笑,“说来也是奇怪,芙芙遇到的这个男人,他还不怕跟家里面的人如何。当即就跟来的管家说,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他就是要做上门女婿。”
“这样一来,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取了芙芙。当时还有不少村民说她的坏话,让那个男人别娶。也有不少的村民说那个男人的坏话,说那个男人就是个软骨头,想要那小饭馆而已。”
“可是谁知道,那男人是个商贾巨富,根本就不屑于那小饭馆。有了他,那小饭馆越发的蒸蒸日上。芙芙跟着那个男人,成日开开心心,吃喝玩乐。那男人对她也着实好,只要是他说一句喜欢的,天南地北的东西他都能去给她找。”
曹乐薇说起来眼中还有些许的羡慕之色,“能够找到这么好的归宿,我也挺替她开心的。”
云七笑得眉眼都弯了,“真想去看看她,已经很久没有去看她了。”
“这有什么,”曹乐薇站起来,“我还忘记跟你说了,”走到了桌台下面,拿出了一封信,“这是我来的时候,芙芙让我将信封交给你的。那边比较偏远,你当时的消息还没有传过去。写了这封信之后,她就托我代为转交给你。”
“你看看吧,本来这封信我差一点烧了,现在还好。”
云七撕开这封信,就看见了熟悉的字迹。
“云七啊,你什么时候才能来看看我,你在那边过的怎么样。如果你过的好的话,你就眨眨眼。在这边好无聊啊,也没有人陪我说说话,以前跟你一起去走鸡斗狗,现在也没有人陪我了。不过还好,我捕捉到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对我还是挺不错的。
之前我不是挺喜欢霍三的吗,但是这个男人让我找到了做女子的感觉,不是我一味的去哄着他。他竟然说我很特别,很喜欢我。
你不知道我跟他在一起可开心了,我找到了你说的那种感觉,不是让我去迁就他,而是他一直来迁就我。体贴我,关心我,把我宠的跟个小孩子一样。
好啦好啦!就不跟你说这些了,我们成婚了,你要是有良心的话,快来看看我吧!”
云七看的有些泪目,她这样说话,倒不像是那种正儿八经的信。像是她就站在你的面前跟你絮絮叨叨着以前的那些事情。
“我去看她,”云七将信封收好,放在了袋子里面,“真是很对不起她,她成婚了,我也没有给她送一件礼物。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去看看她。”
曹乐薇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不用着急,那边已经带话过来了,说是再过不久,芙芙就要跟她的夫君一起过来了。她夫君是行商的,去哪里都会带着她。想要什么都会给她买,不能带着她去的地方,就给她写信,告诉她那边是什么样的。”
云七真是感慨,“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要盯死了,一个男人永远不放手呢。不过这样也好,能够找到适合她的归宿,比等着一个没有结果的人好多了。”
曹乐薇也是点了点头,“你也别气馁,霍将军那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你看看曹煜衡,虽然有点傻吧,但是我总觉着还可以。除了曹煜衡,也还有别的人。”
“你就别拿我打趣了,咱们现在来说说关于开小吃一条街的事情,我倒是有不少的想法的,而且这天底下失意的女人那么多,全部召集过来,用在我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