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目标:富甲天下! 分节阅读 35

似,平日不显,但也会不经意的浮现。

“自然。”花满楼微笑,“小时候你们都说我长得与他像,如今我已长大成人,看起来还像吗?”

玉笙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把你们摆在一起,没人会分不清的。”

气质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能轻而易举的影响着他人的感官。花满楼好楚留香还像吗?当然,他们的五官几乎一模一样,可身上的气质却南辕北辙,反而让人忽视了面貌。

“陆小凤让你想起了楚叔叔?”花满楼也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反而问道,“难道因为他们都是一样的风流,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吗?”

“不,我只是想起来,有一次你楚大叔犯了众怒,他身边的三个姑娘联手办了一个大大的海上聚会。”玉笙想起这件事就想笑,“除了我们这几个看热闹的,其他被邀请上船的人全都是他的红颜知己,二十多个女人围着他一个人争风吃醋……”

花满楼被玉笙描述的场面惊呆了,“然后呢?”

“然后他上天不能下地无门,又实在受不了,直接跳进海里去摸鱼了。”整整三天,楚留香几乎没在船上呆多久,不是抓鱼就是潜进更深的地方摸贝壳,等到船靠岸的时候,每个姑娘都得到了能凑够一套首饰的珍珠。

“他是故意讨那些姑娘欢心的吧。”花满楼但是猜出了真相。

玉笙但笑不语。

楚留香当然不是笨蛋,而他的那些红颜知己更不是。若只有三五个人,兴许会有人为了再度春宵凑在一起争风吃醋,可这一次的姑娘们实在太多,反而联起手来一起收拾楚留香。楚留香能拿的起放得下,别人更能当断则断!

第50章那个美人,是个光头

等陆小凤回过神的时候,玉笙和花满楼已经把话题扯到哪种海鲜最为美味上面,饶是他见多识广,也不得不承认,玉笙说的那些东西他别说见过了,简直听都没听过。

当然,陆小凤没有被带歪话题,反而一力把话题重新又扯了回来,“我倒是认识不少穿红鞋子的人,但她们也会穿粉鞋子绿鞋子白鞋子;而在和我相处的时候只穿红鞋子的人,我又不能保证她不会换上别的颜色。”也只有他陆小凤心细如发,会记得那些红颜们的衣着打扮,连鞋子都不放过。

玉笙只是略一皱眉,倒没有十分失望,“果然,这件事要从长计议。江湖只有这么大,总有会碰面的一天。”

玉笙的语气很冷静,冷静到让陆小凤有一种骨子里冒凉气的感觉,能轻描淡写的诛杀朱蒙一伙人,玉笙在陆小凤眼里自然不再是心慈手软之辈,他相信,只要见到红鞋子的人,玉笙会毫不犹豫的下手,可是——“现在线、索太少,只凭穿红鞋子……”

会误杀的!

“只要是欠我的人,我一见面就能认出来。”玉笙看着陆小凤满脸不信,笑道,“花满楼没说过吗?我最擅长的不是医术,而是相面之术。”

“……”想起街头挂着铁口神算的算命先生,陆小凤不确定的看了一眼花满楼,“真的吗?”

“千真万确。”花满楼毫不犹豫的肯定道。

可陆小凤太熟悉花满楼了,每次他胡说八道的时候都是这么一本正经的,偏偏面上还笃定的很,专门欺骗他这样的老实人!所以他也毫不犹豫的溜了。

“为什么总有人有门不走,偏偏喜欢跳窗呢?”玉笙叹息,这种行径,又让他想到了某个贼啊。

花满楼但笑不语。

“他走的太快,我还没告诉他要小心桃花劫呢。”看,这招蜂引蝶的本事也像极了某个贼。

“就算告诉他,他也未必会相信。”

“哦?”

“陆小凤从来没少过桃花运,而他的桃花运又有很多是别人别有用心自己撞上去的,自然也就变成了桃花劫。”花满楼笑道,“而桃花劫的背后往往有一件很刺激的事,他正求之不得呢。”

玉笙想起陆小凤那几乎算是满面桃花开的面相,三劫相加,都快成桃花煞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接下来我们去哪里?”花满楼问道。

“暂时没什么事了,我打算找个地方隐居一阵子。”也只有这时候,玉笙会想起无花的好来。看,无花一出来,就自动自觉的分担了自己的事,让自己重新变成了一个只需要发号施令的人,而不用把心思放在那些杂务上。再加上一个能干的万芳接管了西域的商道,玉笙总算是闲了下来。

“既然这样,不如去百花楼如何?”花满楼邀请道。

“百花楼?”

“百花楼是家里人给我盖的小楼,我不在花家堡的时候,大多都在小楼里小住。”花满楼说,“那里环境很好,闹中取静,里面还有我种的一些花草……”

等到玉笙到了百花楼的时候,他才发现花满楼谦虚了,“这可不像是小住的地方。”

“往年都是小住,只是抓住铁鞋之后,我已经向爹提出以后要住在这里。”花满楼的眼睛看不见,但即使不用看,他也知道小楼必定是不差的,“不过楼上摆的花的确都是我亲自照料,然后搬过来的。”说完,又带着玉笙去了后院,“这院中的花是我以前撒的花种自己长出来的,生命力也顽强的很。”

“我记得这棵树下还有我以前埋下的百花酿,现在想必味道不会差。”花满楼找出一把花铲,蹲在地上慢慢的挖了起来。

玉笙也不打搅他,只绕着院子走了一圈,然后他发现花满楼实在是太谦虚了。他不种花,不代表他不了解花。院子里开的花天南地北都有,花期也并不相同,但这里却是百花齐放,一片姹紫嫣红。

“还好,这坛酒没被陆小凤发现。”花满楼已经把酒坛挖了出来,“我们去小楼吧,那边有酒器。”

擦掉酒坛山沾的泥土,拍开泥封,浓郁的酒香立刻在空气中散了出来。酒液橙红,让人闻之欲醉。

“这酒放了多少年?”玉笙问道。

“有三年了吧。”花满楼略一沉思,“虽然年头不足……”

“你觉得这样是三年的酒吗?”玉笙打断花满楼的话,“若有人告诉我这是三十年的陈酿,我也会信的。”

“制酒的每一个步骤都是我亲自动手的,这一点我能保证。至于为何会如此……”花满楼望向玉笙,“我却说不好,自从我回来以后,我发觉无论在别人看来多么的难得难种的花,只要到了我的手里就轻而易举,仿佛有着野草一样的生命力。我爹和几个哥哥都说这是因为我天赋异禀,是老天爷对我眼盲的补偿。到后来,连我亲酿的酒,也从未失手过,甚至只要我不说,哪怕是新酿,连陆小凤那样的酒虫都觉得是陈酿。”

玉笙不语,只是看着花满楼,也许是因为他带着那颗玉算珠,被默认与自己关系紧密,现在玉笙已经无法从他的面相上看出什么端倪了,只是既然当年能被自己当做善财童子,他的运气是怎么也坏不了的。

“还记得当年我想要收你做弟子吗?”半晌,玉笙开口道。

“自然。”花满楼当然记得那个夜晚,有了师父也便有了家,他本来已经决定要好好的生活下去,没想到一觉过后,他又回来了。

“我师门有一门功法,是当初某位老祖心生无聊,想要练一门即使闭着眼睛也能视物的功夫后悟出来的,只是后来发生了意外,虽然有些瑕疵,但这门功法到底还是传了下来。”玉笙道,“当初我是打算教你这门功法的……”

只听‘咔擦’一声极细小的声音,却是花满楼不小心捏裂了手里还装着酒液的杯子。只是他却顾不得被酒液沾湿的手,定定的望向玉笙。

“这门功法不会让你重新视物……”这种玄妙的功法一时间玉笙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你知道蝙蝠吗?”

“……传说,蝙蝠都是瞎子。”花满楼道。

“没错,蝙蝠的眼睛就是摆设,但蝙蝠从未有过飞着飞着就撞上什么东西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既然它们的眼睛无用,是靠什么东西来确认周围环境,凭什么来捕捉猎物的?”玉笙问。

“我靠的是听觉和嗅觉才看起来与旁人一样,难道蝙蝠也是?”花满楼想了一会儿,回道。

“是也不是,我对这个懂得不多,只说一说那位老祖的想法……”

在玉笙给花满楼讲解的时候,陆小凤在急匆匆的跑路。江湖中有四条母老虎,如今他就被其中一条盯上了。那条母大虫不是别人,正是被家里人催婚的薛冰。

薛冰称不上陆小凤的红颜知己,但毫无疑问,她是个漂亮姑娘,还是个对陆小凤有好感的漂亮姑娘。可这样一个漂亮姑娘,被陆小凤避之唯恐不及。

没办法,神针山庄薛老夫人要为自己的孙女招婿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江湖。薛冰是神针山庄的大小姐,唯一的继承人,一旦娶了她,不仅会有一个大美人做妻子,还获得了整个神针山庄,这样的吸引力,怎么不会让江湖中有野心的年轻人趋之若鹜。

除了陆小凤。

要让他娶妻生子,安安分分的过下半辈子,还不如要了他的命。

可偏偏,薛冰却盯准了他。陆小凤不想失去下半辈子的自由,他只能逃。而若论逃跑功夫,在江湖中陆小凤也是数得上名号的,自然要高出薛冰。虽然费了些功夫,他还是甩掉了薛冰。

就在他腹内饥渴的时候,看到了路边专为旅人准备的茶摊。还来不及过去要些东西来填肚子,茶摊里面就已生了fēng • bō。

三个肌肉鼓起的大汉,围住了一桌客人,不止如此,还出口调戏,语出秽言。

陆小凤向来爱管闲事,只是这一次,他才凑了过去,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就愣了神。

他陆小凤行走江湖十余载,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美人,让人望而失神……

第51章那个痴汉,名叫小凤

陆小凤阅美无数,从未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是一个口拙之人,往日连想都不用想就能脱口而出的溢美之词仿佛被忘到脑外。只不过,他失了神,另外那三个来找茬的人却在心里叫了一声来得正好。娇滴滴的小美人,哪怕剃了光头,那也是一个美人,更何况,比起寻常女子,小尼姑更让人有调戏的欲望。此刻有人主动撞上来,正好让大爷们大发雄威,在美人面前出出风头。

这般想着,那三个大汉便把目光转向陆小凤,哼笑一声,“哪里来的小白脸,大腿还没有爷爷胳膊粗,也不知道撒泡尿来找找你自己?”

陆小凤回过神,朗笑一声,“我看这里还有别的空桌,几位又何必非要过来抢这一桌呢。不如给我一个面子,这一顿我请了。”

“你算什么东西!”本来就没打算息事宁人的大汉大喝一声,伸手拍桌,力气大的让桌上原本八分满的茶碗一跳,洒出不少茶水来,接着便是一拳挥向陆小凤。

陆小凤怎么会怕这几个只会粗浅拳脚功夫的人,三下五除二,那三个男人被他撂倒在地,一个压一个,“出门在外,火气这么大可不好,还是去外面醒醒神吧。”

被踢到路边的三人从地上爬起,眼带畏惧的看了一眼陆小凤,连一句狠话都没敢撂出来,一声不吭的跑了。

陆小凤看着他们跑的不见人影,才又转过身来,脸上带着爽朗帅气的笑容,正要说些什么,却发现那个小美人正专心致志的吃着饭,面上的虔诚让人感觉她吃的根本不是普通的馒头,而是难得的珍馐。

如果有人告诉陆小凤,有一天他会因为不知道如何搭讪而苦恼,那他一定哈哈哈大笑三声,表示不信。可他现在信了,此刻的气氛让他觉得自己多说一句话都是对那份虔诚的亵渎,他就站在离桌子不远的地方,慢慢的看着她把一个馒头吃的干干净净,然后喝下不算好的粗茶,眼中的满足简直要溢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哪怕只是一两句提醒呢,孤身一人上路的女子,总是要多小心一点的。所以,他走上前,“不知姑娘芳名?”

话刚出口,他就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这话听起来与登徒子有何区别!

无花在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他在陆小凤出现的时候就盼着这个人快点离开,可惜心想事成这种事不是常常发生的。不过——

姑娘?

陆小凤看着那双眼睛,眼神清澈,仿佛不染世间尘埃,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语无伦次,“我的意思是,不知姑娘可有同伴?孤身一人总是不太安全……不知姑娘所去何处,也许我可以顺路送姑娘一程……”

很好,又一句姑娘。

无花在心底默默的记下一笔小黑账,之前的打算被推翻,不给陆小凤一点教训,实在对不起他说出的这几句姑娘。

陆小凤看着无花伸出手,指尖蘸了茶水,在桌上写着什么。那只手细白纤长,指甲是非常健康的浅粉色,带着珍珠般的光泽,直到这只手停下来,陆小凤才发现自己又发呆了。

还是只对着一只手!

赶忙回神,陆小凤把目光定在刚写好的那行字上——你打不过我。

那字迹飘逸俊秀,实在是一手好字。

无花看着陆小凤痴迷的样子,心里冷笑,又写下了一行字——小僧不是姑娘——这是原则问题,就算他故意要整陆小凤,也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不能留下一丝把柄。

陆小凤瞪大了眼睛。

不是姑娘?什么意思?

他又上上下下的仔细打量着无花——

身上穿着的除了布料看起来名贵以外,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