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无法实现的梦想才更应该努力

血奴是由泥浆和血液混合而成的怪物,大概有个人型,但本质上只是一种傀儡生物,算是血族特有的种族天赋。

比起普通士兵,血奴明显智力不足,只能执行“进攻”或“撤退”之类的简单命令。也正因为这份“单纯”,让它们对死亡毫无恐惧,如果不是主动撤退的话,这些傀儡生物将战斗到最后一刻。而由于傀儡生物的特性,常规的伤害对它们大打折扣,想要“杀死”它们,就只有击破它们的核心才行。

李昂知道,击破核心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血奴的核心不仅隐藏在体内,而且个头也不大,只是一枚金币大小的特殊魔石,想要精准打击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果是李昂对战这些血奴的话,他更喜欢连本体带核心一起砸成稀巴烂。

但那要有一把重武器才行,又薄又窄的飞刀明显专业不对口,艾琳娜这个小娘皮似乎不打算走暴力碾压流。

实际上,她的战斗风格更倾向于技巧流。

旋转,跳跃,她闭着眼。

艾琳娜就像一只灵巧的妖精,在血奴包围之下辗转飞跃,除了跳动的裙角,就剩下连续不断闪耀的光。

你问什么光?

当然是刀光!

飞刀不再是飞刀,而是雨,倾盆而下的雨!

天知道艾琳娜一双手怎么能同时扔出这么多把飞刀,但她就是做到了。

无数飞刀如雨水般落下,噗噗噗的不断穿透血奴,狠狠的扎入地面,艾琳娜走一路射一路,身后便多出了一条“飞刀之路”,血奴千疮百孔,泥浆般的身体扑棱棱掉渣崩溃,在这种大范围覆盖的攻击方式下,核心再小也无法幸免遇难。

命中不够攻速来凑,任你躲也好藏也罢,吃我一招飞刀雨糊脸再说!

所谓技艺,就是将招式精益求精;而掌握技艺者,即为大师!

艾琳娜挨过饿吃过土,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为大师,有些东西跟物质无关,任你挥金如雨,得不到就是得不到,强求不来。

在飞刀雨的洗礼下,数十只血奴被一扫而空,只留下遍地狼藉。

女仆装上沾了些灰尘,这个脾气不太好的女孩伸手掸去尘土,挑挑眉毛不屑且高傲的说道:“自私自利的血族却能制造出这些死战不退的血奴,真是讽刺;这些为主人能战斗至死的忠勇之士却要被血族操控,无异于明珠蒙尘,可惜了!”

战斗结束的可以说十分迅速,李昂并不奇怪。

从刚才那个血族男子口中大概得知,洛肯和艾琳娜应该是魔族旧皇的人。古往今来斗争最凶残的一是宗教战争,一个就是皇权战争,失败者必定死无葬身之地。而他两人能护着蒲公英这些魔族女孩和那位“废弃公主”一路逃到这处山谷,必然是有两把刷子,能打更是基本素质。

血族最接近人类,不论是外观还是体质,这也导致他们在力量上要弱于一般魔族。真要说的话,他们算是魔族中的法系职业,干些召唤傀儡和发展下线的活,就像是游戏中的召唤师。

现在他这个穿布甲的碰上了高敏高爆的敏捷型刺客,那还不是被分分钟吊打?所以艾琳娜一个大招下去,直接就把他召唤出来的“宝宝们”秒光了。

不过提到刺客的话……李昂只觉得自己身后两颗大腰子隐隐作痛,他抽抽嘴角,连忙将目光放到了另外一侧,洛肯与血族男子的战场上。

身为一个召唤师,连召唤物都被干挺了,那他自己也离被干挺不远了。

如果说艾琳娜是刺客,那洛肯就是最最传统的战士,任你花样百出,他就是三招:冲锋,英勇打击,斩杀!

要是一套不够,那就再来一套!

只可惜血族男子这个布甲弱鸡压根抗不到第二套,甚至第一套还没完,就被洛肯一个英勇打击拍地上了,也幸亏是洛肯赤手空拳,要是有个兵刃,只怕他早就肝脑涂地了。

“草,就这点能耐还敢浪费粮食?”洛肯骂了一句,一脚踩在对方胸口,右手一划拉从地上抓起刚才的肉片和竹笋,也不管上面裹满了泥,直接就往对方嘴里塞,一边塞还一边恶狠狠说道:“整个魔族就你们血族特么的不是东西,当年‘大战’要不是你们拖后腿,我们是输是赢还不一定呢!现在你还敢浪费粮食,谁给你的脸?谁给你的胆?”

血族男子被呛的直翻白眼,就这还不忘嚣张,断断续续的叫嚣道:“我是……布鲁赫大公的第二十四位孩子……你必将承受整个布鲁赫家族的怒火……”

“受你麻痹!”洛肯一个当兵自然说不出什么有素质的话,如果是李昂这样有素质的优秀青年一定要会优雅的说一句“彼其娘之”。

不过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算是大局已定,李昂完全没有出手的必要。至于那个血族男子是生是死,他也毫不在意,shā • rén者人恒杀之,既然敢刀头舔血,那技不如人身首异处也不失为一种完美潇洒的人生。

生命有时很轻,有时很重,乞丐有可能成为国王,圣人也可能跌下神坛,但不论重量如何,都不过是自作自受。

做好自己该做的很简单,只可惜人们总是自觉的忘记。

蒲公英向战场中央跑去,却被李昂一把拉住了。

“你干什么?”李昂问道。

“魔石啊魔石,血奴体内的魔石。”蒲公英急忙说道,但没头没尾听的李昂一脑袋问号。

这时曼陀罗走了过来补充道:“那个魔石可以卖钱,而且价值不菲。那东西必须用泥土包裹起来才能保持其活性,暴露在空气中太久会失去魔力的。”说完她又白了蒲公英一眼,有些小得意的说道:“哼,这个愚蠢的人类当然不知道那些魔石的价值,你连话都说不清,去了人界只怕没两天就死了,我劝你早点死了这条心吧!”

蒲公英脸色有些难看,她尴尬笑笑:“我会努力的……”

“努力也不行!”曼陀罗不放弃任何能奚落蒲公英的机会:“你就是个脑袋一根筋的笨蛋!”

蒲公英低下了头,她的口才并不出众,做为最大的孩子,她也一直在容忍和退让。

李昂揉揉她的脑袋,替她打圆场改变了话题问道:“你们是要收集魔石贴补家用对吧?但艾琳娜不是正在做吗,你们不去也没关系吧?”

“这是练习。”蒲公英低着头回答。

“练习?”李昂一愣。

“嗯,是练习。”蒲公英抬起了头,看了看身后的孩子们,用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成熟说道:“洛肯和艾琳娜总会老去,我也总会长大。做为孩子中最年长的一个,我就要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如果平日里不多加练习的话,到时候一定会手忙脚乱的。”

“收集魔石,就是练习?”

“不止是收集魔石。”蒲公英腼腆的笑笑:“加固山洞,修补衣物什么的我都在练习,还有最近才开始的挖竹笋和抓竹鼠也一样。只不过由于食物非常珍贵,烹饪方面我还处于理论阶段,最多给艾琳娜打打下手。”

李昂一阵无语,只觉得心疼得紧。

还记得小时候一次手工课,要学怎么和面,同学们都带来面粉,等下课之后垃圾桶里就堆满了被丢弃的面团。老师看了一眼啥也没说,只有一个拉垃圾的老头看到了眼泪吧嗒吧嗒掉,喃喃说道:“造孽啊……这是在造孽啊……”

谁在造孽?

老师?孩子?家长?学校?社会?

也许都有,也许都没有。

不同的环境下造就了不同的价值观,用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是最愚蠢的行为。

浪费或许称不上罪孽,但节约至少该是美德。

为什么人们有美德不做,李昂前世一只普通的宅男,这种人性的拷问他无法回答,至少他的饭碗每次都吃的干干净净。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前者是宅男,而后者则是圣人。

所以说宅男和圣人之间,也就隔着一个逗号。……当然,也可能是onsd-783、abp-704、ebod-205等等。

不管怎样,李昂是被蒲公英的话触动了心头的软肉,他感慨的说道:“说不定等你们长大的时候就不用窝在这个小山谷了。”

“别自欺欺人了。”曼陀罗不屑的哼了一声:“我们的情况你大概了解一些了吧,这天下之大,早就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在这个山谷中安静的终老,那就我们今后的命运!”

李昂一阵语塞,曼陀罗说的不无道理,除非是新皇大赦天下,不再追究她们这些前朝余孽,否则她们必定是终日见不得光的老鼠。但新皇赦免旧皇遗臣这种事情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不可能,所以能在这山谷中平静的过完一生,对这些孩子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那你想去人界的梦想不就无法实现了吗?”李昂突然心中一动,向蒲公英问道。

而蒲公英淡淡一笑:“能让你放弃梦想不是困难,而是你自己。我还没有放弃,所以梦想一直都在。”

(emmmmmm……最近更新事故啊,抱歉!总之最近杂七杂八事情多,大概还有个两三天,这几天先单着,等忙完了就双飞,甚至3p、4p也不是不可能哇哈哈。起点给的封面还是一如既往的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