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辞跑到医院的时候,李孟宇已经做好了初步检查。
李孟宇就是养父的骨髓捐献者。
古铜色的皮肤,自然健康,眼睛黑亮,身高虽然不算很高,但是体型匀称一看就是常常健身的。
沈母时韵兰一见沈清辞来了,原本对着李孟宇柔和的脸色就沉了下来。
“小李啊,真感谢你能来,一会让沈清辞——”时韵兰不自然的顿了一下,“老沈的养女,带你吃个晚饭吧。”
沈清辞默默听着,并不插话,等她说完了,伸出手和李孟宇握了握。
原本还想进去看一眼养父,可看时韵兰的脸色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
两人并肩走出医院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刚下公交的沈韦。
沈韦的凉凉的视线在沈清辞和李孟宇身上扫了一下,正当沈清辞以为他又要装没看见自己的时候,眼前多了一把伞。
“嗯!”
沈韦把伞直接扔给了沈清辞,只简短的发出了一个类似鼻音的单音节。
“给、我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沈韦自从18岁以来和自己说过的第一句话。
虽然它还称不上是一句话。
今年的江市雨水很多,沈清辞明显感觉天色比自己刚来的时候阴沉了点。
接过了那把蓝色格子伞,沈清辞眼中雾蒙蒙,再去看时沈韦已经走了。
“这是弟弟对吧?”
李孟宇来之前大致了解了沈家的情况,看年龄再看沈清辞的反应推测出来了。
“对,他小时候走丢了,丢了十几年,等找回来的时候就基本不怎么说话了,你不要介意。”
沈清辞垂下眼眸,对于这件事,一直是她心底的愧疚。
当年,如果不是自己中午贪睡,躺在小烧烤店门侧的小躺椅上睡着了,年幼的弟弟也不会走丢。
这一丢,就是13年。
沈清辞从没有怪养母这么多年对自己的轻蔑和敌视,也不敢埋怨找回来的弟弟再也不像小时候对自己亲昵依赖。
所以一年前,她甘愿为弟弟赎罪,嫁给了高利贷债主的儿子谭卓。
对于沈清辞来说,这也是一种补偿和解脱。
“走吧,你是四川人对吧,我带你去吃一家川菜馆。”
不在回忆里多做停留,沈清辞带着李孟宇走近了一家地道的川菜馆。
水煮鱼,铁板豆腐,四川烧白,找店家又推荐了几款,上了满满一桌子。
“你是沈家的养女对吧?”
饭桌,李孟宇也不避讳,直爽的性格想问什么就问出口。
“对,听说我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丢到了孤儿院门口,两岁的时候是养父母收养了我。”
和什么样的人聊天会自然而然受那个人的性格情绪感染,这一番接触下来,沈清辞感受到了李孟宇的不拘小节的乐天开朗。
面对这样的人,沈清辞原本难以向外人说的悲惨,这一刻,仿佛都是平常。
“我也是个孤儿,不过我是被大伯养大的,大伯对我很好,因为他年轻时特别想当兵因为近视没被选上,所以我18岁就去报名参军,也算是为了完成他的梦想。”
李孟宇眼睛黑亮,在那张外貌普通的脸上夺目异常,尤其是说到他的大伯眼里都带着光。
那时真正的感恩和喜爱吧,那样的人。
“看得出你和你大伯关系很好。”
“是啊。我也能看出你和你养父关系很好。他生前一直教育我要做一个无愧于心,坦荡真诚的好人。”
李孟宇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块水煮肉片,肉片下肚,还对老板竖起了大拇指,“老板,没想到在江市还能吃到家乡口味,开心。”
沈清辞也好奇的夹了一筷子,麻又辣,但是确实入味。
一顿饭,吃得轻松畅快。
结账的时候,沈清辞才被告知钱已经被李孟宇先付了。
“刚刚去卫生间,正好付了,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如果真的能帮助你爸,荣幸的是我,我大伯当年就是因为这个病走的,太急了,都没来得及找到配型。”
沈清辞听了不免唏嘘,望着眼前这个和自己年轻相仿的大男孩,突然有一种要坚强下去好好生活的力量。
“回去吧,我的房间订好了,就在前面那个酒店,明天见。”
走出川菜馆,李孟宇对着不远处高出来的一个酒店指了一指,沈清辞本想送过去,李孟宇已经招手为她拦了一辆出租车。
“那明天请你吃早饭,带你吃吃老城区最地道的一家早餐。”
沈清辞没再推辞,上了车。
李孟宇的眼睛又在黑暗熠熠生辉,露出大白牙说了一声,“好!”
回去的路上,沈清辞的心头仿佛淌过一股暖流。
李孟宇这样的好人,希望一生平安顺遂。
回到傅家别院,那里灯火如昼,这里因为有那个男人的吩咐,无论何时都有为自己留着灯。
沈清辞突然很想给傅司南打个电话,听听他的声音。
又怕他在忙,又怨为什么他也没有主动给自己打过电话。
手机在傅司南的微信头像翻来翻去,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发。
知道他在,就好了。
第二天,沈清辞起得很早,并且早早的做了攻略,务必把江市最好吃最地道的早点都让李孟宇尝一遍。
七点半的时候,她先是发了一个微信,等了半小时没有回复。
“也许是还没起床吧。”
八点的时候,沈清辞又发了一个微信,说过会出去去酒店门口等他。
无人回复。
又过了半小时,眼看都过了江市人吃早饭的点儿了,沈清辞忍不住打过去一个电话。
隔了好久就在沈清辞以为电话那边没有人的时候,电话突然被接通,对方还是一个女声。
“喂,你好,请问———这是李孟宇的手机吗?”
不太确定的又看了一眼手机屏,这个号码明明是昨天存下的,应该不会打错啊。
“请问您是李孟宇的家属吗?请直接来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来认领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