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那些年的文人才子(三十六)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满洲镶黄旗人,说起他的出身绝对称得上是翩翩贵公子,他的父亲纳兰明珠是当时着名的大学士,而后又成为了一代权相,母亲是一品诰命夫人,而无论是父辈还是母辈都与着皇室沾亲带故,母亲出身爱新觉罗家族,而纳兰的曾祖父金台吉是叶赫那拉部的贝勒,其妹孟古格格即是皇太极生母,所以说纳兰与康熙其实是一对表兄弟。这样的家世真的算的上是显赫了,按理说纳兰的一生该是顺风顺水,活的潇洒自在才是,可是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富裕的生活没能带给他快乐,反而是惆怅一生,使他竟硬生生的做成了“李煜”。】

异族人?

各朝各代对于天幕的提名颇感意外的,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思想,在汉人皇帝心中根深蒂固,他们是不喜欢异族人的,尤其是这个清朝,经天幕之前所提种种,他们是没什么好感的,且在他们心中汉人文化源远流长,蛮夷之邦蛮横粗俗,所以才子文人中有异族人的出现,他们颇感意外。

不过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比如之前天幕所提的雍正皇帝还是不错的,所以异族也不是不会出现才华横溢之辈,只是出身如此之好,还能以文采名留青史的却是少见,但是也不妨一看。

想到此,众朝众代还是耐下性子来听听,毕竟天幕能提起,也代表此人绝对有其过人之处。

如果说其他朝代还能耐着性子当个乐子看,那么明朝却是坐不住了,明太祖朱元璋这火爆脾气又出来了,满满的愤愤之色。

咱好不容易灭了元朝,建了大明朝,结果转眼间,他大明朝又被异族人给夺走了,他心中这怨愤谁懂啊!

天幕不提也就罢了,他就权当没这回事,但是提了,他就生气。

虽然没有永恒的王朝,但是也不能被异族人给压了啊!

永乐年间的朱棣同样是这个想法,好战的他此刻磨刀霍霍的对向他那时期的建州女真部,早在之前,他便想有所行动了,只是事情太多,没来得及,不过现在也为时不晚,总之原来的世界他不管,但是他这个世界那个叫做爱新觉罗家族的人就别想好过了。

……

【在顺治十一年的冬日,纳兰容若在一个富贵之家呱呱坠地了,据说他周岁抓周的时候,在满桌子琳琅满目的物件中毫不犹豫的抓了一支毛笔和一个珠钗,这冥冥之中是不是就注定了他的往后余生,以文采名扬天下,与情纠缠不清,“情”与“文字”成了他的宿命。】

【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过着优渥的生活,他自幼饱读诗书,文武兼修,十七岁入国子监,从师徐乾学,十八岁参加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十九岁参加会试中第,成为贡士,但是因病错过了殿试,可也因祸得福,他有了时间修注《通志堂经解》,而也这因这书,深受康熙赏识,破格提拔了他,然这个提拔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康熙皇帝并没有把纳兰放在翰林院,而是将其留在了自己身边做了一名三等侍卫。】

【康熙当时的心思是无人得知,或许是出于赏识想放在身边,也或许是出于对其父亲明珠的挟制,但这份看似十分荣耀的差事,却是不得纳兰心的,这样的风光,他内心却是郁郁寡欢的,他心中期盼的大抵是留任翰林院,与文字为友,又或是去做一个地方官,一展生平之抱负,而不是像一个奴才一样亦步亦趋的随扈君王左右,或许别人羡慕他伴君王左右颇得圣宠,可这一切却是他所厌倦的,官场的尔虞我诈,更是让他心力交瘁。】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满洲镶黄旗人,说起他的出身绝对称得上是翩翩贵公子,他的父亲纳兰明珠是当时着名的大学士,而后又成为了一代权相,母亲是一品诰命夫人,而无论是父辈还是母辈都与着皇室沾亲带故,母亲出身爱新觉罗家族,而纳兰的曾祖父金台吉是叶赫那拉部的贝勒,其妹孟古格格即是皇太极生母,所以说纳兰与康熙其实是一对表兄弟。这样的家世真的算的上是显赫了,按理说纳兰的一生该是顺风顺水,活的潇洒自在才是,可是这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富裕的生活没能带给他快乐,反而是惆怅一生,使他竟硬生生的做成了“李煜”。】

异族人?

各朝各代对于天幕的提名颇感意外的,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思想,在汉人皇帝心中根深蒂固,他们是不喜欢异族人的,尤其是这个清朝,经天幕之前所提种种,他们是没什么好感的,且在他们心中汉人文化源远流长,蛮夷之邦蛮横粗俗,所以才子文人中有异族人的出现,他们颇感意外。

不过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比如之前天幕所提的雍正皇帝还是不错的,所以异族也不是不会出现才华横溢之辈,只是出身如此之好,还能以文采名留青史的却是少见,但是也不妨一看。

想到此,众朝众代还是耐下性子来听听,毕竟天幕能提起,也代表此人绝对有其过人之处。

如果说其他朝代还能耐着性子当个乐子看,那么明朝却是坐不住了,明太祖朱元璋这火爆脾气又出来了,满满的愤愤之色。

咱好不容易灭了元朝,建了大明朝,结果转眼间,他大明朝又被异族人给夺走了,他心中这怨愤谁懂啊!

天幕不提也就罢了,他就权当没这回事,但是提了,他就生气。

虽然没有永恒的王朝,但是也不能被异族人给压了啊!

永乐年间的朱棣同样是这个想法,好战的他此刻磨刀霍霍的对向他那时期的建州女真部,早在之前,他便想有所行动了,只是事情太多,没来得及,不过现在也为时不晚,总之原来的世界他不管,但是他这个世界那个叫做爱新觉罗家族的人就别想好过了。

……

【在顺治十一年的冬日,纳兰容若在一个富贵之家呱呱坠地了,据说他周岁抓周的时候,在满桌子琳琅满目的物件中毫不犹豫的抓了一支毛笔和一个珠钗,这冥冥之中是不是就注定了他的往后余生,以文采名扬天下,与情纠缠不清,“情”与“文字”成了他的宿命。】

【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从小过着优渥的生活,他自幼饱读诗书,文武兼修,十七岁入国子监,从师徐乾学,十八岁参加顺天府乡试,考中举人,十九岁参加会试中第,成为贡士,但是因病错过了殿试,可也因祸得福,他有了时间修注《通志堂经解》,而也这因这书,深受康熙赏识,破格提拔了他,然这个提拔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康熙皇帝并没有把纳兰放在翰林院,而是将其留在了自己身边做了一名三等侍卫。】

【康熙当时的心思是无人得知,或许是出于赏识想放在身边,也或许是出于对其父亲明珠的挟制,但这份看似十分荣耀的差事,却是不得纳兰心的,这样的风光,他内心却是郁郁寡欢的,他心中期盼的大抵是留任翰林院,与文字为友,又或是去做一个地方官,一展生平之抱负,而不是像一个奴才一样亦步亦趋的随扈君王左右,或许别人羡慕他伴君王左右颇得圣宠,可这一切却是他所厌倦的,官场的尔虞我诈,更是让他心力交瘁。】