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药香。
谢奚奴的床边还坐着一位青年男子,穿着一身蓝边白衣,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应当就是村长所说的温大夫了。
床头开了半扇窗,夜风将他的发丝吹得有些凌乱,遮住了眉眼神情。
温越正在把脉。
这孩子的脉象过于奇怪,时而静止不动,时而跳脱如兔,静时,浑身寒气逼人,动时,炙热灼人。
这样的脉象,他应当在哪里见过的。
可是在哪里呢?他皱眉回想,似乎捕捉到了什么,又转瞬而逝。
记忆过于久远,他想了许久也没给回忆起来,待回过神来时,光线一暗,身边赫然站着一位女子,仔细瞧去,可不就是白日救回的那姑娘吗。
她怎的穿成这样便出来了?
温越刚过弱冠之年,还未与人定过亲,平日见到的大多数都是病人,面对病人时,哪怕是年轻貌美的女子,他也从未有过半分旖念。
白日替君秀秀疗伤时,见到她满背的伤已经化脓,与衣衫粘在一起,撕开时,伤口又重新裂开,流了满背的血,那时他也只有一颗医者仁心,没有任何杂念。
但现在这位姑娘已经不是他的患者,这么猝不及防地出现在面前,衣衫薄透,甚至能看到内衬里红色的肚兜,他脸上一热,忙起身退让三分,连抬眼都不敢。
君秀秀没想法他这么大反应,一时有些愣住。
“姑娘,请自……”他想说请自重,又觉得这话太严重了,人家估计都不知道自己还在这,只不过是来看看弟弟。
这话不礼貌,想了一会儿,他作揖道:“姑娘伤得有些严重,不宜见寒。”
秀秀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穿得太少吓到别人了,她低头看了一眼,确实单薄了点,但也称不上暴露,这还没夏天时穿的雪纺衣透呢。
不过时代背景都不同,也不可一概而论,秀秀没多想,学着他回了个揖。
温越耳根还在泛红,垂着头道:“在下温越,是万塘的大夫。”
秀秀发不出声音,见到旁边的桌案上有笔墨,便把名字写上去了。
温越看了一眼,道:“君姑娘,令弟暂时没有大碍了,屋里的药你二人都可以喝,其他的药材我放在柜上,七天来换一次处方即可。”
秀秀点了点头。
温越继续道:“天色已晚,我便先回去了,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去百步远的杨柳树下找我,我家在那。”
说罢,也不待秀秀回礼,背起药箱便走了。
秀秀愣了一下,这万塘人都是天使吗?
长青村那群刁民不提也罢,这一路过来,因为旱灾让人性的阴暗面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都要怀疑原书作者是不是有什么报社心理了,冷不丁遇上好人,她还有些不适应。
“嫂子。”
思绪被打断,秀秀忙扶着屏风看去。
谢奚奴不知什么时候醒的,扶着床案静静看着她。
空气静默,只有夜风拂过的声音。
许久许久,谢奚奴苍白的脸上攒出一抹笑容。
他们都活下来了。
短短一遭,像是过了数年一般,此刻见到他笑,秀秀也不由松下了肩膀,弯了弯唇。
她盛了一碗药递给谢奚奴,自己也盛了一碗,端着瓷碗坐在床边,小口地喝起来。
得救的感觉真好,连苦涩的药汤喝起来似乎都有些甘甜。
想到连水都喝不上的日子,秀秀喝得格外珍惜,热腾腾的雾气扑在脸上,睫毛上沾染了氤氲,她眨了眨眼,连药渣都喝了个干净。
“谢谢。”
秀秀一愣,从瓷碗中抬起半边脸。
谢奚奴的神色有些不自在,别过头,又重复了一声:“谢谢你。”
脑海里是系统不解风情的机械声:【系统提示,目前反派好感度仍旧处于黄牌警告,没有任何涨幅。】
【宿主,这样都没涨,反派确实铁石心肠,看来这种苦肉拯救戏码对反派没有用啊。】系统抱不平道。
谢奚奴已经放下了药碗,躺下转身,背对着她。
秀秀有些出神地盯了一会儿,将视线挪回了药碗。
谁说没有用的,至少,她看到他不害怕了呀,他也没有再扣好感了呀,这也算是进展吧。
秀秀忍不住弯眼笑了。
系统:【宿主……你真豁达。】
.
来到万塘已经快半月了。
秀秀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谢奚奴更不用说,反派的恢复能力总是惊人的,秀已然也见怪不怪。
这半个月内,秀秀初步了解了万塘的情况,这里以前是片芦苇荡,附近没什么居住的人家,后来各国战乱,又妖魔横行,便陆陆续续有受灾的游民和散修迁居于此。
那日的温大夫便是散修的后代,年少时曾师承长留山,下山后选择回万塘修行医文。
秀秀养伤的这段日子,免不了麻烦村民。
她和谢奚奴就是净身出逃,什么也没有,到万塘后的衣食住行,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收过费用。
即便这里的人多么热情善良,秀秀仍旧过意不去。
秀秀也因此与村长谈过几次,最后老村长拿她没办法,便捋着胡子,问出灵魂一击:“秀妹子,你会什么呢?”
你会什么呢……
秀秀竟无语凝噎,她在这里就是个废柴,什么也不会啊。
最后思考了两天,她才战战兢兢地表达:“韦阿公,我会写字,我字写得还挺好看的。”
她没说谎,虽然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过书法,但她还是跟着老君学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村长听她这么说,眼睛一亮:“竟还是个文化人,那要不,你就给学堂抄书,集市有活的话,孙先生也会告诉你,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温饱是无忧的。”
这么好的差事,秀秀没有犹豫,立刻接了下来。于是,他们在这里常住的事情也就这么定了。
这夜,天气有些转热,屋外的韦塘边已经捂出了些许蚊子,秀秀被盯咬得难受,便把纱窗给关上,点了支驱虫香,伏在桌案上抄书。
这是个机械又容易乏累的活,没一会儿,秀秀眼皮就重得犯困,用冷水拍脸也无济于事。
犯困中,她看向坐在一边的谢奚奴,忽然想到大反派今年九岁了,却连半天学都没上过,可能至今还是大字不识。
这太影响反派的逼格了。
试想一下,在与正道交锋过程中,主角写下一堆和战书,但反派因为看不懂给撕了,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惨剧发生,这也太悲剧了。
思及此,秀秀放下笔,问道:“阿奴,要不要学千字文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