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周六我们乐队在小酒馆演出,晚上八点开始,你来看看吧!”

为什么啊,这是林晓路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她说:“啊?”

“苏妍跟谢思遥都不在成都,都没有什么女嘉宾了,还好有你!”任东说。

“可是……”虽然周六的补习到下午六点就结束了,但林晓路还是觉得去小酒馆是件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事。就好像叫猴子去旁听人大代表选举一样的不搭界,再说猴子也不知道自己要穿什么才好。

任东一听这犹豫不决的口气就变得无比坚定了,说:“别不耿直啊!就这么说定了,你七点过来我们领你进去,不用门票!”

“好……好吧。”林晓路只好同意。但又抱着一线生机地想,假如妈妈不同意的话就可以有正当的理由不去了。

于是兴高采烈地问妈妈明天晚上可不可以去小酒馆看摇滚乐队的演出。

听了这个高三阶段的家长一听就会拒绝的行动计划,妈妈爽快地说:“去吧!”

林晓路想,这是什么家长!

周六的补习班,休息时间,林晓路问郭潇悦那个她自己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假如鱼不能相濡以沫,又不能相忘于江湖,该怎么办呢?”

“那,就做成水煮鱼吧。实在太好吃了。”风雅潇洒的郭潇悦咬着笔头陷入了对美味的水煮鱼的无限联想。然后流着哈喇子认真地思考起了鱼的很多种吃法。

也许郭潇悦的神经回路就是这样的与风花雪月风马牛不相及。[网罗:.

林晓路看着她的样儿乐了,在这悲情伤痕青春文学泛滥的年代,这个家伙到底是被什么养大的啊?

[4]

晚上七点在小酒馆门口,林晓路看到热情向她招手的任东。也看到任东旁边的女孩子露出以前跟谢思遥一样“怎么穿成这样”的神色。

哎,确实。林晓路穿着一件草绿色的连帽休闲服,还有穿了两年的老牛仔裤,和她旧旧的黑色运动鞋。还背着用了三年的旧书包。

虽然平时林晓路这么随便的穿着觉得很舒服。但一到小酒馆和周围那些花枝招展或者个性十足的摇滚青年们一比,她的寒酸之气春意盎然。

我家就是没钱买好看的衣服。想起了郭潇悦对服装那种自信的态度。林晓路决定这次不去自卑自己的外在了。就大方地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了。

是的,人跟人本来就是分成很多不同的种类。没有必要为自己的本色自卑。

这次见到乐队觉得他们比上次安静沉默了许多,跟上次嬉笑打闹的场景完不同。

只有另外两个女孩在唧唧喳喳地问着他们关于乐队的各种事情。对很多女孩来说,乐队都是一件气派的事情吧。

林晓路又开始理所当然地沉默着,小心而缓慢地喝她面前那杯昂贵的柠檬水。

听着他们沉闷的谈话,了解到乐队是高中时期成立的,任东是吉他手和队长,他们乐队的歌,词曲都是任东写的。乐队的名字叫耀斑。现在大家已经分散到了不同的地方。原来的主唱已经考上外地的大学了所以由任东代替。

“不知道思遥现在在澳大利亚怎么样了。”鼓手大白念念不忘地说,倾慕之情流露在脸上。

“嗯,说不定已经被晒得比我更黑了!”任东说。大白笑了。

原来,第一次苏妍把谢思遥带到这群家伙面前的时候,大家都逗她说她太黑,跟任东一般黑。问他们是不是失散多年的非洲兄妹。就因为这个玩笑,任东认了谢思遥当干妹妹。

任东说:“大家渐渐的各奔东西了,现在想聚在一起排练一下都不太容易。”

快八点了依旧没有多少听众,来的人都要聊天喝酒。都不像是冲着乐队的演出来的。大家都有点不满的情绪。

他们之前的演出都是在有一定名气的乐队前作暖场。来的人都是冲着别人的。而小酒馆一向都是个友好的地方,他们都会获得等待着看正式表演的观众鼓励的掌声。所以乐队成员心里有时会有点小小的自鸣得意。

任东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平静地喝着啤酒,说:“早就告诉过你们会是这样的情况啊,不管怎么说,唐姐给我们这个机会在这里折腾就已经很不错了。大家高兴点吧。没有人就当自己玩好了。”

然后他站起来,走到台前。

林晓路第一次看清了小酒馆的舞台,是一个三平方米左右的被暗红色包围着的小空间,放上一架鼓之后,就没有多少位置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演好这一场吧。”大白说,他也站了起来,大家这才都聚到台前,磨磨蹭蹭地开始调试起器材。

曾经因为前面挤满人而拥挤不堪的小舞台此刻显得空旷,但聚光灯照耀着他们的一瞬间,第一段曲子奏响的片刻,这些普通的男生忽然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同。

他们的身影在灯光中融合着强烈的节奏忽明忽暗。摆弄着乐器的男孩一瞬间就笼罩在迷人的光环里了。

难怪摇滚是会让女孩们心动的东西,有时候真是跟歌曲的好坏无关了,在现场的节奏中,只要爆发力够,就足以让那些小女生挥洒青春热汗了。

林晓路不怎么听摇滚的,前面的几首快节奏的歌,现场效果很不错,她也跟旁边的人一起努力地为任东叫好鼓掌,但她基本不太明白唱了些什么。

林晓路只记得最后的那一首歌,好像是唱给一只小兔子的,是一首很缓慢的歌,因为是一首新歌,没有时间彩排,所以只有任东单薄的吉他和他有些沙哑的声音流淌在小酒馆暗红色的空气里。

很是伤感。

任东抚完最后一个音节的时候,小酒馆内一片寂静。好一会,同来的女孩才回过神来拼命地鼓掌带动了其他人稀稀拉拉的掌声。

任东深深地对台下鞠了一躬。干脆利落地走下了台。

林晓路被这首歌感动得鼻子酸酸地打了两个喷嚏。

[5]

演出结束之后,其他的人很快就离开了。

任东一个人默默地在聚光灯熄灭的舞台上收着东西。黑暗吞噬着他周围的空间,还有那些跟乐队一起度过的时光。

那场景,看起来很孤独。

“苏妍最近怎么样了啊。”林晓路凑过去问。

任东叹了一口气,“上个星期打过电话给我。她说她没什么不用担心。但我觉得不像过得高兴的样子。”

“为什么?”

“因为她一般只有不开心才会打电话给我。”他拉上了吉他袋子的拉练。

只有不开心才会打电话的朋友之间,一定有着旁人不理解的默契和相互信任吧。林晓路想。

她跟任东不算熟,但苏妍对林晓路讲过很多任东的事情。又对任东讲过很多林晓路的事情,所以他们俩之间的陌生感早就被消除了。

朋友的朋友往往也会是朋友。

“苏妍跟王成在一起并不开心。”林晓路隐约觉得只有任东可以解救苏妍。她可能一辈子都改不了天真妄想的毛病了。

可任东的回答让林晓路很惊讶,“那是她自己决定的,旁人没有资格干预。”

“她很难过啊,你怎么能放着她不管呢。”林晓路说。

这个时候旁边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彩铃响起,是那首流行得无处不在的《童话》。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任东听到这段歌词,忍不住皱了眉头。

林晓路想,摇滚青年的特色之一大概就是愤世嫉俗。所以流行歌都会让他们大皱眉头。但任东却说:“听听,写得多好的歌词。”虽然带点嘲讽与反话的意味。但他却好像真的对这个歌词印象深刻。

任东说:“但世界上总有人会拒绝被守护,所以那些想守护人的天使都贼孤独。只能抖搂着翅膀在旁边瞎扑棱。”

他把如此唯美的一个场面描述成这样,林晓路忍不住笑了。

但任东在昏暗灯光下的表情很诚恳。小酒馆的照明设施总是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类在明亮的地方就会因为害怕暴露而自我保护,在黑暗中,互相看不到表情,就能轻松一点说出心里话。

“假如有一天我能保证苏妍在我身边很幸福的话,我一定会去追她回来的。”任东说,“但现在,我连自己的乐队的未来都保证不了,更何况是苏妍。”

林晓路被他的这段话给郁闷到了。露出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表情。

任东看她那个样子忍不住笑了,说:“你可真爱管别人的闲事。你放心吧。苏妍那么大个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担心她这样下去,高考会受影响。”林晓路说了眼前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任东说:“放心吧,我会努力的。以后不会让她受苦的。”

他跟苏妍,初中开始就是同学。他们认识已经有七年。对十bā • jiǔ岁的人来说,七年有时候漫长得像一辈子了。

任乐是快意恩仇的人,打群架,跟哥们的关系很好。男生之间的友谊都是汗水加上血水的。(虽然这些血水也只是擦破皮或者面部的淤血而已。但好歹也是血。)就是这样好像很刚烈的人,感情反而被埋在心里更敏感的土壤里。

任东忘记自己是哪一年开始喜欢苏妍的,也忘记了为什么。这对他来说是件天经地义的事,无须去描写什么某年某月某天怦然心动的那在任何言情小说少女漫画里能读到千百次的瞬间。

他来自一个相对贫寒的家庭。父母都下岗了,开着一家小吃店辛苦地维持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