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白凤凰归顺

杀御史司马银!

诛杀巨鹿县令马大元!

横扫顽匪乱石林!

血洗羌族纳竭!

自从李洵出道以来,只要他想要做的事情,最后基本上都实现了,这就比较可怕了。

这是孟长青最为忌惮的事情,因为这意味着李洵从来都不是一个赌徒,他的每一步都是精心计算的,反而是一个在背后布局的幕后黑手,在谋划着一切。

如今这个黑手终于是伸向了黑云山脉!

为了这件事,李洵都亲自过来了,怎么可能是为了小打小闹而来。他可是大周秦王,现在还把持着雪花盐和巨鹿商会,怎么可能为此耽搁,那必然是有十足把握的。

白凤部落如果选择错了的话,恐怕后果不堪设想,李洵手中的兵马可不是黑甲士手中那种乌合之众,绝对是要强于他们的。

“啊,这”

此言一出,众人顿时沉默了起来,连同白凤凰都没有说话。

因为白凤凰心里清楚,长老的话没有任何问题,或许大丰山本来就是秦王李洵的。别人或许不知道,她可是亲自藏在队伍去过大丰山。

当时她提出自己要投靠大丰山,蒙都虽然有所心动,却没有立马做出决定。

而在不久后,一个信使就直奔巨鹿县而去。

这里面意味着什么,就很清楚明白了,蒙都根本做不了主,能做主的就是秦王李洵,蒙都根本就是他的人。

先前只是怀疑,但如今长老孟长青都这么说了,那基本是无疑了。

想到此处,她也不再挣扎,惹得李洵不快了。

她沉声道:“时间也不多了,我已经决定投靠大丰山小明王,相信小明王一定会善待我们!如果你们有不愿意的,我也不会勉强,会将你们安排好的。”

“投了也好,委屈你了丫头!”

孟长青叹了口气,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安慰了一下白凤凰。

因为他也清楚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没有了羌族作为牵制,白凤部落需要独自抗衡黑甲士,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一个秦王李洵的话,那白凤部落会被两股势力撕成碎片的。

除了投靠一方,别无选择。

而相比黑甲士这个家伙,那自然是选择秦王李洵。秦王的名声可比黑甲士靠谱多了,据说秦王封地百姓安居乐业,现在无数人都想要迁移到北凉郡呢。

听到她的话,

而这时候,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有些尴尬道:“首领,我不想投靠小明王,我投靠秦王可不可以啊?听说秦王李洵爱民如子,治下的百姓都是富得流油,天天都是吃肉喝酒,我觉得我可以。”

这么一说,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这件事,据说还可以领取到土地,免费获得种子呢。”

“这算什么,现在他们已经是免费修建房屋,还能免费读书识字,到时候百姓也有机会做官呢!”

“我们主动归顺大周,这乃是招安,到时候首领还可以做官的。”

巨鹿县虽然防守很严密,但是对于前去通商和买东西的人却是允许的,所以白凤部落的人也去过巨鹿县卖山货,对于巨鹿县的老百姓是羡慕得要死。

如今有了机会,那自然是要却秦王李洵麾下,岂能跟着什么小明王。

一些没去过的族人闻言也是眼前一亮,以前是没得选,现在可要选一个好位置。连首领都决定投降了,咱们还坚持个什么鬼,难道还真要被活生生打死啊。

额!

白凤凰嘴角抽动了一下,还以为这些家伙要拼死抵抗呢,结果直接是扑街了。

她看了一下边上的孟长青,见对方也是一脸无语,不禁是苦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投靠秦王吧,相信小明王会理解的。明天早上,我们响应秦王号召,直接对黑甲士出手。

这件事孟长老安排一下,我现在就写回信给秦王,说出我们的选择。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以后咱们就是秦王的人了!”

说出这句话之后,她不禁是长舒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同时也有一些失落,自己终于是可以松一口气了。

只要秦王拿下了黑云部落,整个黑云山脉都将是属于秦王,那以后应该就可以安稳了吧。而且刚才的百姓说的没错,秦王对于自己人至少还是不错的。

唯一的可惜,就是白凤部落没了。

“首领放心吧,相信大家都会理解你的。”孟长青叹了口气,安慰了她一下,随后就去安排

既然要投靠对方,自然要做出该做的姿态才行,否则无疑是自寻烦恼。

当天晚上,白凤凰的信就到了李洵的案前。

“告诉白凤凰,她的请求本王答应了,以后白凤部落就是本王的人了!”李洵看了一眼发了出去。

对于白凤部落的归顺,他没有过多的激动。

随着乞活军的成立之后,这黑云山脉的局势已经是发生了变化,胜利的天平早就是朝着自己这边倾斜,如今白凤凰不过是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而已。

如果没有自己的话,她也只是被黑甲士吞并而已,毕竟现在可没有了纳竭在边上牵制对方了。

“一个女人可以做到这一步,她已经很不错了,实际上当初属下还想把她抢过来,给主公做女人的。”一边的孟都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小声道。

因为白凤凰身上有着一股坚毅、勇敢还有责任心,关键是做事还果断了断,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自己的主公,其他的女子多少是有些不配的。

有这样的女人给主公帮忙,做事省心多了。

李洵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行了,现在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准备一下就出发吧!这次我们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统一整个黑云山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这是一场争霸游戏,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有国家的利益才是最终标准。

凡是挡路的,那都是犯了死罪。

就犹如人类生存法则一般,水稻麦子和牛羊招你惹你了,你非要吃人家,人家也想要独自美丽啊。

实际上很简单,只是需要而已,这是自然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