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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拼读出来,一百以内的加减法基本都已经掌握了,乘法口诀表吴诺也写在羊皮卷上了,督促各班的班干部们让小崽子们背诵,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先把口诀背熟了,平时多练练,究其本质也不是多复杂的东西,学会只是时间问题。

相较之下汉字就比较难办了。

对这个世界的人们而言,就是一门地地道道的外(星)语,跟他们固有的语言从发音到含义连一点边都沾不上,也没有语言环境可言,大家唯一的学习途径就是吴诺绞尽脑汁编写的羊皮卷,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吴诺一个人,精力到底有限,他拼了小命能编出来故事也就那么一两百个,且不说这些故事无法涵盖那2000个常用汉字,就算涵盖了也没用,汉语博大精深,就单论多音字,发音不同含义也不同;组成词语、再组成成语,那含义更是千奇百怪;固定含义的字词成语等放进句子里,不同语境,意思又变了。

吴诺从小在汉语环境下长大,就算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常年累月的熏陶下来,理解这些并不难。但是小崽们不一样啊,在吴诺教导他们以前他们连文字长什么样都没见过,一来就是接触中文这么复杂的语种,绕着绕着,三两下就晕了。

好在这么多小崽子里,还有那么几个天才学霸级的人物,过目不忘举一反三,脑瓜子简直不能更好使。

吴诺一边为他们的聪明感到惊讶骄傲的同时,一边也稍微松了那么一口气。

这四个聪明的小家伙,有一个兽人,三个纯人。

兽人崽子是一只通体金色脑袋颇大的小猕猴,跟着父母逃难逃到长河部落的,按照长河部落这边过一个寒冬季算长大一岁的算法,小家伙今年刚满六岁。年纪着实小了点,但脑瓜子是真好使。别的孩子学了不知多少遍,才掌握到拼音的要领,这只小猕猴仅仅跟着小狮崽他们学了三遍,就记住了所有的拼音。由于先天限制,他还没法发音,但却能把所有的拼音字母从头默写到尾不出一点错,汉字听写从不出错。阿拉伯数字学起来更快,简单的加减法几乎一教就会。短短十多天,他就追上了其他孩子的进度,吸收知识的速度堪称恐怖。

另外三个纯人崽子,一个是长河部落的,一个是大石部落的,还有一个是先前部落集会上交易来的奴隶崽子枫。

这三个孩子年纪都不大,长河部落的敏七岁,大石部落的末跟枫一样过完寒冬季就算九岁了。敏是个来自兽人家庭的小女孩,末是普通纯人家庭的小男孩,父母为了让他活下来,把所有的食物都留给了他和他弟弟两人,夫妻俩早在来长河部落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末和他弟弟跟着其他人好不容易来了长河部落,兄弟俩也没有别的什么亲人,可怜巴巴的相依为命。

严格说来,枫没有其他三个孩子那么有天赋,但是比起其他孩子,哪怕是末他们兄弟两个,他受过的苦也远比他们多得多,他算不上天才,但是他比起其他孩子还是要聪明一些,再加上远远超过其他孩子的努力,他能够从众多学生中脱颖而出并不奇怪。

凭借优异的成绩,枫成功脱离了奴籍成了长河部落的居民,他没有父母亲人,跟末的关系不错,跟末他们兄弟一块,还有其他十多个没有父母亲人但是有正式居民身份的小崽子一起,被吴诺安排暂时住在白空出来的石板房里。

这些小崽子最大的也不过才十四岁,最小的只有四岁,都没有别的亲人可以依靠。像他们这种失去亲人的纯人崽子,很少有人愿意领养,往往要么沦为奴隶,要么夭折,哪里能像现在这样,住进大大的石板房里,有食物吃,有学上。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没有父母庇护的孩子,更是早熟得惊人。

这些小家伙们一个比一个有眼色,学习之余,时常帮吴诺干活,无论是看管牲畜还是收拾荒地,根本用不住吴诺发话,他们自己就默默去找活干了。

小豆丁们勤快是一回事儿,但吴诺怎么可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们的劳作?可是他一说不让他们干活,小家伙们立即扁嘴含泪要哭不哭,可怜巴巴的小模样,实在让吴诺说不出什么重话来,哪怕说了,等他一走,他们还是继续自发自愿的给他干活。

吴诺最后实在没辙了,只能默认了他们这种行为。不过,他也不白占这些小豆丁们的便宜,只要在家里开火做饭,要么就请他们到家里吃,要么就给他们送一份去。

吴诺的手艺在部落里可是独一份的,小家伙们尝到甜头,干活比之前更勤快了_(:3ゝ∠)_

吴诺没法像以前一样,拿出那么多时间给小崽子们上课,他只能抽空把系统给的电子字典逐页抄写到羊皮卷上,每天早上抽出两个小时,把所有崽子集中到户外,给他们初略讲一下当天的学习内容,然后把羊皮卷交给这四个小天才,让他们轮流给各自班上的同学细讲。

部落的事情多起来了,由于工具落后的缘故,劳作的效率仍然非常低,开荒掘土肥田种植等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部落的人数翻了几番,但是要把那么多白地瓜种下去,人手仍然不够用。

小崽子们在读书之余,也不得不分担一些活儿,兽人崽子和年纪小的纯人崽子负责放牧,年纪大点的纯人崽子,就要跟着大人们开垦荒地干农活了。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长河部落整个部落热火朝天的干了二十好几天,终于把白地瓜全部种了下去。

很快,几场春雨过后,部落周围漫山遍野长出了嫩油油的白地瓜叶子。白地瓜虽然能种两季,但是春季明显更适合它们生长,叶子出土后,白地瓜生长的势头愈加生猛,不过十来天,漫山遍野就爬满了白地瓜藤。

原本担心切过的白地瓜长不好的人们,这下彻底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吴诺挑了一部分长势好的白地瓜地,让人将藤蔓割下来,切成小段种进土里,没过多久,这些白地瓜藤全部活了。被割了藤蔓的白地瓜,也很快长出了新的藤蔓。

大量的藤蔓被种在来不及好好开垦的荒地上,部落的白地瓜种植面积增加了近一倍。

最重要的种植环节进入尾声,接下来除草施肥就成了日常重点。

☆、第九十五章厚积薄发

积攒了一整个寒冬季的粪肥还有以前堆到部落外的粪渣,迅速被消耗得一干二净,奈何部落现在的牲畜实在太少了些,产出根本赶不上消耗。负责放牧的小崽子要么就是没化形的小兽人、要么就是6岁以下的小豆丁,能看着牲畜不让它们去祸害周围的白地瓜田就算不错的了,收集粪便的活儿吴诺安排了十几个年迈干不了重活的老奴隶去做,他们只需把牲畜们随意拉在地上的粪便收集到木桶里,收集满了,就会有负责施肥的人挑走。

通过根茎切块、扦插的法子,部落的白地瓜种植范围已经扩展到了近万亩,因为开荒根本来不及,大半的白地瓜最后只能直接被种在荒地上。所幸长河部落周围的土地肥沃,白地瓜的生命力也相当旺盛,几乎所有的白地瓜都成功扎根活了来。

为了更好的管理和看护这些田地,吴诺不得不让暂时还没有房屋的人们,把帐篷搭到田地周围特意空出来的地方,这样一来,部落的驻地范围一下子扩大了几十倍。

长河部落原来的居民们因为房屋已经固定下来,居住相对集中,后来者们零星分布在白地瓜田周围,来自同一个部落或者关系亲近的人,更愿意把帐篷搭在一起,以便相互间有照应。

不知不觉间,长河部落的居民分布,渐渐有了古代城乡的雏形。

大量的白地瓜田地,严重侵占了牲畜们放牧的范围,大人们忙着管理田地,放牧的工作全是小崽子们做,就算小崽子们初生牛犊不怕虎,愿意去部落外围的荒地放牧,大人们还不放心呢。

牲畜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紧挨着部落的下游河滩上,好在牲畜不多,田地里每天□□的野草它们根本就吃不完。牲畜们已经被圈养了一整个寒冬季,再多的野性也被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消磨得差不多了,每天有新鲜的野草吃有甘甜的河水喝,吃饱喝足在圈定的范围内溜达溜达,新生的牲畜幼仔们一点都不觉得这样的日子有任何问题,身上的小肥膘长得飞快。只是,偶尔被人盯着的时候,它们也会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牲畜变得越来越乖顺,放牧的工作变得容易起来。负责放牧的小崽子们有更多的琢磨新学到的知识,中午热了还能溜到河里洗个澡,顺道抓点鱼凑到一起偷偷加个餐,小子日过得特别滋润。

对吴诺来说,白地瓜可称不上是主食,在他心里,米饭才是当之无愧的主食。

他陆续从王三虎手里交易近千斤谷种,又从系统那里买了将近千斤原始种小麦种。

他见过乡下亲戚种稻谷,得先把谷种泡在水里,让它们生芽,然后再撒在被牛反复犁过的田里,等秧苗长到一定程度后,再分种到水田里。这样种出来的水稻,分布均匀产量高。

生芽还好说,找几个大盆子放水把谷种泡上就行了。可水田着实是个大问题。

长河部落根本就没有水田,唯一趋近水田的就只有河流下游,距离部落10多公里的一处巨大的湿地,但是据说一到汛期,那里就会大量积水,积水最深的地方能没过成人肚子。

汛期积水超过一米,肯定是没办法种植水稻的。但吴诺不甘心就这么放弃了水稻种植,最后让人在湿地边缘地势稍高的基础地方,用泥土和石块搭起了坚实的田埂,又实地考察根据利用地利,派人挖了一条又深又长的河沟,河沟连通着长河,可以直接用将河水灌入流经的稻田。

前前后后忙了足足一个多月,总算圈了两百多亩水田出来,这时候秧苗也完全长好了,本来应该把田地犁一下再种水稻的,但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矮人族又迟迟未到,系统给铁犁的定价可不是一般的高,吴诺又不指望这一千多斤谷种就能养活一整个部落的人,他现在只是试耕种而已,也就没再去折腾,直接让人把长好的秧苗种进了水田里。

相比之下,种小麦就比种水稻简单多了,直接将种子种进土里,稍微施点肥,没几天就长出了小嫩芽,然后几乎一天一个样,没多久吴诺后院里空出来的那些荒地就绿油油的连成了一片。

除了这两样主食,吴诺还把他从部落集会上好不容易收集来的各种调味料种子,也种在了房子周围。

这些原始种的植物,生命力都很旺盛,稍微管理一下,就生长得很好。

这些荒地才刚刚被开发出来种植农作物,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病害的情况,但虫害却无法避免。

白地瓜叶子本身带着甘甜,不光动物喜欢吃,虫子们也喜欢。

长河部落周围大量的白地瓜田,招来了大量虫子。春天的虫子繁殖尤其迅猛,有些虫子,一个月能够从两只变成几百上千只,等负责看管田地的人们,发现有些白地瓜藤被虫子们啃得连一片叶子都看不见的时候,吓得脸色惨白。战战兢兢把田里的情况汇报给吴诺和大巫,吴诺去田里看了以后,发现这些虫子几乎都喜欢吃白地瓜叶子,暂时还没发现藏在土里祸害白地瓜根茎的。

吴诺松了一口气,回去后就让小狮崽他们把肉鸟和里拉兽赶到白地瓜田里。肉鸟和里拉兽都是杂食性的,不过比起白地瓜叶子,它们当然更青睐肥肥嫩嫩的肉虫,有足够多的虫子,它们根本不屑去祸害白地瓜。

很快,田地里的虫害得到了有效的抑制。不过唯二不太好的就是,肉鸟悄悄在田里藏蛋孵蛋,等大伙儿回过神来,它们身后已经跟了一串嫩生生的小肉鸟;里拉兽更让人头痛,它们习惯生活在地下,个头也不大,一进白地瓜田以后,就彻底消失在茫茫‘藤海’中了,只是,大家在田里除草的时候,总能看到带着小崽子到处找虫子吃的里拉兽。

等田地里的活儿告一段落,白他们带回来的猎物也日渐丰富充裕,森林里能吃的野菜野果日渐增多,捡煤石,烧砖瓦、盖房子、挖盐晶等事情也提上了日程。

大石部落那边的老人,因为白送去的龙兽肉,除了少数几个老死病死的,都熬了过来。

白当上首领以后,就派金、蓝耳、白尾三兄弟悄悄返回大石部落,安排这些老人去诅咒之地捡煤石。

等到现在食物充裕了,白就安排了一些原来大石部落的兽人战士,跟长河部落的战士一起,驱赶着蛮牛车,载着大量咸肉和一部分奴隶返回大石部落。

如果这些老人愿意来长河部落,就随车把他们接到长河部落,如果他们不愿意,就让他们继续呆在那边,部落这边会定时派人过去给他们送食物,而他们只需替部落捡足够的煤石就行。

有子女在长河部落的老人,当然愿意跟亲人团聚,没有子女的老人,更乐意留在从小长大的地方。

金自然不会勉强他们,把食物分给大家,留下奴隶跟着那些老人捡煤石,然后载着满车满车的煤石,送了一部分到死亡之地,又送了一部分回部落。

有了先前的经验,等金他们把煤石送到的时候,在死亡之地做工的纯人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砖坯、瓦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