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反抗过,最坏又能是什么结果?

想到这,她镇定下来,平静地说:“等一下。”男孩举起的手愣在半空中。

“我肯定打不过你们的。所以先不用着急。”林晓路把自己的衣领拽出来,说,“你们打我,就是为了帮她求一个公平吧。那就请让我说明一下为什么打她。因为我不愿意给她看我手里的东西,她就把它撕了。那对我是很重要的东西。所以我动手了。她无理取闹。”

大家都愣着没说话。谢思遥憋红了脸一副就要爆发的样子。

“不过,我也确实有要道歉的。”林晓路转过头看着谢思遥,“我比你高一点,力量是不公平的,这一点,很对不起。”她的语气很诚恳。让旁边那个高大的大白有点尴尬地羞愧起来了。

脑子一片空白的林晓路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幸运。这个小老大看过太多的黑帮片仁啊义啊什么的在他心目中是个重要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本来就不屑欺负一个弱女子来耍威风。

他看着林晓路哈哈大笑说:“好了,本来就不是个大事。”

又摸摸谢思遥几乎都要冒出蒸气来的脑袋,说:“嗯,能欺负到你的,果然还是有两下子的。妹妹就别为这些小事生气啦。”

大哥给的台阶,谢思遥当然只好顺着下了。没好气地对林晓路摆摆手,“走吧走吧。”

大家的面子都顺利保住了,和平的日子得以延续。

第二天林晓路才知道另外的那个短发漆黑笑容冰凉的女孩就是经常出现在逃课名单里的苏妍。

很久之后林晓路才知道那个高高瘦瘦很有派头的男孩就是拿刀砍过人的玉林高中的老大任东。

第三章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有时,我会羡慕。

女孩漂亮自信的脸蛋让我羡慕。

富家小孩的阔绰从容让我羡慕。

朋友成群的开朗人格让我羡慕。

但让我最羡慕的,

是一个五光十色充满冒险的华丽人生。

[1]

日子继续被平静地撕下,直到又换上新一本日历。

林晓路第一次在成都迎接新年,这里的一切都比她身后退远的小城更加汹涌庞大。

那夜天府广场上挤满狂欢的人群,漫天飘舞着人造雪花跟星星点点的亮片,白色的泡沫飞洒在那些欣喜的脑袋上。人们簇拥在一起,涌向钟楼。陌生的人们在这一刻整齐地倒数出一个声音,新的一年在震耳欲聋的欢呼中降临。

“嘿!小蔓!这就是我说过的那个要买佛头的小姑娘!”林晓路刚在“公园旁边”把自行车停下,就被无比隆重地介绍了。离春节还有一段时间呢,大叔却已经站在门口贴福字了。

“就那个让你把自行车骑走一下午还不报警的小姑娘呀!”从大叔身后被叫做小蔓的女人笑眯眯地探出头,“以后他这样你就直接报警吧!他早该去监狱蹲两天了!”

林晓路愣愣地站着,看着这个穿着很正经深灰色的职业装,却又忽闪着两只孩童般天真的大眼睛的女人。

“她表情真的好严肃呢!”她把自己那头浓密的自然卷黑发往后一撩,转过头对大叔说。

好歹林晓路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在脑子里拍醒了遇到陌生人就短路的自己,挤出笑容说:“姐……姐姐好!我是来借书的……”

“不借!”大叔的口气跟当时不卖佛头一样坚定,“再好的朋友书也不外借!我丢了太多书了!不过你可以在店里看!”

早知道当时直接揣走算了,林晓路想。眼巴巴地望着躺在灰尘里的那本《安东尼?高第》。

“还跟我说人家救了你朋友一命呢!什么态度啊!”张小蔓掐了一下大叔,让他瞬间扭成一团,又对林晓路说,“不过,他的书确实不借人的,很多都是在世界各地旅游的时候买的。很难找。连我他都不借的!”

“你等等啊!”大叔从张小蔓旁边的危险区逃走,冲到里面储物间,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后,顶着一头灰出来把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头塞到林晓路手里。

是一个缩小版的佛头呢。纤瘦的佛主眯着眼睛慈祥地望着林晓路,小归小,依旧有那副普度众生的气派。

佛头的底座上刻着一排小小的梵文,林晓路不认识。

“这排字是什么意思啊?”林晓路问。

“不知道!反正送你了!跟这个大佛头都是在尼泊尔买的!”大叔表情得意。

林晓路没听明白,以为尼泊尔是一家店的名字,盯着他头顶的那层灰说:“你们也该做一下年终扫除了!”

可是。为什么我又在这里跟他们一起扫除呢?

恍惚中湿毛巾已递到林晓路的手里,三个人的任务已经分配完,她已经在擦着书架上的灰尘了。

大叔一边拖地,一边开始讲述这个佛头的来历。

时间是五年前某个冬天的早晨,地点是成都的一家忙乱无比设计公司。人物是设计总监——青年才俊的大叔。那段时间前程锦绣的大叔不知为何终日忧伤,却始终找不到原因。

郁郁寡欢的大叔望着阴沉的天空,忽然一拍脑袋从座位上跳起来,喊:“哔……(此乃脏话消音处理)的成都!已经一个月都没哔……放晴了!”

“原来这个佛头……就是传说中的,晴天娃娃。”林晓路用平静又缓慢的语气插嘴道。

“别打岔!好好听人说话!”大叔喊。

于是,豁然开朗的大叔把桌子一掀对着经理办公室喊:“我要请一个星期的假!”没等经理回答,群魔乱舞的大叔已经冲出公司大楼了。

当天下午三点的时候,英姿飒爽的大叔站在了xī • zàng的贡嘎机场。冬天的拉萨晴空万里!如浴春风的大叔心情狂喜。

什么破烂抑郁症啊,就是见不着太阳嘛!

生命,是需要阳光的。醍醐灌顶的大叔感叹着。

林晓路总觉得拉萨是个很远的地方,她只见过照片上的沧桑肃穆的转经筒,在蓝色的天幕下与飘荡的五色旗映衬成一种神秘悠远的浪漫。

此刻,大叔灰蒙蒙的头顶仿佛还顶着拉萨的太阳,瞬间在林晓路眼中闪闪发光了。

“可是……这个故事跟佛头有联系吗?”林晓路问。

“我还没说完嘛!”

[2特别篇:听大叔讲那过去的事]

我在拉萨呆了一个星期,晒掉一层皮。手机被打爆。躺在大昭寺的屋顶晒太阳的时候,经理又打电话来吼说再不滚回去就开除。我也没挂,就把手机送旁边一个在晒衣服的年轻喇嘛了。那时候移动电话在拉萨还没普及起来。喇嘛一边念经一边跟我道谢,希望经理他老人家听了佛经后火气会消一点。三年后再去发现喇嘛们都用上手机了。我想其中有我的功劳。

(林晓路在大叔的停顿中恍然:哦,佛头是喇嘛的谢礼。大叔气运丹田地:错!)

然后,我就出发去尼泊尔了。当时跟我一起包车的四个人里就有张小蔓。拉萨到加德满当时要开二十几个小时呢,这个张小蔓,瘦得跟只鹌鹑似的。大学刚毕业就不要命了一个小姑娘到处跑。

(大叔敏捷地躲开张小蔓丢的卷纸。)

开了八个多小时之后,半夜到了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周围都是积雪,忽然发现这个姑娘嘴唇都乌了。冻得直哆嗦。状况也不清楚穿个小棉袄以为自己很臭美就上高原,活该。可我是个好人啊,当时啥东西也没有,见旁边一个藏民拿着一大卷羊皮,就借了过来往她身上一裹。到樟木的时候张小蔓闻起来就跟羊皮一个骚味儿了。

到樟木之后张小蔓同学也不跟我说声谢谢头也不回就钻进一辆车扬长而去了。以为我要泡她占她便宜。就当时她那样,我对她实在一点兴趣都没有。人家艺术家呢,要孤独,要自己漂泊是吧。就你那熊样我还怕你拖累我呢。我就自己去加德满都了。

(张小蔓对林晓路说:你不知道他当时啥样。一脸大胡子,还戴个墨镜跟通缉犯似的。)

到尼泊尔的外国游客,一般都会在加德满都的塔米尔区住。

不知道是谁,晚上在那被一个酒鬼黑人缠住,没出息得都要哭了。张小蔓你命好。要不是我,说不定中国人民想看你的画都得上非洲去了。还是不知道跟我说句谢谢。我问你住哪的意思是这么危险我送你回去,还叫我少管闲事。瞧你那点素质!

塔米尔区也就那么点大。又不知道是谁。吃完饭把装着所有现金啊证件啊的腰包搁桌上给人当小费了。真大方呀!我拿了包叫她她还不理我。以为我要怎么她似的。害我追了半条街。这次张小蔓同学终于对我说了声谢谢。但还是态度不改地拍拍屁股就走人。这个时候我对她这种行为,已经感到非常习惯了。

最后一天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店铺门口挂着这个佛头,再一看,哟,这不是张小蔓同学吗?正指着佛头跟店主讲价呢。瞧她那激动样,喜欢写在脸上。人家当然不给她降价了。我走过去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按店主开的价买下包好带走了。是对这位同学不知好歹的惩罚。

没想到张小蔓就为了佛头跟着我回中国,我搬家无数次她还是嗅着佛头的踪迹顽强地找来了。要是我把佛头卖给你,她就会跟到你家去了。她根本就是个害虫。你看,你看。她现在的行为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有责任不让她危害群众。

(大叔用手抵住张小蔓的猫抓攻击。本篇完。)

[3]

这是林晓路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