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春风一度

累了一天的丁安华拖着脚步行走在最脏乱差的巷子里。

这巷子原本是红砖砌成,经过数年的风霜雨打变得漆黑,又因为无人管理上面贴满了报纸广告。地面还都是泥土灰尘,来往的人都是些碰头垢面和他一样被生活重担压弯了脊梁的人。

有七老八十的大爷,脊背弯曲,担着沉重的担子一步一个脚印,上面是热腾腾的茶叶蛋;还有腰细却四肢粗壮的汉子,一看就是吃不饱饭,但因为常年干力气活而变得肌肉肿胀;巷子里偶尔还会冒出几个孩童,他们当中有拖着纸壳的,还有鬼鬼祟祟想找机会偷东西的……

当然还有那种穿着清凉眼神不规矩的女人或男人,他们的共同点是长相都不错或身材有看头,而他们的眼神妩媚又迷离,总是在寻找目标。

丁安华每天走在这条回家的道上,从一开始看不起这些人,逐渐变得麻木,最后习惯看到他们。

“华子~”

路过某个转角,熟悉的人向他招了招手,那男人长得细皮嫩肉,五官清秀,站在一盏昏黄的灯下,就像圣洁的“天使”。

他向丁安华走来几步,半个身子进入黑暗,丁安华只能看到那纤细高挑的身材,和他半长的头发,这下子那人的性别突然模糊了起来。

丁安华狼狈的转开头,脚步匆匆的往家走。

身后的人倒也没有追,很快丁安华还听见身后的人用同样的声色叫住了其他的人,和他不同的是被叫住的人停下脚步,两个人调笑起来。

“恶心……”丁安华脸色一变,几欲作呕。

想都不用想,接下来该是那两个人走进了更深处的巷子,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

待到清晨时分一个要钱,一个给钱拍拍屁股走人……

而他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这事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他被杭承的保镖打倒在地,毫无尊严的像条狗,面对这种有权有势手段还黑的人物,他知道如果不想再出事,恐怕这辈子都要远离丁安夏了。

哪怕再不甘心,为了小命,他也不得不将所有阴谋诡计吞到肚子里。

他挣扎着爬起来,回家的路上每走一步都像是骨头缝里渗出疼来,越走心头越念越大,看到路边有小诊所的时候,他想也不想的一头扎进去。

他可以不再找丁安夏的麻烦,但是这一次伤的这么重,总该让那个人付点医药费吧。

只要他肯付药费,那他们就算扯平了,他也能让脆弱的自尊心拼凑完整。

无权无势,自尊心却强的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法去做一些微不足道的报复。

可直到进了诊所,大夫帮他检查身体,告诉他,他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问题。

丁安华不知道怎么形容当时的感觉。

只觉得浑身起了无数个鸡皮疙瘩,让他心里发寒。

内心的恐惧一再的放大。

这根本不是寻常人可以办到的。

从某个层面上来说,只有专门训练过的人或者经常使用暴力的人才知道怎么才能让人看不出下手的痕迹。

无疑,那群保镖有这样的本事。

丁安华在这一刻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触碰到另一个阶层。

他不禁心灰意冷,又感觉自己十分可怜。

从小到大他都需要看别人脸色,讨好别人才能从他们这些人身上他总能得到一些好处。

靠着可怜的身世还有他能说会道的嘴,以及这张无辜的脸,他总是成功的。

这让身世悲惨的他找回了一点自尊心。

而他也相信能利用身边一切资源的自己总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

他以为可以一直无往不利,直到去年姐姐就跟变异了似的,害他一连栽了好多跟头。

而他习惯了以前那种日子,竟然一次次找麻烦,一次次跌跟头,于是碰到了更硬的茬。

他头破血流,对方却能全身而退,他的心气被打击得一点不剩,感觉人生都变得灰暗了。

他又怕又怒,回到家的时候,感觉整个人要疯。

这时一道轻柔的声音喊住了他。

“弟弟你怎么了?”

那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像是包容万物的水,而那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雌雄莫辨,一头及肩的发被风吹拂,发丝像是要荡进他的心里。

鬼使神差的丁安华走了过去。

他当时失魂落魄的很,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发出声音,只是像一只落水狗一样狠狠的盯住站在光下的人。

他企图有人拉他一把,让他有尊严的活着。

“尊严?”

那人有片刻的茫然,像是从他这里听到了什么匪夷所思的话,随即那张薄唇勾起:“这还不简单,我让你可以像个大爷一样活着。”

“跟我来。”他伸出修长的手指。

丁安华握上去时只觉得他指节分明的手将他包裹住,是那样温暖。

他已经想不起任何东西,心里根本就没有防备,也无心探究他为什么比自己高了半个头。

而且他很痛,只想赶紧找个地方疗伤。

于是他们离开那小小的路灯,走向了黑暗深处的巷子,最后打开年代已久的房门。

那里没有灯,唯一的亮光是于飞扬眼里的神采。

“我很痛。”丁安华说。

于飞扬:“哪里痛?”

丁安华摸了摸身上好些个地方,于飞扬的手跟着他也将伤处摸了个遍。

每摸一下,丁安华都要喊一遍疼。

于飞扬的声线不经过刻意包装其实是偏冷的,但此时此刻他带笑的嗓音像是钩子一样挑起了一簇火。

“会玩……”他说。

丁安华有些茫然:“什么?”

他此是还不懂为什么这人会摸遍他全身,又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帮你吹吹吧。”

不等丁安华反应过来,上半身衣服被掀起,他傻乎乎的被人脱了上衣。

“干……什么……”

话音未落,一个濡湿的吻落在了他刚才喊疼的地方。

一个接一个,十分密集。

这让什么都不懂的丁安华一下傻在原地。

皮肤更是火烧火燎。

脑子一阵轰鸣下他后知后觉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是怎样惊奇的感受他不知道怎样形容,只觉得身上那些痛好像被吻抚平了,在于飞扬轻柔的动作下伤口在瞬间愈合。

一种被珍视的情感包裹住他,是于飞扬带来的。

他不讨厌,甚至隐秘的升起了欢愉。

然后事情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他被高大的身躯一步步带进房中。

丁安华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再加上身边的人还是一个拱白菜的好手,一整夜下来,他仿佛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身心被洗涤,伤痛一下就消失了。

于飞扬真的教会了他什么是“尊严”。

那是独属于男人的尊严。

第二天,还属于困顿的他睁眼便发现于飞扬在掏他衣服上的钱。

丁安华一点点恢复神智,也终于看清了昨晚同床共枕的人是谁。

那是一个长得秀气的男人,身材高挑,四肢纤细,如果只看背影恐怕会将他认成一个盘靓条顺的女人。

他短暂愣了一下,然后脸色发黑,迅速抢回衣服,七手八脚的穿了起来。

他甚至想吐。

于飞扬拿到钱数了数,虽然不满意,但也够几天的花销,他转过身看到丁安华一副作呕的表情,笑了笑并不当回事。

他像没事儿人一样说:“弟弟,下次有需要还叫我哈,我一直在那个地方。”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男人的尊严是靠自己找的,有钱就有尊严,懂吗?”

“恶心,滚!”

回忆到此,丁安华回过神来,脸上又是一阵便秘的表情。

他脚步匆匆,没一会儿就到了家。

他以为这一天会和无数个以往一样,吴燕芳给他做好饭,然后在饭桌上唠唠叨叨怎么整治丁安夏,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附和她,而这几天他会沉默以对,保护自己碎得不能再碎的自尊心。

小时候他被欺负会和亲妈说,然后到亲朋好友面前卖惨,博取同情,用这些给自己谋好处。可那一夜面对不同阶级的人,他知道他这样卖惨卖可怜毫无胜算,只会将伤口再一次扒开。

所以他不会说的。

推开大门,这栋小院一楼有四个住户,找到自家那扇一直敞开的门。

“我回……”来了。

话还没说完,看到屋里的情形,他瞳孔微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