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苓站在男人的身侧,踩6cm高跟鞋的她,将将及他的肩膀,挺拔颀长的身子挡住些许光线,阴影几乎将面前的青年包住。
出于本能反应,青年奋力挣扎,发现无济于事,如同渔网虾米,索性打嘴炮:“你他妈谁啊,别多管闲事,她是我女朋友。”
哪个男朋友会让自己女人喝得这么醉,脑壳都不用想,这青年假话连篇。
不多说废话,电梯门打开后,青年被人拎小鸡似的扔了出去。
动作行云流水。
处理完杂碎,男人看向盛苓:“叫你朋友来接?”
醉酒女人大晚上独自回家不太安全。
“我没醉,不用。”盛苓摆手道,“我只是有点站不稳,你能把地扶一下吗?”
“不能。”
“……哦。”她秀眉一蹙,小脸带着“你怎么连这个都做不到”的失望。
不知不觉,盛苓跟着他下电梯,被酒精麻醉的小脑,双腿打颤,扶着墙晕头转向走几步。
满脑子灌满浆糊似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走到房间门口,前方的人脚步一顿,跟在后头的盛苓毫无防备地磕了上去。
额头撞上宽厚坚实的后背,疼得她秀眉紧皱,脸蛋酡红得像个烤过的小苹果,热得发烫,娇软的唇被牙齿轻咬着,“你弄疼我了。”
低低的猫叫,带着小委屈。
别人还以为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朦胧柔和的光线下,盛苓看见男人转过身,比她高出很多,以至于不得不抬目仰视。
盛苓揉眼,仍然无法分辨跟前的五官,该死的酒精作了孽,害得她感官功能丧失许多。
唯一敏感的是鼻息间,清冽干净的男性气息。
致命的性感。
鬼使神差,她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柔软的触感,镇麻男人每一寸神经,不浓的酒气混杂着铃兰香水味,在鼻间萦绕,生疏的吻技带着急切,正一点点地试探他的底线。
盛苓如同八爪鱼似的,两只手勾住他的脖颈,“玩过心跳吗?”
男人拿开她横行霸道的恶爪,神色刚烈严肃:“小姐,请你自重,我不是随便的人。”
被不轻不重地推走,盛苓往后退半步,后背抵着门框,右侧是一盏暗淡的壁灯,托出房间朦胧的气氛。
盛苓鬓边的发丝垂落,巴掌大小的脸蛋,透着红润的光泽,红唇挽起笑了笑,像是没听见他的话,更贴近一步。
柔若无骨的小手攥紧他衬衫第三个纽扣,捕捉到缝隙后,指尖进去点了个圈,画的极为随意,却如同导火线一般,使得男人体内的火难以克制。
用残存的理智摸了根香烟,夹在指间,他往里屋的阳台走去,扔下一句:“你再这样,我报警了——”
没走两步,腰身被从后突如其来的力道禁锢,响起的女声凶悍而霸道:“不准报警,抱我!”
大概没想到她会突然冲过来。
也没想到她个子娇弱,力道却不小。
毫无准备的男人,脚下被她伸过去的高跟鞋绊倒,下意识地靠在沙发上,而下一秒,女人顺势压近,红唇轻声呢喃:“怕什么,我会对你,负责。”
认真讲究的停顿,引得男人低笑,“真的?”
随着沙发的沦陷,夜更深了。
…
正式上班的第二天,盛苓迟到了。
原来的老员工中,罗姐是最喜欢迟到的人,每周至少三次,但进了新公司,她勤快得很,早早打完卡,然后梳理昨天落下的工作。
一伙人窝在办公室,看见姗姗来迟的盛苓后,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苓姐,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你竟然……迟到了?”有人惊呼。
盛苓扯唇,面不改色地坐下来补妆。
来得太匆忙,盛苓挤不上地铁,两条细长的腿酸痛难耐,经不住久站,直接打车来的公司。路上每隔三十秒就闪出红灯,司机大哥一个急刹车,导致后座忙着化妆的盛苓,眼线花得不成样子。
盛苓合上粉盒,“今天是不是要开全体会议?”
罗姐附和:“本来十点开的,但是现在九点五十,还没有通知。”
旁人搭腔:“罗姐今天起早就是为了目睹一下咱们沈总的盛颜,想去刷刷存在感。”
“瞎说什么呢。”罗姐玩笑似的翻了个白眼,“不过讲真的,假如哪天我混到总秘书职位,我就学霸道总裁爱上我里面的女主,先往他身上泼一杯咖啡,再帮人擦裤子的时候跌到他怀中,然后哈哈哈——”
大家纷纷坏笑。
盛苓:“然后就被开除了?”
气氛很真实地沉静下来。
门口,经理跟个幽灵似的,晃晃悠悠走来,短短肥的胖爪子敲了敲门框,“大家安静。”
罗姐从琴叶榕后探出一个头,“是不是要开会了?”
“不是,今天出了点意外,沈总他刚到公司,还没准备,会议改到下午。”
“老板迟到了?”
“老板的事怎么能说迟到呢,那是忙。”经理颇为严肃纠正,补充道,“下午的会议,谁都不能缺席,听见没。”
不齐整的附和声,拖得老长。
盛苓轻咳了声,“经理,我下午要带客户看房子。”
“那你别去了,借用下别人的笔记就行。”
盛苓点头。
…
新公司设有独立食堂,中午的饭菜好吃不贵,种类多。
盛苓选了两样小菜,配上米饭和汤后,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位置坐下。
安静地思考一些事。
越想越头疼。
昨晚的酒水有问题。
否则,她怎么会饥渴到随便找个男人就交付了自己。
老早就听孟连玉说过,她不能喝酒,喝了就醉,醉了就犯傻。
三岁时,小盛苓偷偷用勺子尝了口酒,醉得她捡院子里的鸡屎当糖吃。
十岁时,盛苓在生日宴上再次喝多,硬把布娃娃塞衣服里,找到全场最漂亮的小男生,要求他做布娃娃的爹。
二十岁……
现在二十六岁,仍然在醉后犯傻的路上越走越快。
她快没脸见人了!
鬼知道她初中从小说看来的那六个字,一直刻在大脑里,挥之不去。
天赋异禀的她,第一次就学以致用。
以前学习怎么没有这么……积极“在”上。
搁在桌上的手机铃声响起,盛苓喝了口紫菜蛋花汤,不无忐忑地接通了。
何木木打来的。
“你昨晚怎么回家的,怎么没让我去接你?”
“……我没回去。”
孟连玉还没打电话问她没回家的事,做闺蜜的倒关心得很。
盛苓能理解,毕竟之前她和何木木约定过,不管其他女孩子怎么样,她们两个一定要保留到新婚夜。
在此期间,不管男朋友怎么哀求,也不能被花言巧语给骗了,更不能相信“你如果不给我就是不爱我”之类的屁话。
显然,她们多虑了,两只狗默契而整齐地单身二十六年,别说花言巧语,唯一接触最多的异性还是詹姆斯。
詹姆斯是何木木养的英短公猫。
不出盛苓所料,当何木木知道她没回去后,劈头盖脸一阵质问。
“木木,我老实交代,我昨晚和一个陌生男人在一起……”
盛苓解释的声音很没底气。
何木木:“他把你给?”
“不是他,是我,我把他给……”
“……”
抑制住难以置信的躁动,何木木继续问:“你说详细一点。”
“细?什么细。”环境有些吵,盛苓听得不太清楚,仓促地解释,“他好像不太细。”
说这个,怪难为情的。
何木木:“老娘是问详细的情况!”
“情况就是我当时喝得有点多,不知不觉跟着他进了房间,然后把人家给推倒睡了。”盛苓一口气说完。
十秒的思考时间,何木木合上自己惊讶的O型嘴,继续八卦:“他长得好看吗?”
盛苓摇头:“不记得。”
“身材怎样,有八块腹肌没?”
“也不记得。”
“那你记得什么?”
“他是个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