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考验走一趟刑狱司地牢时。
在最后一个囚笼里,林芷澜看到了枯败如深秋落叶的月莹。
月莹戚戚哀哀地从缝隙中伸出了手,那一只保养妥当的玉手,已露出了森然白骨。
林芷澜没有理会她,仅是略微一顿便走开了。
月莹哀求讨饶的手也只堪堪碰到了她的鞋底……
“想起来了!在地牢时月莹摸我脚了!她不会留了一手又给我下毒了吧!”
林芷澜惊呼出声,冷汗涔涔。
好可恶啊。
她再三给了月莹机会。
可月莹到了最后关头也没有忏悔之意,而是绞尽了脑汁再要害她一把!
林芷澜肉眼可见地慌张,把右脚伸给陆沐筝,弱小可怜又无助。
她发誓,度过了这个关隘,从今往后她要成为一把无往不胜的利刃!
凡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斩草必除根,柔软的心肠要是能换来敌人的投桃报李,那简直是贻笑大方。
陆沐筝示意林芷澜将腿搭到空椅子上,下手利落地除了她的鞋袜。
这极有可能与阴谋有关,姜烛没有回避,平淡地看着陆沐筝为林芷澜检查。
林芷澜的脚趾白白嫩嫩得像最新鲜幼嫩的莲藕。
带着淡淡的粉色。
天生丽质的大美人儿就是从头美到脚。
想到姜烛也在盯着她的脚看,林芷澜的脚趾头羞得蜷缩。
因为在民间传统的习俗中,女子的脚极为隐私,只有夫君才能看啊!
曾经有一风流士人,偶然间见到了溪边浣纱女戏水的双足,当即将其聘为正妻,日日疼爱,成为一段流传已久的佳话。
足以证明女子双足的隐私性!
不过在场的三个人好像只有林芷澜是往这个方面想的。
面色严肃的姜烛和凝神屏息的陆沐筝挂心的都是她的安危。
这么一来,林芷澜又气又羞愧。
“脚没事,鞋底有事。”
陆沐筝下了定论,示意林芷澜安心。
林芷澜舒了口气,迅速把袜子穿回去,缩紧紧,连袜子也不要让人再看到。
跟着彪悍的陆沐筝相处久了,林芷澜仍然有属于自己的小女儿情态,有些旖旎暧昧的传统观念她摆脱不掉的。
还曾经幻想过,要赤裸着双足,给以后的夫君跳一曲赵飞燕的掌中舞,那将是何等的春色迷离。
陆沐筝将林芷澜的右脚靴子翻过来,靴底朝上,有一块圆形的烧焦的痕迹。
姜烛满面狐疑。
陆沐筝用手指甲盖小心地刮了刮烧焦的边缘,道:
“这是白磷,你脚底十有八九是被月莹抹了白磷,在一定的温度下白磷自燃,才引发的火灾。”
不是刑狱司的内奸做的,那都还好说,姜烛的心放下去了大半,问道:
“月莹我早就命人审过了,嘴很硬,但嘴硬以外平平无奇,没有武功,是个柔柔弱弱的寻常女子。她如何能控制,放了白磷会不偏不倚地在库房燃烧。”
陆沐筝从容应答道:
“很简单,白磷虽然会自燃,但也需要一定的温度,现金的室温并不足以支持它燃烧。
像库房这样密封的场所,空气不流通,粉尘多,这样澜儿走动起来与地上的灰尘摩擦生热,才达到了白磷自燃的燃点。
所以,是到了库房这样的环境里才有自燃的条件,不知不觉地烧起来。而后面澜儿跟着你跑了出去,温度条件虽够,但没有旁的可燃物,加上她大力踩踏,把火踩灭了。
就算是别处烧起来也不要紧,就算没有烧到库房,也能把澜儿给烧了,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哈哈,澜儿,你这前侍女好狠的心肠好强的算计。”
林芷澜气笑了。
千算万算算不到竟将一头背主的恶狼放在身边放了这么久。
她真是识人不清瞎了眼。
林芷澜吐出一口浊气,缓缓道:
“姜烛大人,你要将月莹如何处置如何拷问,我都不再插手,不再留情了。”
姜烛道:“早该如此。”
林芷澜又说:
“还是得抓住她那个所谓的情郎‘王永昌’,但我觉得月莹可能对此人没有那么重要,用来对我下手的棋子而已,他那样贼头贼脑的人应该不会为了区区月莹冒险。”
姜烛眯了眯眼,一条计策往外冒:
“月莹对‘王永昌’不重要,‘王永昌’对月莹是重要的,我们不妨将计就计,引蛇出洞,利用月莹带我们去找到想要找的人。”
陆沐筝又打哈欠又伸懒腰道:
“我不行了,我累坏了,从松林县赶来报道之后我便一刻没停地在干活,还得给你俩收拾烂摊子,我顶不住了,要马上补觉,你俩慢慢引蛇出洞。
烧掉的库房不必劳师动众,东伯侯大人你派信得过的手下把墙上附着的灰刮下来收集给我就好,一定要戴面罩……”
说着,脑袋一耷拉,便伏在桌案上睡着了,呼吸声均匀平缓。
姜烛道:
“王家那边的现场我还要带你和沐筝去瞧一瞧,看能不能再找到些有用的线索。逮回来的王文、王武是纯纯的小喽啰,没有用。”
林芷澜咬唇不答。
不想跟姜烛说话。
呵,臭男人,话题这么丝滑地就拐到正事上来了?
跟她就没有多余想说的?
亲了就跑,跑了就去勾搭她的好友陆沐筝,这就是渣男本渣的行径吧!
姜烛也意识到了不妥当。
他心里想的是,他没有好好地为林芷澜守身如玉,亲了别的女人!
他不干净了!!!
说再多,也是他对“徐瑶”动的嘴,再心有不甘,也得有身为顶天立地大男人的担当。
姜烛郑重其事地鞠躬道:
“姑娘,在库房里,是我冒犯了,等查完这个案子,我任你杀任你剐。实在不行,你也可以现在捅我两剑出出气,给我留一口气能继续查案便好。”
说着,还将随身佩带最为珍爱的宝剑递给林芷澜。
当日,山寺暗室,剑拔弩张,他亦是用这把剑削下了她的一缕青丝。
种种纠葛,就此产生。
要能被她也用这把剑刺穿血肉,千刀万剐,也算是一种宿命的轮回。
“你你你。”
林芷澜没有去接他的剑,被他这个阵仗弄傻了,受到了很严重的精神冲击。
姜烛又道:
“女子的清白极为重要,请恕姜某,实在是不能对姑娘负责,许以八抬大轿三书六礼,等长公主的事结束了,姜某愿用性命给姑娘赔罪。”
一席话冠冕堂皇,正气凛然,落入了林芷澜的耳朵里,却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
也就是说,姜烛宁愿放下万人之上的地位肉身消陨失去性命,也不愿意和她有什么呗!
她难道是洪水猛兽,会吃人的妖怪不成!
林芷澜马上要想一大段说辞把姜烛骂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