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林念白开始庆幸,为了获得力量和内力,他现在形销骨立,身形上有很大的变化,不然的话,萧熠寒第一时间就会认出自己,那么被自己安置在东莱镇客栈的楚楚就很有可能被发现。
“不行,必须想办法摆脱他,不然,被他发现了的话,事情就麻烦了。”林念白越跑越快,心思也是急转,想着怎么能把身后的萧熠寒甩脱。
跑着跑着,林念白眼前一亮,前面竟然是一片满是荆棘的灌木丛,林念白看着萧熠寒赤着的上半身,还有光着的脚掌,眼角带着一丝笑意,很快就冲了进去。
萧熠寒暗骂一声卑鄙,不过还是冲了过去,荆棘的尖刺阻碍了萧熠寒的动作,即使是他把内力催动到了极致,还是渐渐的跟林念白拉开了距离,眼瞅着林念白钻进了山林,萧熠寒当然是不能放弃的,不管身上被重新划出来的伤口,也不管寒风凛冽,他是一定要为兄弟们报仇雪恨的,不管对方是谁。
只不过,萧熠寒的脚步到底还是被几头狼给挡住了,等他解决了这几头畜生之后,伤害了他兄弟的人已经消失不见了,“只要你是胡人,我一定会找到你的,一定会跟你好好的算这笔账。”萧熠寒知道,胡人当中是有人掌控驭兽之术的,用药物和一些从不外传的秘法控制动物的行为,而刚才及时出现挡住他脚步的狼,就是那个人的杰作,不然怎么偏偏就这么巧呢。
萧熠寒铩羽而归,心里憋着一股火,等回到家的时候崔叔已经给兄弟们治疗过了,情况不好,但是也有万幸,不好的就是除了刘同河和李金没怎么受伤之外, 其他的兄弟们人人带伤,而且都非常的重,急需要好好的修养,万幸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都不会有生命危险,这让崔叔非常的诧异。
那个人明显就是嗜杀成性之人,更是想要杀死萧熠寒,没有道理会对钱大牛他们手下留情,但是偏偏是这么矛盾,他们的伤势都非常严重,失血也比较多,但是致命的伤竟然没有。
崔叔把这件事情跟萧熠寒说了,“可能这人就是以折磨人为乐,崔叔,这些兄弟就要拜托给你了,不管是谁,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他抓出来,让他血债血偿。”看着昏迷不醒的兄弟们,萧熠寒心里在滴血,如果不是他们拼死护着自己的话,自己的疗伤过程一定会被打断的,到时候真的就是前功尽弃了。
“你放心吧,有我在,他们都不会有事的,那人,到底是谁?东域何时出现了这样的人物了?”崔叔虽然没有出来,但是在房间当中也看见了外面发生的一切,钱大牛他们的本事不俗,加上几个人列阵应敌,竟然还是不敌,在东域什么时候出现了这样的人,让崔叔觉心惊,这就是个潜在的不安稳因素啊,萧家想要休养生息,怎么就这么难呢。
“他不是东域人,他是胡人,而且是胡人的贵族,他会驭兽之术。”萧熠寒肯定地说道,驭兽之术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一般的胡人用的都是驱兽粉之类的东西,而真正的胡人贵族用一些乐声就可以控制野兽的行为。
“胡人?”崔叔想到了林念白,林念白的面相虽然跟东域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他的身材和骨架都是胡人的样子,刚刚那个人很瘦,跟之前的林念白太不一样了,所以崔叔否定了自己刚才的想法。
“老大,你快看!”刘同河的声音有些一样,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手里捧着的赫然就是林念白之前用的那把匕首。
萧熠寒一眼就认出来了,“从哪来的!”萧熠寒的声音也是颤抖的,这匕首夕儿从来都是不离身的,用她的话说,这匕首在她身边就像是他守着她一样。
“就是刚才那个人用的,这不是,嫂子带着的吗?那个人抓住了嫂子!”刘同河是认识这把匕首的,之前因为天色昏暗看不清楚,现在一眼就认出来了。
“你们两个跟我走!夕儿一定在东莱镇,让冯天的人都回来,给我把东莱镇团团围住。”萧熠寒的呼吸和心跳全都乱了,他没想到,这个想要杀了自己的人,竟然就是绑走夕儿的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是不是林念白,他都不会让夕儿被带走的。
“是,老大。”刘同河和李金答应了一声就去牵马,现在时间紧迫,他们必须要在那个自恶人带走楚夕之前把人给找回来。
东莱镇的范围这么大,如果不快一点的话,他若是带着嫂子再次逃走的话,想要找人可就难于登天了,毕竟他们已经慢了很多步了,如果再拖延下去的话,老大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们也不敢确定。
萧熠寒骑在马背上,满心满眼都是楚夕的样子,他没有想到,他的夕儿就离着自己这么近,就在东莱镇,那那个人,那个功夫不俗,又善用驭兽之术的男人,十有八九就是林念白了。
萧熠寒不知道林念白到底是除了什么问题,但是不管是除了什么问题,他都不能让他离开东莱镇。
而此时的林念白已经返回了客栈,身上的伤口也来不及处理,直接把收拾好的东西都装在了两个大的包袱里背在后背上,然后抱着楚夕强行的冲出了客栈,现在什么惊动不惊动人的都已经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他要逃出去,按照她的计划逃出去。
因为昨天晚上心里的魔鬼擅自做主,惊动了萧熠寒,此时萧熠寒一定是调集了打量的人马来抓自己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不能让自己被抓住,不管是自己身为北胡太子的身份,还是身边的楚楚,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放手的。
林念白抱着楚夕就上了马,有狂奔出了东莱镇,在镇子口站岗的士兵自然是要阻拦的,但是被林念白的马给踢飞了,经过这么一折腾,楚夕已经从昏睡中醒了,“林念白”下手可是不轻,楚夕觉得自己的脖子已经跟脑袋快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