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三千刀,一刀都不能少!

年的某天,阳春三月,暖风和煦。

帝都,拥有五百年历史的海城饭店,有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进行中。

新郎李成风,是帝都著名的红三代,金融大鳄。一袭黑衣出场,长身玉立,温文尔雅,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带出一丝禁欲的禁忌感。

新娘陌雪凝,白衣款款,柔情似水,娇媚无双。

此时,两人正手挽手从台下走来。身侧,早已经安排好的摄影师寸步不离的跟着,见证这对新人最难忘的一刻。

同一时间,冰冷恶臭的某处地下室。

陌琛赤身裸体的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在身后,一张细密的渔网紧紧的勒在身上,勒成了一个个菱形的凸起。她的脸上满是血污,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出一块好肉来。

“臭婊子,给我过来——”一只手从背后死死的揪住她的头发,把她摁到了地上的一台平板电脑前方,“主家有令,让你好好的看完!”

突然响起的婚礼进行曲,唤醒了她即将迷失的神智。陌琛睁大双眼,看向电脑中那一双幸福的人儿。

良久,她突然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李成风,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很好,你赢了。

事到如今,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陌琛依旧在笑,她的脸上,两行血泪滚滚而下。一年多惨无人道的折磨,也比不过这一刻的狼狈不堪。

看到电脑中那个满脸微笑的男子,陌琛心痛如绞。

这个人,她跟了八年,从十八岁的青春靓丽,熬成了二十六岁的忧郁绝望。为了跟他在一起,她跟家人决裂,跟朋友绝交,放弃大好学业与前程,义无反顾的陷入他的金丝笼内。

作为他暗不见天日的地下情人,陌琛耗尽了八年的青春,却只换来了他绝情至极的一句话。

他说,我现在才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不是你。

呵呵,如今,他真正喜欢的人,陌琛已经知道了。

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二姐——陌雪凝。

何其讽刺!

视频中许多身影一闪而过,她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亲人——养父,养母,大姐……

他们无一例外,脸上都带着笑容,真心祝福那对即将成婚的新人。

可有谁还记得,一年前失踪的她呢?

陌琛仰起头,不让自己去看电脑中那对相依相偎的人影,可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流。

一年前,她被李成风从家门口赶出来,对方单方面宣布分手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陌琛记得自己失魂落魄的走到了一家快餐店门口,刚刚进去,背后突然被人打了一下,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这个肮脏丑恶的地下室。看护他的,是两个黑衣蒙面的陌生男人。

这暗无天日的一年,他每天都被这两人变着法子用刑——电击,针刺,火刑,水刑,强暴,虐待……

已经数不清自己遭受了多少,支撑她活下去的唯一信念,就是等着李成风来救她。

——如今,她终于等到了,他挽着心爱的女人的手,一起迈入她梦想中的神圣殿堂。

而她,永远被遗忘在地狱最深处。

“好了,时候不早了,动手吧。”

眼前的电脑突然被合上,一只拿着锋利小刀的手出现在她面前。小刀尖端银光闪闪,倒映出她惊恐至极的眸子。

“快点,主家说了,三千刀,一刀都不能少。”另一个人开始催促了。

陌琛身上的渔网被勒的更紧了,小刀落在身上,开始一片片的削了起来。

陌琛咬紧牙关,任由刀片在自己身上起舞。再刺骨的疼痛,也比不过这一刻的心如刀绞。

“原来,书上说的千刀万剐,是这个滋味啊!呵呵呵呵——”

短短二十六年的人生仿佛在脑海中重演了一遍,失去意识前,她最后一个念头是,

——如果有来生,李成风,我放过你了。

——我好想为自己活一次……

——爸,妈,爷爷,对不起,我给你们丢脸了……

————

「滴滴滴——」

一阵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闹市的夜空。

海城大饭店里,人群依旧在举杯推盏,热闹非凡。突然,一队身穿制度的警察叔叔推门而入,现场瞬间鸦雀无声。

“谁是李成风?”一警察出示证件,又重复问了一遍,

“谁是李成风?”

“是我。”李成风推了推鼻尖上的眼镜,缓缓从人群中走出。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巨大的恐慌感。仿佛心底最重要的东西,正在离他远去,心脏忍不住一抽一抽的疼。

“请跟我们来。”

————

三天后。

陌琛飘荡到一块巨大的数字电视前,神情恍惚。

电视里,正随机播放着一条新闻报道,

“s社报道,本市近郊区一处废弃工厂的地下室里,惊现一具赤身裸体的女尸。据法医检测,死亡时间尚不足48小时。女尸发现时惨遭凌迟,粗略估计,至少被割了上千刀,死因疑似失血过多……”

不是的,不是的,她是被人一刀割喉而死的,陌琛喃喃自语道。

那时候,她已经被割了一千三百多刀,整个人几乎都成了血人。

自始至终,她一声未吭。

最后,下手的两人倒先害怕了,也许是被她的惨状吓着了,也许是为了怕她变成恶鬼报复全家。总之,两人商量过后,索性一刀割断了她的脖子。

她,终于解脱了。

突然,她的眼睛落到电视的某一处角落。

新闻画面中,出现了她的案发现场。大片马赛克中间,一个黑西装戴眼镜的男人,成功吸引了她全部的视线。

那是……李成风。

画面中,男人神色癫狂,发疯一般的扑向地面上那一团血肉模糊的人影。身后四五个警察拼命的拉住他,可最终还是被他突破,直接趴到了地面上那团布满马赛克的尸体上。

男人抱住尸体,仿佛抱住了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鲜血浸透了他雪白的衬衣,变成了妖艳至极的红色。

男人浑然不觉,他把头轻轻的靠在尸体的肩膀上,喃喃自语的说了一句话。

——琛琛,我终于找到你了。

就在他脚边的不远处,脏乱异常的地面上,有一小块地方被擦拭的干干净净。那里,一处血红的大字令人触目惊心,

「李成风,再见,永远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