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出门

在家里宅了快二十天了,林飞雨终于舍得出门了。

因为今天天气不错,心情也不错,他决定出去看看自己的好朋友。

他不会开飞船,所以,选择了乘坐磁悬浮列车。列车站就在居住区附近有一个,步行十分钟就到了,还算方便。

走的时候,祁连城一直把他送到了车站,眼看着他上了车,这才离开。

林飞雨看到车窗外的高大身影被列车飞速的甩在后面,几秒钟就看不到了。怎么说呢,心里还觉得挺温暖的。

被关怀的感觉,被在乎的感觉,谁会讨厌呢?

他原本还以为祁连城会想要跟着他一起出去,谁知道,他听了他的话之后,只是微笑着说道:“飞雨好好出去玩吧,朋友之间是需要常联络的。晚上要是回来得晚了,我可以开飞船去接你。”

没有追问什么,没有想要一起出去。但也不乏关心。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即便是再亲密的关系,也是需要张弛有道的。

自己对这只雌虫的印象,怎么越来越好了呢……

磁力悬浮列车很像从前地球上的轻轨,但是速度快了很多。并且前行的时候一点儿声音都不会发出来,非常安静,也非常的平稳。

银白色车厢两边都是宽大的玻璃窗,可以将外面的景色看得十分清楚。最为多见的,自然便是凤凰城的著名风景——飞艇了。

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什么特殊的告白日,一路过来,已经看到好几艘告白的飞艇了。其中一艘,显示屏上血红色的偌大的字迹赫然是“锦容,你若不爱我,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林飞雨觉得,这个叫锦容的虫,真是倒霉透了。这种带着威胁性质的告白语,真的非常讨厌呢。

要是他是那个锦容,一定不会搭理那只告白的虫的。

他觉得,爱就要像是春风化雨,温柔无负担的才好。带着逼迫威胁种种黑暗面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只不过是一种自我感动罢了。

这一个烟头点在他自己身上,焉知下一个烟头不会点在你身上?这样的人,就该远远离开才好。

脑子里的思绪才转起来没多久,叮的一声轻响,目的地就到了。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林飞雨才迈开长腿,走出了车厢。

咳咳,别笑,一米七五也是可以有一双大长腿的!

走出车站再步行几分钟,转过一个街角,就到了沈糖工作的便利店了。二十多天没见了,还真的怪想他的。

看到便利店的招牌了,林飞雨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来之前已经联系过了,沈糖今天白班,正在店里面收银呢。

走进便利店中,鼻端就闻到一股关东煮的香味,夹杂着面包的香气,很是诱人。这个时候便利店里没有什么客虫,沈糖穿着蓝色的店员服,坐在烤肠机后面,正在刷光脑玩儿。

他们的老板倒是有这么一桩好处,没客虫的时候店员可以玩光脑,老板并不严格禁止。

林飞雨悄悄走过去,想要吓沈糖一下,却被沈糖抬起手来一把拉住了,笑道:“早就看见你了,还想吓我?”

林飞雨笑了笑正想说什么,沈糖又道:“过来坐,我做奶茶给你喝。”

这家店也兼买奶茶,味道还行。

林飞雨在沈糖原本坐的椅子上坐下,看着沈糖起身给自己做奶茶。

“老规矩吗?”

“嗯,老规矩。”

所谓老规矩,就是三分糖,加冰块,珍珠换成芋圆。

沈糖很快做好了奶茶,把杯子放在林飞雨面前,道:“新婚的感觉如何?”

“还好,反正,跟在家里的时候差不多。”林飞雨咬着吸管,如是回答道。

“跟在家的时候差不多?你从前在家里的时候能有性/生活吗?”沈糖用胳膊肘怼了怼他,笑得古里古怪的。

林飞雨嘴里咬着芋圆,老实的说道:“我在现在这个家里的时候,也照样没有性/生活啊!”

“啥?你不是骗我的吧?”沈糖瞪大了眼睛,“难道说,你……有问题?”他的眼睛,不由得瞟向林飞雨的下半身。

林飞雨白了他一眼:“想什么呢?我好得很,外形健美,功能强大!”

“既然没问题,那怎么会这样呢?我真是搞不懂了。说说看,发生什么事了?难道说,是你不愿意,还是他不愿意?照道理说不可能是他,那就一定是你了?”沈糖兴致勃勃的说着,一脸的八卦模样。

“好吧,算你猜对了。”林飞雨吸着奶茶,觉得自己的好朋友真的很无聊。

“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他啊?那就把他这个雌君摆着看好了,以后有了喜欢的,再娶进门当雌侍,你就可以过完整的婚姻生活了。”

“你不是很讨厌雌侍雌奴那一套的吗?怎么现在又跟我说这些了?”

沈糖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一边慢慢的喝,一边说道:“你不一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在乎的虫。你的幸福,在一切之上。”

这样的话当然是让林飞雨很感动,但他却说不出什么感虫的话来,只是给了沈糖一肘子,笑道:“说什么呢?哦哟,我隔夜饭都要呕出来了……”

两只嘻嘻哈哈的打闹了一阵子之后,沈糖道:“说真的,你真的不打算跟你雌君好吗?打算就这么过下去?”

林飞雨喝干杯子里最后一口奶茶,收敛了笑容:“我也不知道……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他对我真的很好……以后会怎么样,我也说不准……”

“你不要有心理负担,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好了。反正,这段婚姻是祁连城自己强求来的,不管受到怎么样的对待,他都不该有什么怨言。”

沈糖毫不犹豫的这样说道,完全站在林飞雨这一边,丝毫不会考虑到祁连城的想法感受。而他的说法,严格来讲,也是没错的。

闻言,林飞雨轻笑一声,道:“食得咸鱼抵得渴吗?”

“什么意思?”这句从前在地球上流行过的话,自然,沈糖从来没有听说过。

“没什么,对了,你不是说你工资涨了吗?涨了多少?”林飞雨自知失言,连忙说起别的事来岔开话题。

“是啊是啊,我跟你说啊,我也没有想到,万年不愿意涨薪水的老板,这一次总算是发了善心了……”说起这件事沈糖就很是兴奋,滔滔不绝的跟林飞雨八卦起来。

两只的交谈,在一个雄虫客人进来之后,被沈糖单方面终止了。

见沈糖皱起眉头来,林飞雨不由得低声问道:“怎么了?那只虫有什么不对劲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透过烤肠机看向那只年轻的雄虫。对方清瘦修长,皮肤白皙,相貌清秀,举止也正常,并没有什么可以讨厌的地方。沈糖是怎么回事?

“他每天都会来,有的时候,仅仅只是为了买一瓶水。”沈糖也压低嗓子回话:“我总觉得,他好像不是为了到店里买东西才来的。”

林飞雨顿时来了兴致,在沈糖耳边说道:“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唔,他看起来还行啊,外形条件不错,似乎还有点内向害羞的样子,脾气应该也不错……你对他有没有感觉?”

沈糖顿了顿,才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已经决定要自己独身一辈子了,才不会考虑这些事呢!——哼,雄虫没有一只是好东西!哦别生气,除了你,还有你雄父之外……”

林飞雨自然选择尊重自己好友的意思,但是,他也会为他担心:“单身也不是不可以,不管结婚还是单身,都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选择哪一种都没有错。可是,我也会怕你寂寞孤单,还怕你病了没虫照顾……如果可以遇到品性不错的雄虫,我觉得,你还是可以跟对方接触一下的。”

沈糖的眼神变得空茫起来,半晌之后,才找回了视线:“我宁愿孤独一辈子,也不敢去赌对方的品性。要知道,要是我嫁错了虫,就算是对方弄死了我,那也白死……婚姻,无异于是一场豪赌……”

对,就是这样。在这个雄虫地位极高的虫族社会里,雄虫的地位实在是高于雌虫和亚雌太多。真就是像沈糖说的那样,被自己雄主弄死的雌虫和亚雌并不罕见。但,很少有雄虫会为之付出代价的。

眼看着沈糖的眼神变得悲伤起来,林飞雨后悔自己提起这事,忙道:“别难过,都过去了。你单身一辈子也没有关系,我反正会一直陪着你的,肯定不会让你病了没虫照顾!”说着,将自己的胸膛拍得砰砰响:“我会照顾你的!”

沈糖看向好友,眼神变得温柔起来:“嗯,还好我还有你……”

淅淅沥沥,外面渐渐下起了雨来。玻璃门窗上,不一会儿,就汇聚起蜿蜒细小的水流。透过雨幕看出去,招牌与霓虹灯都变得模糊了。

那只年轻的雄虫在店里盘桓了许久,才拿了一袋面包和一瓶果汁来结账,低着脑袋,都不敢看向沈糖:“你,你好,请帮我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